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是行政的本质特征之一,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是实现行政目标的重要保障。将行政裁量置于行政过程之中,从行政过程论的角度加以规范,有助于从源头上实现行政裁量的合理化,有助于在事后对行政裁量进行适当的审查。本章将首先从总体上简要探讨行政裁量与行政判断过程之间的关系,再研究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以期建构起适当的行政裁量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