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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整体性
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理论特征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马克思主义来源于实践,是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又反过来指导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为实践服务,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离开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丧失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功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自己学说的过程中,针对那些只在纯粹思想的范围内批判资本主义却不进行推翻资本主义的实践活动的唯心主义理论家的错误观点时指出:“思想永远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思想所能超出的只是旧世界秩序的思想范围。思想本身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想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1]这就是说,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基本观点,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因此,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上,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
在上一编,我们已经分别论述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中各自包含的实践观点,本编对实践观的论述难免与这些论述有所重复,但我要尽量避免重复。本编主要分“实践的本质和丰富内容”“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把握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复杂性,克服唯实践主义倾向”“‘实践观念’与‘实践活动’的关系”四个问题论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