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红颜知己
其实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并不懂得“红颜知己”的含义,我们一帮写小说的人以《北京文学》为基地,经常在一起搞点小聚会的内容并不一定谈文学谈小说,而是凑在一块吃拍黄瓜拌豆腐喝五星或者燕京啤酒。这帮人在一起多喝了两杯酒,便见谁都说是“红颜知己”,第二天酒醒了之后什么都忘了,洗把脸清醒清醒找个地儿猫着写小说去了。
说到“红颜知己”,我倒觉得同性之间的那样一种微妙关系更适合这四个美丽的字眼。你这边刚刚午睡起来,她那边电话已经滴铃铃地打了来,管你爱听不爱听,她在那边大谈她的“裸体剧本”(描写较少对话较多的剧本)或者是她今天晚上要做的全套食谱。我们是无话不谈的朋友,既“红颜”又“知己”,怎么就不能算是“红颜知己”呢?
直到后来,我遇到了这样一个人,他使我懂得了人的一生中有一些情感我们无法定义,也无法说清,正像李宗盛在《生命中的精灵》中所唱的那样:
“关于爱情的歌,我们已听得太多;关于我们的事,他们统统都猜错。”
没有人理解我们之间的那种感觉,既远又近,既深刻又平淡,连我自己都不理解自己,但我一直把这种感觉当成我生命中最保贵的东西珍藏起来,如同一张永不磨损的旧照片。我们不打电话不通信,生活在两个相距遥远的城市里,彼此得不到一点消息。
说起来,我和他根本算不上朋友,因为他曾经提出过“文学让女人滚开”的“破理论”,让我十分不屑。我不仅没有滚开,而是“滚”得离文学更近了:那一年,我的小说第一次上了鼎鼎大名的《收获》杂志,又意外地获得了《中国作家》的优秀作品奖。那一年,我出版了两本散文集,又与台湾一家出版公司签了约,准备在那边出版我的新作。我事业上干得红红火火,不为别的,就为“气死他”那份蛮劲。他写过许多骂派文章,措词激烈,有些丧心病狂。我一直把他想象成为一外表冷漠、内心孤傲、变态、扭曲、蛮不讲理、唯我独尊的家伙。
冬天的一个傍晚,我第一次见到他,发现他与我想象得大不一样。他是那样和蔼谦逊,说话的时候一支接一支地抽烟,烟雾缭绕着他的脸,他的眼睛总是那样眯缝着,一脸温和地倾听别人的谈话。我们一起沿着宾馆后面的一条冰河去散步,谈我们共同认识的某个人,谈朋友的作品,谈话像呼吸一样自由自在。我看见乳白色的呵气一团团地从他嘴里冒出来,他谈话的样子给人留下的印像很深,他是那样热情洋溢,成熟,豁达,豪情冲天。他的语言充满力量和动感,精妙之极。比如说他形容他的一个朋友的字写的如何难看,他说:“他的字就像一片烂苍蝇蘸了钢笔水在纸上乱飞。”谈到他的诗,他说他是“从野地里冒出来的”。那天我们沿着那条冰河走了很远,然后原路折返。天气很冷,记得我戴着一顶红呢卷边小圆帽,在从那座城市返回北京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戴着那顶小圆帽,后来才意识到天气已经很热了,再也戴不住帽子了。
没有他的消息,哪怕是一个电话、一个字。听说他最近一直在写一部长篇小说,而我的作品也源源不断地从我的指尖流淌出来。记得我曾经力劝他改用电脑写作,他说他写诗的手怕用电脑坏了感觉,我就笑笑,再也没说什么。
后来我们就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各忙各的。曾经收到过他一封短笺,没有称呼也没有落款,结尾是斜着写的一个年月日。他的字写得扁而方,一个字一个字好像用力过猛的样子,纸都让他凿破了。他的字写得很像他的人。
我不知道再见到他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形,会不会陌生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还是会像从前那样滔滔不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有默契相知的感觉?
我不知道,我想象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