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际视野: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宏观考察
在人类文化史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像网络文化这样影响广泛深刻的文化形态。谁认识不清网络文化的深刻影响,谁就必定成为时代的落伍者。
网络文化作为高科技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它汇集了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信息及其成果。网络文化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吸收、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开辟一个崭新的领域,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以及加快融入全球化进程,具有革命性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网络文化走出去的能力比较弱,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不强,这其中有语言、技术等因素的影响,[19]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却是我国网络文化的种类少、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品牌效应差。众所周知,美国以动漫娱乐业、好莱坞电影、百老汇戏剧艺术而闻名,法国以展览业和艺术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支柱,日本的动漫风靡全球。纵观中国文化产业,我们缺少本民族的文化品牌,缺少一大批质量高、内容丰富、时代性强、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近年来,我国在网络文化产业方面增加了不少投入,但是通过照搬传统民族文化和仿照外来文化的做法来发展网络文化,不仅没有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旺盛生命力的网络文化,反而造成网络文化产品的重复、浪费,市场较为混乱。另外,我国网络文化扭曲现象也比较严重,如对以“凤姐”、干露露母女为代表的低俗形象的宣传等。
发展网络文化,光靠仿照、照搬的办法,注定造成网络文化“无特色”“无生机”“无内涵”的“三无”困境,使文化很难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网络技术产生于美国,继而发展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外对于网络文化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均十分重视。
国外对于网络文化的研究,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便已拉开序幕,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90年代前期的初识网络阶段,主要涉及网络文化究竟是好是坏的争论;第二阶段为90年代中期的网络文化本体研究阶段,主要研究虚拟社区和在线身份识别;第三阶段为90年代后期以来的网络文化综合研究阶段,研究扩展到多个领域,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从各自的专业视角出发对网络文化进行研究,出现了众多交叉科学,产生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例如,恩格尔认为,网络文化的特殊性,使得民族国家在其管理上遇到诸多难题。同时,他又指出,民族国家和法制并非无能为力,“仍然可以找到许多对因特网内容的国内外提供者、使用者、经营者以及因特网供应商进行管制的现实办法”。[20]国外学者对网络色情与青少年保护问题尤为关注。斯特凡·东布罗夫斯基(Stefan Dabrowski)等人分析了网络色情对儿童的严重危害,讨论如何保护和教育儿童免受网络低俗信息的侵害,并呼吁社会要针对年轻人上网采取一整套保护措施。[21]帕特利夏·格林菲尔德(Patricia Greenfield)等学者则在实证研究过程中,通过观察青少年聊天室的大量谈话发现,性话题占了所有谈话的5%,粗俗语言占了3%,比起不受监控的聊天室,受监控的聊天室的情况要好得多。[22]总之,国外学者注重数据调查,深层次分析原因,为网络环境治理作出了初步探索。
网络文化管理,是世界各国都会遇到的问题。[23]我们可以从中汲取先进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国外基本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内容进行审查与管理。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芬兰、韩国、印度、新加坡等国家,都针对互联网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大多以网络实名制为切入点,以保障政府对网络信息的监管。例如,网络最为发达的美国,相当重视网络立法,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百三十多项法案来维护网络发展秩序。完善的网络法律,使得美国公民的网络行为有法可依,也保证了网络文化的良性发展。此外,美国还组建了一支网络媒体专业监管部队,严格管控网上政治性言论,全时监控网上舆情,纠正、删除错误信息,引导利己报道。从总体上看,各国网络文化管理的方式不同,做法各异,但都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强网络管控,对负面信息进行预研预判,减少或消除网络对社会的危害和负效应,将网络文化纳入社会管理的可控范围,促使其积极健康地服务发展大局。
国外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做法与经验,给我们这样一些启示[24]:首先,网络文化是新生事物,由良莠不齐到良性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对其形成正确的认知和接受态度也有一个过程。其次,各国、各地区由于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民众意识形态以及民族文化背景等方面的不同,对网络的管理模式也有一定的差异,但没有哪个国家会真正放弃管理,差别只在于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管理。第三,网络存在与发展一定不能危害国家和社会。一旦危害到国家安全,危害到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危害到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各国都会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第四,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对网络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市场和行业力量、公民自律的良心、舆论的软约束,也要有通过立法将一些基本网络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法规的硬约束;既要靠政府主导、立法管制,也要靠民众参与、广泛监督,全社会共同行动。各个国家的管理侧重点各有不同,但没有一个国家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是单一的,都是综合的、多管齐下的。第五,网络是高科技发展的产物,因此以技术控制技术,以技术手段监控网络就成为对网络进行有效管理的必然选择。第六,针对网络隐匿性、交互性所造成的管理难题和带来的社会负面效应,有必要实行实名登记制,以防范和打击网络违规和犯罪。
当今世界,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的文化,即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25]西方文化是以科学技术理性为主导的文化,以人对自然的改造为主轴,实际上是人与物质、能量打交道而铸造成的文化。这种文化,大大推动了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但也带来了西方现代社会目前的许多弊病。东方文化是以人文伦理精神为特征的文化,即以人活动的行为意向世界为主轴、为对象、为主要内容。东方文化的主体,是中国传统文化。这种文化,是一种内求文化——求义而不求利的“君子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类认识自身和促进人类精神文明发展,作出了许多贡献。
如今,在国际互联网上,东西文化正在频繁、激烈地交融、碰撞,这就需要我们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来应对。我国当前着重需要的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吸收西方文明成果,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当然,我们更要发挥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的促进作用,使中华文化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今天,由信息高速公路建设造成的网络文化,把世界连成了一个“地球村”,每个人都是地球村的一个居民,每个人都应对其负责,并受其规范的约束。中华传统文化所强调的修身养性道德自律和整体观念、群体意识等,恰好适应了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需求,弥补了西方文化的不足,丰富了全球网络文化的内容。
中国特色网络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文化强国战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发展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进程中,要积极全面地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要坚持“建设”和“管理”两手抓的方针,使网络文化既保持中国特色,又体现时代特点,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
本章小结
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包括传统固定互联网与新兴移动互联网在内的网络传播风生水起,整个社会面临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型升级,信息同物质与能量一起,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形态,网络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抓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已成为社会转型期的一大要务。
网络虚拟世界,已成为当今时代的“第二社会”;网络生活,已成为网民的“第二人生”、第四成长环境、第五习惯。网络文化借助技术手段,超越了地域限制,成为一种时域文化,它是信息时代的特殊文化,是人、信息、文化“三位一体”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形态,网络文化虽然尚未成熟,但它已经并正在继续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乃至思维方式,人类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与网络文化发生了紧密的联系。
人们利用互联网开展政治、文化和经济活动,互联网成了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参政议政的新方式,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对外宣传的新渠道。网络文化成为新的文化增长点,网络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过,我国网络文化走出去的能力较为薄弱,亟须借鉴网络文化建设的国际经验来繁荣网络文化,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
思考与练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