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语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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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穿麻袋的男孩

小时候,他们全家人都住在小河东,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住在小河西。

那时候,家里有七个小孩子,做饭的时候,母亲整整一大锅汤中就放几粒米,他怀疑自己就是喝水长大的。父母更惨,天天出去讨饭,讨不到饭就忍着,熬过一夜又一夜。

几个孩子几乎是光腚,只有八岁姐姐有一条开裆裤。他是一个聪明的小孩子,用一个麻袋给自己做件衣服:就是把麻袋底剪两个豁口当袖口,袋底中间剪个洞,探出小脑袋。穿上麻袋衣服,大家都笑话,他也觉得自己像小丑,只是感觉身上暖和,就是太痒,总想挠挠。他想过,自己要是会打草鞋就好了,那样还能有鞋子穿,可惜没人教他。

冬天来了,麻袋衣服也不能挡住股股寒风,抱着火堆依然冻得哆哆嗦嗦。

童年的记忆里,父亲揍过他两次。一次是他打翻了七个“碗”。这个“碗”是父亲做的,用一个歪脖树剖两半当桌面,树杈当桌脚。上面凿了七个坑,就是七个碗,姊妹七个各就各位,每人分得一个。

那一天,吃饭的时候,他或是太激动,或是太饿,他冲到桌前,动摇了桌子的根基。孩子们七手八脚,连推带扶,桌子终于倒掉了。这一次,他不怨父亲揍他,因为父亲也不知道,晚上孩子们吃什么?

他还自信的想过,如果有人花大价钱培养父亲,他就是中国的毕加索,虽然他并不认识毕加索是谁,也许就是菜市场老头家亲戚,因为他们镇上,只有他一个人姓毕。这个碗桌一体的物件是父亲发明的,他很崇拜父亲的头脑,所以他才想到毕加索。

第二次揍他,是因为他用一个鸡蛋换来一袋五香瓜子。他不怪父亲,那些鸡屁股,就是全家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只是,父亲没想到这个孩子后来,却让他瞠目。寒来暑往,孩子们都长大了,健健康康,高高大大。

时来运转,这里兴起了小饭馆,这是一种集餐饮,娱乐,休闲与一体的饭馆。

当时是八十年代,饭馆里,都是十几岁的姑娘,还有,光头,香烟,迪斯科里的灯光闪耀。其中,最大的那家就是他的,当然,里面的姑娘也是最多的。他玷污了姑娘纯洁的灵魂,换来了自己滚滚财源。

他并不满足于此,买车雇人,货运物流;建筑材料,水泥沙石;蓄牧养殖,奶牛肥羊;他还买下大片的荒野,说那就是以后的粮仓!

我相信天道酬勤,也相信先天秉赋。有的人天生就会做生意,就像他。虽然,他早已不是那个穿麻袋的孩子了,不过他最爱的是还是妻子。记得当初,自己全身上下脱光了也搜不到一分钱,妻子义无反顾地嫁给他,所以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不会入他的眼睛。

小饭馆越开越多,这里被称为“小香港”,当时的繁华程度可以想象。他变了,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他像垃圾一样扔掉“永久”,还忘记了排队。高声嚷嚷着:老少爷们让着点,我买点肉回家喂狗!

他买肉的确是喂狗的,只是别人买回家都是自己吃的,而且希望自己能落点肥肉,瘦的肉没有油水。

他还自信的扬言,女儿将来找个外国小子,儿子就是富豪的女婿!只是他忘了有句话叫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货车司机,在运送彩电去XZ的路上,不明原因烧着了火,整车彩电报销。司机回来之后,居然喝了农药,因为他自己赔不起整车彩电。

这只是开始:妻子查出是肝癌,原因是家族遗传史;儿子却带着这些救命钱去了山东,再也没回来;女儿遭人绑架,他贱卖了牛羊,沙场和“粮仓”。

女儿回来了,傻了。中国小子也不愿意娶他,更不要说外国小子。最后,女儿掉进了河沟里再没有上来。

小饭馆在一次又一次的“严打中”,终于失去了生息。

他只有妻子了,一个绝症病人。他听老人听说,妻子吃点猪肝好,他去了菜市场,只是像乞丐一样,买一口猪肝,多一点点他都买不起。当年那条吃肉的狼狗早已经卖掉了,它的肉也被别人吃了。

妻子走了,他搬到了小河西,房子也卖了,捡破烂养老。

他想了很久,只觉着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穿着麻袋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