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彬《教育管理学》(第3版)课后习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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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教育行政组织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1教育行政组织的含义及特点是什么?

答:(1)教育行政组织的含义

教育行政组织是作为一类行政组织或者说国家行政组织的一个构成部分,是指依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以及规章制度等,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机构。

(2)教育行政组织的特点

教育行政组织是国家性质的社会组织,为国家权力所支持。首先,教育行政组织的全部活动内容,体现着国家的教育意志,代表着统治阶级的利益,在我国则为人民教育意愿的体现,人民利益的代表。其次,教育行政组织是运用国家权力,行使行政权,管理教育事业的机构。

教育行政组织具有严密的体系性。世界各国虽然国家体制不尽相同,但作为管理政务、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政组织,都形成了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上下沟通、密切配合的层级式组织体系。教育行政组织也不例外。这是由于每一个教育行政组织都有一定的职权范围,承担一定的任务,在整个教育行政组织系统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同时每一个教育行政组织在实现其职能时,需要同上下左右的组织进行沟通与协调。

2在教育行政管理中,为什么要重视教育行政组织的结构?

答:行政组织结构是指构成行政组织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教育行政管理中要重视教育行政组织的结构是因为行政组织的结构模式对行政组织的效能发挥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合理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助于信息的上传下达

教育行政组织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的,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上下沟通的密切配合的层级式组织体系。因此,只有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才会使信息顺利地上传下达,以便及时地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提高管理效率。

(2)合理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助于人员的管理和资源的配置

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科学合理、权职明确,才可能合理地配置人员,进行人员管理以及相应的资源配置,从而避免人员过多、效率低下的情况。

可见,合理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对于教育行政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是开展各项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3各级教育行政组织的职能是什么?

答:教育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即按其行政主体或者按其所拥有的权限和所管辖的范围,可分为国家教育行政组织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它们各有自己的职能。下面主要就我国的情况分别加以介绍:

(1)国家教育行政组织与职能

国家教育行政组织是指国家一级的教育行政组织,也有人称它为中央教育行政组织。它包括国务院和国家教育部。

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组织。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教育行使领导和管理的职权,因此,国务院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组织。它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教育行政法规、审定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批准高等学校设置等权力与职能。按其主管业务的性质而言,它不是专门的教育行政组织。

教育部是国家一级的专门性的教育行政组织。它是国务院主管教育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实质上是国家教育行政的执行机构。

(2)地方教育行政组织与职能

地方教育行政组织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地方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机构。在我国主要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各级地方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行政工作,因此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也是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地方专门性的教育行政组织

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置各级专门性教育行政机构,具体为省、自治区教育厅,直辖市教育局;省辖市、自治州、地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科),乡镇教育组,一般未设专门教育行政机构的,只设专门人员。

4分析说明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答:公务员制度是指对公务员的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任免、培训、待遇、退休、监督、保障等各个具体制度和体制系统的有机构成总体。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等,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使我国政府机关的人事制度,由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转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轨道上来。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改革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一统”的干部管理体制,使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从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形成符合政府机关特点的管理制度,有利于用人与治事更好地结合起来;改革了单靠推荐、领导考察等传统选拔人才的方式,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法规原则的用人环境和人员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2)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实行公务员制度,有利于消除原人事制度所形成的干部、工人及不同所有制单位人员身份上的界限,打破不利于人才成长的各种束缚,让各类人才凭着自己的德才素质,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从而为公民平等行使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提供更多形式和途径,保证宪法的规定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3)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为反对腐败、搞好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反对腐败,加强政府的廉政建设,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我国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能从多方面促进廉政建设:一是通过开展权利义务、纪律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措施,提高人员素质,抵制腐败因素的影响;二是通过建立系统的法规体系,堵塞管理上各种漏洞;三是通过考核、回避等制度和公开化管理,形成有效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创造廉洁行政的良好环境;四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改善公务员的生活待遇,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抗御腐败的能力。

(4)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利于造就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精干、高效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形成强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统,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的组织保证。

5分析比较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异同。

答:国家公务员制度,西方亦称文官制度,百余年来经过世界各国的政策和制度实践,已经形成了丰富的思想、理论和规制。目前,已成为一种体系完备、有效运转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我国于1993年颁布并实施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建立。

(1)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相同之处

公开考试,择优录取。不论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还是西方的文官制度,录用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这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灵魂和标志,离开这一原则,国家公务员制度就失去了科学的根基。

对职位进行分类。为了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西方各国大都实行了比较严格的职位分类。当前西方各发达国家对文官的职位分类一般采用“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两种形式。我国的职位分类制度,是在吸收和借鉴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优点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事分类制度。在职位设置、职位调查、职位评价、类别划分以及编制职位说明书等方面,主要采取职位分类的原则,在列等归级方面则主要采取品位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考绩制”的广泛应用。西方各国一般都根据文官的工作能力、努力程度、工作成效来决定文官是否受到晋升、奖惩等。考绩制的广泛运用,能健全人事制度,完善行政系统,改进领导,鼓励竞争,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现人才,做到知人善任,给予文官或公务员以公正的待遇;同时考绩是衡量工作成绩的主要手段,也是作为对文官的晋升、奖惩、调转的依据。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核以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为主要依据,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通过考核公务员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评定等级,给予晋升或降级。

(2)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差异之处

两者的根本性质、作用和宗旨不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这一制度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加强和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工具。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是资本主义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重要的上层建筑,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建立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社会背景不同。西方文官制度是在一派多党或一党多派相互竞争、轮流执政的条件下,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政局的稳定性而建立的。把官吏分成与政党共进退掌握决策大权的政务官和不与政党共进退,专门处理日常政务的事务官。这种划分是为了避免政党政治中产生的政党分赃制所造成的同期性震荡,把政治与行政相对分离。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前提下,在邓小平同志关于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思想指导下,逐步总结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并吸收了国外人事管理的一些科学合理的做法形成的。

两者对公务员范围的划分不同。在我国,行政部门虽然没有“政务官”和“事务官”之分,但有“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之别,他们都是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而西方的文官特指“事务官”,而不包括“政务官”。

两者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实行所谓“两官分途”,政务官与事务官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体系,相互之间不能互相转任,政务官主要由与国家有关的政治制度来管理,事务官主要由公务员制度来管理。同时,西方的文官必须恪守“政治中立”的原则。而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政治协商合作制,因此既无产生公务员恪守“政治中立”的政治基础,更无需用“政治中立”来点缀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我国政务类公务员的产生和任期制的性质同西方国家的政务官不同。我国政务类的公务员与西方国家的政务官一般都是由选举产生或由代议机关选任,他们的任职都要以其政见获得执政党或代议机关的支持为条件,但我国更明确和突出了执政党对政务类公务员的管理作用。虽然我国政务类公务员与西方国家的政务官都实行任期制,但西方国家政务官的任期是与所属的执政期密切相关的。西方国家政务官的进退,一般意味着党派轮流执政;而我国政务类公务员的进退,取决于本人的德才条件或身体状况、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表明我国已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了干部任期制。

6如何提高我国教育行政组织的效率和效能?

答:教育行政组织是作为一类行政组织或者说国家行政组织的一个构成部分,是指依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以及规章制度等,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机构。提高我国教育行政组织的效率和效能的主要措施有:

(1)转变教育行政组织的职能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及教育活动的日益复杂化,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改变以监督控制,特别是对下级教育行政组织和教育机构直接控制为主的职务活动,突出计划职能和指导服务职能的发挥,以调动下级教育行政组织及教育机构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教育活动的开展。这也是世界各国教育行政组织活动的一种发展趋势。

(2)使教育行政组织结构合理化

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所设置的教育行政机构的数量、层次划分、规模大小都要有利于教育行政组织的效率与效益的实现。不能因人而设,也不能因一时需要而随意乱设。在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机构设置上,决策、执行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员冗多,而监督反馈系统则很不健全,机构少,人员不足,应该在实现教育行政组织的合理化过程中逐步加以改善。

(3)提高教育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

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指心理方面固有的特点和胜任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为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文化业务素质、智能素质。提高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要通过全面有效地实施公务员制度,特别是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