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利润形成与分配的核算
视频二维码(扫码观看)
一、利润形成的核算
(一)净利润的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
利润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投资损失)。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其中,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理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捐赠利得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3.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它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并缴纳的一种税金。
(二)设置的账户
1.“本年利润”账户。“本年利润”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该账户贷方登记期末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以及“投资收益”(投资净收益)等账户的转入数;借方登记期末从“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以及“投资收益”(投资净损失)等账户的转入数。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2.“投资收益”账户。“投资收益”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取得的投资收益或期末投资净损失的转出数;借方登记投资损失和期末投资净收益的转出数,期末结转后的该账户应无余额。
3.“营业外收入”账户。“营业外收入”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该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收入数;期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4.“营业外支出”账户。“营业外支出”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支出数;期末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5.“所得税费用”账户。“所得税费用”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该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按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贷方登记企业会计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额。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三)利润形成核算的会计处理
【例28】企业从其他单位分得投资利润10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
【例29】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账外设备一台,其市场价格15000元,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5000
贷:营业外收入 15000
【例30】在财产清查中发现,企业因火灾原因造成盘亏A材料一批,实际成本2100元,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2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100
【例31】假设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00元,按税法规定25%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计算应纳所得税:
应纳税额=180000×25%=45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4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5000
【例32】假设企业期末有如下资料:“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余额275000元、“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贷方余额20000元、“营业外收入”账户贷方余额15000元、“投资收益”账户贷方余额10000元,将上述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275000
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营业外收入 15000
投资收益 10000
贷:本年利润 320000
【例33】假设企业期末有如下资料:“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借方余额116000元,“销售费用”账户借方余额3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借方余额3150元,“管理费用”账户借方余额5000元,“财务费用”账户借方余额1800元,“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借方余额12000元,“营业外支出”账户借方余额2100元,“所得税费用”账户借方余额45000元,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21505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16000
销售费用 3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50
管理费用 5000
财务费用 1800
其他业务成本 12000
营业外支出 2100
所得税费用 45000
二、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法定公益金。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股利,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4.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及以利润转增的资本。
(二)设置的账户
1.“利润分配”账户。“利润分配”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该账户的借方登记按规定实际分配的利润数,或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转来的全年亏损总额;贷方登记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借方转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年终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弥补亏损。
2.“盈余公积”账户。“盈余公积”账户,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该账户的贷方登记提取盈余公积数;借方登记盈余公积的支出数,包括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分配红利等;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
3.“应付股利”账户。“应付股利”账户,用来核算应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确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利润。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付的利润。
(三)利润分配业务的账务处理
【例34】企业根据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假定企业净利润为65550元。
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5550×10%=6555(元)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555
贷:盈余公积 6555
【例35】企业按照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8000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8000
贷:应付股利8000
【例36】年终决算时,根据“本年利润”账户借贷方的差额65550元,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分类账户的贷方。
借:本年利润 655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5550
【例37】年终决算时,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户的借方分配数合计14555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金6555元、应付股利8000元)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分类账户的借方。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555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555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