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研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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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论

1.1 术语简释

1.1.1 情报

情报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社会现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情况下,普遍存在着情报的发送、传递、接收和利用的现象,所以,只要存在着人类的社会交往,就存在情报的交流。早期的情报概念十分简单,最初起源于战争中的军事活动,1915年版《辞源》解释“定敌情如何,而报于上官者,是为情报”,这一定义,既关涉到情报(成果),也关涉到行动(搜集、分析、通报传递),还隐含地关涉到情报机构和情报用户;1939年版的《辞海》中解释“战时关于敌情之报告,曰情报”;1965年版的《辞海》中解释为“情报是作为存储、传递和转换对象的知识,亦泛指一切最新的情况报道,如科学技术情报”;1999年版《辞海》中解释“获取的地方有关情况以及对其分析判断的成果,按内容和性质分为政治情报、经济情报、军事情报和科技情报等”[1]

美国现代情报理论先驱谢尔曼·肯特(Sherman Kent)在其《战略情报:为美国世界政策服务》中,将全书分为三大部分,三部分的题目采用定义句式,分别为:“情报是一种知识(Intelligence is knowledge)”“情报是一种组织(Intelligence is or ganization)”“情报是一种行动(Intelligence is activity)”[2]。钮先钟先生将三者连贯起来,得出“情报”定义是:“情报是某种组织为追求特定的知识而采取的行动”。其实,循此连贯之法,还可以得出另外两个定义:一是,“情报是为追求特定的知识而采取行动的某种组织”;二是,“情报是某种组织通过行动而追求的特定的知识”[3]

随着情报内容范围的扩大,情报概念相关的探讨一直是情报界从未停止过的问题。1983年黄耀煌在《情报学刊》上列举了37种情报定义以及29个元素的说法[4]。根据石慧的统计,截至2010年,关于情报概念的说法已有上百种[5]。20世纪末,情报改信息的做法引起轩然大波,两个概念的混淆影响了情报学研究的健康发展。随后关于情报和信息等同与区分的争论更是延续多年,也引发了有关情报实质的“真假情报”论之争和有关情报实践范围的“大小情报观”之争。国内外学者对情报的概念均进行了大量的探讨,本书提取其中的三种主要观点进行概括:信息论、知识论、认知论,具体如下:

(1)信息论:情报是一种特定的信息

王崇德通过情报一词的起源以及最初的定义等认为,情报与信息是种属关系:情报是特定的信息;信息是泛指的情报。在语言表达中,当以情报表示社会领域中的一切消息时,用信息来替换均可成立。反之社会中的一切流通的信息,却不能一律以情报替换。例如市场情报、人才情报、商品情报等,均可说成市场信息、人才信息、商品信息,而且这样表达更为妥切。反之,军事情报、科技情报,改成军事信息、科技信息都有争议之处。科技情报改称为科技信息后,其对应的学科却不能叫信息学,仍以情报学为宜。因为信息学是另外一个学科领域[6]

(2)知识论:情报是一种知识

国外对于情报的知识论有很多典型的认识:苏联的情报学家米哈依洛夫认为:“情报——作为存贮、传递和转换的对象的知识”;英国的情报学家布鲁克斯认为:“情报是使人原有的知识结构发生变化的那一小部分知识”;日本《情报组织概论》一书认为:“情报是人与人之间传播一切符号系列化的知识”。在我国,钱学森的情报思想受到情报界的支持和赞同,并普遍认为其情报的理解具有提供思想基础的理论意义。钱学森对情报的定义是:情报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需要的激活、活化了的知识。这个定义是钱学森的著名论断,对我国情报工作和情报学研究影响深远[7]。情报的本质体现在三个方面:情报是知识,是真实的;情报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存在的,要满足及时性、针对性的要求;情报要经过一个活化、激活的过程,即情报分析和研究[8]

(3)认知论:情报是一种认知

情报学认知论关注人对情报的利用与吸收,强调知识结构、知识能力、认知风格等主观因素在情报的感知、接收及创造活动中的关键作用,主张情报系统和情报服务以实现用户与系统在认知层面而非物理层面上的交互作用为目标[9]

传统情报学认知学派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观点有:DeMay的“世界模型”理论、Dervin的“意义构建理论(sense making theory)”等。在我国,王知津认为:“认知论是情报活动向人的知识需求的回归”[10]。人对信息的需求是情报学发展的原动力,而本质上这种需求正是人类对外部认知的需求,因此认知是情报学的逻辑起点;同时情报技术作用于信息的一系列活动的结果是信息能够被人们所利用,即认知的实现。因此,认知又是情报活动的归宿。池建文认为:“情报是关于他方事实的本来面目和深层次原因的判断,是新信息与旧知识融合所形成的新认知”[11]

综上,结合情报工作的实际需求可以将术语“情报”表述为:情报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产物,是为解决管理决策过程中信息不完备问题所需要的特殊信息,具有针对性、及时性、传递性和实用性,并能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当然,由于情报概念的使用场所不是固定不变的,概念的使用会随着情报社会功能的扩展而增添新的含义。

1.1.2 情报研究

1949年,谢尔曼·肯特所著《战略情报:为美国外交政策服务》一书的出版,被认为是情报研究的开端。在我国情报研究已经有60年的历史,在很多文献著作中,我国情报研究工作者都曾对情报研究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对这些概念阐述进行概括分析,并总结我们对情报研究的理解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加深我们对情报研究的理解。

1990年,在《情报研究方法论》一书中,包昌火对情报研究的基本含义做了如下的表述:“情报研究是根据特定需要对情报信息进行定向选择和科学抽象的研究活动,是情报工作和科技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类科学劳动的集合。所谓定向选择,就是根据特定的需要进行的情报搜集和信息整序工作。所谓科学抽象,就是透过现象,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和联系的思维过程。定向选择和科学抽象的结果,必然形成新的情报或情报集合。没有定向选择就缺乏情报性,没有科学抽象就缺乏研究性。情报性和研究性的结合形成了情报研究的基本特色”[12]。此论述表明,情报研究的基本含义就是对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并形成新的情报产品,因此是一种知识创造活动。他还认为,情报研究也是一种information的intelligence化活动[13]。1997年,包昌火在《对我国情报研究工作认识和对策研究》一文中认为,“情报研究是根据社会用户的特定需求,以现代的信息技术和软科学研究方法论为主要手段,以社会信息的采集、选择、评价、分析和综合等系列化加工为基本过程,以形成新的、增值的情报产品,为不同层次的科学决策服务为主要目的的一类社会化的智能活动”[14]。相比之前的定义侧重情报研究的本质,此定义进一步强调了情报研究的方法论以及目的。

蒋沁认为,情报研究是针对用户需要或接受用户委托,制定研究课题,然后通过文献调查和实情调查,搜集与该课题有关的大量知识和信息,研究期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经过归纳整理、去伪辨新、演绎推理、审议评价使科技知识得以系统化、综合化、科学化、适用化,以揭示事物或过程的状态和发展(诸如背景、现状、动态、趋势、对策等)[15]。情报研究的成果形式是各种类型的情报研究报告,它为各个层次的科学决策服务。李又华认为,从狭义上讲,“情报研究是指情报专业人员根据特定的用户需求,在广泛收集情报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分析鉴别、综合归纳、判断推理的研究加工,提出有依据、有分析、有评价、有预测性意见所进行的综合性研究,即研究如何把知识转化为用户所需求的情报的理论方法,研究怎样取得有关的信息和知识,以及怎样把这种信息和知识加工成用户所需求的情报这样一种过程和规律”[16]

史秉能等人认为,“情报研究是在信息搜索、积累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获得解决特定问题所需要的知识的研究工作。也可以说是根据特定的社会需求,以信息工作手段和科学研究方法,采集、鉴别相关领域的信息,通过分析、综合、评估和科学抽象,揭示特定对象的发生、发展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客观发展规律与热点以及它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形成情报研究成果,为相应的决策服务的一类研究工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