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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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概述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14年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如下:

一、考试介绍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由县(或市)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具体承办。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9月中旬,每门科目的考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的承办机关应当事先公布考试大纲、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务规则、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

二、报名条件

从事或者准备从事统计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

(一)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各地报考条件可能会有些许差异,请报考人员具体咨询当地考试主管部门!

三、免考条件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试《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但需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

符合免试《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人员,在提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时,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

2014年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间:9月中旬。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考试题型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四种题型;

《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六、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11月1日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可通过所在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网打印本人成绩单。

七、考试大纲

《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考核能力要求

《统计法基础知识》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必考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达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熟悉国家相关的统计法规”的要求。

《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

识记:了解有关概念、方法、公式的含义,并能正确表述和做出判断。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有关概念和基本方法,并能掌握有关概念和方法的联系和区别。

简单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对有关的理论及实际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基本分析。

综合应用: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释比较复杂的问题。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

2.考核范围包括本大纲考试内容所规定的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

3.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30%,领会占40%,应用占30%。

4.试卷中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程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为3∶3∶3∶1。

5.本课程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其中,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

.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第一部分 统计法基本问题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法概述

(1)政府统计与统计法

(2)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

(3)统计法的表现形式

(4)统计法的作用

2.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1)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

(2)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3)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

(4)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

(5)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3.统计管理体制

(1)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法概述

识记:依法统计的必要性;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

领会:政府统计的概念、特征、功能和任务;统计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2.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领会: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的主要内容;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的主要内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的主要内容;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主要内容;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的主要内容。

3.统计管理体制

识记: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 统计调查管理

一、考核内容

1.统计调查的分类

(1)政府统计调查

(2)民间统计调查

2.统计调查项目

(1)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及分类

(2)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

(3)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原则

3.统计调查制度与统计标准

(1)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

(2)统计标准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3)统计标准的分类

4.统计调查方法

(1)关于统计调查方法的法律规定

5.统计调查证件

(1)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意义

(2)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考核要求

1.统计调查的分类

识记:政府统计调查的分类;民间统计调查的特点;涉外统计调查的内容。

领会:政府统计调查的特点。

2.统计调查项目

识记: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程序。

领会: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原则。

3.统计调查制度与统计标准

识记:统计调查制度的概念;国家统计标准;部门统计标准;其他统计标准。

领会: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统计调查制度的法律效力;统计标准的概念、内容及分类。

4.统计调查方法

领会:关于统计调查方法的法律规定。

5.统计调查证件

识记: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意义;统计调查证件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一、考核内容

1.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概述

(1)统计资料的特征

(2)统计资料管理体制

2.统计资料的审核和归档

(1)统计资料的审核

(2)统计资料的归档

3.统计资料的提供和公布

(1)统计资料的提供

(2)统计资料的公布

4.统计资料的保密

(1)国家秘密统计资料的保密

(2)商业秘密的保密

(3)个人信息的保密

(4)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保密

二、考核要求

1.统计资料管理概述

识记:统计资料管理体制;统计资料的管理;统计信息共享。

领会:统计资料的法律特征。

2.统计资料的审核和归档

识记:统计资料审核的法律要求;统计调查对象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录入统计资料进行审核;保管统计资料的范围;保管统计资料的机构和职责;保管统计资料的方法。

领会:统计调查对象审核和签署统计资料。

3.统计资料的提供和公布

识记:统计资料的提供的定义;为党政机关提供有关统计资料;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提供有关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的公布的定义;公布统计资料的权限;统计资料公布的程序;统计资料公布的方式。

领会:统计资料的定期公布制度。

4.统计资料的保密

领会:国家秘密统计资料的概念和特征;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种类。

第四部分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一、考核内容

1.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2)部门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设置及职责

2.统计人员

(1)统计人员的概念

(2)统计人员的职权

(3)统计人员的职责

(4)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要求

3.统计从业资格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的实施及其意义

(2)统计从业资格及其范围

(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主管机关及其主要职责

(4)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程序

(5)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核要求

1.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识记: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部门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设置及职责。

领会:独立的统计机构的含义。

2.统计人员

识记:统计人员的概念;统计人员的职权;统计人员的职责。

领会: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要求。

3.统计从业资格

识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的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及其主要职责;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使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领会: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的意义;统计从业资格及其范围;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程序;统计从业资格与统计专业职务的区别;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第五部分 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一、考核内容

1.统计违法行为

(1)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2)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2.统计法律责任

(1)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2)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二、考核要求

1.统计违法行为

识记:违法的概念。

领会: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综合应用: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2.统计法律责任

识记:法律责任的概念。

领会: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统计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分类;统计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原则;处分的概念及特征;刑事法律责任。

综合应用:统计法律责任的分类;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关于通报,取消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和撤销晋升的职务,批评教育的规定。

第六部分 统计监督检查与行政争议的解决

一、考核内容

1.统计监督检查

(1)统计监督检查的概念及特征

(2)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3)统计监督检查的方式

2.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处理

(4)结案

3.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统计行政复议

(2)统计行政诉讼

二、考核要求

1.统计监督检查

识记:统计监督检查的方式。

领会:统计监督检查的概念;统计监督检查的特征。

简单应用: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2.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识记:案件调查报告的内容;案件的告知义务。

领会:立案的基本条件;案件调查的主要内容。

简单应用:案件的听证程序;案件的处理要求;案件的结案要求。

综合应用: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的程序。

3.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领会: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范围、管辖及程序。

综合应用:如何进行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

.考试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分,30道题,共30分)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政府统计调查是法律规定的(  )。

A.职权

B.权利

C.职责

D.义务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多选、错选、漏选、未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10道题,共20分)

1.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政府统计活动的(  )。

A.科学根据   

B.基本依据

C.技术支持   

D.公众基础

E.根本保障

三、判断题

(判断对错,正确的划“√”,错误的划“×”;将各题答案符号填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分,20道题,共20分)

1.政府统计调查所搜集到的全部统计资料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

四、案例分析题

(每题有若干组答案选项,每组有1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每题10分,其中每组2分,3道题,共30分)

1.某国有企业领导由国资管理部门任命,为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争当优秀企业,获得奖励奖金,授意统计员将企业实际年产值7.23亿元上报为9.78亿元,由此被省级国资管理部门评选为当年的优秀企业,并获得了相应的奖金。统计机构在审核该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时,发现了相关问题,向该企业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统计机构遂派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但该企业以企业负责人出差、统计人员生病住院、会计人员外出培训为由,表示无法接受检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在报送统计资料中的违法行为是(  )。

A.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B.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C.单位负责人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D.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2)在统计监督检查过程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是(  )。

A.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B.拒绝、阻碍统计调查

C.隐匿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D.拒绝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证明和资料

(3)对该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的行政处罚是(  )。

A.责令停产停业    

B.通报批评

C.责令改正 

D.警告

(4)对该企业的领导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是(  )。

A.由统计机构给予警告

B.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该企业负责人处分

C.由统计机构给予记过处分

D.罚款

(5)该企业的领导对所受处理不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统计行政复议    B.统计行政诉讼

C.申请听证 

D.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