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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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章小结

本章的要点总结如下:

1.2014 年全国家庭纯收入的均值为52,244元,中位数为38,600元;人均家庭纯收入的均值为16,405元,中位数为11,000元。家庭收入水平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非常明显:上海家庭的收入一枝独秀,明显高于辽宁、广东、河南和甘肃;城镇家庭的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农村。

2.在收入构成上,无论是全国还是分城乡,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而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占家庭收入的比重有明显差异。上海家庭的经营性收入比重最低、转移性收入比重最高。城镇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低于农村,而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均高于农村。

3.2012 —2014年,全国人均家庭纯收入增长了26%,城镇家庭增长了23%,农村家庭增长了31%。农村家庭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家庭,从而缩小了城乡差距。以上的增长情况与国家统计局数据所反映的基本一致。

4.2014 年以家庭纯收入计算的全国基尼系数为0.50,比2012年略有下降,但仍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但是分城乡来看,2014年城镇的基尼系数与2012年相比略有下降,但农村的基尼系数反而上升。90/10比率呈现同样的规律,虽然在全国和城镇样本中这一比率略有下降,但在农村样本中反而显著上升,这说明全国和城镇的收入增长逐渐均衡,但农村内部两极分化的程度日益明显。

5.从收入流动的角度看,2012—2014年,家庭在收入分布中的相对位置保持相对不变的比例最高,穷人变富和富人变穷的可能性都较小。城镇的收入流动性低于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