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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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一带一路”建设进展与内陆支点开放制度创新理论

第一章 “一带一路”建设年度进展与共建方式选择

第一节 “一带一路”建设年度进展

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中国倡导的新型国际合作推进的第四个年头,多层面工作进入更为系统和务实的阶段。

一、健全顶层组织与推进机制

在中央设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的西部司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领导与组织机构。在2016年着力于代表性国家和各省市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协同机制基础上,2017年以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多方面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1)“一带一路”国际峰会成为促进和达成共识的重要平台。2017年5月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峰会成为多国、多地区的政府、国际组织、地方和企业等参会方对接彼此发展战略的重要合作平台,峰会期间形成主要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并且,峰会决定2018年继续举办。

(2)搭建起“一库一网”公共信息平台。2017年2月,“一带一路”大数据综合服务门户正式上线;3月21日,国家“一带一路”官网正式运行;由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编撰的《“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也发布两年。由此,“一带一路”建设的官方信息收集与发布平台常态化运作。

(3)加强与部委合作协同推进“一带一路”。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与国家科工局、商务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海洋局等合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6年10月)、《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2017年5月)、《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2017年5月)、《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5月)和《“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2017年6月)等规划政策;其他部委也推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2016年5月)、《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7年1月)、《国土资源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行动方案》(2017年7月)、《“一带一路”体育旅游发展行动方案》(2017年7月),以加强各部门和行业的推进力度。

(4)对相关领域建设展开评估。在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2016年“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中,发布了综合性评价指数、沿线国家合作度指数、各省市参与度指数等。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合作,正式发布和解读海上丝路贸易指数,由此为“一带一路”建设进展提供监测工具。

二、推进战略对接与规划引领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着力于做好四个对接:一是战略对接,二是规划对接,三是机制与平台对接,四是项目对接。(1)2016年末以来,中国通过各种平台继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和规划对接。2016年11月,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中国与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等国分别签署了产能合作、港口和临港产业园区合作等谅解备忘录;在习近平总书记出访拉美国家时,分别与秘鲁和智利达成加强战略对接的谅解备忘录,表明“一带一路”向拉美国家的延伸;2017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新西兰经济发展部达成《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安排备忘录》,成为与南太平洋地区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合作文件;10月,中国与欧亚经济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的联合声明》,成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首次达成经贸方面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将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11月,中国与摩洛哥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摩洛哥成为首个签署该文件的马格里布国家。在合作规划的制定方面,2016年11月,中国和捷克签订《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双边合作规划》;2017年8月,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签署《中塔合作规划纲要》,主要对合作范围、原则、愿景、重点、实施机制等达成共识和约定。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与哈萨克斯坦投资发展部举行若干次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对话,共同推进《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的编制。发展战略与合作规划的对接,对系统全面的双边合作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三、硬件联通的推进

在促进硬件互联互通的建设中,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成为最主要的参与主体。

(1)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在高铁建设方面,2017年4月,雅万高铁(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至万隆)总承包合同正式签约,5月国家开发银行为印尼中国高铁有限公司提供45亿美元贷款;9月,中国和泰国的两个高铁项目启动,项目金额约合人民币10亿美元。在铁路建设方面,2017年6月,中国承建肯尼亚蒙内铁路通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国签约总价3332万美元的铁路建设合同;8月,由中国交建承建的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开工。在公路建设中,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签约在阿富汗修复和改造巴米扬至萨曼甘公路的项目;9月中国铁建国际集团中标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丘吉尔罗斯福高速公路立交桥设计施工项目。在港口建设方面,2017年2月,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领衔的中意联合公司4C3与意大利威尼斯港务局签订了离岸深水港口一期设计协议,合同总金额为296万欧元;9月,中国交建签署巴西圣卡塔琳娜州港口项目合作备忘录;11月,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的码头项目正式动工。在通信设施建设方面,中国自主研制的北斗三号全球导航系统首发星北斗三号双星于2017年11月成功发射,标志着北斗卫星组网从区域走向全球,当中国于2018年前后完成18颗北斗卫星发射,将率先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基本服务。硬件联通设施的建设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内部及地区间加强经贸与人文交往奠定了重要基础。

(2)交通连接。主要依托于既有交通设施,“一带一路”沿线、特别是中国各省份不断开通陆路、空运线路,加密交通网络的联结。2016年10月,《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发布;随后,在既有十余条中欧班列基础上,2016年11月义务—里加货运班列、二连浩特—鹿特丹货运班列,2017年6月霍尔果斯—阿斯塔纳客运班列,6月的昆明—海防货运班列、青岛—莫斯科货运班列,8月俄罗斯布拉茨克—武汉进口纸浆专列,9月威海—汉堡货运班列、赣州港—塔吉克斯坦、赣州港—汉堡货运班列,11月大连港—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货运班列等相继开通;到2017年9月6日下午,中欧班列已开行5000列。空运方面,2017年2月西部航空开通重庆—新加坡航线,成为新加坡与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项目的重要成果;3月,南方航空开通喀什—库尔勒—西安、喀什—库尔勒—郑州等航线,进一步织密新疆航线网络;7月中国和葡萄牙首条直航航线杭州—北京—里斯本航线开通;9月惠及我国8省1市48个机场的“沪兰空中大通道”方案正式实施,成为中国最长的东西向运行双通道航线;10月,澜湄航空(柬埔寨)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航,其主要服务于柬埔寨“四角战略”和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澜湄区域互联互通。在多式联运方面,2017年9月深圳经喀什开往中亚、南亚的多式联运班列在盐田港发出首班列车;兰渝铁路全线开通,使中国—新加坡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货运专列启动运行,由此构建起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结合的复合型国际贸易物流通道。在国内联通基础上,“一带一路”的国际联通合作也逐步推进。2017年4月,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七国铁路部门正式签署《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标志着中国与主要国家铁路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11月,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国际港口社区系统协会、马来西亚巴生港、阿联酋阿布扎比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等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携手先期互联签约单位西班牙巴塞罗那港、葡萄牙锡尼什港,共同推进“一带一路”沿线港口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一带一路”沿线港口命运共同体。多种运输方式、更广联结范围的硬件互联互通网络的建设得到推进。

四、双向开放环境的建设

为了适应更高水平的开放,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通过对内和对外两种方式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环境建设。

(1)内向开放。中国国内的贸易投资便利化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主要载体,逐步向全国延展。2017年3月底,国务院印发《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新增七自贸试验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7月1日,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实施,企业可以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申报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同月,上海等11个自贸试验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进一步减少了清单条目;以及在试点基础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试点进一步扩大,覆盖到全国13个省份。

(2)外向开放。签订高标准的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区协议,降低贸易投资壁垒,提高跨境便利化程度,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末以来,商务部不断推进自贸区的谈判与研究。截至2017年11月,中国已经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共15个,正在谈判的自贸区有10个,正在研究的自贸区11个,优惠贸易安排1个。在贸易便利化国际规则引进方面,也取得一定进展。2017年11月,由中国海关起草的《世界海关组织“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实施指南》已经获得通过,这是我国海关首次在AEO领域成功引领制定国际规则。9月,中国—瑞士海关实施AEO互认;11月与以色列签署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

(3)开放平台建设。为了促进经贸往来,政府和民间组织通过各种方式,搭建开放平台。2017年8月,中国和尼泊尔吉隆—热索瓦口岸正式对第三国开放,这一国际性口岸有助于把西藏打造成“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9月越南友谊国际口岸与中国友谊关货运专用线通道正式开通;10月位于中越边境广西靖西市龙邦口岸的中国龙邦边民互市贸易区开园。这些口岸园区为促进双边经贸往来提供了平台。此外,2017年1月,“一带一路”跨境交易综合平台落地横琴;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通过缔结《“一带一路”自贸驿站合作框架协议》,构建境内外“一带一路自贸驿站”网;5月,中国—土耳其跨境电子商务合作项目启动。这些多元化、多领域的经贸平台为促进商品、要素和人员流动提供了助推力。

五、国际金融服务的供给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较大,保障资金供给是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除了倡导建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多边国际金融合作机制之外,2016年末以来,各方力量通过不同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能力。

(1)健全国际金融服务平台。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是中国推动创建的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创建以后,它们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提高服务水平。2017年4月,亚投行与世界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加强两个机构之间的合作与知识共享;6月,香港这一亚洲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加入亚投行;同月,亚投行批准总额约3.24亿美元的三个新项目,其中包括向印度基础设施基金提供1.5亿美元的股权投资,这也是亚投行首个股权投资项目;9月,亚投行批准为菲律宾提供5亿美元的贷款。从丝路基金的运作来看,2017年6月,丝路基金与上合组织银联体签署关于伙伴关系基础的备忘录,共同推进在上合地区开展多元化投资;11月,丝路基金与通用电气成立能源基础设施联合投资平台,共同投资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电力电网、新能源、油气等领域基础设施项目;截止2017年中,丝路基金投资规模已经超过60亿美元,投资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此外,一些国际金融服务平台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而相继成立。2017年2月,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与欧亚经济联盟实业家委员会签署协议,拟设立欧亚丝路基金与欧亚丝路商品交易所;4月,中柬跨境资本服务平台启动,旨在推动跨境投融资项目对接,促进跨境资本形成;7月,总规模预计超100亿元的中欧“一带一路”产业基金在广州成立;8月,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在北京成立。

(2)搭建金融服务协作机制。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建设大规模的资金需求和较高的投资风险,国家部委和金融机构也采用合作的方式,提高资金供给能力与水平。2016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开发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授信管理部共同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合作协议》签署,以携手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17年7月,农业部举办农业走出去“10+10”银企精准对接会,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8月,中国农业银行分别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1000亿元人民币战略资金安排。同月,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在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联合融资、银团贷款、投贷结合、熊猫债券承销等方面加强合作,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9月,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巴西银行签署《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巴西银行主要融资条件协议》。2017年9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白俄罗斯银行的框架合作协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格鲁吉亚伙伴基金框架合作协议》签署,旨在通过携手搭建融资保险平台,为大型项目和贸易提供融资保险合作平台。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协同推进“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推进“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协同机制。

(3)国有金融机构成为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根据Oxford Economics、FT预测等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底,“一带一路”建设获得融资约2920亿美元,其中,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提供融资约1500亿美元,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资金约1100亿美元,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资金约240亿美元,成为“一带一路”建设融资主力。2017年5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向保加利亚发展银行提供贷款8000万欧元,用于资助保加利亚支持中小企业,并开展“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同月,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与印尼中国高铁有限公司就印尼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项目正式签署贷款协议,贷款额度45亿美元。6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德意志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合作价值达到30亿美元。

(4)人民币业务的拓展。近一年来,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与贷款等业务也不断推进。2017年10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依托大额支付系统推出人民币对卢布交易同步交收业务,标志着我国外汇市场正式建立人民币对外币同步交收机制,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在人民币债券发行方面,2017年3月,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完成首期人民币债券(熊猫债券)发行,也是首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发行的熊猫债券。4月,非洲首支离岸人民币债券“彩虹债”由中国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成功发行。7月,由国家开发银行主承销的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10亿元“债券通”人民币熊猫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同月,匈牙利宣布将发行价值10亿元人民币的熊猫债。10月,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分行首次发行5亿新元“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债券;同月,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分行的首批绿色债券在卢森堡绿色交易所上市,债券收益将为国内各省以及与“一带一路”紧密相关的海外国家的合格绿色项目提供再融资。在人民币贷款方面,9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埃及阿拉伯国际银行签订2.6亿元人民币专项贷款及4000万美元非洲中小企业专项贷款合同,标志着国开行“一带一路”人民币专项贷款项目首次落地埃及。此外,在人民币跨境互换方面,2017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东兴市支行获准开办人民币/越南盾现钞跨境双向、点对点调运业务,标志着中越货币现钞实现直接跨境互换。

六、国际产能合作的深化

在促进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涉足的领域趋于多元化,且国际产能合作园区继续得以推进。

(1)能源投资是重要领域。2017年以来,在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的投资仍然是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领域。在石油投资方面,2017年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与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签署《阿布扎比陆上油田开发合作协议》;4月,《中缅原油管道运输协议》正式签署,5月原油正式进入中国。天然气方面,4月,哈萨克斯坦南线天然气管道全线完工;6月,北京燃气集团公司以11亿美元获得俄罗斯乔斯克石油天然气公司上乔斯克油气田20%的股权,这是第一个由中国地方能源企业入股俄罗斯能源资产的项目。电力方面,3月,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的胡布燃煤电站项目开工;7月,巴基斯坦旁遮普省萨希瓦尔电站竣工,标志着中巴经济走廊框架内首个大型能源项目全面建成并实现投产发电;同月,由中国公司总承包建设的白俄罗斯最大变电站正式竣工并交付白方运营;8月,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与山东电建三公司签订巴基斯坦Lucky电力有限公司1台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电站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同月,比什凯克热电厂改造项目全面竣工投产;10月,巴基斯坦旁遮普省与中国签署在该省章市修建1263兆瓦燃气发电厂的协议。水电方面,8月,中国能建旗下企业葛洲坝集团与马来西亚沙捞越州能源公司签约巴勒水电站项目;9月,国家电网公司巴西美丽山水电送出特高压直流输电二期项目开工。核电方面,9月,中核集团与巴西国家电力公司、巴西核电公司共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炼油项目方面,9月,中国化学十四公司签订孟加拉Bashundhara Group吉大港500万吨炼油罐区项目EPCC总包合同,建成后将成为孟加拉最大的炼油厂。

(2)农业、装备制造等行业的投资有所推进。在农业领域,哈萨克斯坦小麦在2017年2月首次从阿拉山口入境,运抵中哈(连云港)物流中转基地,再换装海运发往越南,标志中哈粮食过境通道打通;3月,中粮集团首次通过散粮集装箱方式进口哈萨克斯坦小麦,通过中欧返程班列运抵西安国际港务区。7月,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农业研究与开发、棉花研究联合实验室备忘录等合作文件;同月,智利国家农业研究院与青海省农林科学院签署《马铃薯联合育种项目》协议。在装备制造业领域,2017年7月,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向埃及最大发电站项目配套制造的天然气调压站运抵现场安装;8月,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与马来西亚国家基建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将在未来两年内为吉隆坡轻轨三号线提供42列车辆,这对于中国轨道交通装备“出海”具有里程碑意义;10月,该公司还向德国风电巨头森维安公司出口至少100台3.7MW—144机型风力发电机,标志着我国兆瓦级风力发电机首次批量打入欧盟。此外,在采矿业领域,3月由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哈萨克斯坦最大铜矿选厂——阿克托盖铜矿选厂正式投产。在建筑地产领域,3月,中建六局在迪拜承建2040智能城市旗舰项目;8月,中国建筑旗下中建中东公司与阿联酋谢赫扎伊德住房规划局签署了阿基曼482套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3)国际产能合作园区的建设。为促进抱团出海,建设海外产能合作园区成为重要选择。2017年1月,由中国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吉布提国际自贸区正式开工。4月,中国—阿曼(杜库姆)产业园奠基。6月,埃塞俄比亚首个国家工业园——阿瓦萨工业园正式运营。8月,新西兰首个“一带一路”产业园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西兰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产能合作园区配合开放性政策,有望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可控的经营平台,从而对未来促进企业“走出去”有所助益。

七、提供跨国公共服务

在部委、地方及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底以来,为“一带一路”沿线提供的教育、医疗等跨国公共服务也有所攀升。

在跨国教育服务方面,教育部分别与福建、广西、海南、内蒙古、吉林等省市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2017年2月,还与“一带一路”国家新签订10个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从而促进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培养和人才流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参与组织“2017‘一带一路’人才培训学位班暨研修班”,以及于8月份举办“巴基斯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会”,以指导和帮助中国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走出去”。从地方推进来看,北京出台了外国留学生“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管理办法,以动员社会资源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陕西的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则成立中亚学院,在招生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在国际合作方面,2017年9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0所中方高校和莫斯科国立大学、太平洋国立大学等20所俄方高校共同建立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以提高教育、科研方面的国际合作力度。

在国际医疗服务供给方面,2017年2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立“丝路博爱基金”,并启动中巴急救走廊及先心病救助项目,主要在中巴经济走廊沿线布设由“急救站+救护车+急救人员+信息系统”四方面构成的急救单元,形成沿线应急救护、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带。8月,中国红十字援外医疗队到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皇家医院开展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筛查,正式启动“天使之旅——‘一带一路’大病患儿人道救助计划阿富汗行动”。9月,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与爱尔眼科联合公布“‘一带一路’侨爱心光明行”国际医疗援助项目的工作计划,预计共将为缅甸、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多个东南亚国家的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在法律服务方面,除了召开“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与‘一带一路’法律保障研讨会”、“2017国际调解高峰论坛”等专题研讨会加强交流之外,2017年10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旨在更加公平高效地审理涉“一带一路”国家的跨国民商事纠纷,为广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制保障。

八、国际正式与非正式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来自不同国家和社会民间力量,通过达成协议和组织论坛等形式,加强交流、促进共识,成为建设成效最为突出的领域。

(1)国际正式合作平台的作用。近一年以来,金砖国家机制、中国—东盟合作机制、东亚峰会等多边国际正式合作平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也发挥积极作用。2017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支持“一带一路”倡议;6月,“一带一路”地方合作委员会秘书处作为常设机构揭牌并永久落户杭州;8月,金砖国家经贸部长会议期间,达成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多项合作协议;同月,中国—东盟外长会议期间,王毅外长提出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互联互通规划的对接;9月,《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启动“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

(2)国际非正式合作平台的作用。国际博览会、展览会、论坛等国际非正式合作机制搭建起人员交流的平台,是提升“一带一路”话语权、促进共识的重要渠道。2016年底以来,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2017年4月)、第四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2017年6月)、第二十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2017年6月)、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2017年7月)、中阿博览会(2017年9月)、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2017年9月)、首届中国北京国际语言文化博览会(2017年9月)、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2017年9月)等博览会均以“一带一路”合作与交流为主题。“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2016年11月)、“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高层对话会(2016年12月)、博鳌亚洲经济论坛(2017年3月)、第五届中国国际经济合作“走出去”高峰论坛(2017年5月)、丝绸之路商务合作(西安)圆桌会(2017年6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省长论坛(2017年6月)、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2017年6月)、亚欧数字互联互通高级别论坛(2017年6月)、亚信非政府论坛(2017年6月)、夏季达沃斯论坛(2017年6月)、第五届中国—中亚合作论坛(2017年8月)、中国—阿拉伯国家工商峰会(2017年9月)、欧亚经济论坛(2017年9月)、中匈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论坛(2017年10月)等国际会议,分别就“一带一路”不同主题在不同国别范围内展开研讨。此外,中国—乌克兰“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周(2017年4月)、“中哈旅游年”(2017年11月)等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了倡议的国际推广。

(3)民间智库积极作为。配合“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来自中外政府背景、高校和民间的智库积极参与,通过组织研讨会、开展合作研究、发布成果等方式献智献策,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如“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93家智库和研究机构代表200余人出席会议。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先后举办第三届中国与全球化圆桌论坛(2017年4月)、“‘一带一路’与新型全球化青年研讨会”(2017年5月),“中国企业走出去50人论坛”(2017年5月)等研讨会,发布《“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共赢方案及实现路径》等成果,提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方案。民间智库还通过在海外举办会议、开展联合研究等方式加大“一带一路”的国际推广。2017年6月,由中国驻欧盟使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外交协会、欧盟智库“欧洲之友”等联合举办的第七届中欧论坛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2017年7月,由中国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马来西亚联昌国际银行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东南亚—中国企业家交流论坛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中国深圳大生农业集团联合举办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论坛”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9月,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香港中文大学、欧盟知名智库布鲁格研究所和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联合完成的研究报告《中国—欧盟经济关系2025:共建未来》在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发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16+1智库网络、波兰国际事务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如何影响‘16+1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华沙举行;由中国人民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和亚洲协会政策研究院共同承办的“中美大学校长和智库论坛”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召开。9月29日,剑桥“一带一路”国际研究中心在剑桥大学成立,这是英国首个专项研究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独立机构。更多国外智库的参与为“一带一路”建设增加了多元化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