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理解行动者
吉登斯本人是以社会理论研究而著称于学界的。他的思考和写作,大多也是围绕着社会理论的核心主题而展开的,这其中既有对于前人的综合,又有他在此综合过程中因灵光乍现而有的一种思想升华,由此而激发出很多有关现代社会演变轨迹的带有创新性的独立思考。在他的视界里,社会学终究是一门提供思想的学科,是社会科学的基础,并且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而言,有着一种举足轻重的作用,任何试图研究人及其文化产物的学者,都必须去熟悉这一学科领域。在1987年出版的《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一书的序言中,吉登斯就曾经这样写道:
社会学因为现代世界的转变而在发生着一种改变,现代世界的生活,已经明显地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生活,这是任何明眼人,只要细心留意便能觉察到的,特别是在中国社会中,这种变化几乎可以说是与日俱增,在每天的生活中,人们似乎都能切身地感受到。而在社会理论层面上,社会学家讨论得最多的就是关于现代世界的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s)的问题。
在当下的社会变迁的考察中,社会学家越来越注意到了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生活的转变。这些转变,逼迫着社会学家去寻求新的概念和术语来解释那些新现象。在解释模式上,社会学也在经历着一种改变,从建立在19世纪的内生模式(endogenous models)视角上的对于20世纪的理解模式,转变到今天世界的全球化态势。而面对这种全球化,我们今天已经无可避免地要从全球的视角去重新思考社会学以及社会学的理论了。
在吉登斯看来,对于社会学家而言,其核心的研究目标就是对于“社会制度的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y of social institutions),而社会学所关心的重点就是那些由现代工业化的发展所引发的社会形态的转变。[2]因此,从根本上说,社会学家应该对于社会行为的起源和性质给出一种带有启蒙性意义的解释,而要做到这一点,在人与动物之间做出一种区分是极为必要的。在这方面,人类学家曾经做过大量的工作。
在这样的研究基础之上,正像吉登斯所指出的那样,人与动物之间一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我们知道我们的行动是在做什么”,并且还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人会形成概念,并由概念驱使他的个人行为。这些概念便构成了它们作用于其上的事物的一个构成要素。这不是那种随意的偶联性联系,而是行为作用于其上的事物的构成要素。[3]
换言之,作为行动者的人,他们的行动是有理性可循的,这些理性持续地支撑着日复一日的行动,使之构成一个相互依赖的行动者行动的序列。但是,并不是人的每一次行为都会受到其理性的支持,总是会有出错或者跟意图本身相左的行为发生。这就使得社会学家的工作在给出某种前后一致性解释上存在困难。一方面人们会说,我们的行为乃是受到社会压力所致,并非我们个人的意愿,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有很多时候,对于行动的原因,根本是无法觉知的,因此,我们自认为是自由自在的行动,实际却可能受到了无法觉察到的内部强制力的驱使。在这一点上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吉登斯社会学思考中的心理学底子,特别是弗洛伊德的无意识心理学的底子。在这一点上,他接受并转化了精神分析到社会学中来。
因此,在吉登斯看来,对于作为行动者的个人而言,表面的行为与其内在原因之间的不一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比如,地球对于人的肉眼而言是平面的,这本来是无可争议的常识,但是,科学家们的“另一只眼睛”却告诉我们,地球不是平的,而是圆的。因此,我们的肉眼所见就是错误的了。以此类推,许多本来是常识性的东西,实际可能都是错误的。而社会学有一大部分的工作就是要去揭示此种错误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由此社会学似乎就与普通人的或者外行的社会学有了分野,因为后者仅仅描述了社会是什么,而社会学家不仅要去做这种描述,而且要下一个判断说,这种描述在多大的范围内是真实可靠的,或者是虚假和不可能的。
另外,吉登斯强调,社会学还应该注意到人的行动的意图性以及行动者的认知能力。在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社会学中,这一点显然受到了忽视,他所强调的意图性、感受性和认知能力,都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而存在于社会之中的。[4]但是,吉登斯所提出的“新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更加强调人是有意图的动物,是“有意图地在进行着推理的行动者”(the purposive reasoning agents)。由此一强调所直接衍生出来的关注点,就从社会的静态原则,转向了围绕着行动者而持续进行的一种连续性的行动之流。
因此,对于社会学的研究而言,在人们的社会互动中,“持续地在发生着什么?”(what is going on?)这一点对于理解社会的构成而言,也许更加重要。对于这一点,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是从语言的角度来加以说明的,他所强调的是,“语言就是语言之所为”(language is what language does);而在强调常人方法论的社会学家戈夫曼那里,便是“身体姿态”(body idiom)与“自我的连续”(continuity of self)之间持续的关联。在此意义上,即在时间的维度上,社会学家不同于历史学家,尽管社会学家会关注制度稳定与变迁的长期模式,但是,社会学家追求的不是倾其全部的力量去恢复一种“过去”(pastness)的感受,而更多地在于分析过去对当下的影响,由此才有一种社会转型的发生。[5]
吉登斯认为,在这种过去对于现在的影响的分析之中,所贯彻的并不是那种人为地在传统社会学的所谓理解(verstehen)与说明(erklären)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界限的原则,进而把前者归于社会科学,而将后者归于自然科学。在时间维度的社会科学的分析中,带有阐释意味的理解以及带有描述意味的说明是相互结合在一起的。那种在理解和说明之间进行人为区隔的做法,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便是一种误导,可能根本的问题不是两者之间分与合的问题,而是如何理解人作为行动者在时间的社会延展中所展现出来的自身特点的问题。在这里,最为根本的是,人是使用概念来思维的,而概念的公开表达又会反过来影响到新概念的生成,这种相互性的影响一直是吉登斯分析的重点,当然,这也体现出他对于人与社会之间一种双向(two-way)过程的关注。[6]换言之,人并非孤立的社会存在,他会与他周围的所有存在物,不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保持一种持续、往复的交流和影响。当然,这中间对于一个社会人而言,最为突出的便是个人作为一个有着自身能动性的行动者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往来互动。
注释
[1] Anthony Giddens,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pp.vii-viii.
[2] See Anthony Giddens,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p.1.
[3] See Anthony Giddens,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p.3.
[4] See Emile Durkheim,The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London,Macmillan,1982,p.51,in Anthony Giddens,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p.12.
[5] See Anthony Giddens,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p.14.
[6] See Anthony Giddens,Soci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ology,p.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