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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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阐释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不仅阐释了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而且阐述了一系列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

(一)关于实现共产主义的基本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共产主义需要有两个基本前提。第一个基本前提是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他们指出:“历史上周期性地重演的革命动荡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与青年黑格尔派认为观念是社会变革的基础相反,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和革命群众的发动这些物质因素才是社会变革的基础。他们强调指出: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作为前提,“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生活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46]由此可见,从科学社会主义形成的时候起,马克思、恩格斯就反对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不是穷,而是富;而且不是少数人的富,而是所有人共同富裕。

实现共产主义的第二个基本前提是地域性的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事历史活动的各个个人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旧式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他举例说,如果在英国发明了一种机器,它夺走了印度和中国的无数劳动者的饭碗,并引起这些国家的整个生存形式的改变,那么,这个发明便成为一个世界历史性的事实;同样,砂糖和咖啡是这样来表明自己在19世纪具有的世界历史意义的:拿破仑的大陆体系所引起的这两种产品的匮乏推动了德国人起来反抗拿破仑,从而就成为光荣的1813年解放战争的现实基础。他们针对青年黑格尔派认为观念、精神等抽象因素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指出:“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是‘自我意识’、世界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幽灵的某种纯粹的抽象行动,而是完全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行动,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种行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在世界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才能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正像它的事业即“共产主义事业”才能实现。没有地域性的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这个前提,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东西而存在”,交往的力量本身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因而是不可忍受的力量,它们依然处于地方性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中,共产主义就仍然是“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而“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47]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历史进入“世界历史”以后,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同时进行并取得胜利的革命,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共同胜利论”。他们指出:“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48]所谓“共同胜利论”,并不是说,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在某个时期同时发动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同时进入社会主义新社会。而是说,只要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如当时的英、美、法、德等国的无产阶级发动了革命,取得了政权,就有能力把其他国家也带到新社会中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虽然“一切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但是,“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例如,英国工业的竞争使德国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了)。”[49]

(二)关于共产主义革命的特点

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势为依据,论述了共产主义革命与历史上其他革命相比较所具有的特点。他们把共产主义革命的特点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共产主义革命是在旧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和无产阶级产生了实行彻底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意识的条件下发生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生产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造成灾难,这种生产力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机器和货币)。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一个阶级,它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不得不同他其他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的对立;这个阶级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彻底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当然也可以在其他阶级中形成,只要它们认识了这个阶级的状况”。[50]

第二,共产主义革命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掌握着国家权力、占据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能够得到利用的条件,是社会的一定阶级实行统治的条件,这个阶级的由其财产状况产生的社会权力,每一次都在相应的国家形式中获得实践的观念的表现,因此一切革命斗争都是针对在此以前实行统治的阶级的”。[51]奴隶的暴动针对的是奴隶主阶级的国家权力,农民起义针对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国家权力,共产主义革命与奴隶的暴动和农民的起义不同,它针对的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要推翻的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权力。

第三,以前的一切革命都是以一种私有制形式代替另一种私有制形式,以一种剥削形式代替另一种剥削形式,共产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要消灭一切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一切剥削制度,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差别,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人人平等的新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因为完成这个革命的是这样一个阶级,它在社会上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它已经不被承认是一个阶级,它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52]这就是说,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完成消灭一切私有制形式和剥削形式,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差别,建立没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新社会的历史任务。这里说的“消灭劳动”,不是说要消灭一切劳动,而是说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统治下的异化劳动,即消灭雇佣劳动制。

第四,共产主义革命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在革命过程中把无产阶级锻炼成为能够建设新社会的阶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论为了使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实现事业本身,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是必需的,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53]

(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尚未形成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阶段划分的思想。他们在这里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既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也包括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简言之,是指整个未来新社会。我们可以把他们当时论述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消灭了私有制和异化劳动,使个人的活动成为自主活动。共产主义与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做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对此,马克思、恩格斯作了详尽的论述。他们指出:“要消灭关系对个人的独立化、个性对偶然性的屈从、个人的私人关系对共同的阶级关系的屈从等等,归根到底都要取决于分工的消灭。我们也曾指出,只有交往和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这样普遍的程度,以致私有制和分工变成了它们的桎梏的时候,分工才会消灭。我们还曾指出,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即才可能使它们变成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活动。我们也曾指出,现代的个人必须去消灭私有制,因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们在私有制的统治下竟成了破坏力量,同时还因为阶级对立达到了极点。最后,我们曾指出,私有制和分工的消灭同时也就是个人在现代生产力和世界交往所建立的基础上的联合。”[54]这里谈到的“消灭分工”,是指消灭自发分工或称旧式分工,是指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分工,自发分工消灭以后,将被更加明智的自觉分工所代替。

第二,消灭了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自发分工,个人得到全面发展,扩大了人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各种活动范围之间流动。前面已经讲过,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当自发分工一经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如果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受自发分工制约的不同的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成倍增长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的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他们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自发分工,人们可以在各种活动中流动。马克思、恩格斯生动地比喻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55]

第三,在消灭了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自发分工的基础上,消灭了城乡之间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成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成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即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做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做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56]因此,要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就必须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消灭资本和地产的分离。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城乡对立的思想的论述,已经包含并发展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这三大差别的思想。

第四,消灭了阶级划分和阶级统治,消灭了虚假的共同体,建立了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每个人的个性总是由非常明确的阶级关系决定和规定的。但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级关系被等级关系所掩盖,因而阶级关系还是隐蔽的。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社会成员日益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个对抗阶级,这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从阶级划分代替等级划分的整个历史过程可以看出:“某一阶级的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的与另一阶级相对立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总是这样一种共同体,这些个人只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种共同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而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个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而这些条件从前是受偶然性支配的,并且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同单个人对立的。”[57]从这段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由资产者个人所组成的资产阶级的共同体与由无产者个人所组成的无产阶级的共同体,是根本不同的。个人隶属于阶级这种现象,在无产阶级形成并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以前,是根本不可能消灭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个人隶属于一定阶级这一现象,在那个除了反对统治阶级以外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的阶级形成之前,是不可能消灭的。”[58]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有阶级划分和阶级统治存在的条件下的共同体,如国家,都是虚假的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中,只有统治阶级中的个人才能获得自由,被统治阶级中的个人是不可能获得自由的。只有消灭了阶级划分和阶级统治,消灭了作为阶级统治机构的国家,建立了真正的共同体,所有的个人才能够在这种共同体中获得真正的自由。他们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59]

第五,消灭了一切国家机构,建立了没有任何国家机构的社会。以前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推翻一种国家机构,建立另一种国家机构。无产阶级革命则要推翻一切国家机构,建立没有任何国家机构的新社会。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中说:“建立机构,这就是革命的命令〈!〉;起来反抗,这就是暴动的要求。革命的天才人物从事于国家制度的选择,整个政治时期始终是围绕着国家制度和与此有关的问题进行斗争,就像社会天才在社会机构方面(法伦斯泰尔之类)有非凡的发明一样。”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施蒂纳通过法国革命得出的这个结论,并不具有普遍性。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建立新的国家机构,而是为了建立一个没有任何国家机构的新社会。他们指出:“过去的在分工条件中进行的一切革命,都不能不导致新的政治机构的产生;从那里也可以得出结论说,消灭分工的共产主义革命,最终会消除政治机构;最后,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共产主义革命并不是和‘社会天才的发明才干所创造的那些社会机构’相适应,而是和生产力相适应的。”[60]这就是说,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才不需要任何国家机构,人们可以通过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这种真正的共同体,管理自己的一切社会事务,使社会和谐发展。

(四)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

“真正的社会主义”又称“德国的社会主义”,19世纪40年代流行于德国知识分子中的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思潮。当时,德国落后于英国和法国,德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刚刚起步,小资产阶级既害怕资本主义的发展,又害怕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力图保存小生产者的地位。一些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的知识分子便把英国和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文献搬到德国,并把它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等结合起来,于是便形成了“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主要代表人物有赫斯、吕宁、克利盖、格律恩等。恩格斯指出,在19世纪40年代,“过去只是时而在这里时而在那里零星出现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已经蓬勃地发展起来。它在祖国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自己的代表,甚至一跃而成为文坛上有一定影响的流派。而且现在它本身已分裂成许多支派,虽然各个支派被德国人的诚恳和科学精神的共同纽带,被共同的意向和共同的目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彼此仍有显著的不同,因为各派具有各自独特的个性。”[61]这里只对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各个流派的共同本质和共同特征的揭露和批判,作些扼要的介绍。

第一,“真正的社会主义”是英国和法国的共产主义思想与德国哲学前提相混合的产物。“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认为英国的和法国的共产主义文献并不是现实运动的表现和产物,而是纯理论的著作,这些著作也像他们想象中的德国哲学体系一样,完全是从“纯粹的思想”“纯粹的意识形态”中产生的。他们并没有考虑到,这些著作即使是在宣传某些思想体系,也是以实际的需要为基础的,是以一定国家的一定阶级的整个生活条件为基础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对英国和法国的共产主义的某些代表人物的幻想深信不疑,似乎这些代表人物所谈的是“最合乎理性的”社会制度,而不是一定阶级和一定时代的需要。这些“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禁锢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因而不可能去考察现实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他们企图用德国的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意识形态,来阐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文献的思想,而这些思想对他们来说却是完全无法解释的,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对这些思想的纯粹文献上的联系甚至一无所知,另一方面是由于上面已经提到过的他们对这类文献的错误了解。他们把这些共产主义的体系、评论和论战性著作同现实运动割裂开来,其实这些体系、评论和著作不过是现实运动的表现;然后,他们又任意把这些体系、评论和著作同德国哲学联系起来。他们把一定的、受历史条件制约的生活领域的意识同这些生活领域割裂开来,并且用真正的、绝对的意识即德国哲学的意识来衡量这个意识。”[62]

第二,“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是唯心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都是唯灵论的江湖骗子,是笃信宗教的骗子,是神秘主义的滑头,是唯心主义的忠实信徒。一切唯心主义者,不论是哲学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不论是旧的还是新的,都相信灵感、启示、救世主、奇迹创造者,至于这些信仰是采取粗野的宗教的形式还是文明的哲学的形式,这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教育程度,就像他们消极地还是积极地对待对奇迹的信仰,也就是说,他们是创造奇迹的牧师还是这些牧师的信徒,以及他们所追求的是理论的目的还是实践的目的,不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毅力、性格和社会地位等都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格奥尔格·库尔曼的唯心主义和宗教狂热时尖锐地指出:“唯心主义的达赖喇嘛们和真正的达赖喇嘛有共同的地方,即他们都甘愿使自己相信,似乎他们从中获取食物的世界离开他们的神圣的粪便就不可能存在。只要这种唯心主义的狂想成为实践的狂想,立即就会暴露出它的有害的性质:它的僧侣的权势欲、宗教的狂热、江湖骗子的行径、敬神者的虚伪、笃信宗教者的欺骗。奇迹是从思想王国通向实践王国的驴桥。霍尔施坦的格奥尔格·库尔曼博士先生就是这样的驴桥;他感受到了天启,因此他的那些有魔力的话,一定会把最稳固的移动;对于那些有耐性的、本身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用天然的火药炸毁这些山的人们来说,这是一种安慰;对于那些不能够看出革命运动中形形色色的分散的现象之间的物质联系的瞎子和懦夫来说,这是一个避难所。”[63]

第三,“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认为共产主义是人道主义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时指出:“他还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理想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爱的关系。”[64]“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认为共产主义就是费尔巴哈的这种人道主义的实现。马克思、恩格斯以格律恩为例透彻地说明了这一点:“格律恩先生装备有对德国哲学如费尔巴哈所说的那些结果的坚定信念,即深信‘’,‘纯粹的、真正的人’似乎是世界历史的最终目的,宗教是异化了的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和万物的尺度;格律恩先生还装备有德国社会主义……的其他真理,如货币、雇佣劳动等等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德国社会主义是德国哲学的实现,是外国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理论真理等等。”[65]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明确指出,“真正的社会主义”“极其天真地提出了一大堆口号:德国的理论应当和法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必须实现共产主义,以便实现人道主义”。[66]“真正的社会主义”“所关心的既然已经不是现实的人而是‘’,所以它就丧失了一切革命热情,它就不是宣扬革命热情,而是宣扬普遍的人类之爱了。因此,它不是求助于无产者,而是求助于德国人数最多的两类人,求助于小资产者及其博爱的幻想以及这些小资产者的意识形态家,即哲学家和哲学学徒;总之,它求助于德国现在流行的‘平常的’和不平常的意识。”[67]

第四,“真正的社会主义”否认和反对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切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后果为基础的。德国没有英法两国人所有的那种发达的阶级关系。“所以,德国共产主义者只能从他们出身的那个等级的生活条件中攫取自己的体系的基础。因此,唯一存在着的德国共产主义体系是法国思想在受小手工业关系限制的那种世界观范围内的复制”。[68]所以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必然否认和反对阶级斗争,反对通过阶级斗争推翻德国的专制制度,并且为资产阶级的利益辩护。马克思、恩格斯针对“真正的社会主义”否认和反对阶级斗争的错误观点指出:“实际上,一方面是真正的私有者,另一方面是没有财产的共产主义无产者。这种对立日益尖锐,而且必然会导向危机。因此,如果无产者的理论代表们还想通过自己的写作活动达到某种结果,那末他们首先应当尽量抛弃所有那些削弱对于这个对立的尖锐性的认识的词句,这些词句会使这种对立模糊起来,甚至会使资产者为了保全自己而根据博爱的空想去取媚共产主义者。但是所有这些恶劣的特性,我们在‘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所惯用的字眼中、特别是在‘真正的所有制’中都可以看到。我们很清楚,一小撮德国空谈家是断送不了共产主义运动的。但是,在像德国这样的国家里,许多世纪以来哲学词句都占有一定的势力,这里没有其他民族所有的那种尖锐的阶级对立,而这种情况本来就削弱着共产主义意识的尖锐性和坚定性,在这样的国家中毕竟应当反对一切能够更加冲淡和削弱对于共产主义同现存秩序的充分对立性的认识的词句。”[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