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大数据与政府管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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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大数据管理局

在2014年1月召开的中共广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最早提出了成立大数据管理局的提案,其成立的目的是统筹推进政府部门的信息采集、整理、共享和应用,消除信息孤岛,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机制,这一构想很快得到立法支持。一个月后,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明确提及成立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

2015年5月,广州市政府公布工信委、商务委、国资委的“三定方案”。根据方案,广州市工信委设立广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共9项职能。按照规定,广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规划标准科、数据资源科(视频资源管理科)与信息系统建设科。

几天后,辽宁沈阳也成立了正局级的大数据管理局,下设大数据产业处、标准与应用处和数据资源处三个部门,而该单位从组建到挂牌,前后只用了两个多月。

2015年9月1日,成都市批准在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大数据管理局。这是继广东、辽宁等省市之后又一个地方政府新增设的职能机关。这个新生机构大多数是政府直属,级别不低。它的诞生将在统筹规划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以及完善基础信息资源、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建设方面形成合力,有利于我国早日形成人机交互、万物互联的网络空间。

对于顺应潮流而成立的大数据管理局,很多人非常好奇,这个机构究竟要做些什么?它与已有的统计局又有何不同呢?表2—1中的相关资料是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的我国已经成立的15个地方大数据管理局及其主要职能,有助于大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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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地方大数据管理局及其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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