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河南省煤炭企业环境管理的现状与问题研究
2.1 绪论
2.1.1 研究背景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国可持续能源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指出,我国90%以上的一次性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和30%以上的生活用水来自矿产资源。其中,到2010年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60%左右;到2050年,煤炭所占比例仍将大于50%。煤炭是河南省的优势矿产,经50多年的地质勘查工作,到2005年全省范围内已经发现19个煤田和19个含煤区,共发现矿(或井田)283处,获得各类能利用煤炭资源260亿吨,约占全国资源量的2.8%。已开发主要煤矿区16个,形成了以国有大矿为主体、集体个体矿共同发展的建设开发布局。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造就了人类社会的工业文明。然而,在“征服”自然的同时,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自然的“反作用力”严重制约了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的高消耗客观上加大了资源的开发力度,大规模的资源开采和加工又增加了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煤炭开发引发的地下和地表水系破坏、地表沉陷、瓦斯排放、煤田和矸石山自燃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煤矿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煤泥、劣质煤、与煤伴生矿物以及矿井水尚未得到有效利用,主要产煤地区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已十分突出。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矿区可持续发展乃至区域生态安全的重大隐患。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截至2007年,河南省矿山地质灾害共909处。累计经济损失约400亿元。矿业开发占用与破坏的土地559.3平方千米,其中,采矿场占地90.8平方千米、固体废料场占地17.0平方千米、尾矿库占地7.2平方千米、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陷占用和改变土地444.3平方千米。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有尾矿、废石(土)、煤矸石等,年产出量约为3.16×107吨,年排放量为2.04×107吨,累计积存量达2.75×108吨。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矿坑水、选矿废水、堆浸废水、洗煤水等,年产出量为4.68×108立方米,年排放量为3.76×108立方米。矿山开采过程中长期抽排地下水,造成浅层含水层疏干或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部分矿区地下水水位降低达到200米,省内采区周围常住人口及牲畜的饮水受到严重影响。从工业文明进入构建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今天,要求资源的利用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及生态协调的要求。自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发表的《人类环境宣言》开始,到联合国、欧洲联盟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银行的《2003年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 2003),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越来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题,各国政府普遍加强了对环境的保护和对生态的恢复。尽管如此,全球范围内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尤为严重。
十八大报告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指出在过去五年,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今后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环境保护部,也加了大环境保护力度。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因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矿区环境管理是以矿区环境保护、重建和煤炭资源持续利用为基本宗旨,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管理以及宣传教育等手段,维持和实现矿区环境的良好状况,防止、减轻和控制对矿区环境的破坏、损害或退化的管理活动过程。当前,在矿区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下,矿区环境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本章将以产煤大省、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河南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为背景,以全省矿区环境管理现状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模式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有益于全省矿区环境管理的方式、方法。
2.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煤炭行业是河南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其可持续发展对于全省实现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河南省煤炭行业整体发展较好,无论是从煤炭资源的储量还是从其生产量来看,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然而,如果是从协调可持续发展角度考察,与国家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十分突出。在此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河南省煤炭资源开采中的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现有资料来看,围绕煤炭资源开采所涉及的环境保护问题展开的研究较多,如周启星等人针对东北地区煤炭资源开发的矿区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丁志平通过研究乌海市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该市生态环境治理的改革思路;梁建庄研究了贵州省普安县的煤矿开发环境问题;王云珠等研究认为,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山西省必须加强煤炭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同时要做好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刘生辉从调查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出发,详细分析了陕西省北部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前景,进而提出加强资源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经济手段运用等政策建议;康北林从我国煤炭资源开发的历史原因出发,认为当前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生态环境破坏具有严重的不可修复性,是生产企业无视自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结果,也与我国的环境立法不严、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有关。但是,对全国的产煤大省、高速发展的河南省煤炭资源开采和矿区环境保护与管理问题的研究却不多。因此,笔者希望,本章的研究不仅能够使读者对河南省矿区环境管理现状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还会对全省如何进一步做好矿区环境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2.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本章以矿产资源与生态保护及公共管理相关理论为基础,结合河南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研究趋势,通过时间序列分析,从历史演进与近年发展的纵向比较角度,研究、归纳了全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区环境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当今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协调系统,探讨了符合省情的区域环境管理模式。
本章的研究建立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理论部分,归纳、总结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关注了相关领域最新的研究进展。实践部分,经过多次对河南省各部门和煤炭企业的实地调研,获取了全省近年来发展过程的数据和资料,为本章的研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