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设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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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视觉与美感

1877年,约翰·拉斯金继续用热情洋溢的词语向英国人宣扬艺术与人性、装饰与道德之间的必然联系,他对住在伦敦的美国画家惠斯勒(James Whistler,1834—1903)与社会道德全无关系的艺术大动肝火。那一年,惠斯勒展出了几幅具有印象主义风格的绘画。拉斯金观看展览后写道:“此前我曾见过和听说过许多伦敦佬的无耻行径,但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花花公子拿一桶颜料当面泼到公众脸上,还敢开口要价200畿尼。”惠斯勒控告他犯了诽谤罪,并且在法庭上声称自己并非是为两天的工作而是“为一生的知识”而索取此价。[62]这个令双方都不愉快的事件已然成为文化史、美术史上的趣闻。E.H.贡布里希指出,在这场诉讼中,实际上双方有许多共同之处:都对周围事物的丑恶和肮脏深为不满。然而,拉斯金这位长者希望唤起同胞们的道德感,使他们对美有高度的觉悟;惠斯勒则成了唯美运动的一位领袖,那场运动企图证明美是艺术家唯一值得严肃对待的东西。[63]

装饰的革新增强了设计师的自我意识,使他们开始要求至少享受与画家平等的地位,唯美运动促成了这种愿望。在唯美运动的同时,出现了新艺术运动。在艺术史上,“新艺术”(Art Nouveau)一词通常指1890—1910年间在西欧各国出现的一种装饰风格,它席卷了平面、首饰、日常用品、室内家具和建筑等几乎所有的艺术与设计领域,至1900年间达到高峰,余风波及美国。与唯美运动相比,新艺术运动的规模更大,影响也更深远。

西欧各国虽然都卷入了新艺术运动,但表现不一,其区别不仅是风格上的,而且是根本的立场上的,并且有时候同一地域的设计师也存在较大的分歧。一般说来,新艺术拒绝历史主义和折衷主义装饰,同时积极使用像铁这类现代材料,并创造了各种美的形式;它往往将各种美的设计类型结合在一起,像巴洛克艺术那样形成“总体艺术作品”;它是唯美的,因此没有伦理上的考虑,也往往忽略了设计品在功能上的要求;此外,它还常常带有晦涩的象征主义色彩,甚至给人颓废、邪恶之感。从视觉形式上看,新艺术包括两种风格类型:一种是有机的曲线型风格,往往将流畅的曲线和自然形式联系起来,常常使用来源于自然的花草、葡萄藤、贝壳、鸟羽毛、昆虫等装饰母题。另一种是较为简洁、抽象的直线型风格,常常将直线和方格有规律地结合,大量采用直线与规则有序的几何形体,富有装饰意味。必须指出的是,二者并非截然可分,而是常常互相渗透;从时间序列上说,有些地区的新艺术风格的发展呈现出从曲线型向直线型的逐渐过渡。

新艺术运动首先是个人主义的爆发,它依赖于个别手艺人对材料本身的理解,依赖于个别天才的创造力和对美的敏感性。这是它在19世纪的最后十年里迅速崛起,又在20世纪的最初十年里迅速衰落的根本原因。它在本质上拒绝普及,而普及恰恰是现代设计发展的前提。但不管怎么说,新艺术至少是站在两个世纪的分界线上,它在坚持本土化的同时对历史主义进行了清扫,在追求美的同时把关注的焦点落在了日常用品而非绘画或雕塑上,在坚信自己的创造力的同时也使用了曾因伦理上的疑虑而被拒绝的现代材料与技术,并且探索了各种形式的美感。所有这些,都使新艺术运动成为了现代设计的一个重要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