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信息概念的含义与信息哲学的范畴
从结绳记事,到烽火传讯,人类对信息的利用与传递自古有之。然而,人们对信息概念的认识,则经历了一个从日常用语,到科学概念,再到哲学范畴的过程。对信息概念的哲学认识,使人类获得了与物质、能量处于同一层次的,反映整个世界本质联系的另一个基本概念。
一、从日常用语到科学概念
“信息是人类生存发展须臾不可或缺的东西。有人类的活动,就有信息的获取、传送和利用。”[339]“信息”一词在西方主要语言如英、法、德文中,都写作“information”,它来源于拉丁文的“informatio”,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分别将其译为“情报”(じょうほう)和“资讯”。
英国的《新牛津字典》认为:信息有两层含义:“(1)提供或了解到关于某事或某人的事实:如一条重要信息;(2)关于某事的特定安排或次序的传达或表现:如遗传信息。”[340]美国的《韦伯斯特字典》称信息是“用来通信的事实,在观察中得到的数据、新闻和知识”[341]。日本的《広辞苑》也认为:信息(情报)就是“为了或作出判决或使行动起来必要的知识”[342]。这些都是对信息概念的通俗解释,人文社会科学一般也都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信息概念的。
在我国,至迟唐代已有信息这个用语。唐诗云:“梦断美人沈信息,目穿长路倚楼台”(李中)。“塞外音书无信息,道旁车马起尘埃”(许浑)。宋诗曰:“辰州更在武陵西,每望长安信息稀”(王庭圭)。“使君来暖东堂席,又见堂前花信息”(范成大)。“欲传春信息,不怕雪埋葬”(陈亮)。清代《儒林外史》第42回的回目为“家人苗疆报信息”。由这些包含信息一词的表述可知,我国古代的“信息”一词在很大程度上,是文人墨客对消息、音讯的一种雅称。
概言之,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信息只是个一般用语,不是一个科学概念。“技术和经济的基础决定了,人们在理论上不可能将信息从它们的载体分离出来而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加以认识”[343]。因此,直到19世纪初,人们尚未产生区分信息和消息这两个概念的实际需要。
根据《辞海》解释,信息有两层含义:一是音讯,消息。所举之例就是南唐诗人李中《暮春怀故人》中的:“梦断美人沈信息,目穿长路倚楼台”。二是指通信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泛指消息和信号的具体内容和意义。[344]信息的第二层含义,是科学意义上的概念。“按通信科学要求给信息下定义,首先要弄清信息与消息的区别。信息是由语言、文字、数字等符号组成的序列,信息是这些符号序列中包含的内容。消息是信息携带者,但并非任何消息都携带着信息”[345]。
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始于通信领域。19世纪人类发明了电报和电话,信息概念开始从日常用语扩展到科学领域。1928年,哈特莱在其发表的《信息传输》(Transmission of Information)一文中,首先提出了消息是代码、符号。他区分了信息与消息在概念上的差异:信息是包含在消息中的抽象量,消息是具体的,其中载荷着信息。[346]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科学家申农和维纳分别从信息论和控制论的角度,独立地推导出了信息量的公式。
此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的概念逐步扩展、渗透和运用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几乎所有的学科领域。由于各个学科都有自身特殊性,因而产生了从各自不同的侧面对信息概念所作出的定义,并且至今尚未取得对信息概念的一致意见。“1973年有人统计,已经发表的信息定义约有39种之多”[347]。1986年,我国一位学者在其专门研究信息概念的文章中,一一列举的信息概念竟达85种。[348]
信息概念的如此多样化,其原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1)信息内涵的复杂性。“它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的复杂综合体”[349]。(2)信息应用的广泛性。信息应用从通讯领域开始,不断向其他学科领域扩展,几乎覆盖自然和社会科学的所有领域。(3)信息研究的局限性。各学科“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信息做不同的理解与解释”[350]。如有学者把信息归为数据,即“信息是加工知识的原材料;信息就是数据”[351]。“信息是经组织化而加以传递的数据”[352]。而苏联大百科全书第2版则把信息看成是新闻业的一个概念:“信息确定为新闻界的一个概念,是报纸进行报道的一种特殊载体”[353]。
“按照信息科学描绘的世界图景,客观世界是由质料、能量、信息三者构成的”[354]。那么,信息与物质、能量之间具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知道,维纳早在1950年就提出了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的命题,但没有作进一步地探讨。后来,人们对这一命题进行了论证。关于物质与信息的区别:(1)任一具体物体当它被移到别处去以后,原来的地方就不会再有该物体了。但是,当某人把他所拥有的信息传递出去以后,他自己并未有因此失去该信息。(2)任一具体物体都有一定的质量,但是,虽然信息都离不开一定的物质载体,社会信息还需要通过文字、语言、图像等具体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而信息本身则没有质量。信息与能量的关系主要在信息传递离不开能量,但信息的内容及其作用不取决于传递信息所消耗的能量。人类要生存发展就离不开物质、能量和信息,材料、能源、信息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三大客观资源,是当今社会公认的现代文明的三大支柱。[355]正如一位美国科学家在诗中描述的那样:“没有物质的世界是虚无的世界,没有能源的世界是死寂的世界,没有信息的世界是混乱的世界”[356]。
概言之,由于信息是一个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其覆盖范围遍及日常生活以及自然与社会科学的所有领域,因此只是从某一侧面、某一学科、某一领域来界定信息的内涵,是无法形成统一认识的,也不可能真正把握信息的本质。
二、从信息科学到信息哲学
1948年和1949年,申农分别发表著名的论文《通信的数学原理》(A Mathematic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和《在噪声中的通信》(Communication in the Presence of Noise)。在这两篇论文中,申农把用于物理学研究的数学统计方法应用到通信领域,从而提出了信息熵的数学公式,从量的方面对信息的传输和提取问题进行了描述,并且提出了信息量的概念。同时,申农还提出了通信系统的模型以及编码定理等信息理论。申农的这两篇论文确立了现代通信的理论基础,申农本人也因此成为信息论的奠基人。
与申农同时,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也于1948、1949和1950年分别发表了三篇著作《控制论》(Cybernetics)和《平稳时间序列的外推、内插和平滑化》(Extrapolation, Interpolation, and Smoothing of Stationary Time Series)和《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与社会》(The Human Uses of Human Beings:Cyber-netics and Society)。在上述著作中,维纳提出了信息量的概念、测量信息量的数学公式,并建立了自己的“滤波理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维纳站在一个更为一般化、更为概括的理论高度,给出了更为基本的信息概念,同时还提出了具有哲学意义的信息实质问题。
申农的信息理论,对信息所作的描述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基础,使信息可以定量地进行计算,从而使信息论成为一门科学,这正是申农的功绩。信息论创立以后,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论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已经越过通信领域而广泛渗入到其他学科。伴随着信息概念与理论在其他领域的推广和运用,信息理论所涉及的范围不仅是客观世界的一切领域,而且也进入了人的思维领域,对信息的概念和本质、语义信息、有效信息、模糊信息等问题的研究提出了现实要求,而这一切都是只从统计角度、局限于通信领域的申农信息理论所无能为力的。为了解决对上述问题,要求对信息问题有更确切的理解和更一般的理论,就必须超越申农的信息论,从而更为一般意义上的信息科学就应运而生了。
信息科学以信息为研究对象,以信息运动的规律与信息应用的方法为主要内容。信息科学的主体是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其中信息论研究信息认识问题,是信息科学的基础;控制论研究对信息利用问题,是信息科学为人类服务的主要体现;系统论研究信息系统优化问题,为有效地利用信息提供理论和方法。因此,信息科学研究的范围比申农理论所局限的通信领域广的多,要求更为一般化,可以适用于各个领域,所以信息科学是一门新兴的横断科学。[357]
最先对信息概念进行界定并对信息现象进行哲学思考的是维纳。在1948年出版的《控制论》一书中,维纳指出:“机械大脑不能像初期唯物论者所主张的‘如同肝脏分泌胆汁’那样分泌出思想来,也不能像肌肉发出动作那样以能量的形式发出思想来。”[358]在此基础上,维纳进一步地提出了他的著名判断:“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不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在今天就不能存在下去”[359]。信息的普遍存在性以及信息论与信息科学研究的成果,在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新论证的同时,也使信息概念步入了哲学的范畴。
所谓哲学范畴,指的是反映整个物质世界的本质联系的最基本的概念。信息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其主要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1)由于是从各门具体科学中抽象与概括出来的,因此,哲学范畴的概括性最高、普遍性最大;(2)由于哲学本身是世界观、是方法论,对各门具体科学具有指导意义,因此,哲学范畴适用性最广,对各个领域都具有方法论意义。信息概念作为一个哲学范畴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360]:(1)信息概念所具有的内涵反映了物质世界的本质联系;(2)信息概念已经成为自然、社会、思维各个领域普遍应用的概念;(3)信息方法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已经在各门具体学科中得到广泛应用,在一些学科领域更是成为不可或缺的基本研究方法;(4)信息(负熵)与熵的概念具有作为辩证法范畴的对偶性特点,它们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补充,共同属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