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进化(重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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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关于“现实主义方法”

18世纪的英国博物学家赫顿认为,自然法则始终是一致的,今天的自然变化的原因也是历史上变化的原因,我们今天看到的自然界发生的过程在地球历史上任何阶段也必然发生过。这个观点后来被称为“均变论”(uniformitarianism)。19世纪英国地质学家莱伊尔继承了均变论观点。根据“自然法则古今一致”的原理,他在地质学研究中“参照现代地质作用的原因去解释过去的地球表面的变化”。这就是所谓的“将今论古”的方法,或称“现实主义方法”(这里的“现实主义”是和以超自然原因解释自然历史事件的“非现实主义”对立的)。这一方法在地质学和古生物学中被广泛接受和应用,并在近代地质学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

实际上现实主义方法在生物进化研究中也被广泛应用。例如,从现代生物的遗传、变异、物种形成以及进化因素的研究中所获得的知识被用来解释过去的生物进化,正是根据“今天自然界变化的原因也是过去的自然界变化的原因”这个“古今一致”原理。小进化(micro-evolution)研究的结果被用来解释大进化(macroevolution),这是因为学者们相信现代和古代的生物遗传、变异法则是相同的,现时观察到的种以下的小进化的过程在历史上也同样进行过,小进化的长期积累就会产生大进化(种以上的类群的进化)的结果。

应当承认,如果彻底否定自然法则“古今一致”的原理,并抛弃“现实主义方法”,那么我们几乎就抛弃了现代所有的历史自然科学(包括进化生物学、地质学、古生物学)。赫顿与莱伊尔的均变论的错误在于将自然过程看成是可逆的,认为自然变化是无向的。近年来学术界对均变论提出的批评日益增多,但“现实主义方法”仍然在历史自然科学中广泛应用。均变论中有合理的部分,因为今日的地球和自然界状态乃是地球与生物长期的连续演化(进化)的结果,过去与现在是关联的。但是对于“自然法则过去与现在一致”这一原则应当有正确的理解。

自然法则中既包含那些具有较大普遍意义的一般的自然规律,也包括一些只适用于有限的、较特殊条件的规律。在地球历史的不同阶段,曾出现过特殊的环境条件和适应于特殊环境条件的生物,现在它们都已消失,我们甚至无法按照已知的环境和生物模式来推断过去。例如,在澳大利亚发现的元古宙末期的伊迪卡拉化石动物群(Ediacaran fauna),发现于距今大约5.7亿年的地层中,是一些形态非常特殊的化石。一些古动物学家企图把它们纳入现在的动物分类系统之中,归入腔肠动物门、环节动物门和节肢动物门;另一些学者则反对这样做,他们认识到这些古老的动物可能是不同于现代所有动物门类的特殊类型(Gould,1977)。

过去的生物和过去的进化事件作为具体的、特殊的现象是不再重复发生了,现在与过去不能完全一致。但是,如果我们忽略个别历史事件的“个性”而着眼于其“共性”,则历史现象又是可重复发生的。从众多具体、特殊事件中抽象出来的规律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也就是说,具有共性的自然法则过去与现在是一致的。从这一点来说均变论并没有错,错在把“共性”夸大,忽略“个性”,或忽略“共性”而夸大“个性”。以“历史上某一类生物绝灭”(例如,三叶虫的绝灭)为例作为具体的、特殊的历史事件,它是不会重复发生的,这是着眼于“个性”;但生物绝灭作为生物进化的一种现象,它在生物进化史上是重复发生的,这是着眼于“共性”。我们应当基于这样的认识来应用“将今论古”的“现实主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