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英语语言文学研究前沿(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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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的黑人,黑人的中西部——《托尼·莫里森〈最蓝的眼睛〉中的新中西部主义》[42]一文述评

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姜淑芹

【摘要】近年来莫里森(Toni Morrison)研究多集中在其新作上,对她第一部作品《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关注较少。龙丽莎(Lisa A.Long)这篇论文另辟蹊径,从该作品中独特的地域视角入手,通过分析、解读莫里森与中西部的亲缘关系、作品的主要人物、故事中的地理描写和中西部季节意象,打破了学界普遍将黑人文学与美国南方捆绑的传统,指出莫里森的该作品既是典型的中西部文学,同时又从全新的角度看待熟悉的细节、从黑人的视角凸显了传统中西部文学忽略、忽视的东西,构建了新的中西部主义,开拓了中西部文学新的谱系。

【关键词】莫里森;中西部;黑人文学;新中西部主义;《最蓝的眼睛》

自从获得诺贝尔奖以来,莫里森一直是研究热门,话题有较为宏大的也有较为具体的,包括种族、性别、创伤、文化、身体等。近年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莫里森的几部新作上,对她的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的关注不多,多数文章都是通过将它与其他作品做比较,延续上述话题。龙丽莎的这篇论文独辟蹊径,以莫里森这部最早的作品为例,提出关注其作品的地域特色,并且突破了学界普遍将黑人文学与南方联系起来的传统,指出莫里森与美国中西部的文化传统关系密切,但同时莫里森又开创了一种新的中西部主义。

文章开篇就明确提出《最蓝的眼睛》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彰显出一个事实,即20世纪早期非裔美国移民和中西部本土居民一样,都与他们所生活的这片地域紧密联系在一起。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美国黑人大量涌入北方与西部。他们与西欧和北欧的其他移民几乎同时到达中西部地区,而且在美国生活的历史远比其他移民要长,因此黑人离散文化是中西部地域文化身份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但一提中西部文学,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白人作家,耳熟能详的有辛克莱·路易斯(Sinclair Lewis)、薇拉·凯瑟(Willa Cather)、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等。尽管莫里森本人曾提及俄亥俄是她的根,也有少数评论家关注到莫里森创作的地域化特点,但学界通常将非裔美国作家排除在中西部文学之外。所以这篇文章要反其道而行之,打破中西部文学中白人一统天下的现状,关注非白人种族和此地域的关系。莫里森其实已经超越了种族和地域界限,成为一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典作家了。但她的黑人种族身份仍然是研究热点,对她本人来说也至关重要。相对而言,对她与中西部地区的联系的关注就少多了。此篇论文的研究意义就在于它既开拓了莫里森研究的新视域又扩展了中西部文化的维度。

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作者的提法是“新中西部主义”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西部主义。作者认为我们不能把莫里森作为中西部文学的补充人物加入到传统中西部作家群体中去,要把她看作一个新的中心,即她创造了一种新中西部主义。这样看才能反映出这个地域的历史多元性,促使人们重新思考有赖于某些特定版本历史[43]的民族——种族叙事。

具体到《最蓝的眼睛》,作者首先承认虽然它是一部典型的新中西部主义作品,但其中的话题却并不新。莫里森延续了中西部作家常用的话题,例如虚构的肥沃土地、当地人对极端天气的痴迷,“大街”[44]社区的道德准则,还有这片土地的人们希望在此建立的家族传统,但她巧妙地将这些老话题与美国黑人文化融合在一起。《最蓝的眼睛》中变化无常的天气和环境恶劣的土地是老生常谈,但其中的人物与环境的关系突显的却是个人的安全与生存问题,尤其是此地区黑人和其他非白人文化的能见度与持续性的问题。莫里森对中西部地区种族身份的关注暴露出一个问题:这个国家辽阔的“中部”地区被狭隘地定义为纯白人的地域。这种误读限制了非白人居民的发展机会,使黑人们始终处于中西部地域身份的边缘地位。如果我们把《最蓝的眼睛》看做一本典型的中西部小说,这会有助于我们看清该地区的移民特性及历史视域,找出这个地区既被看做国家的中心同时又被边缘化的原因。如此一来,作者认为自己重塑了中西部主义的定义,它不再只是一个共同的创作灵感来源或背景,而是一种密切关注细节的阅读方式,它坚定地把美国黑人文化置于中西部的地理与历史空间之中。

在这一部分,龙丽莎不断强调自己研究的独特性,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以往研究中的中西部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在莫里森的作品中,中西部变成了一个文化和历史概念,因而称之为新中西部主义。既然要新,那就必须抵制传统的殖民式中西部概念,它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是民族范畴,也不是种族孤岛。在《最蓝的眼睛》中,莫里森的中西部不那么圣洁纯粹,而更加世俗、更加实际,更具包容性,坚守着它的历史根基。如此看来,主人公佩科拉·布里德拉夫也就成了一个全新的中西部人物,开启了一套新的文学谱系。

亮清观点之后,作者回过头来又详细阐述前人研究的问题以及莫里森本人的中西部情结。作者引述了费特莱(Judith Feterly)和普瑞斯(Marjorie Pryse)的观点,指出她们虽然关注到美国黑人作家作品中的地域因素,但却很狭隘地把种族、地域、性别、阶级等身份问题粗略地等同起来,认为它们都属于20世纪后半叶出现的分支概念。卡瑞姆(Jeff Karem)则更狭隘地认为“真正的美国黑人只能是南方人”[45]。黑斯(David Haynes)差不多也支持此观点,认为中西部美国黑人这个概念在地域和种族语境中并不为人广泛接受,他们在中西部地区要么不被关注,要么就是让人感觉他们的经历和体验根本就不真实。这种两头都不靠的状态很微妙,黑人身份被中西部身份中和掉了,反过来因为是黑人,中西部人的身份又受到了质疑。所以很少有“黑人中西部文学”这个提法,作者认为评论界在批评实践中模糊了这个概念。

其实,这种“外地人”身份问题是所有离散文化的共同问题,或言之共同特点。例如奈保尔(V.S.Naipaul)的身份,究竟是印度?英国?还是特立尼达?一个在北京生活多年的广东人算是北京人还是广东人?如果说卡瑞姆把黑人与南方捆绑在一起的观点确实有些狭隘,黑斯其实更多地是在描述中西部地区黑人的身份现状,而并非狭隘。作者龙丽莎在这一点上稍显偏激,少有人关注黑人中西部文学是事实,但并不能说这是由于评论界特意模糊黑人与中西部这两个概念,最多只能算是强化了人们的思维定势。当然,文学批评有义务改变错误的思维定势,发掘新的视角,因此作者在后文中对作者莫里森本人与中西部的密切关系的引述以及详细的文本分析都是很有价值的。

在泰特(Claudia Tate)1983年的采访中,莫里森明确表示,“我来自中西部地区,对那块地方有深厚的感情。我永远都是从那里开始。无论我写什么,都是从那里开始。将来某个时候我可能不再关注这个地方,但目前它就是我的母体”[46]。后来她又跟达沃琳(Colette Dowling)重申说她的家乡,即《最蓝的眼睛》故事发生的地方,俄亥俄的洛林是“我的起点,我的地盘”,虽然她也承认“实际上它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个地方”[47],因为创作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不可能完全一样,总要有些艺术加工。因此,对莫里森来说,中西部不仅仅是她第一本小说和许多其他后续故事发生的地点,而是一种更广义的创作源泉。这片土地造就了莫里森,造就了她的第一块想象空间。

强调完莫里森与中西部地区的亲缘关系之后,龙丽莎也不得不面对黑斯提出的矛盾性问题,承认莫里森的黑人身份影响了她与中西部地区的亲密关系。因为莫里森自己也处于矛盾状态,她在邓纳德(Carolyn Denard)1998年的采访中说各州或者说各地区的文化有差异,但在泰特的采访中又说“黑人走到哪里文化就带到哪里。缅因州的黑人与俄亥俄州的黑人没什么差别。汤可以换,药都是一样的”[48]。也就是说,莫里森似乎更重视作为黑人的种族身份归属感,它可以取代地域特性,至少在北方是这样的。并且谈到地域身份的时候,莫里森也承认黑人与南方紧密相联,自己作为一个作家难以说清两者的特点。所以作者也看到,虽然莫里森坚称中西部地区是她的根,同时她也承认在种族身份上与南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对后者的表述更多地是以问题的形式呈现,而不是陈述事实。批评界对莫里森的看法也反映了这种地域与种族的双重性。她通常都被收进中西部文学和文化的参考著作目录里,还多次获得过俄亥俄地区的写作奖项,研究中西部文学的协会们也都会研究她的作品。同时,有相当数量的学者也把她归入南方文学经典作家之列[49]。但是,作者认为,尽管莫里森的作品不断地提示她的南方血统,她仍然不属于南方,《最蓝的眼睛》中的女主人公们也不属于南方。

作者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过去的南方与现在的中西部之间的特定张力造就了、也最终撕裂了《最蓝的眼睛》的中心人物——处于青春期的小姑娘佩科拉。她是土生土长的中西部人,但她的父母不是。包括布里德拉夫一家的移民们常常把南方重构为色彩缤纷的乐土。例如宝琳第一次看到乔利时,想到的是故乡的一次体验,各种颜色全都搅在一块儿,“我们所有孩子去捡浆果,回家的时候浑身都是各种颜色”——浆果紫、柠檬黄、萤火虫绿——“所有这些色彩都沉淀在我体内”[50]。对南方这种非常感性的记忆与麻木、灰涩的中西部冬天形成鲜明对比。勒凯(Crys-tal J.Lucky)认为,“人物”与“南方过去的生活”的联系提供了一种中西部所缺乏的“祖先的智慧”[51]。从家族谱系上来说,中西部对美国黑人而言是一片贫瘠的土地。但乔利被描述为一个带着负累(父母的遗弃、他的强奸)被移植到这片新土地的“乔治亚黑小子”。宝琳的那颗坏牙显示的也是根上的问题。牙齿上的褐色斑点是在洛林发现的,“然而最初,即使在小褐斑出现之前,也肯定早已有某些因素和条件,促进了这件事的发生”[52]。也就是说,南方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问题的根源(即他们的创伤)其实在南方,但因为问题是在中西部出现的,感觉就很不一样。

作者强调自己指出这一点并无意贬低在南方极其恐怖条件下仍然蓬勃发展的美国黑人文化,而是促使我们思考小说如何根据美国黑人居民(不管是移民此地,还是本地出生的)的经验创作出一种独特的中西部文化。不考虑美国黑人所处的地域而始终坚持他们的南方身份属性是一种去区域化的方式,是一种剥夺他们国民属性的现代策略。作者认为自己提出这一问题是在抵抗这种对黑人文化去区域化的做法。尽管归属于某个离散的少数民族群体是一种需要,也是一种安慰,但这样一来,就“不仅把美国的种族问题看成最终远离全民生活的南方现象,同时也剥夺了美国黑人的当地社区资格”[53]。也就是说,如果把美国黑人限定在南方,他们就既不能具备这个国家的共性,也无法融入他们所生活的地域文化。因此,作者要与这种去地域化的做法背道而驰,强调美国黑人的地域属性,具体到本篇文章,就是强调黑人的中西部特征,因为恰恰是这种当地的、地域性的联系才能保证更大范围的全国性的成员资格。我们可以把地域理解为“一种话语或分析模式,一个在权力关系网内可以进行批评和反抗的有利位置,而不仅仅是地理环境决定论的一个术语”[54]。不考虑美国黑人作家独特的地域性使我们忽略了他们来自何处这个事实,使他们接近当地话语权的机会大打折扣,还自以为是地不去理会他们从相互交叉的多角度有利位置观察这个世界的能力。

从开篇到现在作者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反复强调自己研究的独特性与意义,即不能把黑人文学文化与南方捆绑在一起,而应该将它与黑人所生活的具体地域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黑人拥有真正的国民身份属性。具体到莫里森,就是要关注她作品中的中西部地域特征。那么,《最蓝的眼睛》究竟为什么是一部典型的中西部作品?下文中作者将结合文本展开论述。

作者首先参考了沃茨(Edward Watts)关于中西部地域根基的论述来作为自己的出发点。沃茨认为,虽然19世纪早期美国殖民地挣脱了英帝国的枷锁,但他们必须找寻出路,使自己的这些像“旧大西北”(中西部那时候的称呼)那样特色鲜明又独立自主的定居地能够融入到整个国家的身份体系中去。于是,以大西洋海岸为中心的国家文化权威们教老西北人贬低自己独特的文化,忽视当地的美德和成就,向东看齐,寻找更真实更合理的民族文化。此外,他们还鼓励移民们以履行民族主义的名义忽略物质掠夺和政治经济上的失衡。沃茨的结论是在后殖民时期逐渐形成的中西部形象(单一、白人、农业、单纯)实际上是国家帝国主义的话语策略,目的是抹杀、掩盖或者抑制该地区的差异性。其实,很多学者[55]笔下的中西部,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都是这个国家最多样化的地区之一,有人甚至认为是世界上最多样化的地区之一。

也就是说,真正具备本土特色的多样化的中西部地区被外来的东部殖民者们操控阉割,变成了落后单一的代名词。在被殖民的历史中,它渴望拥有独特性,却只能陷入模仿,被人为地同质化,生产力参差不齐、物质和经济上被双重掠夺,实际上却是多元异质的。从这个角度看,佩科拉是典型的美国中西部人。她受白人至上神话的蛊惑,变得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不断地批判自己,最后沦为模仿。她为了蓝眼睛放弃了蒲公英的美;她遭人辱骂,被人视而不见,她的家庭经济困境令人担忧,而她自己还不能生育。然而,她的存在、她的痛苦与挣扎恰恰证明了殖民事业与地域身份本质上的不稳定性。没有人为她说话,她的形象被歪曲,自己也无法定义自己,佩科拉就是仍然在反抗国家帝国统治的被殖民区域的象征。人们对她的视而不见和她的丑陋既是美国黑人在中西部地位的表现,也是现代中西部地区在全国所处地位的表现。

显然,莫里森对佩科拉丑陋的描述是指奴隶制灌输出来的自我憎恨。迪克森(Vanessa D.Dickerson)认为佩科拉的黑人女性身体“没人关注是因为社会意识认为它不值得关注”[56]。龙丽莎认为这种丑陋也可以指代地域身份。中西部地区常常被沿海地区的人看作只是沿途经过的一块地方而已,一块文化贫瘠的空旷土地——微不足道、平淡无奇,一点儿都不显眼。布里德拉夫一家深信自己是丑陋的,每个广告牌、每部电影、每个眼神都强化了这种感觉。我们可以把他们的这种丑陋感看做这个地区的自我憎恨,因为更广义层面的国家民族文化对它既关注又厌恶。作者此处的表达比较饶舌,其实就是指代表国家的东部地区以西部地区为参照物来突出自己。因为是以西部为参照物的,所以是关注它;但东部地区自以为优越,所以处处贬低西部,要求它向自己看齐,即厌恶它。

莫里森概括了中西部地区特有的种族歧视——漠视暴力。小说中的黑人被葛文(Minrose Gwin)所说的“白色和平”[57]给遮掩、挤压或者说吞噬掉了。那是一群空洞的被种族化了的中产阶级,作者认为他们是中西部的典型代表。《最蓝的眼睛》中莫里森不断重复的关于迪克和简的故事脚本就是这种正常化的白人主义的代表。小说中对这种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核心家庭的叙述最终变得毫无意义,并且揭示出简的故事其实就是佩科拉的故事[58]。因此,莫里森展示的是黑人如何处于这个种族——地域新生地区的核心。不过,虽然经常被嘲笑,中西部地区引以为豪的农业价值和普遍的真诚朴实也让它成为所有地区中最美国的“核心地带”。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中西部的独特性和多元性却因为要维护它对国家的象征意义被抹杀掉了。跟佩科拉一样,中西部是地域上的“他者”,整个国家就是靠这个才建立起自我感觉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丑才显得我美,因为你笨才显得我聪明。佩科拉和中西部地区都是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角色,所以佩科拉是中西部地域的象征,是典型的中西部人。

谈完主要人物之后,作者转向故事中的地理描写,认为莫里森对洛林和周围地区细致入微的描述目的就是要重新展示这片区域的独特性。她多次谈到俄亥俄地区的特质,它涉及肯塔基和加拿大,庇护过三K党和废奴主义者。就这些而言,这个地区体现出“这个国家最理想最根本的东西”[59],这也许是因为俄亥俄州“与传统的黑人活动背景不同,它既不是种植园也不是贫民窟”[60]。作者指出学者们倾向于认为《最蓝的眼睛》是在展示黑人从农业化的南方迁移到工业化的北方时受到的精神创伤。北方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区域,肯定不是家的感觉。虽然由于奴隶制和大迁移的历史,学者们持这种观点很正常,但莫里森笔下的洛林,虽然也有工厂,却不是一片钢筋混凝土的丛林,而是那种大部分黑人居住的美国中部小镇。《最蓝的眼睛》的叙事者自豪地说这个“蓬勃发展的年轻小镇坐落在平静、蔚蓝的湖边,连小街小巷都铺着水泥,以与奥伯林市关系紧密为荣,十三英里以外就有地下火车站”[61]。作者意识到这描述中的现代化与慷慨大方并没有被洛林的移民全部实现,但认为这是个特定的复杂的时间与地点,它夹在对于繁盛未来的憧憬和奴隶制过去的创伤之间。

此处作者对这段话的引述有些断章取义的意思。在故事原文中,这段话前后的描述都是失望,也看不出来叙述者有多自豪。这段描写只是想象中的美好画面,宝琳以为“这个不同种族的熔炉位于美国边境,面朝寒冷却宽容的加拿大——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会出什么问题呢”?可是实际上:

看上去一切都顺当。我不知道究竟怎么了。一切都变了。在这里认识个把人挺难的,我很想念自己的熟人。我不习惯跟那么多白人打交道。我过去见到的那些白人虽然挺讨厌,可是他们不会总在你身边打转……北方的有色人种也不一样。都是势利鬼。论卑鄙不比白人逊色。[62]

以上大篇幅的内容佐证的正是作者反对的那些学者的普遍意见,即迁移的黑人难以融入新环境的痛苦。作者单把中间的几句憧憬挑出来,缺少原文中大量类似证据支撑,论证牵强附会,并且此段论述想要突出俄亥俄的什么特点?究竟为了说明什么观点?原文的表述也不甚清楚,与下文中对布里德拉夫一家居住的房子的多元性的论述也不太相关。

下文中作者针对布里德拉夫一家居住的房子进行了分析。这栋房子历史悠久,用途多元,现在是废弃的,之前是个比萨饼店,再以前是匈牙利人开的面包店,曾经是个房地产公司,住过吉普赛人,最重要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住过布里德拉夫一家。作者认为对这栋商业建筑的描述涉及“该区域的种族多样性、其动态属性、商业与家居空间交错的关系,还有黑人群体的深厚根基,因为布里德拉夫是最早在这里居住过的”。[63]对这一细节的引述确实表现出中西部这个小镇本质上的多元性,它确实是个熔炉,而黑人则是熔炉中的一个元素,不仅参与了这种多元的构建,还是其中最早的那一个群体。

接下里作者分析了作品中的“泥巴”隐喻。作者认为,“泥巴”意象表现了黑人相互之间的亲密关系,以及他们与该地区的基本认同。故事中,杰拉尔丁区分了整洁安静的有色人种和邋遢喧闹的黑鬼,认为泥巴就等同于粗鄙的做体力活的下等人。可是她肤色较浅的儿子却渴望寻找一种种族真实性,希望与皮肤黝黑的男孩玩,让他们把他推到泥堆里去。乔利因为强奸佩科拉被称为“肮脏的泥黑鬼”。佩科拉承认乔利把她“那个”了的时候,也指责自己的分裂人格说“脏话”。在各种情形下,“泥巴”都与危险地释放被抑制的肉体欲望联系在一起,也总是象征着种族和阶级成见。但作者认为,“如果从地域视角看,泥巴也就是大地——一个地区最根本性的东西”[64]。对这一意象的解读颇有新意,对作品中细节的分析也很有说服力。故事开头就谈到洛林土地的产出能力问题,巧妙地结合到佩科拉怀孕的事情,并借克劳迪娅之口指出“我们把种子撒在自己的小块黑土地里,就像佩科拉的父亲把他的种子撒在他自己的黑土地里”[65]。显而易见,佩科拉就是泥土、就是土地。如此一来,佩科拉就升格为中西部的“母体”,这是莫里森在访谈中曾经用来描述她自己家乡的词。母体(Matrix)这个词的拉丁词根是Mater,即母亲,那么佩科拉也就成了小说和这片地域最根本的东西,别的一切全都源于她。

作者对佩科拉与泥土关系的解读改变了佩科拉受害者的传统形象,使她获得了一种主体性身份。接下来,作者进一步扩展话题,延伸到女性身体与地域身份之间的联系上。“在中西部的殖民过程中,女性化的土地是殖民者的目标——整理、开垦、耕犁、播种,还有很多其他摧残的方式。这种女性身体与中西部肥沃土地的联系是传统中西部文学的重要关注点。”[66]作者列举了薇拉·凯瑟与辛克莱·路易斯作品中的主人公安东尼亚和卡罗尔为例,说明女性的生育能力占有突出地位,尽管在不同作品中含义不尽相同,两个人都期望生育的后代将来能够决定该地区的未来。虽然佩科拉不能生育,但作者仍然提议将她列入这个代表土地的女性群体里面。她跟生育有关,所以与她们有共通之处;而她无法生育则是她的独特之处,这也正是莫里森的新中西部主义的所在。

下面一节作者重点阐述了她的核心观点——新中西部主义。作者首先引述了在《最蓝的眼睛》开篇部分克劳迪娅告诉读者的话:“除了佩科拉和那片贫瘠的土地,什么都没有留下来。”她反复强调自己跟姐姐一直认为金盏花没有发芽是她们的责任,“她们俩谁都没有意识到可能是土壤本身太贫瘠”[67]。作者对这个细节的解读是:

把佩科拉比做贫瘠的土地意味着莫里森不愿意参与这个特殊地域身份的构建。种子不发芽、佩科拉的孩子死了这些细节是对中西部肥沃神话和期待其任劳任怨的居民,尤其是女性,拥有强大生产力的公然挑战。安东尼亚的孩子从“黑暗的洞穴”中蹦出,但佩科拉的孩子“最好还是埋在土里”,就跟金盏花的种子一样。它们没能“长出来”象征着这个地区“什么”都不“正常”[68]

可以说,到此处作者才完整地提出了自己的基本观点。《最蓝的眼睛》是一部典型的中西部作品,因为它有黑人在中西部生活的风情的描写,它的人物也与传统的中西部人物有着共通之处,即黑人是中西部生活的一个部分。但同时,它又打破了传统中西部形象的神话,指出中西部的现实是贫瘠,而不是构建出来的肥沃多产。这就是新中西部主义,它从黑人的视角改变了我们对中西部的看法,当然也如作者所言,改变了对黑人地域属性的看法。

除土地外,作者进一步分析了故事中的植物意象与佩科拉的关系。在小说末尾,佩科拉被比做随处丢弃在洛林城边的“轮胎钢圈向日葵”和“可乐瓶子奶筋草”。“被丢弃的轮胎钢圈和可乐瓶子将佩科拉与工业化、商业化的国家文化废弃物联系起来,而向日葵和奶筋草这两个植物意象则突出了佩科拉在中西部地区的位置,它被冷落却又至关重要。”[69]通过这一解读作者再次强调了佩科拉与中西部地区的相似性。作者发现,故事中与佩科拉密切相关的两种植物金盏花和蒲公英都是亚洲或非洲移植来的,这象征着佩科拉的外来属性。但这两种植物同时都有繁殖力强的含义。金盏花Marigold源自中世纪的Mary gold,是跟圣母玛利亚相关的庆祝活动最常见的花。也就是说,佩科拉又或多或少地与圣母玛利亚联系起来,两者都被“其父”受孕,当然佩科拉的孩子死了,少了救赎那部分的含义。如果按照作者上文对土地的解读,这里也完全可以理解为莫里森有意挑战传统的救赎母题。可能是因为涉及宗教意象,作者并没有展开分析。至于蒲公英,故事中佩科拉纳闷,“人们为什么管蒲公英叫野草?她觉得蒲公英很漂亮”[70]。野草这个词就是指区分想要的和不想要的,不想要的就叫野草。蒲公英也是自花授粉,暗指乔利的乱伦。同样的,此处如果想强调佩科拉的母亲属性,可以进一步将此处涉及的乱伦主题与古希腊神话相联系,单指出两者的相似性意义不大。如果强调了佩科拉(即整个黑人种族)虽然是迁移到此处的,但身上仍然具有强大的多元文化内涵,则更能突出本文的主题。

迁移到此处之后自然就要与本地产生密切联系,因此故事中也有显示佩科拉与中西部地区内在联系的植物意象——向日葵与奶筋草。这两种植物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向日葵的头始终向着太阳,在故事结尾的时候,佩科拉的视线始终朝着太阳。她与奶筋草(milkweed)的联系则通过奶(milk)体现出来。故事一开始,佩科拉死命地喝奶,孩子死后她自己却不能产奶。奶筋草是很多昆虫的食物,作者认为这象征着“佩科拉以其独特的方式滋养了社区的其他成员;她是其他人借以找到自我的那个‘他者’”[71]。这里呼应了前文中谈到的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关系问题,又是一个因为你丑才显得我美的对立关系,进一步证明了佩科拉与中西部地区的相似性,也进一步阐明了佩科拉与传统中西部女性形象的不同,她是通过“不能哺乳”而“哺乳”了这个地区。

这样一来,莫里森把耕种与人类的不育相联系,描绘了一个这片土地无法养育的新谱系。如果说南方破坏了很多中西部人的根,佩科拉跟她的同龄人则在通过别的方式找寻一个世系。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举例说佩科拉吃东西、拥有与白人少女时代相关的东西(印着邓兰·秀波儿的杯子、玛丽·珍糖果)等行为都是为了使自己成为蓝眼睛的白人,成为爱与崇拜的对象。她是在努力改写自己的血统。但克劳迪娅拒绝这种改写,她不喜欢邓兰·秀波儿,因为她跟黑人舞蹈家波耶格尔跳过舞,而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叔叔,我的父亲,他应该跟我翩翩起舞,咯咯欢笑”[72]。这里不断强调“我的”,表现出克劳迪娅仇视白人的情绪,白女孩偷走了黑人父亲的心,那本该是留给自己的黑女儿的。作者认为克劳迪娅对白人洋娃娃为什么吸引人的关注、宝琳不管自己的孩子却跑去养育白人孩子的做法都暴露出黑人的根系认同出了问题,他们的谱系观是扭曲变态的,最终出现了乔利乱伦的行为,而这种暴力地拥抱黑人少女的行为也不会结出果实。也就是说盲目地认同白人文化、拒斥白人文化抑或坚守黑人文化都是行不通的。

关于乔利暴力地拥抱黑人少女的行为,作者只是一笔带过,笔者认为故事结尾处克劳迪娅的一段话能够很好地进一步阐述此处的含义。

乔利爱过她。我深信她爱过。无论如何,他的爱强烈地抚摸了她,拥抱了她,把自己的某种东西给了她。可是她的抚摸却产生了致命的后果,他给予的某种东西用死亡填满了她痛苦的母体。[73]

乔利对佩科拉的强奸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强奸,他是在通过这种方式给予佩科拉某种需要传承的东西。佩科拉激起了乔利内心深处的“一种温情,一种保护的冲动”,而不是“想用自己的腿分开并紧的双腿的寻常肉欲”[74]。乔利会有这样的冲动是因为佩科拉弯曲的脊背使他想到了自己作为一个父亲的无能。

内疚和无能为力的感觉像一曲狂暴的二重奏般升腾起来。他能为她做些什么——曾经又做过什么?能给予她什么?能对她说些什么呢?一个贫困潦倒的黑人能对着自己十一岁的女儿弯曲的脊背说些什么呢?如果他正视女儿的脸,定会看见那双惊恐却又充满爱意的眼睛。惊恐让他烦躁,爱意让他暴怒……他那双长满粗茧的手怎样才能让她露出笑容?他对世界和人生的哪些了解对她有用?他粗壮有力的胳膊和喝得烂醉的脑袋做出什么成就才能让他获得自尊,反过来容许他接受女儿的爱意?[75]

佩科拉让他惊恐、憎恨,因为她让他看到了自己的无力感,看到了自己的现实。可是有那么一刹那,佩科拉脚趾挠腿的一个动作,让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宝琳的时候,又使他回到了想象中的旧时光,激起了他心中的柔情和保护的冲动,激起了他的爱意。佩科拉就是这样让人又恨又爱,就像她的丑陋污染了人们的视线,却又让人庆幸自己不像她那么丑陋。由于在旧南方遭受的创伤,乔利已经失去了在这片新土地上重新生根发芽的能力,也失去了爱的能力,他已经被扭曲,他已经一无所有,只有自己(象征着所谓的传承)。乔利已经迷失,他那绝望中给予的变态的爱自然无法结出果实。

那么迁移到中西部地区的黑人们究竟有没有出路呢?他们如何确定自己独特的中西部黑人身份呢?作者认为麦克蒂尔一家的做法很有前途,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因为他们与中西部的环境形成了一种共生关系,因此他们的家庭可以生存下来。下文中作者结合季节意象进行了分析,因为天气是这部小说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整本书就是按照秋—冬—春—夏的结构组织的。故事中克劳迪娅和弗里达总是“对最轻微的天气变化做出反应,她们翻挖土壤、吞吸空气、品尝雨水”[76],她们与这里的气候很合拍,甚至可以说在消化吸收它的特点,这样就能更密切地感受它的微妙之处。克劳迪娅在故事中提到,“一个中西部小镇的季节变化成了我们卑微生活的命运女神”[77],作者据此展开,认为她的父母也是具有神话意义的人物,他们身上“象征着中西部的天气,为女儿们提供了稳定的根基……虽然他们也是来自南方……但他们不抗拒中西部的天气,并有能力接受其中的某些力量……这是因为他们允许中西部在心中栖息。这样一来,在女儿们眼里,他们就成了典型的中西部人,而孩子们也就成了具备这一地区特点的美国黑人”[78]

作者引述了“冬”部分开篇时克劳迪娅对父亲的脸的大段描述,父亲的五官都被描绘成了中西部冬天的样子,所以爸爸代表着冬天,但这却使他“成为司火的神灵,看管炉火,保护家人”[79]。作者把麦克蒂尔先生与乔利进行了比较,认为前者虽然要承受贫穷和种族压迫的重担,还有眼前严酷无情的寒冬,但他只是冷,而没有被冻僵。相比之下,乔利没有能力应对中西部寒冬所象征的各种挑战,包括经济、身体和情感上的。他搬到北方与宝琳结婚以后,“单调、毫无花样以及枯燥沉重的压力逼得他濒临绝望,冻僵了他的想象力”[80]。中西部地区漫长单调的冬天彻底击垮了乔利。作为父亲,乔利的这种冻僵的状态严重影响了他的家庭,使全家人流离到“户外”。在故事中,乔利烧了自己的房子,打了老婆的头,结果全家人都露宿街头。这里的户外对中西部地区来说有特殊的象征意义。户外意味着无家可归,露宿街头。在严寒的冬天生活在户外几乎就意味着死亡,因而故事中有很多关于取暖的细节。莫里森在故事中特意插入了一段话来评论被赶出家门与露宿街头的区别:

如果是被赶出家门,那么你还有别的地方可去;如果是露宿街头,那就说明你无处可去。这种区别很微妙,但却觉有决定性意义。露宿街头意味着某件事情的终结,是个不可挽回的物理事实,界定并补充了我们形而上的生存状态。由于在社会等级和阶层中属于少数,我们总是游移在生活的边缘,或者拼命巩固我们的种种脆弱,然后坚持着,或者单枪匹马地向这件衣服显眼的皱褶地带爬去。然而,我们已经学会了如何应付这种边缘生活——大概因为它很抽象吧。但露宿街头的具体现实却是另外一码事——这就像死亡的概念和实际的死亡的区别一样。死亡不可改变,而露宿街头也是一条不归路。[81]

如果说黑人是边缘群体,布里德洛夫一家则其实已经“死亡”,尽管他们头上有屋顶遮蔽。他们对“户外”的敏感,还有佩科拉应付外来破坏力的脆弱无能具体表现在切口、裂口、裂缝等意象上。作者列举了文本中的一些例子来说明此点。例如,布里德洛夫家期待已久的新沙发到了之后,他们发现沙发套被撕了个小口,这个小口很快变成了大口,变成了在家里扩散痛苦的洞开的大口,而这都是因为乔利没有能力让有种族歧视的搬运工给他换成好的沙发造成的。佩科拉注意到人行道上有簇草从裂缝里冒了出来,可是很快就被十月的寒风给吹回去了。佩科拉就跟这草一样。从杰拉尔丁家被赶出来的时候,三月的风吹进她裙子的裂缝,她的身体就暴露在中西部地区的寒风中。作者还指出“缝隙”“裂口”这些词是阴道的粗鄙说法,佩科拉与这些意象联系在一起,并且被无情的中西部寒风刺入,也预示着她被强奸。作者对这些意象的关注与阐释很有说服力,乔利无法抵御中西部的寒风,于是他的家人就要遭遇这些无法愈合的裂痕。

父亲代表着冬天,母亲则代表着夏天。夏天相比冬天要温和得多,但也有其自身的危险。这个季节总是有猛烈的暴风雨。作者认为当克劳迪娅把她自己与母亲经历过的夏季交融到一起的时候,这种暴力没有使人麻木,而是使人变坚强。母亲与女儿对中西部历史记忆的融合体现出一种亲密的血缘关系。克劳迪娅想象中,1929年夏天那场龙卷风中的母亲是一个穿着粉红丝裙的瘦女孩,一只手撑着腰,另一只手垂在腿边,大风把她卷了起来,刮到比房子还要高的空中,可她依然站着,手撑着腰,面带微笑。“那只垂落的手中握着的期盼和憧憬并没有被那场灾难改变……当周围的世界分崩离析,她依然坚强淡定、面带微笑、从容不迫。”[82]龙卷风是中西部文学的常见主题,而这里的麦克蒂尔太太却不受极端天气的影响,能够抵御特定地域与特定年代(作者特别强调了1929年)的破坏力。作者把她比做一个充满活力的女神,自信、充满魅力,是女性力量的体现。此处作者没有将克劳迪娅的母亲与佩科拉的母亲做比较。实际上宝琳与乔利一样没有、也没有能力给予自己的孩子关爱与力量,值得展开分析。

接下来作者分析了春天。春天对黑人女孩的威胁竟然比夏天还大。与中西部的春天相关的意象没有男神女神,只有莫丽恩·皮尔、亨利先生和皂头牧师这些让人困扰的角色。莫丽恩的眼睛被比做假春天,亨利先生挑逗性的话语被称做浅绿色的,皂头牧师把女孩的胸部比做小树苗上的芽苞。故事结尾时佩科拉自己的时光,她那枝蔓丛生的暗绿色时光到来的时候其实是她疯了的时候。克劳迪娅说春天新生的绿枝抽打人的感觉不像冬天皮带下的那种钝痛,那种蜇人的疼痛经久不散,“从连翘和丁香花丛中发出的那种柔嫩、艳丽的生气不过意味着鞭笞方式的改变”[83]。作者列举了文本中这些与春天相关的负面意象,目的就是为了指出这些描写的颠覆性意义,认为莫里森改写了中西部传统的春天意象。春天通常象征着生命的开始,中西部地区号称世界粮仓,它的春天也就意味着生长季节的开始和丰收的希望。但这里的春天却与剧烈的疼痛、欺骗和性虐待联系在一起。有这样的春天,秋天的金盏花怎么会发芽呢?至此,作者完成了对季节的解读,即莫里森新中西部主义在文本中的另一处具体表现。

最后,作者又回到了莫里森本人的言论来总结自己的论证,她引述了1976年斯泰普托(Robert Stepto)的莫里森访谈里的话:

我知道,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美国人或者俄亥俄人,甚至不是一个洛林人。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哪里的公民。但是我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地域感(第一本书书不算,因为写那本书时她是直接根据自己的经历写的),不是指哪个国家或者哪个州,而是指细节上、情感上、社区的情绪、小镇的情绪……我对房子里的东西感觉很亲密,感觉到自己扎根在一个地方,因此写作就是从一个屋子里往外看,或者说在一个世界里往外看,或者说住在一个小小的、确切的地方,不过这可能是大部分女性的共同特点。[84]

作者认为在这段话中,莫里森避开了许多美国人用来定义地域和身份属性的那些熟悉的标签,例如属于哪个国家、哪个州、哪个地区等,她刻意避免了“中西部”这个词。她这样做是在抵制处于传统中西部概念核心的殖民主义思维,也在抵制否认美国黑人经历真实性的做法。在避开那些地域标签的同时,莫里森又在强调她对该地区的深厚了解,这些了解来自于更灵活更具体的话语。她第一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真正”的中西部小镇上,后面的其他书也都设置在固定的区域。

此处对莫里森谈话的解读有些牵强,正如阿特莱斯(Marilyn Atlas)所说,莫里森的地域感更多的是一种“内心空间”,未必是在刻意回避“中西部”这个词。不过作者紧接着将这种内心空间与自己的观点很好地结合了起来。她认为《最蓝的眼睛》中人物与周围细节的亲密关系营造出一种空间和心理的内在感。除了具体的环境之外,莫里森的中西部主义还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有利视角,即“向外看”,是“这个”地区的美国黑人观察外面与存在的一种方式。简而言之,就是莫里森的作品与传统的中西部作品不同,它是从美国黑人的视角来看待中西部地区的,这是一种内在的描写黑人体验的视角,而这些体验又确确实实属于中西部。这与开篇时提到过的莫里森的中西部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化与历史概念相互呼应。

在思考文学地域主义这个问题时,莫里森说过,追求普适性这码事对她而言,造就了一个不可救药的被剥夺了意义的世界。对她来说,文学的好和普适性是因为它特别描写了某个特定的区域[85]。龙丽莎认为莫里森的这种看法既呼应又质疑了对中西部根深蒂固的偏见,即这个地区既狭隘又广阔,既是一切的中心又是世界的边缘,是我们的一切又什么都不是。莫里森没有把中西部当做一张白纸,可以在上面任意书写最好和最差的民族想象,而是设计了一种文学地域主义,使中西部只有通过其特殊性才能成为有意义的普适性地域。这与“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是一个道理,有自己的特点才能有自己的位置,因为它的独特性才有了普适性。

最后作者总结说,当莫里森致力于从全新的角度看待熟悉的细节的时候,她的作品也许就是最最“中西部”的。莫里森在访谈中曾经谈到“不看到让内容清晰起来的具体的东西我就没法继续写下去”,而这种特点在黑人语言里很常见,因为“黑人的语言很具体、很明亮、充满了色彩,像画一样,是内容丰富的图画书”[86]。无论是宝琳彩虹般色彩斑斓的南方童年记忆,还是克劳迪娅关于中西部景观的单色描绘,这种特质使《最蓝的眼睛》充满了活力。不过真正让内容清晰起来的应该是佩科拉对那些“没有生命的事物”的看法,例如人行道的裂缝、蒲公英的花头等,还有她认为“拥有这些东西使她成了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让这个世界成了她的一个部分”的看法。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是“真实的。她拥有它们。它们是这个世界的准绳和试金石,能够被转化、被占有”[87]。因为这些被忽视的细节对于佩科拉而言是“真实的”,因为只有她能看到、能“转化”这些细节,这样中西部就成了“她的一部分”,而她也成了中西部的一部分。当然,佩科拉拥有这些试金石并非指经济上拥有,而是自我拥有,“拥有”这些东西意味着看到并且认可其他人选择不去看的东西——环境、人和事物等。

这里作者把佩科拉当成了莫里森的代言人,她看到了别人不去看的东西即指莫里森描绘了传统中西部文学忽视的、或者说认为不重要的东西,这正是她的新中西部主义所在,这些东西都实实在在属于中西部,却未曾从黑人的视角被表述过。当然,蒲公英和人行道上的裂缝不是中西部独有的,但莫里森正是在中西部体会到“被锁在地域之内”的感觉。考虑到这一点,她的角色总是非常细致地审视周遭的环境,向下看多于环视四周。不仅如此,20世纪早期的中西部美国黑人不仅被锁在地域之内,还被锁在地域之外。佩科拉的经历展现了黑人无论是从经济、政治、心理、生育,还是农业角度都被“锁于”这个地方之外,却又深深植根其中的状态。莫里森帮助我们看到了佩科拉,帮助我们通过佩科拉的眼睛看到了一个独特的中西部存在方式。如此,莫里森这本关于家的小说就构成了一种新中西部主义,它是地域文学与文化的内在源泉。

黑人文学与中西部文学都是美国文学的宏大话题,而中西部地区的黑人文学却的确不是常见的话题。黑人文学通常关注黑人的根与找寻自我的问题;中西部文学通常关注民族性与生存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作者以来自中西部的黑人诺奖作家为例来探讨这一话题既有新意又有说服力。如作者所言,作为被构建出来的“他者”,佩科拉与中西部地区是一对难姐难妹,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为他人提供了主体空间。将黑人与中西部地域结合起来为黑人赢得了新的身份属性,也拓宽了中西部地域的种族范畴,这是中西部的黑人,这是黑人的中西部。但迁移到这片新土地上的黑人与接纳了黑人的这片土地将要创造出什么样的新中西部文化?它将如何成为黑人与地域文学的内在源泉?这个问题作者只回答了一小部分。新中西部主义是个宏大的术语,它的具体内容还需要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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