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的权力(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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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文学

在正式讲述中国文学史之前,首先讨论“文学”的定义,是早期写作的中国文学史的一大显要特征,之所以不避烦琐,反复论述这些看起来与文学史并不相关的文学原理,除了由于学科建立之初,人们对本学科的性质、规范怀有新鲜感,喜欢强调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实际的原因,就是人们确实感到需要辨别“文学”的内涵外延,也就是搞清楚自己要讲述的对象究竟是什么,例如曾毅就曾说他知道像“文学之分类”等问题,“原属于文学研究者之职分,非文学史所宜深论”,可是,“古今文学变迁之形,至为繁颐,不略举之,转无以见文学史之范围”,所以还是不得不在中国文学史书中讨论[49]。类似的情况,也见于其他学科,像1919年出版的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和1930年出版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都是在开头花了一些篇幅来讨论“哲学的定义”的。

对于早期的文学史撰述者来说,“文学”这个概念,是既熟悉又陌生的:

其一,从单纯语词的角度看,它在汉语中并非新造之词,长久以来有人们熟知的意义、用途,因此人们不像接受一个纯粹外来的新词那样,对它有彻底的陌生感,可现在的这个“文学”又明明是从外国移植来的,与人们熟识的土生土长的那个“文学”,音、形虽无二,意思却变化了许多,这种变化又足以重新令人与之生疏。

其二,联系到文学史上,现在的这个“文学”又代表了一门学科,且是中国古来未有的学科,它的方法规范、语言概念全部源于西方,而作为一个学科的“文学”在传统学术中的空白,自然更加深了人们对它的生疏之感。

就在这样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交织之中,早期的中国文学史的作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被激起了很高的理论热情,也正是在“文学”尚无一定之规、亦非不言自明的朦胧状态下,人们对它的每一次纯理论的探讨,都有着充足的现实理由而决非泛泛空谈。[50]

那么,什么是文学?

“文学二字,一见其意义似甚明了,然仔细一想,则其内容极为复杂,词义甚是暗昧。”1930年代由章克标等编辑出版的《开明文学辞典》写在“文学”条目下的这段话,颇能概括其时人们对于文学的印象[51]。而复杂暗昧的原因,大概也可以概括为“文学”一词在中国历史上沿用既久,积累下层层意思,或指文献典册,或表文章学术,或言职官学人,层累而下,十分难辨。

许多人还记得《论语·先进》中的“文学,子游子夏”,记得章炳麟《国故论衡·文学总论》的“文学者,以其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凡文理文字文辞皆称文”,而现在,欧美各时代各流派的文艺思潮一夜之间涌入中国,又带来了“文学”的新的解释,更使“文学”的含义复杂无比,绝难以一言以蔽之,即黄人说:“由流溯源,略名考实,则虽谓中国文学皆范围于孔门诗礼之中而不过无不可也,惟是天演公例,万事万物,必不能永守单纯而不生变化”,“故欲定一文学之界说,则象纬无其纷繁,蛛网逊其纠杂”,“是以稽其成迹,虽由一本而来,而测其前途,终无大同之望”。[52]

鲁迅在《门外文谈·不识字的作家》中,根据“文学”的不同出处,曾经辨识其古今不同的用意,说古代人“用那么艰难的文字写出来的古语摘要,我们先前也叫‘文’,现在新派一点的叫‘文学’,这不是从‘文学子游子夏’上隔下来的,是从日本输入,他们的对于英文Litera-ture的译名”[53]。但是就在欧洲,“Literature”一词在历史上也有相当不同的意思,在大约19世纪以前的英语及相近的欧洲语言中,它一直都指著作或书本知识,包括演讲、布道、历史、哲学,范围相当的宽,而关于Literature的现代理解,则要起于此后的浪漫主义文学运动[54]。更不要说在过去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近代以后充当中国吸收西方文化“中间之驿骑”的日本[55],对“文学”一词,也有多种解释,明治维新以前,它泛指学问,19世纪末,末松谦澄写《支那古文学略史》,取的就是这个意思[56],在特殊场合如律令制中,“文学”也指派给亲王家的教师,江户时代又曾用作诸藩儒官的名称,而作为英语literature的译语,大约要到明治维新之后,它的主要意思才转向了由语言来表达想象力和情感[57]。因此,日本现代汉学家长泽规矩也深感困惑地说道:“文学、文艺二词,本为中国所固有,并非起于西洋文化输入之后,而使用的方法,向来很暧昧,含义颇多,自从作为英文Literature的译语后,概念益觉含混。”[58]

对于转型时期,最初接受体现西方近代观念的“文学”一词的那一代人来说,身处新旧语言混杂、新旧观念冲突的环境,其实常能体会或意识超前语言滞后,或语言新出意思却未定型普及,言语表达与思维运行不能完全贯通对应的这份尴尬。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一月,张百熙等拟《学务纲要》“戒袭用外国无谓名词,以存国风,端士风”条,其中说:“近日少年习气,每喜于文字间袭用外国名词谚语,如团体、国魂、膨胀、舞台、代表等字,固欠雅训。即牺牲、社会、影响、机关、组织、冲突、运动等字,虽皆中国所习见,而取义中国旧解迥然不同,迂曲难晓。又如报告、困难、配当、观念等字虽可解,然并非必需此字。”[59]就很能体现这种尴尬的处境和心态。而像“文学”一词,古今都有,古今通用却含义不同,含义不同又非截然反向,而是部分重合,理解及运用起来更是有很大难度。

在当时,人们提起这两个字,眼前出现的往往都是若干不同场合下的“文学”,就连做文学概论的专家,似乎也不敢贸然给它一个明确爽快的定义,“总是如数家珍一般的罗列出各家的意见”[60],而并不加以裁断,上述由多位文艺理论研究者合作编写的开明版的文学辞典上,关于“文学”一项,就有包括中外的多达二十余种出处不同的解释。

在20世纪的最初二三十年,“文学”一词,比它在任何时代都显得语出多途、歧义丛生,对它做扼要简明的归纳似乎不那么容易,也似乎不必,通常人们都宁愿接受纷繁复杂、罗列众家意见的说明方法,这好像也成了对“什么是文学”问题的标准应答模式。而那个时代中最早编写中国文学史书的一批作者,显然也以这种方式看待“文学”,他们既全盘接受自古而今各种语境下使用过的“文学”的不同含义,也不排斥作为外国语翻译的新近进口的它的各种洋意思、洋背景。

1918年出版的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文学之定义”一章的写法,就是一面由《周易》《说文》《释名》《文心雕龙》到阮元,一面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到白鲁克、亚罗德、戴昆西,分头叙说“中国古来文学之定义”和“外国学者论文学之定义”的[61]。1926年出版的顾实的《中国文学史大纲》,也学这个办法,分别介绍“文学”一词的英文、中文含义,既说“英语Literature,兼具数义。(一)学问学识,(二)书籍文库,(三)文学诗文”,也说“我国所谓文学一名词,亦兼具数义”,即学问、诗书、学者、官吏之义。[62]在这两部书的文字都不算少的介绍中,能够看到的是“文学”一词拥有过怎样丰富的演变历史,承载过多少功能复杂的含义,可是,如果要想了解“中国文学史”究竟指的是其中哪一种“文学”的历史,却只会陷于茫无头绪。有关“文学”的答案,夹在那个时代此起彼伏、此消彼长的各路文艺思潮中,古今中外,且多且杂,使有心围绕它的历史进行写作、研究的人们,也颇难明了它的固定所指。

当然,在写作中国文学史书的问题上,“文学”的意思之无法界定,还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语词、一个概念,同时也意味着一个学科。

20世纪初,“文学”一科由学科初建到发展成熟,其间有过因学科性质不甚清楚、学术界限不甚稳定而兼容并包的一个时期,“文学”一词历时前后,语义上也有新旧、中西之别,但若以近代西方文化及教育制度的传入为界,则在先后也代表了两种互相差异的学科观念:当文学作为英语literature的译名出现时,作为它背景的,是途经日本辗转而来的那一套西方学术思想体系及其中的分科观念。这个文学,有它在西方文化中培养出来的学科定义,有与其他西方学术既相联系又相分割的学术畛域,而这一切都与中国传统中如“文学子游子夏”里的那个文学,完全没有关系,并且类似于西方的这个文学学科,在中国古代的学术史上,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王国维曾说,西方人讲文学,是“专以知言”,而中国“古人所谓学,兼知行言也”[63]。今天看来,王国维的讲法不尽正确,因为他看到的只是进入19世纪以后的欧洲的情形,而没有看到在此之前,欧洲教授经典(literature)的方法,也是让学生背诵这些范例,研究其语法,辨别其修辞手段、论证结构及过程。但他在与当代西方的对比中,指出中国学术的问题,却很中肯。他说中西方的学术思路大相径庭,因此,中国传统中便不会产生西人所谓“文学”那样的学问。顾颉刚则又进一步分析道:“中国的学问是向来只有一尊观念而没有分科观念的”,因为经学是一切学问的核心与目的,所以到头来也只有经学发达,其他学科都得不到发展的机会,而“旧时士大夫之学,动辄称经史词章,此其所谓统系乃经籍之统系,非科学之统系也”[64]。顾颉刚所说“科学之统系”,指的也就是当时人所看到的西方式的学术分类体系。

文学一科的设立,在中国是极晚近的事情,以京师大学堂为例,在1898年,它的科目就还是诗书易礼四堂、春秋二堂课士那一套[65]。并且文学一科的设立,又是伴随着科举废除,西学渐入,对欧美学制的模仿。根据井波律子的研究,可以看出这种模仿,其实也经过了一个由无意渐渐变向有意的过程。她指出1885年以后,康有为、梁启超、黄遵宪等人都认为传统的四部分类,已经容纳不了当时日益增多的新书,特别是大量编译出版的外国著作,于是相继编制新书目,试图以新的学术观念来建立新的图书分类体系。当时这批维新之士的学术观念,未必就由经史子集的传统,转向了文史哲的西方式格局——学术史上的这一转换来得还要迟一些——但转向的趋势却表现出来了,其动力是代表西方思想西方学术的书籍,则最后的目标也很清楚,就是与欧美学术的认同[66]

不过文学学科虽立,也并不意味着西方的文学观念及学科意识,从此在中国学界长驱直入,一下就将传统全部废除。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张百熙主持颁布《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略仿日本例”,京师大学堂今后设政治、文学、格致、农业、工艺、商务、医术七科,文学科下则分经学、史学、理学、诸子学、掌故学、词章学、外国语言文字学七目[67],从这一套课程、科目来看,政治、文学以下七科,虽然是参照西方现代学制设计,但文学一科的课程,却还没有摆脱传统的学术思路,几乎就是沿袭了中国古代以文章与学术为文学的观念。在此一年之后,也就是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颁布的《奏定大学堂章程(附同儒院章程)》中,经学、理学倒是从文学门中另立出来了,不过,文学门里依然包括史学、文学两科[68]。这一次的《章程》,对“中国文学史研究法”还作了详细的规定,以指导文学课的讲授,其中涉及文字音韵训诂、文章修辞写作、文体文法、文学与国家地理考古外交的关系,也包括文章中德、学的养成,五花八门,内容极为驳杂。正是按照这个规定,“查大学堂章程,中国文学专门科目,所列研究中国文学要义,大端毕备,即取以为讲义目次,又采诸科关系文学者为子目”,林传甲编写了中国最早的《中国文学史》教材[69]。林传甲的这部不折不扣地执行了《章程》中有关文学研究规定的教材,充分表现出在文学学科设立初期,人们对这门新兴学科的范围、内容和手段的认识,多少有些介乎中西、古今之间的摇摆和含糊:既要照顾被模仿被吸取的西方学理,又要迁就传统的中国学术思维的定势。同时,人们对这门学科功用及目的的企望,也介乎于中西、古今之间:既想通过它来传授当前实用的技能知识,又想利用它来增加人们的传统文化修养。

中国文学史的编写正是在这种情形下起步的,文学学科的不确定性和“文学”作为语词存在的含义复杂的性质,对人们编写中国文学史书无疑造成很大影响,从早期出版的中国文学史书中,因此比较难以看到明确的作者意旨,也很难看到简洁的著述框架,一读之下,往往留下的似乎只是庞杂纷乱的印象[70]

要说出“文学”一词在西方19世纪以后的内涵及用法,被中国学界完全理解和接受的确切时间,是相当困难的,但京师大学堂的文科大学,在民国初年就分为哲、史、文三学科,或许能够较为清楚说明文学学科在那时已经获得独立[71]。1913年1月12日,教育部在一份大学章程中宣布,今后的大学文科要分哲学、文学、史学、地理学四门,更清楚地表明了文学与史学、经学(哲学)间瓜葛的彻底解除。哲学、文学、史学的分科,不仅使中国近代以来的教育,在制度上进一步与西方取得一致,同时也促进了中国传统学术,与西方现代学术接轨,在学术研究的方式、思路上,都更加与西方看齐,除了地理学一门日后将被并到理科外,哲学、史学、文学的划分,基本奠定了以后几十年人文学科的分类格局。根据这次规定,文学门下,分别设有国、梵、英、法、德、俄、意文学及言语学八类,以国文学为例,则有文学研究法、说文解字、音韵学、尔雅学、词章学、中国文学史、中国史、希腊罗马文学史、近世欧洲文学史、言语学概论、哲学概论、美学概论、论理学概论、世界史等13种课程,这种以语言和文学为主要内容的课程设置,也在未来逐渐稳定,迄今为文学系采用[72]

而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同时,人们的文学观念也在渐次倾斜。许多人意识到,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对“文学”的理解,原来都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就像黄人通过对欧美各国文学界说的归纳,总结出“以广义言,则能以言语表出思想感情者,皆为文学。然注重在动读者之感情,必当使寻常皆可会解,是名纯文学”[73]。谢无量在庞科士(Pancoast)著《英国文学史》中也看到,广义的文学“兼包字义,同文书之属”,狭义的文学“惟宗主情感,以娱志为归者,乃足以当之”,依此理,他指出了其实在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中,也有包括万物之象与专讲声律形式之美的广义、狭义两种,他并强调说,《文心雕龙》和阮元都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74]。此时的谢无量,显然还没有能力对广义及狭义的中国文学做真正的理论概括与总结,充其量,他只在这里表达了自己结合中西理论而对中国文学做的一点思考,但就在谢无量这样一种方式的思考中,对“文学”一词的理解,由混沌一团,开始变得有条理,这一条理,简单说就是狭义、广义的分裂,实际上隐含了动摇旧的文学观念的力量,并且等于在未来的中国文学史写作与研究中,预埋下了两条路线,而由于历史的机缘,其中的一条路线,又将借着旧的文学观念被颠覆的势头,由隐而显,拓宽其途,成为今后几十年写作中国文学史的唯一“正道”。

所谓“历史的机缘”,说的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发生及其影响。新文学运动将席卷于19世纪欧洲的浪漫主义思潮引入中国,也带来了浪漫主义强调文学是思想情感表现的理论。文学表达感情的功能被迅速发掘,文学与情感之间的联系被大大凸显。1920年,胡适谈“什么是文学”时,就说文学要有三个条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他解释这三条的核心就是“表情达意”[75]。稍后,茅盾也就文坛现状发表“什么是文学”的感想,针对“文以载道”和“把文学当游戏”两种旧的文学观念,批评前者使人往往把经史子集都看作文学,反而把真正的文学湮没了,批评后者写不出真情实意的文字,从而失去对于人生的效用[76]

感受着“五四”时代这一文学思潮的清新气息,中国文学史著作的编写,终于也经历着从文学的传统观念中脱壳而出的过程,追逐着理论的新潮流,越来越清晰地突出了情感的主线。

在人们追问的“什么是文学”的问题上,当代文艺思潮的冲击、文学理论的变化,对中国文学史写作构成了观念性的极大影响,而导致中国文学史著作即将发生一系列变化的原因,也还可以由写作的内部机制去寻找。

对“文学”做广义和狭义的归纳说明,比起一条条引用古今中外的众家解释,显然也是一种极其清明简洁的方法,因而很受做文学史的人的欢迎,后来像刘麟生写简明通俗的《中国文学史》,谈到“文学是什么”的时候,也还话分两头,说其广义指“一切文字上的著述”,狭义指“有美感的重情绪纯文学”[77]。同广义、狭义之说相似的,又有杂文学和纯文学的分法,如童行白《中国文学史纲》说“文学有纯杂之别,纯文学即美术文学,杂文学即实用文学也”[78]。以此种方式定义“文学”,之所以被不少文学史作者接受,不但因为由此可得叙述上的扼要之便,还因为利用它,恰好又可以为文学观念的历史演变,作一个富有逻辑的说明,就是借此把文学观念的变化,也描绘成一个其意义由广至狭、由杂至纯的历时性过程,这个过程的起点是《论语》的时代,终点则正好赶上新文学运动的发生。[79]这样,有关文学是人类情感的表现等新潮理论,便又从历史的角度,顺理成章地进入了文学史家的视界,并由近代的局部发端,蔓延推广到整个中国文学史的诠释中去,从而绘成了中国文学史合乎近代理性的科学的发展图式。

于是,即便主要接触的是传统中的文学,而不是现代或西方意义上的文学,中国文学史这个特殊行业的著作者,作为站在这个过程末端的现代人,再回头看古代包罗广泛的文学观念,就不仅觉得它过于庞杂,还觉得它十分落后。朱希祖在1920年回头看他四年前的中国文学史讲义,就已有今昔大不相同之感,说“此编所讲,乃广义之文学,今则主张狭义之文学矣。以为文学必须独立,与哲学、史学及其他科学可以并立,所谓纯文学也”[80]。1922年,凌独见在浙江讲国语文学史,也批评章学诚的“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谓之文”这个定义,在现代站不住,主张“文学就是人们情感、想象、思想、人格的表现”[81]。曾毅在1929年修订他十几年前出版的《中国文学史》时,也不无感慨地说:“但至今日,欧美文学之稗贩甚盛,颇掇拾其说,以为我文学之准的,谓诗歌曲剧小说为纯文学,此又今古形势之迥异者也。”[82]1932年出版的胡云翼的《新著中国文学史》,对广义和狭义的文学关系就说得还要清楚,他批评广义的文学概念,是古人于学术文化分类不清的结果,已经不适用于现代,狭义的文学“专指诉之于情绪而能起美感的作品”,才是“现代的进化的正确的文学观念”,把文学概念中的广、狭两义,同流行的进化论观点联系到一起,明确表示了去与取的态度[83]。而1935年出版的刘经庵的《中国纯文学史》,则是更直截了当地亮出了专为“纯文学”树碑立传的牌子。

这些文学史作者对广义、狭义的两种“文学”,之所以有这样的理解、取舍,首先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文学,已不同于王国维所说那种讲究知行合一的传统学术,是“专以知言”的,其次也因为这个文学,又不同于顾颉刚讲的那种以经学为中心的传统词章之学,它从经学(哲学)中独立出来,有了与经学、史学同等的价值。在现代的文艺思想和现代的教育制度双重影响下,“文学”的面目愈来愈远离传统,向欧美的近代文学观念和学科体制靠近,而身处这一时代的文学史作者,也不由地就此转变了他们从传统习得的以文学为文章、学术之合的认识,并随之转变了他们对于中国文学史面貌的勾勒和判断。他们慢慢地但是终于意识到,如果“文学”在今天意味着的,就是西方人说的那种文学,那么,只有按照今天的这个标准去衡量、选择历史,才能看清并叙写出真正属于今天的中国文学史,他们在那个时代盛行的比较文学研究中,也同时看到西方人对其文学史的描述,值得仿效和参考,而正是在西方文学史的坐标下面,他们不但重新阅读了文学史上的诗、词、文,又发现了从未被注意的小说、戏曲,此后近百年的中国文学史所要反复描写和讨论的,就将是这些内容。

经过20世纪最初的二三十年的讨论,“文学”的答案,就这样在西方文艺思潮涌入之际,经过一度小小的混乱,渐趋明朗。在这个过程中,从事中国文学史写作的人们,也完成了他们由旧向新的文学观念的转变,把立场从中国古人那里撤出来,悄悄挪到了近代西方的文学理念这一边。

谭正璧说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很久以来都没能突破它与其他学术的牵连这一关,但从1929年胡怀琛的《中国文学史略》出版,便“将此关打破”[84]。当然打破这一关口,未必功归胡怀琛,不过大多数的文学史家的确都好像接受了新的纯文学观念。而1930年代以后的中国文学史著作,往往都不再辟出篇幅去对“什么是文学”做热烈的讨论,也似乎能够从另一方面证明,有关“文学”的认识,确实已经稳定而合乎时宜,无需花费力气再加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