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拉斯维尔:被误读的传播学“奠基人”
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维尔(Harold D. Lasswell)被传播学科的真正奠基人威尔伯•施拉姆封为传播学的“四大奠基人”之一。[1]1982年施拉姆访问中国时,在中国人民大学所做的演讲就是《美国“大众传播学”的四个奠基人》。[2]对于1978年后学习传播学的中国新闻学者来说,“拉斯维尔”和“传播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概念。
在传播研究引进中国的过程中,拉斯维尔的《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以下简称《社会传播》)素来被中国传播界认为是他最重要的一篇文本,曾经扮演着启蒙的角色。[3]1982年内地出版的第一本传播学普及读物《传播学(简介)》中,这篇译文就被列入其中。在2003年出版的《20世纪传播学经典文本》中,该文再次被收入。中国出版的传播学教科书不但重点介绍这篇文章中提到的传播的5W和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甚至大部分教材的框架也以“传者—媒介—内容—受众—效果”这五个部分为结构。但是另一方面,对拉斯维尔传播观念的深入研究却很难见到。国内能够见到的拉斯维尔的中译著作只有《政治学》《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和《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三本,此外在罗杰斯的《传播学史》中有一段对于拉斯维尔生平及传播研究的简单介绍。这一待遇与拉斯维尔学术生涯中的巨大的发表量(325篇文章与章节,52本著作)和生前的学术地位极不相称。
有趣的是,这一现象并不仅限于中国,即使在美国的传播研究中拉斯维尔也受到“冷遇”。最近美国一些学者出版的关于美国传播研究的早期历史回顾中,不论是赞赏还是批判,以拉扎斯菲尔德为首的哥伦比亚学派更受重视,而拉斯维尔则只是被一带而过甚至忽略。[4]
拉斯维尔曾被施拉姆奉为传播研究的四大奠基人之首。为什么近半个世纪过去后,拉斯维尔所开创的学术传统被传播研究的“无形学院”逐渐抛弃?或者说,拉斯维尔究竟是否给我们留下了可用的学术资源?如果有,是什么?如果没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