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间文学的范围和特性
第一节 民间文学的概念与分类
“民间文学是什么?”这是本章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这个问题看来简单,其实相当复杂。
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一部分,是和作家文学并行的一种文学,即人民大众的集体口头创作。民间文学是文学的源头,在原始公社的时代是唯一的文学,那时还没有专业的作家,也没有阶级分野,无所谓“民间”不“民间”。在阶级产生以后,发生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社会分工,出现了专业的作家,产生了“作家文学”,民间文学就和作家文人的书面创作分道扬镳了。
有人也许会问,劳动人民不识字,不会写文章,难道还能进行文学创作吗?不错,在原始社会还没有文字,到了奴隶社会以后,劳动人民被剥夺了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不能参与书面文学的创作,但是他们从来都是少不了文学的,他们的思想感情一定要表现出来,他们在口头用活的有声语言创作了各种文学作品,其中优秀之作甚至可与伟大作家的创作媲美。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鲁迅曾经非常精辟地论述过这个问题,他在《不识字的作家》一文中说:“不识字的文盲群里”,是有作家的,原始时代就有“杭育杭育派”。
又接着说:
这是对民间文学非常精辟而全面的论述。
几千年来,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在平行发展之中,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二者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但又并驾齐驱各有自己的艺术传统,无论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有着各自一整套的特点。
民间文学作品按体裁粗分起来可以归结为三大类:
1.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生活故事、寓言、童话(幻想故事)、笑话等散文作品。
2.民间诗歌——包括民歌、民谣(顺口溜)、谚语、民间长诗(史诗、故事诗、抒情长诗)、绕口令、谜语、对联、酒令、打油诗等韵文作品。
3.民间曲艺和民间戏曲——这是带有职业性的民间文艺,包括反映人民生活的民间小戏和曲艺。曲艺又包括评书、鼓词、弹词、快板、快书、相声等多种说唱文学形式。
以上三大类体裁,都是民间文学的传统形式。
用这些民间形式创作的作品是否都属民间文学范畴呢?回答是否定的。用民间形式创作的作品并不全是民间文学,不少文人运用民间形式创作了许多作品;在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对广大人民进行精神统治,也利用民间形式伪造了不少民间文学作品。因此,要想对民间文学进行科学的研究,必须根据它的特点,严格地给它划一个范围。
根据什么标准来划分民间文学的范围呢?民间文学主要有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我们就来作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