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世界文化技术史看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19]
文化产业是一种精神生产,具有非物质生产的特征。科学技术是文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文化科技创新”作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发展融合,是对我国文化产业初级发展阶段的一种超越,是对我国过去十三年(1998—2011)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一次升级。随着《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在2012年的颁布和实施,文化科技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发展重点。
一、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历史演进
技术是文化成为产业的必要条件,文化成为产业是技术发展的结果,技术从来都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产业的形态是由科学技术的样式所塑造的。从世界文化技术史来看,当今的“文化科技”概念,并不是一次崭新的出场,而是具有历史的必然脉络和发展轨迹。
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威廉·麦克高希在《世界文明史:观察世界的新视角》一书中,认为“人类文明的界定是以传播媒介为前提的”,并以“文化技术”(cultural technologies)为参考值,重新界定了世界文明史,将世界史划分为表意文字、音标字母、印刷技术、电子影像以及计算机和数字技术等五个时期。我们发现,世界文化产业先后经历的萌芽期、探索期和发展期三个时期,与这些“文化技术”的变迁有关。世界文化产业的萌芽期开始于1450年德国人古登堡金属活字印刷技术的成功发明和产业实践,当时欧洲出现了大量的印刷厂,大量的图书复制,逐渐催生了出版业,其后内容审查和版权保护也同时出现,这一萌芽期持续了四百年左右,直到19世纪前后平版印刷术的出现,即麦克高希所谓的“印刷技术时代”;世界文化产业的探索期开始于1839年达盖尔照相技术的发明和1877年爱迪生录音技术的发明,其后出现了摄影、广播、电影和电视等新型文化产品,出现了资本主义工业化、规模化的文化生产模式;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期开始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计算机的应用和80年代数字技术的出现,全球性的文化市场和跨国性的文化集团形成,直至21世纪新兴国家的文化力量不断崛起。
文化产业具有“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新经济特征”,其所依托的文化科技,曾是一个备受西方思想家诟病的对象。从沃尔特·本雅明的“机械复制艺术”导致经典艺术“光晕”消逝的黯然神伤,到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阿尔多诺和霍克海默对资本主义“文化工业”欺骗本质的揭示,再到海德格尔对现代科技的技术沉思,无不表达了相当程度的反省和批判。因此,我们今天对文化科技创新的大力讴歌,不能以遮蔽这些先贤们的技术拷问为前提。技术是文化产业的驱动要素,推动文化产品的价值从单一的膜拜价值向展示价值和体验价值转换,使得文化产品在文化产业语境下显现三大价值共生的复合价值形态。因此,技术创新不得取代文化创意本身,技术的形式必须服务于文化的内容。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增强了文化产品的传播效果。水晶石用数字图像复活了《清明上河图》,将静态的绘画转化为动态的动画,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大放异彩;中国对外文化集团运用高科技制作的《时空之旅》,让传统杂技耳目一新。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提升了文化产品的内容创意。卡梅隆的《阿凡达》,梅帅元的山水实景演出系列作品,都是其中的佼佼者。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促进了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使不同产业之间的边界消失。总之,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正在塑造我们泛在生存(Ubiquitous Beijing)的生活方式。世界史上最伟大的事件之一莫过于已经完成的两次工业革命以及正在发生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前两次革命以物质生产的效率提高为目的,而第三次科技革命以非物质生产的效率提高为目的,其核心内容以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高度融合为鹄的,即加强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的高度融合。
二、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关键问题
要实现文化和科技的有机融合与相互促进,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以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第一,处理好融合驱动的机制问题,平衡好研发驱动、政府驱动和市场驱动这三大驱动力量,构建一个政、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机制。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经济成就是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发展模式而取得的,但已经进入生产方式转型的关键期。如果没有印刷厂,古登堡的印刷技术就不会迅速扩大到整个欧洲大陆乃至全世界;如果没有成立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爱迪生的诸多发明就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中国政府去推动研发主体与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是文化与科技融合成功的关键。
第二,处理好融合转化的方式问题,平衡好内容审查和专利保护的双重矛盾。从世界文化技术史来看,技术的采用导致了文化的普及,也导致了各种内容的泛滥,不同国家都经历了从苛严的内容审查到放松的文化管制的发展历程,都经历了从印刷特权到现代版权的保护、知识共享与专利垄断的双重平衡。一个良性的内容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是促使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融合的根本保证。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例,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要在一定时间内才能显露,受害主体大多在短时间里难以察觉,举证困难,诉讼周期长,维权的成本高。因此,除了国民知识产权观念的培育,还需要加强司法保护的力度,可以引进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公诉人机制。
第三,处理好融合氛围的培育问题,平衡好内容创意人才、文化科技人才、文化经纪人才和小微文化企业的复合集聚。从全球创意指数来看,爱尔兰的都柏林,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之所以能够超过伦敦、巴黎、柏林,成为欧洲的文化之都、科技之都,是因为具备了科技创新、人才集聚最重要的环境包容度,得益于多元文化的培育。以都柏林为例,为了吸引全世界的创意科技人才,政府以乔伊斯、叶芝、萧伯纳、贝克特和希尼等这些享誉世界的文学巨匠为文化营造的着眼点,大规模修缮纪念馆、图书馆和历史文化街区,引进时尚文化、嬉皮文化和酒吧文化,打造文化上的“爱尔兰热”,以吸引世界级人才。
第四,处理好融合品质的提升问题,平衡好手工制作的价值和技术复制的价格互动提高。文化消费通常包括对文化产品的三重体验:以视觉、听觉向触觉、嗅觉转换的立体感官体验;具有故事性的情感体验;追求价值高度认同的精神体验。一方面,科技手段主要在视觉、听觉等感官体验的强化,而情感体验和精神体验的深入需要超越技术的手段。另一方面,科技带来大众普及的文化产品,具有同质化和标准化特征,是低成本战略;手工制作带来了文化产品的个性化和定制化,是差异化战略。要在文化产品的价值和价格间平衡兼顾,实现蓝海创新。
三、文化与科技融合人才的素质要求
笔者认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是有边界的。大力培养文化产业的复合型人才,就是要提升文化产业创意领导人的创意管理能力。这种创意管理能力,包括内容故事驱动力、文化科技创新力和团队策略领导力。
内容故事驱动力,即基于人性基础和人因工程,运用文化素材创造符号价值和故事象征,从个体认同到群体认同的建构能力。我知道,现代人越来越渴望内容的消费,产品仅作为内容消费的物理载体。一个好的文化产品创造了一个富有诗意的意象世界、审美世界和情感世界,创造了一种新的情感意义和符号价值,而这种情感意义和符号价值又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有都市社会都极度渴求的基本价值,因此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无论是异业跨界经营还是艺术授权营销创新,或者是向影视、游戏等文创业的其他领域拓展,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是可以借鉴和模仿的,其本身不构成企业的核心价值,而拥有知识产权化的符号价值,才是企业称胜的王道,即所谓的“内容为王”。而这个王道,就是故事创意的能力。
文化科技创新力,即“面向文化产业和行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管理、传播与消费等文化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能力;“增强传统文化产品的创造力、感染力、表现力和传播力”的优化升级能力;“加强文化创意设计与展示自主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形成整体技术集成解决方案”的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发展能力;“加强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整合各类文化机构传统文化资源”的公共文化事业服务能力。文化与科技的结合就是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融合。正如《2008世界创意经济报告》中所说,文化创意包括想象力,是一种产生原创观念的能力,能用新的方式阐释世界,并用文字、声音与图像加以表达;科技创新包括好奇心、一种勇于实验的愿望和在解决问题时创建新的联系。学者厉无畏指出,科技创新是通过效率的提高使人拥有更多的自我时间;文化创意是通过内容的创造使人在有限的自我时间中拥有更精彩的体验。科技创新在于改变产品与服务的功能结构,为消费者提供新的、更大的实用价值,或改变生产工艺以降低消耗和提高效率;文化创意为产品和服务注入新的文化要素,如观念、感情和品味等因素,为消费者提供与众不同的新体验,从而提升产品与服务的观念价值。
团队策略领导力,即统合不同专业,在限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临时性任务的能力;完成艺术化创造和商业化制造的结合,实现所谓“纪律的管理、浪漫的呈现”的能力;将“理性的管理”与“感性的想象”融合,实现所谓“想象力”和“执行力”的能力;将“本土特色”与“国际认同”融合,实现所谓本土全球化、全球在地化的能力。总之,创意领导人实现的就是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象征管理,管理的是意义价值的文化生产,必须“像艺术家一样引领创意、像企业家一样领导变革”。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不是一个新命题,却是一个新问题。随着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我国总体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文化产业要实现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就是要从根本上转变新的观念,制定新的战略,尝试新的模式,构建新的机制,寻求新的途径,推动新的文化变革和技术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