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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MATLAB的常量和变量
1. 变量
与其他计算机语言一样,MATLAB语言也有自己的一套基本数据类型,包括常量、变量、数值、字符和结构体。但与其他语言不同的是,MATLAB语言并不要求事先对所使用的变量进行声明,也不需要指定变量的类型。MATLAB语言会自动根据所赋予变量的值或对变量所进行的操作来识别变量的数据类型。如果在赋值中赋值变量已经存在,则MATLAB会用新值代替旧值,并以新值的数据类型代替旧值的数据类型。MATLAB变量名必须是一个单一的词,不能包含空格,变量名是区分大小写的,变量名必须从一个字母开始,变量名的字符串长度可以任意长,但只有前31个字符起作用。
除此之外,MATLAB有一些关键保留字,不能作为变量名,如for、end、if、while、function、return、elseif、case、otherwise、switch、continue、else、try、catch、global、persistent、break等。当用户不小心使用这些保留字作为变量名时,MATLAB会发出一条错误信息。
2. 常量
MATLAB也提供了一些特殊意义的常量,如表1.1所列。
表1.1 MATLAB常量表
在MATLAB编程时,定义变量应尽量不要与以上常量名重复,以免改变这些常数的值。如果不小心定义变量和常数同名,改变了某个常量的值时,它原来特定的值就丢掉了。恢复原来特定值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重启MATLAB系统;二是对被覆盖的值执行clear命令,如图1-4所示。图中pi代表圆周率π,其数值为3.1416。
图1-4 常量值的修改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