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壮药的应用
一、根据病证用药
壮药应用的基本规律与壮医对病证的认识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先了解壮医病证。壮医认为,证是患者在疾病过程中全身状况的综合反映。病只有两种“证”,即阴证和阳证,阴证与阳证是以寒、热和虚、实来辨别的,阳证多表现为热、实;阴证多表现为寒、虚,或更具体地分为阴盛阳衰证和阳盛阴衰证及阴盛阳盛证。阴盛阳盛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证型,多为阳盛生热,热燔津伤,阴盛内寒,寒凝脉阻。出现阴盛阳盛证多提示预后不良。每一种病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患者都可能表现为阴证,或阳证或经治疗后由阴证转为阳证,由阳证转为阴证。这是由于人体内的邪正斗争状态在不同的患者身上,在同一病证的不同阶段有所差别和转变所致。临床治疗时,壮医主张辨病与辨证相结合,以辨病为主。辨病,是决定治疗原则和选方用药的主要依据;辨证,则是处方用药的重要参考。从证的变化可以预测疾病的转归,由阴转阳,多为疾病逐渐好转的征象;由阳转阴,多提示疾病趋重或恶化,甚至预后不良。因此,壮医诊治疾病时,辨阴阳证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
壮医认为,人体的大多数疾病,主要是因正气虚而受痧、瘴、蛊、毒、风、湿等有形无形之毒的侵犯,致使天、人、地三气失调,不能同步运行,或人体三道两路阻塞,功能障碍。壮药基本参照壮医方法进行分类。壮医病名是以壮语表述的病症名称,有按主要症状命名的,如“红头痧”“疳风”“上吐下泻风”“绞肠痧”等;有按取类比象命名的,如“天寒”“地冷”“蛇龙吊”“猫惊”“鸡爪风”等;也有按预后良、恶命名的。而最常见的是以病因命名,有近百种之多,其中不少病名具有浓厚的岭南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概括起来主要有痧、瘴、蛊、毒、风、湿六大类。其中以毒命名最为普遍,如痧毒、瘴毒、湿毒、风毒、蛊毒、寒毒、热毒、无名肿毒等大类,每类又可分为许多更为具体的甚至十分形象的病名。如痧毒分为热痧、寒痧、蚂蟥痧、标蛇痧、红毛痧、问痧等;瘴毒分为青草瘴、冷瘴、热瘴、哑瘴、烟瘴、毒气瘴等;蛊毒又分为虫蛊、食蛊、水蛊、气蛊等;风毒包括的疾病更为广泛,如冲风、肚痛风、急惊风、呕迷风、撒手风、鲫鱼风、马蹄风、慢惊风、天吊风、看地风、挽弓风、蛇风、夜啼风、鸟宿风、鸬鹚风、马王痧风、疳风、上吐下泻风等。毒病的命名,除了以上所述外,有些是根据毒气所依附的具体事物命名的,如蛇毒、药石毒等。
壮医认为,药物自口直接进入谷道,通过龙路、火路网络输布而达病所,从而起到治疗作用。壮医临床主张辨病与辨证相结合,辨病为主,所以多主张专病专药。如对瘴疾,针对瘴毒,选用青蒿、槟榔、薏苡仁等药物;对痧病,选用救必应、金银花、板蓝根、三叉苦、山芝麻、黄皮果等药物;对瘀病,选用田七、桃仁、赤芍、苏木等药物;对疮肿,选用大青叶、蒲公英、地丁、七叶莲、两面针等药物。其他如胃病用山白虎胆、一枝箭、过江龙、金不换;痨病用不出林、铁包金、石油茶、穿破石、黑吹风;红白痢用凤尾草、地桃花、金银花藤;骨折用天青地红、小叶榕、七叶莲、泽兰、接骨草、铁板栏、两面针等,不胜枚举,为对因治疗。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兼症,结合对症治疗的药物,如外感热毒痧症,咽痛甚者可加毛冬青、鱼腥草、穿心莲、玉叶金花之类;咳甚加瓜蒌根、十大功劳、百部、穿破石之类。壮医的用药特点较讲究简、便、廉、验,注意选用作用大、功效快的药物,而且常用鲜品,往往只投予1~3味药,更多的是单味药组方,即使用复方,其组方一般也不超过5味。壮医治病的治疗原则,与中医协调阴阳、发表攻里、越上引下、寒热温清、补虚泻实等治疗原则有相似之处,但在具体运用上,则各具特色,壮医更强调调气、解毒、补虚。在治疗方法上既讲究内治,更重视外治,其外治法丰富多彩,几乎所有的病证都可采用外治法,或外治法与内治法配合运用。一般病证,仅用外治法即可奏效,有些病情复杂且症情较重的病证,则多以内服和外治法并用。如头痛、头晕、胸脘胀闷等病证,治疗时多用挑法和刮法,使道路畅通而毒气尽去;发热伴咽喉红肿疼痛者,常用金果榄、玉叶金花等水煎内服,同时配合外治法在四肢末端指(趾)处用针刺放血,使热毒得泄而发热等症获愈。壮医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总结出许多具有民族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外治疗法。如壮医药线点灸疗法、壮药外敷疗法、针挑疗法、药罐疗法、壮药熏洗疗法、捏挟疗法、陶针疗法、药刮疗法、浴足疗法等。壮医认为,外治法是通过外部刺激而达到治疗目的的方法,其治疗作用有二:一是调气,二为祛毒。在治疗内容上包括外病外治和内病外治两个方面。在具体施治时,又分为药物外治和非药物外治两大类,或两者结合使用,如药线点灸疗法、药刮疗法等。壮医外治法的内涵十分广泛,方法丰富多彩,疗效显著,在我国传统治疗方法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壮药的组方
长期临床实践,使壮医药积累了大量的单方、复方、秘方、验方。这些壮医方药,一部分是专病专方,一部分是根据壮医的基础理论指导而灵活组方选用的。药物配伍上有一定的规律性。壮医使用壮药的配伍经验是逐步形成的。通常将药物功能相似或不相似,但能产生协同作用的药物相互配伍,以增加或提高疗效。另外,还将能产生颉颃作用的药物配伍应用,以改变药性或降低毒副作用。
壮医的药物配伍讲求简便廉验,一般四五味药即成一方,很少超过10味药。有时根据病情需要而使用两种以上药物,并将复方里的药物分为公药、母药、主药、帮药和带药。壮医认为,人只有两种病证——阴证和阳证,因此处方中设有公母药,对应于病证。公药针对阴证而设。凡温补,增强人体抵抗力、免疫力类壮药多为公药。母药针对阳证而设,多为寒凉类壮药。大抵有清热降火、消炎解毒杀菌作用。主药是针对主要病证或病因的药,帮药是帮助主药治疗主病的辅助药物,或针对兼症的药物。常选用在功效方面具有共性的药物作为主、帮药。带药又叫“药引”,是指引导其他药物到达病所或调和药味的药。在具体应用时,可以根据不同病种、不同病情合理选择,但主药必不可少,主药也可以同时是公药或母药。主药的剂量要大一些,其他药物剂量要小一些。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病证中,可以是主药,也可以是帮药。公药、母药则相对固定。对于身体虚弱者,多配用动物药。小儿病证多配成药膳治疗。常用的配伍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主公帮(主母帮)或主帮合用,增加功力。这是对于某些病情较重、单方药达不到治疗效果的,或同时存在两种疾病需同时治疗的一种配伍方法。在处方中除针对主病用主药外,配上一味或几味“帮药”,协同主药发挥更大的作用。
(2)主帮公母合用,减轻毒性。针对病选用主药,但因毒副反应大,或气味大难以服用的,可选用帮药减少毒性或有利于服用。
(3)主公引(主母引)或公引(母引)合用。壮医非常重视药引在处方中的作用,认为药引在方中是不可缺少的。因为药引既有治疗作用,又协同方中其他药物发挥作用,或者加强药物的渗透力以快速到达病所。
民间壮医对一般药物剂量要求不太严格,特别是有经验的壮医药师对单味药常以一把、一兜、一节、一块为计算单位,但对有毒性的药物要求则较为严格。根据病情、体质、性别、年龄的不同,在用药剂量上也有所不同,一般急性病用药量较慢性病要重,儿童和老年人用药量较青壮年要小,体弱病人用药量较体质强病人用药量要小。
三、壮药的配伍禁忌
壮医认为,有些药物合用能降低药物原有功效,甚至失去药效,应避免配合作用。就病人体质而言,体质虚者忌发散、泻下;体质壮实者慎用温补之药;脾胃虚弱者忌油腻、生冷饮食。药物配伍注重“反药”和孕妇禁忌,服药期间提倡忌口,忌房事。
反药是指两味或两味以上药同时合用令身体产生中毒或严重反应或后遗症的药物,临床上是禁止使用的。
在一般情况下壮医对孕妇不随便给服药,以免损伤胎气,即使外用药也相当慎重。有些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能损害胎儿导致流产,是妊娠禁忌药。
壮医还重视疾病治疗时的忌口。服药期间一般忌生冷、油腻、腥臭的食物。忌食的品种有母猪肉、公鸡肉、牛肉、鲤鱼、芋头、绿豆、葱、蒜以及辛辣食物,忌酒。一般用发汗药应禁生冷,治谷道病药禁油腻,水肿理气药禁豆类,治咳喘药禁鱼腥,止泻药禁瓜果。患疮疡、无名肿毒、皮肤病及手术后忌食鱼、虾、蟹、葱、韭菜、菠萝、烈酒、牛肉、竹笋等。
凡服药期间都要禁房事,恢复期间因病而定,一般病证,服完药后3~5天始可行房事,不然易导致病情复发。
此外,有些药物只能外用,忌内服,有些药物禁止与皮肤接触等。在食物配伍中,壮族民间还有忌“撞板”之说,即“并食毒”,指几种食物不能合食,合食则生毒,引起身体不良反应,如绿豆不能和狗肉合食,花心、红薯不能和芭蕉合食,鳖不能和苋菜合食等,目前虽无实验根据,但值得注意。
四、鲜药的应用
壮医有喜欢使用鲜药的习惯。鲜药应用常显示与干药不同的效果与作用。鲜药因未经干燥工艺,药效成分丢失较少,因而疗效一般优于干药。
五、毒药和解毒药的应用
壮医使用毒药具有悠久的历史,善用毒药是壮族医药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壮医认为,疾病以毒为因,用毒药以毒攻毒,常能收到显著的疗效。据统计,目前壮医用于治病的毒药就有99种,占常用壮药的14%,用于治疗内、外、妇、儿、五官、皮肤科多种疾病,疗效显著。壮医使用毒药一般根据长期积累起来的经验,按毒药的分类用药,同时以辨病为主或辨病与辨证相结合。使用毒药的原则为:单味鲜品外用为多;严格掌握用量;讲究炮制;注意剂型;合理配伍。
(1)解药物中毒:如解钩吻中毒用雷公根捣烂拌茶油灌服;解救曼陀罗中毒的方法可多食红糖,含服米醋;解野芋中毒可用醋加生姜汁共煮,内服或含漱等。
(2)解蛇虫毒:独脚莲、续随子、苦荬菜、冷石碾末敷患处等。
(3)解食物中毒:橄榄、黄藤、金荆等。
(4)解酒毒:白萝卜、白豆蔻、橹罟子等。
(5)解金属毒:金蛇、甘蕉根等。
(6)解蛊毒:吉利草、灵香草等。
(7)解瘴毒:马槟榔、红花茶、槟榔、咖蒌叶、砂姜、姜黄、黄瓜、苦瓜、辣椒、薏苡仁、蟒蛇等。
(8)解箭毒:甘蔗、石药、猪腰、鹅抱、龟血、猪獾骨等。
(9)解其他毒:甘草、天仙藤、锦地罗、钗子股、黄藤、蒜、阳桃、白花藤等。
壮医常用的解救中毒的药物是生姜、米醋、绿豆、防风、白点称、金银花、甘草、糖等,特别是绿豆、甘草和糖。此外,对于某些急性药物中毒,壮族民间经验是立即给服鸡蛋、牛奶、大量的豆浆、黏稠的米汤、玉米面糊、木薯面糊等。
六、动物药的应用
壮族及其先民有喜食蛇、鼠、山禽、螺蛳、海鲜、河鲜等习俗,积累了较多的食疗经验,因此,动物药应用较为普遍。如认为虫类药能祛风、止痛、镇惊;鱼鳞之品能化瘀通络,软坚散结;介甲之属能滋补潜阳,安神定魄;飞禽走兽滋养气血,燮理阴阳。民间有“扶正补虚,必配用血肉之品”的用药经验。如妇女花肠虚冷无子者,以山羊肉、麻雀肉、鲜嫩益母草、黑豆互相配合作饮食治疗;对气血虚弱,兼有风湿,颈、腰、肢节疼痛,历年不愈,每遇气交之变而加剧者,壮医主张多进各种蛇肉汤或穿山甲汤或乌猿酒;对阴伤干咳者,喜用猪肉或老母鸭、水鸭、鹧鸪肉煲莲藕。壮族地区动物药十分丰富,因而运用“血肉有情”之品以补虚,成为壮医用药的特点之一。
七、壮药使用方法
煎蒸法为壮医最常用的方法,即将药物用水煎煮后内服,用于治疗各种疾病。
炖蒸法多用于体弱多病的慢性患者,用药物配以营养较高的鸡、鸡蛋、甲鱼等清蒸后内服。如田七炖鸡,用于身体虚弱。
磨汁法是指药物用酒或水磨汁,将药汁内服或外擦,用于治疗慢性疾病。如醋磨铁灯台,用于治疮疱、皮肤病等。
酒泡法是指将药物直接用酒泡后,内服药酒或用药酒外搽,一般用白酒或黄酒浸泡5~7天后备用。
碾末法是指将药物晒干后碾末用温开水冲服。如用鸡内金焙干碾末,用温开水冲服。
蜜丸法是指将药物碾成细粉,与经提炼之蜜混合拌揉搓,用手捻为丸剂备用。
外敷法是指将药物煎膏外敷,或将鲜药捣烂直接外用,多用于痈肿、外伤、蜈蚣咬伤。
挤汁法是指药物用酒或水浸泡,或鲜药捣烂后绞汁,将药汁内服或外搽治疗疾病。
药物熏蒸疗法是指通过燃烧药物的烟火或煮药的蒸气熏患处,而达到治疗目的的方法。
药物熏洗疗法是指用药物煎汤,先令病人坐于围布棚中,趁热取药液熏蒸患处,等药液温度适宜后,再行沐浴的一种治疗方法。
外洗法是指将药物熬水外洗患处,多用于皮肤病、冻伤、蜈蚣咬伤、毒蛇咬伤等。
冲服法多用于预防疾病。
包吞法是指将某些有异味或在煎药时易破坏药性的药物,用米饭或豆皮等食物或药物包裹捏成小团子,然后吞服。
塞鼻法是指用具有止血作用的药物捣烂直接填塞于鼻腔内止血。
调擦法是指将药物与鸡蛋清、茶油、黄酒汁、米泔水等拌匀调和,涂擦患处,治疗皮肤病。
佩挂法是指选用一些药物佩挂于人体一定部位,利用药物的特殊气味,以达到治病目的的一种方法。此法具有解毒消炎、消肿止痛、防病治病的作用。
壮医浴足疗法是把草药加水煮30分钟后过滤,待温度降至40~50℃时,用来洗足或泡足。浴足具有通龙路、火路气机、清热解毒、消炎止痛、消肿祛瘀、杀虫止痒等功效,使皮肤受热均匀,腠理疏通,血管扩张,气血流畅,从而达到治病的目的。
药物热熨疗法是指借助热力,或热力配合药力,熨烫人体的一定部位,以疏通龙路、火路气血,调节天、人、地三气同步运行,从而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外治法。该法广泛用于临床各科的治疗,尤其是对寒湿凝滞、气滞血瘀,或虚寒性疾病疗效较好。
用杉树或苦楝树枝一截,锯成直径3~4cm、长8~9cm,并在中间打一12mm的小孔,孔内装一条长42~45cm的竹柄,然后用适量棉花包裹药锤粉5~10g,用布包在锤子的一端扎紧即成一个药锤。使用时用药锤直接锤打在病变部位或穴位上,其强度以病人能忍受为度,用于风湿性腰腿痛、肩周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