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涉毒恐怖犯罪发展与危害问题
(一)涉毒恐怖犯罪发展
中亚所处地缘连接东半球的安全情势,尤其美国于2001年在阿富汗发动反恐怖主义军事行动后,更使该区域的问题扩及全球,与国际权力平衡及安全情势产生联系,而且也牵动到国家与非国家行动者在该区域的复杂冲突与利益。与中国大陆相邻的中亚情势,之所以越加引人注目,不仅是因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上的政治、民族、文化冲突问题;其实,中亚各国在脱离苏联后,内部羸弱的政治、经济与法制因素,更加重问题冲突的程度,甚至衍生跨境的复合型犯罪。阿富汗在美国反恐军事行动后,因重建经济、法制因素不足,伴随兴起非法鸦片经济,成为新兴的跨境安全威胁。新兴毒品经济不仅难于与恐怖分子运动、暴乱、组织犯罪区分,而且彼此的策略与建构资源也已越加相似,其之所以对区域安全角成更严重的危害,乃因为随着其活动路径与区域之差异,而会有不同的易变行为样态,然却经常让人忽视,仅将其等视为一般犯罪案件处理。
由于中亚各国与阿富汗及周边国家在市场经济与法制体系缺乏健全而善良治理的条件,从而诱发出非法鸦片经济。各类行动者为控制鸦片路线与地域,乃竞相持有、贩运武力,甚至在境外衍生出分配网络的组织犯罪,进而成为跨境危害,影响包括中国大陆与周边国家之政治稳定。这些利益不仅助长阿富汗官员贪腐,也是塔利班(Taliban)与暴乱团体借机制造与阿富汗政府、多国部队冲突。更藉以保护或胁迫农民种植罂粟,从中谋取的利益,除再组建发动突袭、暴乱行动,也从事提炼贩运鸦片、海洛因,进口先驱化学物质(Precursor chemicals)(9)与武器、人口贩运及洗钱犯罪。显然,阿富汗问题已将中亚情势复合成恐怖运动-暴乱-毒品犯罪的相互循环流程。(10)
据美国国务院国际反毒品暨执法事务局(Bureau of International Narcotics and Law Enforcement Affairs)估计,仅2008年塔利班与反政府武力,因保护罂粟种植获利约5000万美元至7000万美元(以下同);其余各地军阀、毒贩、暴乱团体因毒品制造与贩运所得则约两亿至四亿美元。(11)再者,联合国毒品控制暨犯罪预防办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报告指出,虽然美国多年来投入约76亿美元,在阿富汗与盟国进行反毒行动,阿富汗2014年罂粟种植面积却扩大到22.4万公顷,较2013年多出7%。依此估算其鸦片产值,达8.5亿美元,占阿富汗国内生产毛额4%。然而,对照2002年塔利班被美国推翻时,罂粟种植面积仅7.4万公顷。(12)
可见,阿富汗毒品扩溢危害伴随着涉毒恐怖犯罪发展,甚至成为国际政治隐忧,不仅令人质疑反毒行动的效能与持续性,而且随着国际维和部队撤出阿富汗之后,恐将导致罂粟种植、毒品贩运扩大。同时,也涉及阿富汗内部治理因素,因为政治不稳定因素、农民收入不足,转而广种罂粟或从事毒品贩运牟利,甚至成为塔利班与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扩张之经济来源。(13)显然,涉毒恐怖犯罪发展之所以衍生为新兴危害,正系经由不同层次动机、社会组织与结构关系,相互复合运作的结果,若仅用传统或单一的犯罪学理论或研究途径,将难以了解其间的交互或互动关系的形式,以及运作概念之要素。
(二)涉毒恐怖犯罪发展出新兴危害
阿富汗鸦片、海洛因贩运,之所以发展出新兴危害,一方面,肇因于地缘运作之要素;再者,伴随着贪腐问题。首先,涉毒恐怖犯罪地缘运作之要素,存在着与外部、周边国家相互作用的复合条件。因为,与阿富汗跨境相比邻的普什图族(Pashtuns)、俾路支(Baluchi),不仅成为最直接又高隐秘的毒品贩运联结关系,而且主要的毒品转运国或目的地——巴基斯坦、伊朗、中亚地区、波斯湾,都由此源族(Diaporas)网络与“哈瓦拉”(Hawala)隐秘组织,而进一步衍生成物资走私、人口、武器贩运跨境有组织犯罪。尤其,年约650亿美元以上的毒品非法交易,其中90%~95%更透过源族网络与企业经营方式,转换成合法资产。(14)
其次,阿富汗出境检查站,由于官员贪腐,毒品缉获率仅1%。出境检查问题,在阿富汗与巴基斯坦边境更为严重。因为,两国高山峻岭边境有长达110公里未设置官方检查站,而部族与前塔利班政权同为普什图族,从而使该区阿富汗南部边境赫尔曼德省(Hilmand),成为植栽鸦片罂粟最大产区与提供最大宗贩运海洛因途径,更有助于植栽劳力流动与提供机动性海洛因工场。而邻近塔吉克斯坦(Tajikistan)、乌兹别克斯坦(Uzbekistan)的北方省巴德赫尚(Badakshan)、塔哈尔(Takhar),则加上地理崎岖、隐秘因素,更有助于毒品贩运。(15)可见,未来防制涉毒恐怖犯罪之新兴危害,必然是跨部门且涉及多领域的整合,包括市场组织结构关系,以及毒品供应链动力要素等。证诸联合国毒品控制暨犯罪预防办公室在“2015世界毒品年度报告”(World Drug Report 2015)即呼吁,未来不仅只是缉毒执法层面合作,有关毒品价格,市场规模、价值、组织,以及毒品供应链动力要素等,都将是防制毒品犯罪的新兴趋势。(16)
(三)涉毒恐怖犯罪衍生毒品贩运路线与特殊模式
与阿富汗仅局部相邻的中国大陆,也成为阿富汗涉毒恐怖犯罪的外部条件。原因之一是彼此间有长达76公里的无人设施国界,而且边境向来存在着完备小型路径,有利于毒品贩运。其次,中国大陆对物资相对匮乏的中亚国家发挥替代效果,成为提供阿富汗各类金属、生活必需品的重要途径。最后,更关键的先驱化学物质,在新疆缉获发现,80%以上朝向阿富汗贩运;由于阿富汗缺乏制造海洛因所需之醋酸酐(Acetic anhydride),而在巴基斯坦楠格哈尔省(Nangarhar)查获之醋酸酐,也几乎系准备转运阿富汗。犯罪组织甚至利用中国大陆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的途径,透过海、空运,将相关物资与先驱化学物质辗转进入阿富汗。(17)
阿富汗毒品之新兴危害,不仅因为其植栽鸦片罂粟与毒品之贩运,其中关键而常被忽略的是制成毒品的先驱化学物质,以及如何分散毒品制造工场。由于,阿富汗需要进口先驱化学物质,并将制造、加工场地分散,以规避被缉获风险。由于阿富汗政府本身禁、缉毒恪责能力不足,边境执法人员检验、采证先驱化学物质,在专业知识与设施上都显得落后。而阿富汗毒品先驱化学物质乙酸(Acetic anhydride)、氯化铵(Ammonium chloride)、盐酸(Hydrochloric acid)、丙酮(Acetone)、酸橙(Lime)、碳酸氢钠/小苏打(Sodium bicarbonate),年需求量约一万吨,本身即具有一定危险性且体积庞大,运输成本高、获利率较低,因此需要较完善的运输条件。(18)从而,铁、公路系统不仅有利于先驱化学物质贩运,加以现有陆上点状检查职能,显难以应对幅员广阔、沿线绵长的挑战。
先驱化学物质不同于传统毒品贩运模式,而系直接应用便捷运输交通工具,甚至利用多种伪装欺瞒形式交互应用。例如,贩运者已企业化经营,掩饰成油品或贸易商,再以机油包装或货柜运输伪装先驱化学物质,甚至变造文件欺瞒官员。因此,先驱化学物质可以透过贸易形式,进行远程买卖规避风险。在实际案例中,即曾缉获从韩国假冒纺织品进口方式,运送先驱化学物质。值得注意的是,鸦片制剂与先驱化学物质之贩运者及路线,几乎是重叠的,甚至出现在一地卸下先驱化学物质,同车再装载鸦片制剂回程之现象。(19)先驱化学物质对毒品防制的危害,不仅将出现新兴替代化学物质,以规避法令管制;而且,地下化学工厂的泛滥以及贩运手段,都将考验跨境执法合作的效能。(20)
可见,涉毒恐怖犯罪衍生毒品贩运路线与特殊模式,不仅其犯罪行为样态与犯罪活动,具有不同层次动机,也难以由单一部门或措施,达成犯罪处罚、社会控制效果。事实上,涉毒恐怖犯罪之特殊性,还取决于与当地的社会组织与结构关系,显然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形式,以及运作概念之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