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需求和供给的应用
4.1 复习笔记
1.需求的价格弹性
(1)需求价格弹性的含义
经济学家利用需求的价格弹性来衡量需求曲线陡峭或平缓的程度。需求的价格弹性(简称价格弹性或需求弹性)是指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除以价格变化的百分比,即:
需求的价格弹性实际上是负数,也就是说,当价格上升时,需求量减少。但为简单起见,习惯上取其绝对值,将需求弹性视为一个正数。
(2)价格弹性与收入
厂商销售一种产品获得的收入等于价格乘以销售量。设表示收入,表示价格,表示销售量,那么收入可以表示为:
这意味着,当价格上升1%时,收人是增加还是减少取决于销售量减少的幅度。如果销售量减少的幅度大于1%,那么总收入下降;如果销售量减少的幅度小于1%,那么总收入增加。价格弹性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如表4-1所示。
表4-1 需求的价格弹性与收入
(3)需求弹性的决定因素
需求弹性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是获得替代品的难易程度。获得替代品的难易程度有两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该消费物品的相对价格和进行调整所需时间的长短。
①当一种商品的价格比较低、消费量比较大时,就存在不少替代品。如图4-1所示,当铝的价格比较低时,由于它比较轻,可用作食物包装、容器和制造飞机。当价格上升时,顾客就要寻找替代品。一开始,替代品是很容易找到的,因而使得对这种产品的需求大幅度下降。例如,塑料包装可以用来代替铝箔包装。当价格非常高时,接近点时,铝就只用在其轻型特性特别有用的地方,比如制造飞机。在这一点,可能只有价格的大幅度上升才能使其他某种材料成为比较经济的替代品。
图4-1 沿着需求曲线弹性的变化
②需求的价格弹性的第二个决定因素是时间。因为当时间比较长时,寻找替代品和进行其他调整总是比较容易,因而需求弹性在长期一般要大于短期。如图4-2所示,汽油的长期需求曲线比短期需求曲线更有弹性(更平缓)。
图4-2 随时间而变化的需求弹性
2.供给的价格弹性
(1)供给价格弹性的含义
供给的价格弹性用于衡量供给对价格变化的敏感程度。供给的价格弹性是指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除以价格变化的百分比(价格变化1%引起的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即:
(2)供给的价格弹性的种类
供给的价格弹性的种类如表4-2所示。
表4-2 供给的价格弹性
(3)供给弹性的决定因素
①供给的价格弹性与一个企业的生产状况有关。如图4-3所示,当产量比较低,并有大量闲置设备时,价格略微上升就会引起产量大幅度的增加,因而供给曲线是平缓和有弹性的。当产量比较高时,所有的机器设备都投入使用并接近满负荷运行时,必须有很大的价格变化,才能引起很小的产量变化,此时供给曲线非常陡峭且缺乏弹性。
图4-3 沿着供给曲线的弹性变动
②供给的价格弹性的第二个决定因素是时间。经济学家将供给对价格的影响也区分为短期和长期。长期供给弹性大于短期供给弹性。短期供给曲线定义为给定现有机器和厂房存量时的供给曲线。长期供给曲线假定厂商能够调整机器和厂房的存量。例如,农产品(如大豆)的短期供给对价格变化不太敏感,如图4-4所示,其供给曲线是比较陡峭的(缺乏弹性),相比之下,许多农产品的长期供给曲线是非常平缓的(有弹性的)。价格相对较小的变动可能导致供给量较大的变化。
图4-4 随时间变化的供给弹性
3.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应用
(1)供求弹性对均衡的影响
如果供给曲线是高度有弹性的(如图4-5A所示,接近水平的),需求曲线的移动将更多地反映在数量的变化上,而不是价格的变动上。如果供给曲线是相对缺乏弹性的(如图4-5B所示,接近垂直的),需求曲线的移动将更多地反映在价格的变动上,而不是数量的变化上。如果需求曲线是高度有弹性的(如图4-5C所示,接近于水平的),供给曲线的移动将更多地反映在数量的变化上,而不是价格的变动上。最后,如果需求曲线是相对缺乏弹性的(如图4-5D所示,接近于垂直的),供给曲线的移动将更多地反映在价格的变动上,而不是数量的变化上。
图4-5 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对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变动的影响
(2)长期调整与短期调整
因为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在短期比在长期更缺乏弹性(更接近于垂直),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移动更可能在短期反映在价格的变化上,而在长期反映在数量的变化上。事实上,价格在短期的上涨向厂商传递了增加产量的信号。因此,短期价格上涨可以视为产量在长期内增加的原因。
(3)税收政策与供求法则
征税对消费者和厂商的影响取决于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相对弹性的大小。
①当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时,说明当某种商品由于政府征税而引起价上升动时,其需求量的下降幅度小于供给量的下降幅度。在这种情况下,税负会更多地转嫁给消费者,由消费者(购买者)承担,如图4-6所示。
图4-6 税收向消费者的转嫁
②当某种商品的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时,说明当某种商品由于政府征税而价格上升时,其需求量的下降幅度大于供给量的下降幅度。在这种情况下,税负会更多地由生产者自己承担,如图4-7所示。
图4-7 税收大部分未转嫁给消费者
4.对供求法则的干预
(1)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是政府为了限制某些重要产品的价格上涨而对这种产品规定最高价格(如图4-8所示)。
图4-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往往在战争或自然灾害时期加以使用,有些国家对某些生活必需品也长期采取限制价格政策。为此,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命令强行把价格规定在低于均衡价格水平之下。把价格限制在低于均衡价格的水平上则可以起到鼓励需求一方同时又限制供给一方的作用。这时,需求超过供给,存在短缺。为了使得限制价格有效,政府往往采用各种形式的配给制,如排队等候、彩票和配给券等。限制价格有利于社会稳定,但有许多弊端。它不利于刺激生产,造成长期亏损;造成价格扭曲,产生浪费现象;可能会出现黑市,败坏社会风气。
(2)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是政府为了扶植某一行业的发展而规定该行业产品的最低价格。这种最低价格也称为支持价格。
如图4-9所示,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在点相交,均衡价格为,均衡产量为。假设政府为了扶植该行业的发展,规定了该行业产品最低价格为,也就是说,该行业产品的价格必须高于均衡价格,并且不得低于。在水平上,供给量和需求量由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上与相应的点和决定,分别为和,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其差额为(),存在过剩。由于供大于求,按市场供求规律的自发作用,价格存在下降的趋势。因此,为了使价格不下跌,政府在规定最低价格的同时,必须对过剩供给的部分实行收购,并且有能力收购,将其用于储备或出口,这样,就会使政府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如果政府不能完全或至少大部分收购过剩供给产品,最低价格将难以维持。另外,一旦取消这种最低价格,市场价格便会迅速下降,恢复到原有的均衡水平。
图4-9 最低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