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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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解读ITU第六份《衡量信息社会报告》

2003年12月和2005年11月,联合国首脑会议——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WSIS)分两阶段分别在日内瓦和突尼斯举行,各国达成共识:“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各社会内部,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益处分布不均。我们完全致力于将此数字鸿沟转化为人人享有的数字机遇,特别是面临滞后和更加边缘化危险的人们能享有的数字机遇。”[1]为达到这一目标,联合国下属机构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简称ITU)等在突尼斯峰会后于2006年启动世界信息社会系列报告,跟踪WSIS成果的实施进展和全球“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简称ICT)发展状况,对“将数字鸿沟转化为人人享有的数字机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此后,ITU每隔一段时间发布一次《衡量信息社会报告》。该报告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全球ICT发展状况数据和分析最可靠、最公正的资料库,为各国政府、金融机构、各企业的分析师广泛采用。2014年的报告是第六份报告。

我们之所以对《衡量信息社会报告》感兴趣,在于它提供了一套科学展现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和通信技术水平的数据,而中国每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侧重于展现最新的、宏观的各方面增长,从中看不到中国在世界互联网发展中处于何种位置,这种位置是否与中国经济发展世界第二位的地位相称。

ITU报告采用ICT的核心概念,这个概念是电信服务、信息服务、IT服务及应用的有机结合,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支撑信息社会发展的通信方式,同时也反映了电信在信息时代自身职能和使命的演进。[2]现在很多国家、地区的信息技术使用和互联网连接,处于非常不均衡的状态。不仅国家与国家之间发展不平衡,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城镇和乡村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和不平衡,制约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成为全球信息一体化的障碍。

一、为什么要研究《衡量信息社会》报告

这里我们利用的是ITU的最新报告,即2014年11月24日在瑞士日内瓦发布的报告。该报告通过调查各国ICT接入、使用和技能水平,对各国的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排名,并分析了全球信息技术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这样的报告对于我们了解中国信息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存在的与世界水平的差距,是十分重要的参照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1997年6月组建以来基本上每年1月和7月发布一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7月,已经发布了36次报告。我国的这项报告每次都给人带来兴奋,因为我们自身发展的广度和速度都很快。但这也无形中造成我们对自身发展的盲目乐观,因为只有自己与自己的比较,没有与世界先进水平进行比较。本文将ITU2014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的数据,与CNNIC2015年1月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做一比较,能够看清楚中国ICT在世界上偏后的排名,也促进我们发现差距,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搜集与中国这方面相关的信息颇为琐碎,因为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各方面数据的全球ICT发展报告,中国大陆只是166个国家和地区之一,从中挖掘并做适当比较,花费了较多的精力。本文还参照了2015年4月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

二、中国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指数(IDI)世界排名第86位

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指数(ICT Development Index,简称IDI),是《衡量信息社会报告》的核心内容,中国的排名较为靠后,ICT发展水平并不乐观。2013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披露,世界157个国家和地区中韩国排在第1位,而中国排名第78位,仅比2012年的排名上升了一位。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分别排在第10位、第14位。2014年的《衡量信息社会报告》再次考察了各国ICT接入、使用和技能水平,对16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IDI排名。丹麦位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韩国。位于IDI排名前30位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国家和其他区域的高收入经济体,例如澳大利亚、巴林、加拿大、日本、中国澳门、新西兰、新加坡和美国等。在区域比较方面,欧洲平均IDI值为7.14,遥遥领先于成绩第二的区域独联体国家(5.33),随后是美洲(4.86)、亚太(4.57)、阿拉伯国家(4.55)和非洲(2.31)。中国的IDI排名为第86位,IDI值为4.64,略高于亚太平均水平。[3]

根据CNNIC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年底中国网民6.49亿,2013年底为6.18亿,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位列全球第34位),较2013年底提升了2.1个百分点,整体网民规模增速放缓。虽然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呈上升态势,但普及率与欧洲的75%相比,差距很明显;与高居世界第一的韩国家庭宽带普及率(98.5%)相比,中国目前的2%也相形见绌。

前面所说的IDI,是全面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的11个要素合成的一个复合指标,而不像CNNIC发展状况报告那样突出令人兴奋的整体增长数字,它涉及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使用、知识水平、发展环境与效果、信息消费等各个方面。比如,拥有计算机的家庭数量、互联网的使用人数以及掌握的水平等,它可作为衡量全球、区域、国家或地区信息化发展程度的综合评价手段。[4]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指数又分为三项分指数:接入分指数、使用分指数以及技能分指数。具体来说,能够影响接入指数和使用指数的,包括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政府对相关技术标准的推动和采用、通信基础设施的完善、通信行业的开放和竞争程度,此外,有线和宽带用户的增长也能反向促进ICT的接入和使用。[5]

在以上多项指标的考察下,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水平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而且整体数字也开始不容乐观了。2014年中国网民规模增速放缓增幅收窄,如何跨越非网络用户与互联网用户之间的数字鸿沟,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ITU2014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指出,全球互联网使用人数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但仍有43亿人口还未能使用互联网,其中90%生活在发展中国家。世界上42个连接程度最低的国家有25亿人口,ICT对那里的人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拥有大量农村人口的国家尤其如此。根据ITU报告,在移动通信领域,2014年底全球手机用户数量达到约70亿,普及率为96%,这接近全球人口总数。但是,这并不代表移动通信服务已遍及全球,更不意味着人人都可以上网。实际上很多用户有重复签约,也就是说签约数量与实际人口数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总体的数值并不能体现落后地区的ICT发展水平,这背后还隐藏着通信服务巨大的城乡、区域差距。世界上有4.5亿人居住的地方仍然没有移动通信服务。ITU报告称,固定宽带普及率呈持续增高的趋势,但2014年的提升幅度相对缓慢,这主要受发展中国家涨幅放缓所致。2011年发展中国家的固定宽带普及率涨幅为18%,而2014年约为6%。非洲固定宽带用户所占比例不到0.5%。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国际总宽带中所占比例已从2004年的9%上升到2014年底的30%以上,但是缺乏足够的国际互联网宽带,仍然是许多联通程度最低国家发展ICT的主要障碍,这种情况大大限制了互联网的接入质量。只是在与更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才值得骄傲。

即使在这种与落后者对比的情形下,有些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CNNIC的统计,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5.57亿,较2013年底增加5672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3年的81.0%提升至85.8%。2014年中国手机网民增速未出现明显增长,进入所谓“平稳增长”阶段。这一方面是因为移动电话的普及率已基本达到饱和,上升空间逐渐缩窄;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等政策的变动,智能手机的推广渠道受到冲击,手机网民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受到部分削弱。数据显示,欧洲固定宽带普及率为28%,全球平均普及率约为10%。中国固定宽带普及率为14.4%,全球排名第67位,与欧洲相比低了约14个百分点,仅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14年中国国际出口宽带虽保持了量的增长,但是增长率明显下滑,至2014年底为9%,而2013年底的增长率为62.4%。

三、ICT发展的具体观察,中国排位均不靠前

公共教育普及率低。根据ITU报告,公共图书馆和邮局作为公共ICT接入点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在全世界范围内仅有20%的邮局拥有宽带连接,仅有10%的邮局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接入。如果邮局提供公共互联网服务的比例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那么全球很多缺乏互联网接入的农村和城镇地区则可以享受ICT服务。CNNIC的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的学校通过电脑上网比例为14.2%,相比2013年的11.3%略有增长。机场、咖啡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无线网络的提供,没有具体数字,只有一句“丰富了网民接入互联网的选择,成为网络社区接入的补充”的套话。而发达国家绝大多数学校已经拥有宽带互联网,2014年12月,中国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2015年全国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宽带接入比例50%以上。[6]

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很大。ITU报告称,即便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ICT发展方面的城乡鸿沟也在不断加深。不过城乡差距的大小在不同经济体之间也有着明显的差别。日本、韩国等高度发达经济体的ICT服务城乡差异最小,城市地区的家庭互联网普及率仅比农村地区高4%;但是在哥伦比亚、摩洛哥等发展中国家该差距明显加大,甚至可达35%;更为贫穷的国家差距更甚,但那里的数据几乎无从获取。

根据CNNIC的报告,2014年底中国网民中农村网民数量1.78亿,占网民总数的27.5%,与2013年底相比增加了188万人。而城镇网民的增长了将近3000万人。2014年中国城镇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为64.2%,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为30.1%,相差了34个百分点,竟与哥伦比亚、摩洛哥的情形差不多。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在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类基础设施、教育资源、科技应用、就业机会等各方面都处于不平等状态;另外,中国城镇化进程过快在一定程度上也掩盖了农村互联网普及较差的现实。中国网民规模的增长幅度逐渐减小,更进一步普及ICT服务的领域应该在农村地区。

宽带价格可承受性,中国居世界倒数第9位。ITU报告的数据显示,宽带价格呈持续走低的趋势,在2008—2013这五年间,全球入门级固定宽带的价格下降了70%,标准入门级宽带的网速也从256kbps提高到了1Mbps。近年发展中国家的宽带价格每年递降20%,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固定宽带签约费用仍然超出了联合国宽带数字发展委员会制定的宽带价格可承受性目标,即人均国民总收入的5%。在ITU2013年的报告中,对169个经济体的固定宽带价格进行了排名,中国名列第99位(5.6%,并未实现宽带委员会2012年确立的低于人均国民总收入5%的目标),而中国澳门则以0.21%的比例占据榜单第1名,香港则以0.7%占据第10名。该报告还利用一项新制定的移动宽带综合价格分指数(反映“预付费或后付费的基于手机的服务以及预付费和后付费的基于计算机的服务”四种不同类型的移动宽带计划),对110个经济体进行排名,中国名列第101位,这意味着中国移动宽带的价格超出了国内大部分居民的承受能力。[7]

就此,2015年4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上谈到手机流量问题时表示:“现在很多人,到什么地方先问‘有没有Wi-Fi’,就是因为我们的流量费太高了!”接着他提出有关部门要研究如何把流量费用降下来,“薄利多销”。[8]一个月后,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提速降费的五大具体举措,其中包括鼓励电信企业尽快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使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9]随后,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公布了“提速降费”方案,可是在具体实施上却没有那么有效。

例如中国移动承诺2015年7月底其“八大降费举措”均落地实施,可是细查其降费内容,却存在明显的厚薄不均现象,境外旅游流量和国际漫游流量资费有较大降幅,可是用户最关心的国内流量资费却没有明显的改观,比如国内流量套餐的降费节点,选在夜间用网空闲的特定时段,这对于大部分用户来说并没有多大意义。《人民日报》发文称,“提速降费”缺乏足够的诚意,主要是电信服务市场长期存在权利不对等、信息不透明等因素所致。由于运营商的强势地位,与用户之间的市场关系并不对等:从最早消费者被收取的高额入网费、选号费,到如今被诟病的上网费、流量费,这些收费的依据何来、成本如何计算,消费者总是被蒙在鼓里。在强势地位下,运营商受利益驱使,也就缺少“提速降费”的主动性。“提速降费”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打破垄断格局,放开资本进入门槛,在电信服务市场引入充分的竞争。[10]

固定宽带网速较差。据报告,对于固定宽带的网速,韩国的高速互联网(网速不低于10Mbit/s)用户比例最高,约37%,其次是法国、冰岛、丹麦和中国香港。日本排名第10位,美国排名第20位,中国澳门第32位,中国大陆排在第42位,高速互联网用户占比约2%。

电信运营商的垄断和驻地网运营商的监管问题。ITU报告认为,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宽带市场竞争和监管框架,是提供价格可承受的ICT服务的关键驱动力,可以有效降低固定宽带的价格。不同运营商之间为争取更大的客户群自然产生竞争,良性的竞争既能推动宽带服务的普及,又能将宽带价格约束在合理范围内并通过市场竞争不断平衡调整。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作为中国三大网络基础运营商起步早、规模大、资金充足,掌握了市场先机。但是驻地网运营商掌握着“最后一公里”的优势位置。运营商、房地产开发商、电力、民营企业等等都想进入这个市场,进而引发竞争。很多开发商凭借小区进入权坐地起价,电信运营商进入后又进行垄断,驻地网运营商的监管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11]引导驻地网运营商有效竞争,合理配置驻地网资源,使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才能高效利用“最后一公里”提供价格合理、高效有序的宽带服务。在这里,有效的市场监管是用户享受价格可承受的宽带服务的重要保障。

社会较大的收入差距,影响宽带服务价格的可承受性。ITU报告称,有关收入差距的最新分析显示,各国在家庭收入和支出方面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固定宽带服务的价格可承受性。在这方面,冰岛的差距最小,其20%最富裕人口的入门级固定宽带价格的可承受性仅是20%最贫困人口的3.5倍。而像巴西、哥伦比亚、南非等国,其20%最富裕人口与20%最贫困人口之间价格可承受性的差距高达20倍。

中国大陆没有这方面的数据,但可以通过基尼系数来看一下中国的贫富差距情况。基尼系数是综合考察居民家庭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重要指标,其值在0和1之间,越接近1表明收入分配越不平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469。这是自2009年以来第六年下降,不过这一数字仍然超出了国际公认的0.4的贫富差距警戒线。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曾分析说:“接近0.5的基尼系数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世界上超过0.5的国家只有10%左右;主要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都在0.24到0.36之间。”[12]中国的基尼系数反映出我国的收入差距仍然比较大,主要表现为城镇居民内部、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中国社会现实中存在的较大的收入差距,是影响中国宽带服务价格可承受性的客观因素。

互联网在线内容量急剧膨胀。据报告,互联网用户的稳步增长体现为在线内容量的急剧膨胀,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创建、分享并将内容上传至社交网站,社交媒体应用正在并将继续为促进互联网的使用作出巨大贡献。如今已涌现出一批全球性的内容提供商巨头,如YouTube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视频文件分享平台,其服务遍布61个国家,每月有10亿以上的不同访问用户,每分钟有100小时以上的视频内容被上传。而世界上最大且使用最广泛的维基百科(Wikipedia),现今已使用287种语言提供了3000多万篇文章。[13]目前来看,发达国家在互联网内容制作上占据主导地位。据报告,2013年发达国家的域名注册占所有新注册域名的80%,而非洲的域名注册比例却不足1%。

中国的视频行业在如何盈利的道路上处于摸索阶段。2014年的竞争格局中,优酷网集合了专业影视节目、自制节目和UGC内容,占据了视频网站的头把交椅;爱奇艺、腾讯视频和百度视频等也各自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影响力。从CNNIC报告看,表现较好的视频网站,或是得到了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家大型互联网企业及其他资本的强力支持,拥有强大的内容资源来吸引用户,或是有自身的独特优势,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14]

四、网络就绪指数(NRI)中国位居世界第62位

2015年4月,世界经济论坛发布《2015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对143个经济体的ICT发展条件和应用成效进行了评估,在该报告的年度“网络就绪指数”(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简称NRI)排名中,新加坡名列榜首,中国排名第62位。NRI采用数十个指标进行评价,考察一个国家和地区融入网络世界所做的准备的程度,其中也包含一个国家和地区加入未来网络世界的潜在能力。[15]

该报告称,世界各国在信息及通信技术发展和使用程度方面的差距仍在持续扩大,自2012年以来,排名前10%的国家进步幅度是后10%的两倍,各国之间的数字鸿沟在不断扩大,排名前30的国家多数为高收入国家,而且排名最高和排名最低的经济体之间的差距也在扩大。这表明,为充分获得ICT收益,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在加强基础设施、制度和能力建设方面仍面临着巨大挑战。

NRI这个数据意味着中国对融入网络世界的准备状况。中国必须未雨绸缪,有对未来发展的长远规划,看到差距,明确奋斗目标,才可能追赶上互联网发展的世界先进水平。

(本文与王敏合作)


注释

[1] WSIS《日内瓦原则宣言》第10部分。

[2] 参见国际电信联盟:《2014衡量信息社会报告》,2014年11月24日发布。

[3] 参见国际电信联盟:《2014衡量信息社会报告》,2014年11月24日发布。

[4] 同上。

[5] 参见《国际电联最新全球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指数发布》,载《科技日报》,2013-10-09。

[6] 参见《到2015年全国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见http://edu.people.com.cn/n/2014/1204/c1053-26150310.html。

[7] 参见罗剑:《李克强叹网速慢网费高:77个国家地区带宽超中国韩国第1》,见http://t.qianzhan.com/ind/detail/150415-b1930194.html。

[8] 参见《李克强敦促提高网速降低网费:流量费太高》,载《新京报》,2015-04-15。

[9] 参见《总理催办“提速降费”三大运营商今天公布调整方案》,载《证券日报》,2015-05-15。

[10] 参见《人民日报:“提速降费”要拿出诚意》,见http://www.chinanews.com/it/2015/09-11/7517605.shtml。

[11] 参见《用户驻地网:“最后一公里”争夺战》,见http://roll.sohu.com/20120209/n334234107.shtml。

[12] 《人民日报:一些贫者从暂时贫困走向跨代贫穷》,见http://world.huanqiu.com/hot/2015-01/5482889.html。

[13] 参见国际电信联盟:《2014衡量信息社会报告》,2014年11月24日发布。

[14] 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九章“网络视频市场发展状况”。

[15] 参见张璐晶:《世界经济论坛发布〈2015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见http://www.ceweekly.cn/2015/0415/1085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