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艺术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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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歌词具有多功能性

歌曲虽然也以语言为载体,但它传递的信息,远远超过了语意本身。我们常说,任何文本都是文化的,是多元的,但歌曲更是如此。歌词文本浸透在文化情境之中,它不可能被孤立地欣赏,也难以像诗人一样“孤芳自赏”,词作家的作品必须被社会接受,被歌众传唱。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指出,文类“基本上是文学的‘机制’,或作家与特定公众之间的社会契约,其功能是具体说明一种特殊文化制品的适当运用”[1]。歌曲的存在方式就注定它是多功能性的,而常常是为文化所用。因此,一首歌可能是个娱乐文本,也可能是个文学文本,甚至是个宣传文本、实用文本等。所以歌词的发展受时代功能、语言方式、音乐风格等各种文化因素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