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筑的定义
在第1章中,我已对日本建筑进行了一些片段性的表述。在本章中,我会对建筑是什么进行详细的介绍。要想了解日本建筑的真相,首先必须对建筑下一个定义。但凡定义类的东西,那都不是只言片语能够解释清楚的。
在欧洲,很早以前就已经有了类似于建筑定义的东西。古罗马的建筑学家马尔库斯·维特鲁威·波利奥列举了建筑所需要的几大要素,但是并没有给建筑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后来,又有十多位建筑学家发表了自己对建筑的定义,但都是各自主观性的观点,离完整的建筑定义还相差甚远,所以在此也就没有必要对其进行介绍了。十九世纪末,欧洲建筑界开始陷入僵局,但也由此催生出一批新的建筑,并且出现了很多有关建筑的新主义和新主张。但是,这些新主义和新主张还达不到定义的标准。例如,法国的建筑学家勒·柯布西耶认为“住宅是供人居住的机器”。这样的定义似有舞文弄墨之嫌,如果以此定义建筑的话,那就太轻率了。然而,日本有一些建筑师对勒·柯布西耶却是极其崇拜,认可他的“建筑即一种特殊机械”的观点,并认为“既然建筑是机械,那只要发挥其效能就够了,外形的美观根本毫无必要,所以将建筑视作艺术是错误的”。这些建筑师并没有理解勒·柯布西耶的本意,仅是一种字面上的理解,我却认为“建筑无装饰论”其实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当然了,如果让我给建筑下一个完整定义的话,那也是极其困难的。像建筑这种复杂的东西,根本不可能用只言片语去给它下一个定义。如果硬要我去下的话,那我只能这么说,“建筑是指供人居住,或者以容纳人为目的,在地面上构筑的人工设施,但其中也包括很多例外”。
可以看出,建筑的范围很广,但其中最重要而且最必要的就是住宅。在日本,95%的建筑物是住宅。定义中的“供人居住”指的就是住宅,而“以容纳人为目的”指的则是学校、剧院、官衙和医院等公共建筑。建筑的服务对象是人,人为了生存才建造建筑,因此建筑必须能够保护住户的健康,能够抚慰住户的心情,能够为住户提供更好的工作和休息的空间,能够为住户的生活提供便利。再者,人是一种情感动物,不同的人的情感需求也不一样,建筑还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尽可能满足住户的情感需求。
建筑属于工学,与土木和机械等学科完全不同。住宅并不是一个道具,它要保护住户的安全,跟住户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人又是有情感需求的,让建筑满足住户的情感需求也不是一件易事。只强调牢固,而没有任何情趣的建筑不能称为住宅;同样,情趣丰富,但结构脆弱的建筑也达不到保护住户安全的目的。
定义中的“在地面上构筑的人工设施”,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建筑和其他的物体不同,必须以天空为背景矗立在大地之上,因此需要考虑周围的土地环境、地基软硬、阳光和树木等复杂的条件,这是其他的物体所不能比拟的。建筑物耸立于空中,从任何角度都能看到,不能躲也不能藏,任凭风吹雨打,地震雷电,也必须岿然不动,全心全意保护着住户的安全,让住户住得安心——单凭这一点,建筑就值得我们感激。再举个简单的例子,船可以供人居住,也可以容纳人,这完全符合定义中的“供人居住,或者以容纳人为目的”的条件,但船并不是在地面上构筑的,因此不能被称作建筑。此外,火车和飞机也是如此,虽然都能够容纳人,但由于不是构筑于地面之上,而是在地上跑,或者在空中飞,因此也不能被称作建筑。
定义中还特意提到了“其中也包括很多例外”,如仓库和纪念塔等设施虽然不能供人居住或者容纳人,但都是非常宏大的建筑。坟墓也不是供人居住或者容纳人的设施,但有些坟墓的规格极其巨大,甚至耸立于空中,因此也应该被算作建筑。俗话说“没有例外的定义是不存在的”,建筑正是如此。总而言之,给建筑下一个完整的定义,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