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政治学导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赠10套名校考研真题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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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政治体系

第五章 国 家

5.1 复习笔记

一、国家起源与国家的目的

1.国家的起源

(1)国家神权说

神权说或神源说是最早的一种国家学说。国家是由神或上帝直接或间接创造的,是神或上帝为了保护人类而创造的。一切政治权力都是神或上帝的赐予。统治者是上帝在世间的代理人,人民应绝对服从之。除了神或上帝,君主不对任何人负责;人民如果反抗国家、国家的权力及统治者,都是不可饶恕的弥天大罪。

影响:国家学说有利于那时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安定,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重大的影响。但是,国家神权说是不可论证的,也是暴君统治的护身符。借神权而强化君权,是为暴君张目,导致不负责的政治。

(2)国家社会共同体说

政治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一种自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及有益的团体。每一个国家都是一种团体,每一种团体都是为了某种的善而建立的。作为最高的团体并包括所有团体在内的国家或政治团体,其目的便在于最高的善。

影响:国家社会共同体说在西方比较流行。应该说,国家是一个政治实体,而非一般的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说未能很好地把国家与其他社会团体区别开来。另一方面,社会共同体说的流行导致了现代西方政治学以“政治系统”、“政治体系”或“政治共同体”等概念取代国家概念。20世纪80年代,流行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新制度主义研究范式又带来了“国家的回归”。

(3)社会契约说

社会契约说假定,国家之前是人类的无政府的自然状态,所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都占有因自然法而产生的自然权利。人们滥用自然权利,使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得不到保障。为了摆脱这种自然状态,人们慢慢地经过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订立一种契约,以建立足以保障自然权利的国家和政府。这样,人类由自然状态进人社会状态。

影响:社会契约说引发了新的国家的诞生,因此,它的历史进步意义是不容否认的。但是,自然状态是不可论证的假设,自然权利主要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因此,恩格斯指出:“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18世纪伟大的思想家们,也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使他们受到的限制”。

(4)国家统治说

国家的存在就意味着政府的存在,政府是统治和管理国家的机关。

影响:国家统治说表明了一些国家的统治特征和统治手段,但并不能科学地揭示国家统治的本质,也就难以让人明白国家到底为何物。

2.国家的目的

(1)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具体地说:

国家的产生是基于统治阶级的意志。

国家政权始终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

国家权力始终是用来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国家权力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国家权力具有特殊的强制性;第二,国家权力具有主权性;第三,国家权力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总之,国家的本质就是以暴力为后盾的阶级专政,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秩序的机器。

(2)国家的基本目的

历史和现实证明,一个国家要存在下去:

必须保证安全。安全是国家的首要目的;国家安全必须建立在基本的正义之上;安全导致不安全,不存在绝对的安全。

保障秩序。为了使大家更好地生活,就需要专门分配资源的组织和规则(法律),这就是秩序。作为共同体的为人接受的秩序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达成这样的共识,法律和秩序所带来的限制是人们更好地生存所不可或缺的;第二,仲裁者必须基于合法的程序产生并进行公正的裁决。

满足基本的正义。正义的本质都是指一个国家应该满足个人和团体生存所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需求。正义既包括分配资源的方法,也包括分配资源的结果。方法是公平交易,结果是指承认所有的个人及团体能够平等地享有一些基本权益,并且在他们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当人们得到了相等的机会,拥有了基本的权益,那么他们就认为这个国家是正义的。

(3)国家目的的矛盾性

如果一个国家不能满足基本的正义,就不能得到民众的忠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但是,统治者在实现基本的正义时,也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和目的。而且,统治者的利益和需求与民众的利益和需求有时候是一致的,有时候是矛盾的。这种目的的矛盾性和由此带来的冲突的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发展的快慢和国力的强弱。

现代国家的兴衰说到底是社会正义和统治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即政治统治地位的稳定,统治者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基本需求。无视民众的需求,不仅是对民众的打击和忽视,而且最终打击的是统治者自身。

(4)国家能力

国家能力可以概括为四种能力:

第一,汲取能力,指国家动员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国家财政汲取能力(即国家财政能力),集中体现了国家汲取能力。

第二,调控能力,指国家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三,合法化能力,指国家运用政治符号在属民中制造政治共识,进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能力。

第四,强制能力,指国家运用暴力手段、机构、威胁等方式维护其统治地位的能力。

在上述四种能力中,最重要的应该是财政汲取能力,因为财政汲取能力弱,调控能力差,进而对统治的合法性造成冲击。从经济层面看,国家能力最终是建立在有效的产权制度基础之上的。从政治上看,国家能力最终建立在受人民拥护的制度基础之上的。说到底,有效的产权组织和有利于民众利益表达的机制,是国家能力的根本保证,是提升统治能力的基础。

二、现代国家建设

1.现代国家的含义

根据国家的基本特征来界定国家的定义。19世纪,作为一种政治联合体的现代国家已经确定下来,大家公认的国家的基本特征是:

第一,国家作为国际体系中的一个实体,具有明确的领土范畴和确定的居民;

第二,在特定疆域内合法地垄断暴力,国家权力具有特殊的性质,即对内最高对外独立;

第三,政治世俗化和政治专业化的完成及官僚制的建立。

现代国家的概念或基本特征已经不能局限于l9世纪的历史遗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方一西方大势的合流,意味着现代国家的特征还应该包括基本公民权利的实现。国家是一种占老的政治共同体,现代国家也是经历漫长的历史演变而来,其中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是现代国家成长中最重要的变量。

2.民族与现代国家建设

很多国家都面临的一个挑战是如何把不同的民族组织在一个国家内,而民族观直接影响着现代国家的组织形式。在国家建设意义上,世界上流行两种民族观,一种是政治化的,一种是文化性的。

(1)政治化民族观

斯大林提出来的关于民族的定义就是政治化民族观。根据斯大林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样,民族就有了自决性质,即把一个国内的族群看做是政治集团,强调其整体性、政治权力和“领土”疆域。

例子:苏联民族问题的核心是强制性地将不同民族纳入一个政治共同体内,以制度化的形式而强化各民族的政治认同,最终招致失败。因此,政治化的民族观值得深刻反思。

(2)文化性民族观

它其实是族群关系的一种表达,“族群”用于表示多族群国家内部具有不同发展历史、不同文化传统(包括语言、宗教等)甚至不同体质特征但保持内部认同的群体,这些族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被归类于这些社会中的“亚文化群体”。

例子:中国的思想传统是将族群差异主要作为“文化差异”来看待,从而得以实施“化夷为夏”的策略,不断融合吸收边疆各族人口,最终形成了以中原汉人为凝聚核心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美国等西方国家也大都是以“族群”而非民族的观念处理少数族裔问题,与中国古代政治有异曲同工的智慧。

3.阶级与现代国家建设

一个现代国家建设的状况不但与民族关系有关,还直接与阶级关系有关。在一个国家内部,除了国家本身这个政治主体,还有由“市场”和“社会”构成的阶级(阶层),这三种力量(政治主体)都可能太强而导致专横的权力,也都可能太弱而导致国家的碎片化。因此,阶级(阶层)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分析性概念,而西方政治学有意无意地遮蔽了这样一个重大变量。

一般认为,阶级概念归于马克思,阶层概念归于韦伯,如前所述,两个概念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这里我们关注的是阶级关系在现代国家建设中的意义。

第一,不同的阶级关系决定了现代国家建设的道路的不同。

第二,阶级关系不但包括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还应该包括国家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即阶级分析涉及的是国家、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三种政治主体。

第三,在方法论上,宏观的抽象的阶级关系往往以利益集团政治的形式表现出来,即强势利益集团和弱势利益集团的背后往往是不同的阶级(阶层)结构。

4.现代国家建构的危机与全球化时代的国家

(1)现代国家建构的危机

每一个现代国家的进一步发展都是克服一次次危机的结果,有人认为现代国家的建构需要经历五种危机,这就是认同性危机、合法性危机、渗透性危机、参与性危机和分配性危机。

认同性危机。认同性危机是建立现代国家时遇到的第一个障碍。一个国家内的民族、地区上的政治团体必须认为他们是这个国家的一分子,否则就会发生认同性危机。历史上的很多战争就是因为认同性危机而产生的,美国的南北战争是这样,发生在卢旺达的战争也是这样。

合法性危机。如前所述,合法性产生于民众的自愿的服从,而民众的服从又来自民众利益的基本满足和表达利益要求的机会的实现。因此,能否满足民众的经济和政治需求,是建构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

渗透性危机。国家有能力让其疆域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服从其法令,否则就存在渗透性危机。“天高皇帝远”现象普遍的国家存在着渗透性危机,今天,斯里兰卡、哥伦比亚都存在渗透性危机,其政府法令并不能达至每一个角落和组织。

参与性危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来说,不能简单地对其公民说“君权神授”,统治者就应该永远统治,被统治者就应该永远被统治,民众只有参与了权力的分配过程,一个国家才算克服了参与性危机。历史上,早发达国家的民众获得参与的权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公民拥有选举权是一个从有产者到全民、从男性到全民的漫长过程。但是,发展中国家正面临发展与参与谁先谁后的艰难抉择。

分配性危机。政治就是决定“谁得到什么”的过程,一个国家要稳定地发展,必须满足分配中的基本正义,即建立让所有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尊严得到满足的机制。从近代历史看,一个国家因分配不公平而导致贫富差距过大时,政治是不稳定的,这会导致国家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

应该说,早发达国家已经基本上度过了五种危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中的问题往往不会给政府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应付下一次危机,政府往往要同时应对几种危机。

(2)全球化时代的国家

全球化的含义:

全球化是指各国经济、文化和政治相互联系的复杂网络的形成,其主要特征是地理距离和国家之间的领土边界变得日益不重要。

全球化的表现:

在经济反面:国际资本力量的全球性流动,结果使得任何国家管制国际流动资本都更加困难,同时国家对跨国公司的管制也越来越难;

在文化方面:在保存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全球性文化品位,比如对快餐文化和牛仔服文化的认同;

在政治方面:政治全球化的载体主要是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而其关注的议题主要是人类面临的共同威胁如环境危机、恐怖主义和因一些国家的治理失败而导致的对国际社会的威胁,其行动方式有军事“维和”和全球共同治理。

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a. 传统的国家主权受到了严峻挑战,过去那些被视为国家主权的关税、国内经济政策随着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不得不接受国际贸易规则的约束;

b. 如果一个国家加入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种族歧视和行刑逼供等违反基本人权的做法就不再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

c.一些强势国家已经形成了人权高于主权的对外政策,以人道主义危机为名而强制性地干预另一个国家,即所谓的“新干预主义”。

如何应对挑战: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一些国家开始了国家重构过程。有的国家将最能体现国家主权的货币权、司法权和外交权让渡给一个超级国家联合体,如“欧盟”;有的民族国家则放弃传统的象征主权的贸易权而形成地区经济联合体,如“东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尽管如此,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全球化不能改变民族国家是世界政治基本行为主体的格局,国家作为一定疆域内治理主体的现状也不会得到改变。

三、国家类型与国家形态

1.划分国家类型的方法和标准

(1)分类法

指传统的国家分类。传统分类法主张对国家作“质”的区别,在形式上具有纯粹的、抽象的和单一化的特征,离现实国家有一定的距离。

(2)类型学

主要特征是:要求分类标准以可以验证的资料为依据,反对以先验的、思辨的和伦理的标准划分国家。以量化的方法分析国家,有利于我们对国家差异的了解。但是类型学往往只分析国家的表面形态,不探讨国家的本质。

(3)阶级分类法: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国家首先表现为在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阶级的统治,统治、主权、权力性质、分权这些用于说明国家特征的概念都有特定的阶级含义。国家间的区别首先表现为国家阶级性质的差别。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类法本质上不同于一切剥削阶级的学说,但从思想渊源上看,阶级分类法也从传统思潮中汲取过丰富的营养,如亚里士多德对财产关系的分析,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主权概念。

2.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的划分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类方法,历史上的国家被划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1)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人类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国家类型。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占有作为生产工作者的奴隶,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

(2)封建制国家

封建制就是最高统治者把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分封给各个领主的一种制度。在经济关系上,封建制国家的生产关系是占有生产资料的封建主和不完全地占有生产资料的农民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本质上,封建制国家是封建主阶级对广大农业劳动者进行剥削和压迫的工具。

(3)资产阶级国家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国家是资本家阶级在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剥削雇佣工人的劳动,并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专政的国家形态。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方法有阶段性的变化:

自由主义国家

指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国家。在这个时期,资产阶级主要采用“自由主义”的统治方法,“即采取扩大政治权利、实行改良、让步等等措施的方法”。但是,自由主义国家扩大的政治权利是有限的。就连形式上的政治平等——普选权,也未能真正实现。

垄断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进人20世纪后,具有垄断性,表现为垄断性财团的出现、垄断财团与政权的结合。垄断资本主义的扩张导致了大规模的国家间战争。同时,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在国内统治中更加成熟了。

(4)社会主义国家

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社会主义国家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基础之上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类型的典型代表,与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其基本特征有:

第一,在意识形态上,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辅助于一定的爱国主义;

第二,在政党制度上,加强共产党领导,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第三,在政府体制上,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议行合一”制,党管干部、党管政府、党管议事制度;

第四,在经济制度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五,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国家居统率地位,个人和社团拥有一定程度的空间。三、以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为标准的划分。

3.以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为标准的划分

英国著名的政治社会学家吉登斯根据国家与社会的融合程度,将国家形态区分为传统国家、绝对主义国家和现代民族一国家:

(1)传统国家

在传统国家时代,阶级分化十分明显,并表现在城乡差别上,上层阶级居住在城市,下层阶级居住在乡村。城乡之别不仅体现了阶级差别,而且还表示传统国家行政力量覆盖面的局限性。

(2)绝对主义国家

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过渡时期,就是绝对主义国家。

(3)现代民族一国家

现代民族一国家到l9世纪初才开始在欧洲出现,其推动力是行政力量、公民观和全球化,而主要的基础是物质资源的增长和行政力量的扩张。

正如吉登斯本人所说,他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史模式只是一种为了理论说明而建构起来的“理想类型”,因而在不同民族一国家的实践中可能出现地方性的差异。但是,吉登斯所总结的从国家一社会分离(城乡分离)到国家一社会高度融合的过程,应该是各国的共同历程。

4.以政治治理形式为标准的划分

以政治治理形式或以权力集中与分散的程度划分,可以将国家区分为集权主义国家和分权主义国家:

(1)集权主义国家

法西斯主义国家

又称极权主义国家。法西斯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自由民主的反动形式。在统治形式上,法西斯国家由国家以军事或准军事的方式全面控制社会,整个社会被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政治统治对人的非政治生活无孔不入,社会彻底政治化了。

威权主义国家

指那些既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也没有完全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

(2)分权主义国家

在20世纪,作为集权主义的法西斯国家和威权主义国家的对立物的分权主义国家主要是指西方的自由民主国家。它的主要特征:

意识形态上的多元主义,但其主流意识形态是洛克式的自由主义。与此相适应,传播机构是自主性的。

竞争性的政党政治,政党制度可能是一党居优制,可能是两党制,也可能是多党制,但是所有的政党均合法存在且可以公开地竞争政权。

定期的选举制度,但是金钱在选举中起重要作用。

代议制政府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衡原则。

总之,很难抽象地说是分权主义国家好还是集权主义国家好,制度的好坏只能根据一个国家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环境而论。

5.国家形态

这里所说的国家形态,并不同于我们熟悉的规范性的国家类型理论,而是指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基于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所形成的治理结构以及由此治理结构而产生的行为特征和治理绩效。根据国家形态可分为失败国家、依附性国家以及相关国家形态、自主性国家。

(1)失败国家

在经典政治学上,当一个主权政府因丧失国内主权而不能对其合法控制的疆域进行有效护卫(即国家分裂),同时不能有效提供基本国内秩序保障(国内恐怖主义和黑社会势力猖獗)和社会福利时,这样的国家就是失败国家。

(2)依附性国家以及相关国家形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立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国家的上层建筑依附于在生产资料上占垄断地位的那个阶级并为之服务。在这个意义上,资产阶级国家的工具性或工具型国家其实就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依赖,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工具型国家观又可以看做是依附性国家。

从经济史的角度看,“依附性国家一勾结型国家一俘获型国家”最有可能出现在市场经济的形成时期,或者说在市场经济形成时期国家的依附性可能最为突出。

(3)自主性国家

国家自主性是国家作为一定疆域和民众控制权的机构可以制定、追求并不简单反映社会组织、阶级或整个社会的需求与愿望的目标;国家能力是国家执行其正式目标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可能面对力量强大的社会组织的实际或潜在的反对,或者国家处于一个社会经济不利的条件下。国家自主性与国家能力有着密切关系,即国家自主性取决于国家独立于社会经济统治阶级而实现其目标的能力。

但是二者并不绝对一致,因为国家自主性是国家一社会关系意义上的概念,而国家能力主要是国家吸纳资源的能力以及行政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强大的国家面对无序的制度安排,再好的国家目标也不能实现。

5.2 课后习题详解

重点问题

1.什么是国家共同体说和国家形成的社会契约说?

答:(1)国家社会共同体说

国家是一种自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及有益的团体。每一个国家都是一种团体,每一种团体都是为了某种的善而建立的。作为最高的团体并包括所有团体在内的国家或政治团体,其目的便在于最高的善。

(2)社会契约说

社会契约说假定,国家之前是人类的无政府的自然状态,所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都占有因自然法而产生的自然权利。人们滥用自然权利,使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得不到保障。为了摆脱这种自然状态,人们慢慢地经过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订立一种契约,以建立足以保障自然权利的国家和政府。这样,人类由自然状态进人社会状态。

2.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是什么?

答: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起源的基本判断是,随着财产私有制的出现,财产所有者就开始以暴力的形式保护其财产,为此组织了军队,国家出现了。

马克思主义揭示了国家的本质,恩格斯指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列宁也说:“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这些定义表明,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具体地说:

(1)国家的产生是基于统治阶级的意志。

(2)国家政权始终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

(3)国家权力始终是用来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这关系到国家的目的。国家在改变其剥削性质之前,其目的并非像统治阶级所声称的那样,是为了全体人的幸福。

3.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答:吉登斯根据国家与社会的融合程度,将国家形态区分为传统国家(traditional state)、绝对主义国家(absolutest state)和现代民族一国家(nation state)。

(1)传统国家

在传统国家时代(包括城邦、封建国家、继嗣帝国、官僚帝国),阶级分化十分明显,并表现在城乡差别上,上层阶级居住在城市,下层阶级居住在乡村。城乡之别不仅体现了阶级差别,而且还表示传统国家行政力量覆盖面的局限性。在任何形式的传统国家中,政府对社会的行政控制都被限制在城市之内,同时国家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与一般人民的“民俗”有相当大的距离,从而导致监视力的软弱。城乡之别与监视力的软弱,表明传统国家不是“权力容器”(power container),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松散,国家只有“边陲”而没有“疆界”,也没有对军事力量的垄断权,大量的军事力量受制于军阀和民间力量。在行为规范方面,许多规矩只在贵族阶层有效,对一般民众没有约束力。

(2)绝对主义国家

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过渡时期,就是绝对主义国家。在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在16世纪至l7世纪出现,是大型帝国逐渐蜕变为分立的国家的结果。首先,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自然边陲”被定为“疆界”,随之“主权”的观念出现了,国王变成国家主权的代理人和象征,法律成为全民性的规范,直接界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制裁制度。与此同时,军事技术的发展为暴力的扩张提供了条件,军队内部行政管理手段高度发达并为控制社会提供可借用的体系。

(3)现代民族一国家

绝对主义国家的发展为现代民族一国家奠定了基础,它为后者提供了疆界和主权概念。但是,现代民族国家只是到l9世纪初才开始在欧洲出现,其推动力是行政力量、公民观和全球化,而主要的基础是物质资源的增长和行政力量的扩张。物质资源和行政力量的联系机制就是“工业化”。工业化不仅导致物质资源的增长,而且还导致“工业主义”作为一种行政力量和个人行为取向的发展。进一步地,商品化使法律成为全民准则。税务成为国家控制工业的手段,劳动力成为工业岗位的附属品,国家成为世界体系的一员。此外,传播媒体、交通、邮电等资源的开发,使国家更容易渗透到社会中,强化其监视力。

4.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民族国家建设中的危机是什么?

答:国家是一种政治团体,占有一确定的领土,政治上在一个政府,特别是有主权的或不受外来统治的政府之下而组织的任何人民的团体。

(1)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

领土。每一个民族国家都有自己明确的区域。

人口。每一个国家都有以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心理为特征而居住其上的人群。

主权。国家应该是有主权的,没有主权的政治体是一个属地,而不是一个国家。

政府。国家的运转需要有面对其人口的有组织的力量即政府。

(2)民族国家建设中的危机:

每一个现代国家的进一步发展都是克服一次次危机的结果,有人认为现代国家的建构需要经历五种危机,这就是认同性危机、合法性危机、渗透性危机、参与性危机和分配性危机。

认同性危机。认同性危机是建立现代国家时遇到的第一个障碍。一个国家内的民族、地区上的政治团体必须认为他们是这个国家的一分子,否则就会发生认同性危机。历史上的很多战争就是因为认同性危机而产生的,美国的南北战争是这样,发生在卢旺达的战争也是这样。

合法性危机。如前所述,合法性产生于民众的自愿的服从,而民众的服从又来自民众利益的基本满足和表达利益要求的机会的实现。因此,能否满足民众的经济和政治需求,是建构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

渗透性危机。国家有能力让其疆域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服从其法令,否则就存在渗透性危机。“天高皇帝远”现象普遍的国家存在着渗透性危机,今天,斯里兰卡、哥伦比亚都存在渗透性危机,其政府法令并不能达至每一个角落和组织。

参与性危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来说,不能简单地对其公民说“君权神授”,统治者就应该永远统治,被统治者就应该永远被统治,民众只有参与了权力的分配过程,一个国家才算克服了参与性危机。历史上,早发达国家的民众获得参与的权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公民拥有选举权是一个从有产者到全民、从男性到全民的漫长过程。但是,发展中国家正面临发展与参与谁先谁后的艰难抉择。

分配性危机。政治就是决定“谁得到什么”的过程,一个国家要稳定地发展,必须满足分配中的基本正义,即建立让所有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尊严得到满足的机制。从近代历史看,一个国家因分配不公平而导致贫富差距过大时,政治是不稳定的,这会导致国家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

5.如何认识一般性国家目的和国家目的的矛盾性?如何认识国家能力与国家目的的关系?

答:(1)国家的基本目的

历史和现实证明,一个国家要存在下去,首先必须保证安全,其次是保障秩序,最后是满足基本的正义。

安全。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起源的基本判断是,随着财产私有制的出现,财产所有者就开始以暴力的形式保护其财产,为此组织了军队,国家出现了。

首先,安全是国家的首要目的。

其次,国家的安全必须基于基本的正义之上。

最后,安全导致不安全,不存在绝对的安全。

秩序。为了使大家更好地生活,需要专门分配资源的组织和规则(法律),这就是秩序。

作为共同体的为人接受的秩序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达成这样的共识,法律和秩序所带来的限制是人们更好地生存所不可或缺的;第二,仲裁者必须基于合法的程序产生并进行公正的裁决。

正义。正义的本质是指一个国家应该满足个人和团体生存所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需求。正义既包括分配资源的方法,也包括分配资源的结果。

(2)国家目的的矛盾性

新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诺思教授认为,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有两个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第二个目的将导致一系列公共(或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以便降低界定、谈判和实施作为经济交换基础的契约所引起的费用。

这样统治者面临两难选择,即在保持能使租金最大化的垄断性的无效率产权与能使国家收入最大化的有效率的产权之间进行选择,由此导致一个国家的增长过程出现内在不稳定性。

(3)国家的职能能否顺利地实现,或者说国家的使命与目的能否达到,往往是与“国家能力”联系在一起的。

国家能力指国家将自己的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主要是指中央政府能力,而不是统指公共权威的能力,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代表国家意志,而其他公共权威以及地方政府是无法代表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的。国家能力可概括为四种能力:

汲取能力,指国家动员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国家财政汲取能力(即国家财政能力),集中体现了国家汲取能力。

调控能力,指国家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合法化能力,指国家运用政治符号在属民中制造政治共识,进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能力。

强制能力,指国家运用暴力手段、机构、威胁等方式维护其统治地位的能力。

6.如何认识国家类型与国家形态的关系?现实政治中有哪些国家形态?

答:(1)国家类型是根据国家基本权力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特征而形成的一种稳定性的政治形态,对国家的政治过程和人们的政治观有着直接影响。但是,即使在同一种类型的国家中,如所谓的自由民主主义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也具有不同的行为模式,有的治理成功,有的治理失败。因此,要更好地认识国家,还必须分析国家的具体形态。

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的划分

a.奴隶制国家

b.封建制国家

c.资产阶级国家

d.社会主义国家

以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为标准的划分

a.传统国家。

b.绝对主义国家。

c.现代民族一国家。

以政治治理形式为标准的划分

a.集权主义国家:法西斯主义国家,威权主义国家。

b.分权主义国家

(2)现实政治中的国家形态:

失败国家

在经典政治学上,当一个主权政府因丧失国内主权而不能对其合法控制的疆域进行有效护卫(即国家分裂),同时不能有效提供基本国内秩序保障(国内恐怖主义和黑社会势力猖獗)和社会福利时,这样的国家就是失败国家。

依附性:国家以及相关国家形态

“依附性国家一勾结型国家一俘获型国家”最有可能出现在市场经济的形成时期,或者说在市场经济形成时期国家的依附性可能最为突出。

自主性国家

国家自主性与国家能力有着密切关系。国家自主性是国家作为一定疆域和民众控制权的机构可以制定、追求并不简单反映社会组织、阶级或整个社会的需求与愿望的目标;国家能力是国家执行其正式目标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可能面对力量强大的社会组织的实际或潜在的反对,或者国家处于一个社会经济不利的条件下。即,国家自主性取决于国家独立于社会经济统治阶级而实现其目标的能力。

7.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演变的基本趋势是什么?

答:(1)单一制国家

指在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里,权力和威权合法地集中于中央机构。具体的权力和责任可授权给地方政府和部门,但被授予的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监督,并且它可以撤销这些授权。

(2)联邦制

指由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若干成员国或成员州构成的统一的国家。

(3)在民族国家成长和建设时期单一制是通例而联邦制是例外,在民族国家建设基本完成和国家治理的过程中,以自治和分享治理为主要特征的联邦主义则成为一种重要现象。

8.什么是议会主权理论?议会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答:(1)议会主权理论

议会主权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即国家最高权力由君主转向议会。在议会拥有主权的国家,议会在制定任何法律或修改任何已经制定的法律方面享有无限的权力,并得到法院的承认,因而没有任何机构或法院拥有否决或驳回其立法的权力。

(2)议会的职权

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主要功能是立法、预算和监督政府。

立法权。这是议会的传统权力。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财政权。这也是议会的一项传统权力,财政权也叫财政同意权,是指议会对政府提出的预算案、赋税案、公债案以及其他有关公民负担的财政法案的审议权。

监督权。监督权主要表现在批准对官吏的任命和监督政府的执法行为方面。

9.如何认识共和制与公共道德之间的关系?

答:(1)公共道德简称为社会公德,是一种与个人德行(涉及个人生活以及品德、作风、习惯等等)相对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它的表现形式是人们对善与恶、荣与辱、美与丑等现象的认识、判断能力。

(2)共和制是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相对面而存在的。

(3)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公德往往包含着两类美德,一类是私人美德,另一类是公共美德。前者只是促进了个体的利益,人们的幸福和尊严存在于私人美德的活动中;后者意味着“对公众利益的无私奉献,排除和独立于所有的私人和自私利益”。欲要使一个共和国长治久安,其公民必须抑制他们的自私欲望,由此促进普遍的福利。“美德是共和国的原则,因此共和制是最好的政体形式”。公共美德是共和国存在的先决条件。而一旦当共和国的公民失去了公共美德时,社会将变得腐败,政府很快就蜕变为专制统治。那样最终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5.3 考研真题详解

一、概念题

1.政治体系[武汉大学2011、2007年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0年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研;华东理工大学2007年研]

答:政治体系是政治关系的组织实体和制度的体现,包括两个方面内容:社会政治组织,它是人们通过或试图通过政治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而按照一定原则和规则结成的集合体。政治制度,它是政治权力按照不同的利益要求,为实现社会政治的有序运行而对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和活动方式所作的法定规约。

在当代政治生活中,社会政治体系的基本构成部分包括:国家及其政治制度、政党及政党制度、政治社团及其运行规则。

2.国体和政体[燕山大学2012年研]

相关试题:

(1)国体[四川大学2011年研]

(2)政体[浙江工业大学2012年研;山东师范大学2010年研;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研]

答: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国体是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国体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来反映和实现。

政体,也被称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体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个:a.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人数的多少;b.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期限。从这两个标准出发,国家政体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两大类。

3.国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0、2003年研;浙江工业大学2009年研]

答:国家是指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马克思主义根据国家的经济基础和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来划分国家类型,把人类有史以来的国家划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基本类型。国家具有以下特点: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4.国家形式(华侨大学2011年研]

答:国家形式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形式,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和体制的总和。国家形式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的政体,它是指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它构成了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体现为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力的形成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具体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之间的权力关系。国家机关权力的具体运作方式和具体制度。即政治体制。一些具体制度和具体形式,如选举制度、执政党与政权的关系、决策程序、政府机构的实质和规模、中央对地方的领导体制和具体控制手段、国家机关工职人员的选用和管理方式等,它们只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的具体环节,属于国家形式的具体方面。

5.国家历史类型(河北大学2011年研;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研]

答:国家的历史类型是指按国家本质对国家进行的历史分类,是对各式各样国家的具体形态的共性进行的分析和概括。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在社会经济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阶级用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阶级统治的工具,按照国家的本质划分国家的历史类型,实质上是对建立在同一类型的社会经济基础上的、具有共同阶级本质的一切国家的共性的概括。国家的历史类型包括: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6.民主共和政体[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研]

答:民主共和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政体形式,其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这些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并实行限定任期制。民主共和政体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主要可分为议会共和政体、总统共和政体与委员会制政体。

议会制共和政体。在议会共和政体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君主政体中的君主的地位作用和享有权限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而后者为世袭继承;前者政治活动负政治法律责任,后者则无须负责。

总统制共和政体。在总统共和政体中,最高国家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总统和议员分别由选举产生,并有特定任期,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民主共和政体还有委员制政体,其典型国家是瑞士。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厦门大学2011年研]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法理上来说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和地方分别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撑,负担着传递和回应人民利益诉求的功能,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区域自治制度等共同支撑我国的政治生活。

人民代表大会政体的特点: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c.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8.议会共和政体[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研]

答:议会共和政体是民主共和政体的一种,在议会共和政体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君主政体中的君主的地位作用和享有权限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而后者为世袭继承;前者政治活动负政治法律责任,后者则无须负责。当代的意大利、奥地利、印度等国都实行议会共和政体。

9.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燕山大学2011年研]

相关试题:

(1)单一制国家[东北财经大学2009年研;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研;武汉大学2007年研;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研]

(2)复合制国家[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研;武汉大学2008年研]

答:单一制国家是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其基本特点在于:

a.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b.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c.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d.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e.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f.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a.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b.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c.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d.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10.国家结构形式[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研;河北大学2010年研;山东师范大学2009、2004年研;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研]

答: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主要是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具体地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权力关系。国家结构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调整和处理国家整体写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国家结构形式—般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11.联邦制[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研]

答: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12.国家机构[华南理工大学2008年研]

答: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完成政治权力的职能而按照一定原则组建的各种机关的总和,是政治权力的组织实体和规则制度体现。国家机构具有如下特性:

阶级性

a.国家机构作为统治阶级形成和行使政治权力的组织途径和工具,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和统治意志组成和运行的;

b.国家机构的人员往往由统治阶级中的政治精英分子组成,以有效实现其利益。

实体性

国家机构一般是作为组织实体存在的,它不仅有特定的物质形态,而且由特定的职位和人员构成。

严密组织性

作为组织实体,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运行遵循着特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衔接都有程度不同的严密性。

特定的职能性

总体上,国家机构执行着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全部职能。不同的国家机构和部门来履行着不同的政治职能。

13.民主集中制[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研;山东理工大学2006年研]

答: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下,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制与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的显著区别之一,也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

集中,在人民代表大会制中,主要体现在人民的一切权力都统一地、集中地由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而不能与它相抗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律具有最高的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的原则。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集中,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也要求统一的规范和法制,而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现代化建设的任务艰巨复杂,没有高度的集中不行。

民主,是指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任,享有各项民主权利与自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选民对代表有罢免权;人民代表有充分行使权力的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协商作为实现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没有民主,就不能体现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要求民主,而没有民主作为集中基础,集中就可能走向反面,转变为独裁和专制。

因此,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是按照多数人意志的集中管理,符合我国基本国情,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二、简答题

1.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深圳大学2012年研]

相关试题:

(1)简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河北大学2010年研]

(2)简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研]

答: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社会中不同于原始社会公共权力的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组织,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国家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那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它的基础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在实行政治统治的过程中,必须要履行特定的政治管理职能。不过,政治管理只是国家实现阶级统治的手段而不是其本质。国家阶级统治与政治管理的二重性正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自我实现要求和社会实现途径之间的矛盾在国家性质上的反映。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在形式上表现为超然于社会之上的独立力量。

(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氏族社会形成和维持的基本纽带是社会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阶级关系产生后,社会成员为了谋求本阶级的利益而进行社会流动,不同氏族和部落的成员混然杂居。为了便于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统治,按地区来划分成为一种十分有效的管理方法。

(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作为一种暴力机器,国家不同于氏族社会武装组织的特殊之处在于:

国家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等物质附属物,即常设的暴力机关,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不过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

国家的暴力为统治阶级专属,并以它为主要凭借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巩固社会秩序,以及对付外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由全体居民构成,主要用于对付外敌,氏族社会内部则主要以道德强制力维持秩序;

国家是系统采用的暴力,是精巧的暴力机器,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则不具备国家暴力的系统性和精巧性。

由此,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国家本质的论述可认为,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2.评国家三要素说。[山东师范大学2005年研]

答:国家三要素说是一种非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具有人民、土地、主权者即为国家,如梁启超认为:“夫国家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上之人民,而治其所居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有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夫如是斯谓之完全成立之国家。”

国家三要素说所描述的只是国家的外观表征,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同时,由于它从国家的构成要素出发定义国家,因而混淆了国家与“国度”之间的区别。

3.非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主要有哪些代表观点?[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研]

相关试题:简要评析非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定义。[武汉大学2009年研]

答:国家一直是政治学家和思想家们研究的重要对象,关于国家的定义也多种多样的。具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国家定义主要有:

(1)社会共同体说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指出,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它是为了达到完美的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的。古罗马的西塞罗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互享的观念结合而成的组织体。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国家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在当代西方政治学家眼中,国家通常被看作是特定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社会共同体说把国家看作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在一起生活的群体。这一说法仅仅涉及了国家的表面社会特征,没有把国家与氏族、部落等社会群体区别开来。

(2)管理劳动说

管理劳动说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生产力水平低下阶段联合劳动的需要。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生产工具简陋,社会御洪抗旱的能力低下,所以,组织这些重大工程和活动,需要特定的组织和人员集中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组织和管理这些劳动的需要,导致了国家的产生。如卡尔·A.魏特夫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治水的需要;马克斯·韦伯指出,在埃及、西亚和中国文化演进中灌溉是具有关键性的问题。治水问题解决了官僚阶级的存在、依附阶级强制性劳役以及从属阶级对帝王的官僚集团职能的依附。

管理劳动说虽然指出了特定国家经济职能的自然属性,可是,它并没有指出国家的社会属性,更没有说明国家的阶级利益本质和社会基础,因而也就没有能够揭示国家的本质。

(3)国家契约说

社会契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因而相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由此组成了国家。

社会契约学说实际上反映着资本主义的利益交换方式和交换关系。可是,由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都只是历史的虚构,因而关于国家的社会契约观点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4)国家要素说

国家要素说有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三要素说认为具有人民、土地、主权者即为国家;四要素说认为国家就是人民、领土、主权之外再加一个政府。

国家要素说所描述的只是国家的外观表征,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同时,它从国家的构成要素出发定义国家,混淆了国家与“国度”之间的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国家神权说、国家有机体说等定义。这些学说或是把国家的产生归于上帝的意志,或是用生物或其他自然现象来机械地比附国家,因而不仅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而且引起了人们对国家认识的很大混乱。

4.关于国家起源的学说。[燕山大学2011年研]

答:国家起源问题,由于它直接涉及国家的本质,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学说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学说中都是一个重要问题。这些学说的主要观点为:

(1)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学说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时间问题;

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它是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2)非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学说

神权论

这种理论认为,国家源于神,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这种观点在古代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曾利用这种观点来维护他们的统治。

契约论

这种学说的基本论点,把国家的产生说成是人们订立契约的结果。资产阶级的契约论,包括两种含义:一种是用来说明国家的起源,一种是用来说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用契约论说明国家起源的人,都主张在国家出现以前,人类有一种原始的自然状态,但他们对这种自然状态的解释又各有不同。契约论都主张不能长久地停留在国家以前的那种自然状态下,为脱离这种自然状态,人们就互相订立一种契约,成立国家,来保障财产和安全。

暴力论

暴力论者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人对人使用暴力的结果。

5.恩格斯是怎样论述国家的产生原因、形式、功能和本质的?[武汉大学2011年研]

答:(1)国家的产生原因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国家起源理论作了科学的论证。恩格斯认为国家来源于三次社会大分工,其中第三次“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带来了这样的结果: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金属货币;由于商业活动、土地的买卖与变化,人们为谋生而流动,使原来的氏族与部落的居民杂居起来。

这些变化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改变,氏族制度面对这些变化已经无能为力了。特别是由于自由民与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日益尖锐化,氏族制度更不适应了。于是就需要有一个第三种力量,它站在相互斗争的各阶级之上,压制他们的公开冲突,至多允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合法的形式进行。于是,氏族度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分裂为阶级所炸毁,被新的机关——国家所代替了。

恩格斯所得出的国家的概念表明: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2)国家的形式

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观点,国家产生具有三种形式:

雅典国家的产生形式。它是国家产生的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

罗马国家产生的形式。罗马在氏族制度的末期,经过平民斗争,罗马成立新的人民大会,参加成员按服兵役而定。这个新的制度代替了旧的氏族组织而逐渐发展为国家机关;

征服罗马帝国的日尔曼人国家的形式。

上述三种形式,是恩格斯分析了雅典、古罗马和日尔曼人国家产生的历史材料所得出的科学结论。这只是说明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原始公社制度瓦解和国家产生的过程有各种不同形式,并不是说只有这三种形式。尽管国家产生途径有所不同,但国家产生的根源却是一致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外部条件只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3)国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人类有史以来的一切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

国家本质是阶级权力。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当阶级出现,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就产生了国家,当阶级完全消灭,国家就消亡了;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阶级专政,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改变,通过社会变革,国家的阶级性质也就随之改变;

国家是个实体物,是社会组织,是机器、工具。它是实现统治权力的机器,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主权性,是国家权力同其他权力不同的主要标志。

(4)国家的功能

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任何国家的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的职能和外部的职能。

内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实行社会控制,以求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在具体的国家活动中,国家的内部职能与外部职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从国家活动的性质和方式的角度说,国家的内部职能可以相对地划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种。国家的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社会管理职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种职能的执行和实现,必须依靠国家权力,所以它又与政治统治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政治职能是社会职能的前提;政治职能又必须以社会职能为基础,国家只有有效地实现了社会管理职能,政治统治才能够得以持续。

6.恩格斯是如何论述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研]

答:恩格斯有一个著名论断说明了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他说: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恩格斯的这个著名论断,表明了三点;

(1)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表明国家产生的时间。

(2)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一切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家都可以承认国家是阶级和阶级矛盾的产物,但就不承认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为承认国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就可以把国家说成是居于两个对立的阶级之上的超阶级的国家。国家既不代表剥削阶级,又不代表被剥削阶级,它是高出于一切阶级,调和各阶级利益的力量,这样,无论哪个阶级都不应损害它,更不要打碎它。恩格斯明确指出:国家是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才需要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3)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里所说的缓和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的缓和。秩序就是维护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阶级统治,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被统治阶级破坏不行,统治阶级内部的个别人和集团破坏也不行。要清楚地看出国家是代表谁的利益,是哪个阶级的国家。所以恩格斯说:“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

因此,列宁在解释恩格斯上述那段话时反复强调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一切国家产生的普遍规律。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形式。这就形成了国家产生形式的多样性。

7.如何认识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河北大学2012年研]

答: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共同利益的工具。具体表现为;

(1)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基础上,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正是在这一经济关系基础上,产生了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形成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基础上的根本利益矛盾。资本主义国家就是建立在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基础上,控制、欺骗甚至镇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治权力组织。

(2)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组织化、制度化。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权力操掌在资产阶级手中,因此,资本主义国家的组织原则、制度设立及其实际活动都是由资产阶级支配、掌握和操纵的。在不同时期,资产阶级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自己的利益要求,采用不同的组织机构、制度设置和活动方式,或是镇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或是欺骗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

(3)资本主义国家以维护和服务于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为目的。由于资产阶级内部存在不同的利益阶层和集团,因此,资本主义国家在某个时期或某些问题上,集中代表和维护某些阶层或集团的利益。资本主义国家是管理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是维护和服务于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工具。

(4)资本主义国家是剥削阶级国家中最为发达,最为完备的国家组织。它具有十分严密的组织体系、明确的权力职能分工和权限范围,完备的机构设置和监督机制、完整的政治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整个政治体系在金钱政治的作用下运转,最大限度地保障着资本私有,镇压人民的反抗。

8.有人认为“‘国家契约说’反映了国家的本质。”如何评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研]

答:国家契约说没有反映国家的本质。

(1)国家契约说发源于古希腊的思想家伊壁鸠鲁。16~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市场交换和契约行为的发展,资产阶级政治学家如格劳秀斯、斯宾诺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从自然法的角度完善了社会契约学说,使之成为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国家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

(2)社会契约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因而相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由此组成了国家。由此可见,国家实际上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

(3)社会契约学说实际上反映着资本主义的利益交换方式和交换关系,并没有反映国家的本质。由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都只是历史的虚构,因而关于国家的社会契约观点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4)根据对国家起源的历史考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明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器和工具。如恩格斯指出:“国家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列宁也指出:“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9.为什么说福利国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产阶级国家的性质?[华侨大学2011年研]

答:福利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为了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社会化要求而对生产关系作出的调整。但是,福利国家不过是垄断资本与资产阶级国家进一步融合的体现,是垄断资产阶级利用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维护资本主义根本制度,保证其攫取巨额利润,同时缓和社会阶级矛盾的一种统治方式,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产阶级国家的性质。

(1)福利国家没有根本改变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生产资料仍然掌握和控制在资产阶级手中。福利国家采取的一系列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政策措施,只是集中在生产过程、流通和分配领域,并没有触动资本私有制。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力社会化的矛盾仍然存在,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福利国家仍然是资产阶级国家。

(2)福利国家仍然是垄断资本掌握的国家。垄断资产阶级凭借着自己的经济统治和支配地位,掌握和操纵着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垄断资本与国家政权的结合,利用国家政权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则进一步强化了垄断资本的政治地位。因此,福利国家采取和实施的各项福利措施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3)福利国家用于建立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经费,实际上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必要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资产阶级改变了过去以工资形式支付劳动力价值的形式,而把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先由资产阶级国家抽取,然后再通过社会福利的形式偿付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以国家福利的方式掩盖了资本家对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直接的剥削,实际上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统治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稳定。

由此,福利国家本质上仍然是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一种现代形态。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矛盾的加深,福利国家日益表明它并不是解决资本主义矛盾和困境的灵丹妙药,当它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垄断资产阶级的超额利润时,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就会逐步削减社会福利,出卖国有企业,减少公共工程,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化浪潮和对社会福利的削减,即是这方面的证明。

10.简述国家形式的内容。[河北大学2012年研]

相关试题:简述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华侨大学2010年研]

答:从国家形式的具体内容上考察,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的政体,它是指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它构成了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体现为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力的形成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前者是指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由一个机关集中行使,还是由数个机关分工行使;后者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一个人组成,还是由一个集体组成,也就是由一个人还是由一个集体形式的机构行使国家最高统治权。

(2)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具体地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权力关系。国家结构是国家形式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调整和处理国家整体写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国家结构形式—般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3)国家机关权力的具体运作方式和具体制度,一些具体制度和具体形式,如选举制度、执政党与政权的关系、决策程序、政府机构的实质和规模、中央对地方的领导体制和具体控制手段、国家机关工职人员的选用和管理方式等等,它们只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的具体环节,属于国家形式的具体方面。

11.简述政体的划分标准和政体的主要类型。[四川大学2010年研]

答: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1)政体的划分标准

由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多样性,政治学家对政体类型的划分标准也是多种多样的,古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最先按照执政者人数把政府划分为君主政府、贵族政府和民主政府;亚里士多德沿用了这一标准并把它们修正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后来的政治学家们还根据最高权力执掌者的产生方式、任期期限以及国家与政府的结合程度等等提出不同划分标准,并据此把政体划分为不同类型。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不同政体类型概念的运用,可知他们认定的政体类型划分标准主要有两个: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人数的多少,最高国家权力执掌者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期限。

(2)政体的主要类型

从这两个标准出发,古往今来的国家政体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两大类。君主政体一般由君主执掌最高国家权力,君主通常由长子世袭,并实行终身任职。共和政体一般由若干人共同执掌最高国家权力,这些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职期限。按照君主的实际权限,君主政体又可以分为专制君主政体和立宪君主政体。由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因而君主的地位和实际权限也不一样,按照这种差别,立宪君主政体可以进一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剥削阶级国家的共和政体可以分为贵族共和政体和民主共和政体。民主共和政体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又可分为议会共和政体和总统共和政体。除此之外,民主共和政体还有委员制政体,其典型国家是瑞士。

专制君主政体

君主政体      二元君主制

立宪君主政体

议会君主制

贵族共和政体

共和政体         议会共和政体

民主共和政体     委员制政体

总统共和政体

无产阶级国家实行真正的民主共和政体。由于历史条件和各国的情况不同,无产阶级的国家政体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又有不同的具体形式,从无产阶级政权的发展历史来看,具有典型意义的主要有巴黎公社政权形式、苏维埃政权形式和人民代表大会政权形式。

1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有哪些?[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研]

答: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形式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它最初萌发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时期,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得到不断发展。自从1954年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以来,我国的宪法一直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政体的特点主要是: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3)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13.邦联是否为一种国家结构形式,为什么?[深圳大学2009年研]

答:严格意义上来说,联邦制不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邦联制国家的特点主要是:

(1)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隶属和制约关系,而且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程度不同的一致行动;

(2)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邦联一般不设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

(3)邦联设有邦联成员国的协商机关,其成员主要由各成员国的政府首脑担任,其职能主要是协商成员国之间的共同事宜;

(4)邦联成员国之间的共同活动以各方共同签字的条约为基础。

由此可见,邦联制国家实际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国家,而只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因而,联邦制不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只能算是一种国家联盟形式。

14.复合制[深圳大学2012年研]

答:复合制国家是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复合制国家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1)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2)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邦联制国家的特点主要是:

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隶属和制约关系,而且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程度不同的一致行动;

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邦联一般不设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

邦联设有邦联成员国的协商机关,其成员主要由各成员国的政府首脑担任,其职能主要是协商成员国之间的共同事宜;

邦联成员国之间的共同活动以各方共同签字的条约为基础。

邦联制国家实际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国家,而只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当今的欧洲共同体、东南亚国家联盟等都是邦联的具体组织。

(3)历史上的复合制国家还有君合国和政合国。

君合国是两个国家以某种条约同意由一个君主进行统治,从而实现国家联合,但两国均有自己的宪法和权力机关,在国际关系中都有主权地位;

政合国是两个以上的共和制国家通过某种条约而形成的国家联合,国家有统一元首、宪法和权力机关,在国际关系中作为统一主权国家,而各成员国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权力机关,政治上有一定独立性。

君合国和政合国都是比较特殊的复合制类型。

15.联邦制国家有哪些主要特征?[南开大学2009年研]

答: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1)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2)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3)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4)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16.简述联邦制国家的特点。[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研]

答: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1)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问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2分)(2)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并约束其联邦成员。(2分)(3)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2分)(4)联邦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2分)(5)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与法律为准。(2分)

17.国家结构形式可分为哪些?[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研]

答: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它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在国家组织结构形式和原则上的体现。按照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不同构成方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

(1)单一制国家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点在于:

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2)复合制国家

复合制国家是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如共和国、州、盟、邦)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复合制国家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a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b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c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d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邦联制国家的特点主要是:

a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隶属和制约关系,而且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程度不同的一致行动;

b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邦联一般不设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

c邦联设有邦联成员国的协商机关,其成员主要由各成员国的政府首脑担任,其职能主要是协商成员国之间的共同事宜;

d邦联成员国之间的共同活动以各方共同签字的条约为基础。

由此可见,邦联制国家实际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国家,而只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当今的欧洲共同体、东南亚国家联盟等都是邦联的具体组织。

18.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的区别。

答: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它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在国家组织结构形式和原则上的体现。按照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不同构成方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

(1)单一制国家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点在于:

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由此可见,单一制国家中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2)复合制国家是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如共和国、州、盟、邦)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复合制国家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a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b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c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d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邦联制国家的特点主要是:

a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隶属和制约关系,而且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程度不同的一致行动;

b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邦联一般不设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

c邦联设有邦联成员国的协商机关,其成员主要由各成员国的政府首脑担任,其职能主要是协商成员国之间的共同事宜;

d邦联成员国之间的共同活动以各方共同签字的条约为基础。

由此可见,邦联制国家实际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国家,而只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当今的欧洲共同体、东南亚国家联盟等都是邦联的具体组织。

19.国家机构的构成和特点是什么?[西南大学2011年研]

相关试题: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请分别加以解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1年研]

答: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完成政治权力的.职能而按照一定原则组建的各种机关的总和,它是政治权力的组织实体和规则制度体现。同时,它也是由特定的政治人员和工作人员构成的。

(1)国家机构主要由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构成:

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国家元首一般分为个体国家元首和集体国家元首两种。国家元首的职权在各国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主要是:

a.公布法律;

b.任免国家机关中的高级官员;

c.召集议会,宣布戒严、大赦、紧急状态或对外宣战;

d.以国家最高代表身份对外交往;

e.代表国家颁布荣誉、授予荣誉称号和证书;

f.有些国家元首还是国家武装力量统帅,具有全国武装力量的指挥权。

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是指有权制定、修改、废止或恢复法律的国家机关。在现代国家中一般指代表大会、国会、议会、国民议会等机构。立法机关是国家立法权的组织体现。按照立法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两院制立法机关和一院制立法机关。立法机关具体职责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a.制定、修改、废止法律。

b.审查和通过国家财政预算、决算,并监督其实施。

c.组织或监督政府。

d.其他有关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如批准对外宣战等等。

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贯彻国家政治决策、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机关,它是国家行政权的组织体现。国家行政机关一般由国家行政首脑如总理、首相、总统等等和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行政公务人员组成。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较为广泛,其主要有:

a.组织必要的人力物力,贯彻立法机关通过的各项决策、议案、提案;

b.制定各项政策,发布行政命令,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和卫生等各方面的工作;

c.领导全国行政机关工作,征擢、管理、任免行政工作人员;

d.负责或协助处理军事力量的编制、训练、调遣和指挥事宜;

e.处理对外事务。

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是维护法律的部门,因此又称为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公诉的机关,它是国家司法权的组织体现。司法机关一般按不同职能由三部分组成:侦察、诉讼和审判。

(2)国家机构的特点主要包括:

阶级性。国家机构作为统治阶级形成和行使政治权力的组织途径和工具,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和统治意志组成和运行的。另一方面,国家机构的人员也往往由统治阶级中的政治精英分子组成,以有效实现其利益。

实体性。国家机构一般是作为组织实体存在的,它不仅有特定的物质形态。而且有特定的职位和人员构成,因此,国家机构在外形上是明显可辨识的。

严密组织性。作为组织实体,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运行都遵循着特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衔接都有程度不同的严密性。国家机构的这种严密组织性是国家作为统治机器的集中体现。

特定的职能性。从总体上看,国家机构执行着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全部职能。从不同的国家机构和部门来看,又履行着不同的政治职能。因此,国家机构本身就是一个职能与机构的综合体。

20.从社会政治发展史来看,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哪些?[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研]

相关试题:

(1)从社会政治发展史来看,国家机构的设置应遵循哪些原则?[浙江工业大学2009年研]

(2)简述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研]

答: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是指统治阶级在组织国家机构时所确定的不同职能的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原则,它是不同职能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国家机构设置原则方面的体现。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三类,即集权原则、分权制衡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为:

(1)集权原则

集权原则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机构设置的通常原则。集权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国家的最高立法、行政、司法、监督、军事、外交等大权集中于国王或皇帝一身,一切国家事务和决策均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国家根据国王或皇帝的旨意设立机构,这些机构全部向国王或皇帝负责,其主要官员均由国王或皇帝任命或撤换。由此可见,集权原则是与专制主义政治联系在一起的。

(2)分权制衡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有两层基本内容:

按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洛克把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后来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盂德斯鸠把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进一步把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和考试权。

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提出过权力制约的思想,后来孟德斯鸠进一步提出了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资本主义民主原则。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制定的宪法中,最早正式采用了三权制衡的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常常体现为按不同的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同时这些机构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从而形成相互制约。

分权制衡是资产阶级设立不同的国家机构为自己阶级利益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资产阶级不可能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分权制衡;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影响不同功能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抑制他人利益,规约政府行为,以此来协调本阶级内部的利益矛盾,平衡各种集团的力量,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本质上,分权制衡原则是维护资产阶级总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

(3)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本质上是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之间的一种政治协调原则,它承认人民内部存在着利益的多样性,同时又确认人民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这种多样性和一致性,奠定了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的政治协调原则基础。在实施过程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包括两个过程:一是方方面面利益和要求表达和协调的过程;二是经过协调的各方面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协调的过程。民主与集中正是这两个过程的统一。

在国家机关组织上,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1.简述国家机构的特征及其设置原则。[武汉大学2007年研]

相关试题: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机构设置的体现。[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研]

答:(1)国家机构的特征

阶级性。国家机构作为统治阶级形成和行使政治权力的组织途径和工具,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和统治意志组成和运行的。国家机构的人员也往往由统治阶级中的政治精英分子组成,以有效实现其利益。

实体性。国家机构一般是作为组织实体存在的,它不仅有特定的物质形态。而且有特定的职位和人员构成。

严密组织性。作为组织实体,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运行都遵循着特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衔接都有程度不同的严密性。

特定的职能性。从总体上看,国家机构执行着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全部职能。从不同的国家机构和部门来看,又履行着不同的政治职能。

(2)国家机构设置原则

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是指统治阶级在组织国家机构时所确定的不同职能的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原则,它是不同职能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国家机构设置原则方面的体现。从社会政治发展史来看,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三类,具体为:

集权原则。集权原则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机构设置的通常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国家的最高立法、行政、司法、监督、军事、外交等大权集中于国王或皇帝一身,一切国家事务和决策均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国家根据国王或皇帝的旨意设立机构,这些机构全部向国王或皇帝负责,其主要官员均由国王或皇帝任命或撤换。

分权制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有两层基本内容:

a.按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洛克把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后来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盂德斯鸠把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进一步把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和考试权。

b.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提出过权力制约的思想,后来孟德斯鸠进一步提出了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资本主义民主原则。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制定的宪法中,最早正式采用了三权制衡的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常常体现为按不同的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同时这些机构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从而形成相互制约。

分权制衡是资产阶级设立不同的国家机构为自己阶级利益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资产阶级不可能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分权制衡;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影响不同功能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抑制他人利益,规约政府行为,以此来协调本阶级内部的利益矛盾,平衡各种集团的力量,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本质上,分权制衡原则是维护资产阶级总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

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本质上是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之间的一种政治协调原则,它承认人民内部存在着利益的多样性,同时又确认人民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这种多样性和一致性,奠定了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的政治协调原则基础。在实施过程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包括两个过程:一是方方面面利益和要求表达和协调的过程;二是经过协调的各方面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协调的过程。民主与集中正是这两个过程的统一。

在国家机关组织上,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c.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2.国家元首的主要职权有哪些?[南开大学2009年研]

答:(1)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2)国家元首的职权在各国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主要是:

公布法律;

任免国家机关中的高级官员;

召集议会,宣布戒严、大赦、紧急状态或对外宣战;

以国家最高代表身份对外交往;

代表国家颁布荣誉、授予荣誉称号和证书;

有些国家元首还是国家武装力量统帅,具有全国武装力量的指挥权。

三、论述题

1.对诸种不同国家观的评说。[武汉大学2007年研]

答:(1)非马克思主义国家观

在政治学发展史上,国家一直是政治学家和思想家们研究的重要对象,因此,关于国家的定义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总起来看,具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国家定义主要有:

社会共同体说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指出,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它是为了达到完美的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的。古罗马的西塞罗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互享的观念而结合成的组织体。l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国家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在当代西方政治学家眼中,国家通常都是被看作特定社会生活共同体的。

由此可见,社会共同体说的基本特点就是把国家看作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在一起生活的群体。这一说法仅仅涉及了国家的表面社会特征,同时,它也没有把国家与氏族、部落等社会群体区别开来。

管理劳动说

有社会学人类学家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生产力水平低下阶段联合劳动的需要。卡尔·A.魏特夫认为,国家就是起源于社会治水的需要,因此,这样的社会是“治水社会”,组织治水成为国家形成的原因和特征;而马克斯·韦伯在分析这一问题时也指出:“在埃及、西亚和中国文化演进中灌溉是具有关键性的问题。治水问题解决了官僚阶级的存在、依附阶级强制性劳役以及从属阶级对帝王的官僚集团职能的依附。”

管理劳动说虽然指出了特定国家经济职能的自然属性,可是,它并没有指出国家的社会属性,更没有说明国家的阶级利益本质和社会基础,因而也就没有能够揭示国家的本质。

国家契约说

社会契约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因而相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由此组成了国家。由此可见,国家实际上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学说实际上反映着资本主义的利益交换方式和交换关系。可是,由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都只是历史的虚构,因而关于国家的社会契约观点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国家要素说

国家要素说大多根据“国家”一词的词源意义,从国家的可见特征出发来定义国家。国家要素说一般有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三要素说认为具有人民、土地、主权者即为国家。四要素说是在人民、领土、主权之外再加一个政府。

国家要素说所描述的只是国家的外观表征,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同时,由于它从国家的构成要素出发定义国家,因而混淆了国家与“国度”之间的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国家神权说、国家有机体说等定义。这些学说或是把国家的产生归于上帝的意志,或是用生物或其他自然现象来机械地比附国家,因而不仅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而且引起了人们对国家认识的很大混乱。

(2)马克思主义国家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的有关论述,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特殊的公共权力,比起原始社会中的公共权力来,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

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

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才真正完成了科学地、深刻地揭示国家本质的历史任务。

2.论述国家的本质和历史类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研]

答:(1)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

(2)国家的历史类型

马克思主义根据国家的经济基础和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来划分国家类型,按此标准,可将国家划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基本类型。

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奴隶主阶级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力实施奴隶主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维护奴隶主阶级政治特权地位和根本利益,压迫和剥削奴隶的政治组织。奴隶制国家一般是在血亲宗法的基础上,按照分封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在奴隶制国家,国家组织机构已初步形成,各种机构职位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等等也已有了明确的划分,初步形成了国家组织体系。

封建制国家

封建制国家是封建地主阶级维护自己的利益、压迫农民阶级的统治机器,因此,它本质上是封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阶级的专政。封建国家是在封建地主所有制基础上,以封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经济和人身奴役为原则建立起来的,这就使得封建国家在组织制度上具有如下特点:

a.封建国家的最高权力为君主所有,因此,封建国家的组织结构一般呈现金字塔形,君主居于金字塔顶峰;

b.封建国家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实现对全社会的政治控制,常常设置极为庞大的官僚机构,豢养庞大的官僚队伍;

c.封建国家把全社会组织进政治生活,从而使国家即成为社会。

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基础上,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资本主义国家以维护和服务于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为目的。资本主义国家具有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和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形态。

a.自由资本主义国家

自由资本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国家,它是与资本主义经济的自由发展阶段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特征是资产阶级在资本私人所有和剥削雇佣劳动这一根本利益基础上,用开放市场自由竞争、自由贸易的方式来实现各个资本家和资本家集团的利益;

第二,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特征是自由资产阶级是资产阶级的主体,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据主要地位,并按照自己的利益要求和利益实现方式制订各项法令法规和政策;

第三,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特征是国家以自由主义方式进行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

b.垄断资本主义国家

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维护垄断资本的利益和统治,资本主义国家由自由资本主义国家逐步转变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特征是:

第一,垄断财团与国家政权直接结合,控制和操纵国家政治权力;

第二,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从以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主要内容转向以保护利益集团,尤其是垄断财团的利益为主要内容,公民的自由权利也相应削弱和减少;

第三,象征资本主义民主制的议会权力逐步弱化,而便利垄断资本集团实行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行政权力逐步加强;

第四,政府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消极国家转变为积极国家,以求通过政治权力对于社会矛盾的强力干预和调节来维护统治。

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和生产社会化矛盾运动的基础上,由代表新的生产力的无产阶级根据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打碎资本主义国家机器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在社会主义政治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它本质上维护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要求,而对少数剥削者实行专政。其基本特征有:

a.社会主义国家以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作为经济和利益特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以及由此形成的共同利益,是社会主义国家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根本标志;

b.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c.社会主义国家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特征;

d.社会主义国家以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为其政治特征,并从制度上和政治上确认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

e.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为其思想特征。

3.论述国家的涵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4年研]

答:马克思主义对国家本质的揭示,是从考察社会阶级利益的对立和国家的产生开始的。这就是说,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马克思主义认为,对于国家这种政治权力组织的产生具有决定意义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是这种经济关系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劳动过程支配关系和生产结果的分配关系。

根据对国家起源的历史考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明了国家的本质,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不同于原始社会公共权力的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组织,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国家不像氏族社会的公共权力那样是全体居民的权力,而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那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它的基础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是“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

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阶级关系产生后,取代了天然血缘关系的基本纽带作用,并促使社会成员为了谋求本阶级的利益而进行社会流动,不同氏族和部落的成员混然杂居,为了便于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统治,使得他们在其居住的地方实现其公共权利和义务。

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作为一种暴力机器,国家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一,国家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等物质附属物;其二,国家的暴力为统治阶级专属,并以它为主要凭藉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巩固社会秩序,以及对付外敌;其三,国家是系统采用的暴力,是精巧的暴力机器。

在上述三方面差别中,国家的阶级统治本质是最根本的,国家与氏族社会公共权力在划分居民和暴力组织方面的差别,不过是国家的阶级统治本质的自然延伸和特定表现。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国家本质的论述,可以认为,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4.简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本质理论,并结合事实论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职能的变化。[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研]

答:(1)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

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国家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那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它的基础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在实行政治统治的过程中,必须要履行特定的政治管理职能。

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氏族社会形成和维持的基本纽带是社会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阶级关系产生后,社会成员为了谋求本阶级的利益而进行社会流动,不同氏族和部落的成员混然杂居。为了便于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统治,按地区来划分成为一种十分有效的管理方法。

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国家不同于氏族社会武装组织的特殊之处在于:

a国家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等物质附属物,即常设的暴力机关,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不过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

b国家的暴力为统治阶级专属,并以它为主要凭藉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巩固社会秩序,以及对付外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由全体居民构成,主要用于对付外敌,氏族社会内部则主要以道德强制力维持秩序。

c国家是系统采用的暴力,是精巧的暴力机器,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则不具备国家暴力的系统性和精巧性。

(2)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任何国家的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的职能和外部的职能。内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实行社会控制,以求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根本任务发生了大的变化,国内国际形势也发生了大的变化,国家职能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对外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周边形势和国际形势总体上趋于和平,国家的对外职能居于次要地位,主要职能是通过和平的外交活动为国内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对内职能。对内职能又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种。三十年来,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 ,我国开始由改革前的管制型政府向今天的服务型政府转变,而且,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国家的社会职能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转变的过程,社会职能的转变由经济职能的调整与强化开始破题,并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在不断完善政府经济职能的基础上,经历了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民主建设职能不断凸显的逻辑进程。

5.试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起源、本质的思想。[山东理工大学2006年研]

答:(1)国家起源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研究,概括地说,主要阐明了两个基本观点: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时间问题。

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它是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是说明国家产生的原因问题。

国家是在氏族组织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绝不是原始社会氏族组织的简单继承,它是与氏族组织有根本区别的特殊组织,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是按地区划分居民,氏族组织是以血缘关系划分居民。

公共权力的设立。

(2)国家的本质问题,是政治学的一个核心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深入地研究了国家的各种基本问题、科学地分析了国家产生的基本原因以及发展变革的规律、概括了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共同特点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为国家的含义作了界定:“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个定义有三层含义: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国家是阶级统治;国家是个机器。下面从这三个方面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的具体含义:

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它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产生的。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就是国家产生、发展、消亡的必然规律。

国家是阶级统治。这是表明国家的本质。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有史以来的一切国家都是阶级的国家,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

国家是个机器。机器顾名思义是个工具,而且是个复杂的工具。它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机构。任何社会组织都有一定的机构,即组织体系。但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机器。它特殊在什么地方?就在于它具有公共权力。这是国家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

6.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如何看待国家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河北大学2012年研]

答: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不仅科学地阐明了国家的分类问题,而且揭示了一种历史类型的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被另外一种历史类型的国家所代替的客观必然性。国家由一种历史类型发展变革为另一种崭新的历史类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1)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决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冲突是社会变革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制度的变革,包括国家历史类型的变革,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

当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同现存的社会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从而要求对这种生产关系进行变更。经济基础的这种变更,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国家政权从旧有阶级转移到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兴的阶级手中,旧的国家类型也就被新的国家类型所代替。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一个阶段由此结束,这一运动的新的阶段由此开始,国家的类型也就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2)国家历史类型更替的一般规律,并不排除具体更替和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性。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历史传统、社会力量构成等方面的差异,国家历史类型更替规律的具体表现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7.运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相关原理,分析说明各个国家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道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东北财经大学2009年研]

答:(1)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政体,它是指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密不可分的,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直接决定着国家的阶级属性,因而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由此可见,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国体是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同时,国体又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来反映和实现。

(3)除了国家的阶级本质之外,具体的历史条件、经济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民族构成以及政治力量的对比等因素也影响着具体国家和历史发展阶段中具体政体的选择。因此,相同性质的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比如英国和美国同为资产阶级国家,可是英国采取君主立宪制,美国则实行共和制;而不同性质的国家也可能会有相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比如在希腊的奴隶制雅典国家采用共和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共和制。

8.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原则的区别。[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研]

答:(1)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原则是分权制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有两层基本内容:

按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洛克把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后来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盂德斯鸠把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进一步把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和考试权。

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提出过权力制约的思想,后来孟德斯鸠进一步提出了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资本主义民主原则。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制定的宪法中,最早正式采用了三权制衡的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常常体现为按不同的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同时这些机构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从而形成相互制约。

分权制衡是资产阶级设立不同的国家机构为自己阶级利益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资产阶级不可能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分权制衡;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影响不同功能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抑制他人利益,规约政府行为,以此来协调本阶级内部的利益矛盾,平衡各种集团的力量,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本质上,分权制衡原则是维护资产阶级总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

(2)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本质上是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之间的一种政治协调原则,它承认人民内部存在着利益的多样性,同时又确认人民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这种多样性和一致性,奠定了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的政治协调原则基础。在实施过程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包括两个过程:一是方方面面利益和要求表达和协调的过程;二是经过协调的各方面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协调的过程。民主与集中正是这两个过程的统一。

在国家机关组织上,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9.结合中国现实,如何理解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研]

答: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符合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点:

(1)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2)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3)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4)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5)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6)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宪法确定了“确保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和“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原则。针对我国是多民族国家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的民族区域,一般享有比其他行政区域更多的权力。

10.有学者认为中国是一个带有某些联邦制特征的单一制国家,试做出评论。[深圳大学2009年研]

答: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点在于:

(1)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2)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3)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4)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5)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6)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单一制国家中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宪法确定两个原则:一是确保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二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我国是多民族国家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的民族区域,一般享有比其他行政区域更多的权力。但并不说明中国是一个带有某些联邦制特征的单一制国家。

11.运用国家设置原则的基本原理,结合实际谈谈如何辩证地看待资本主义的“分权制衡原则”。[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研]

答:分权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1)分权制衡原则有两层基本内容:

按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洛克把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后来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盂德斯鸠把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进一步把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和考试权。

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提出过权力制约的思想,后来孟德斯鸠进一步提出了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资本主义民主原则。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制定的宪法中,最早正式采用了三权制衡的原则。

(2)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常常体现为按不同的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同时这些机构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从而形成相互制约。

(3)分权制衡是资产阶级设立不同的国家机构为自己阶级利益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资产阶级不可能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分权制衡;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影响不同功能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抑制他人利益,规约政府行为,以此来协调本阶级内部的利益矛盾,平衡各种集团的力量,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但从本质上讲,分权制衡原则是维护资产阶级总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