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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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公共物品理论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理论分析要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入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来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多元化体制。从基础设施的经济属性和经济特点出发,明确基础设施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具有商品的属性;研究基础设施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具有的公共物品的特性,并对其作合理的分类。这是理论上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1.1 公共物品理论概述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与私人物品相对应。公共物品已经在经济学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是财政学研究的基本概念。公共物品又可以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不同的公共物品在供给和需求特征上是存在差异的。

2.1.1.1 公共物品的特征

保罗·萨缪尔森(1954)(1)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公共物品是指任何一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别人对其消费的物品的减少,指出了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特性。斯蒂格利茨(1980)(2)认为如果不可能对某种特定商品的使用收费,或者对其使用收费的耗费是极大的,那么,该商品就是公共物品,指出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布坎南(1967)(3)指出,如果引入利益可分割性,那么一个人的消费就肯定要减少集团中其他人可以得到的量,即提出了准公共物品的概念。由此可以看出,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特征。

2.1.1.2 公共物品的分类

公共物品可以从特性和受益范围等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的公共物品是纯公共物品。如果其中一个特征不充分就形成了准公共物品。基于公共物品理论,可以将基础设施分为三大类: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对投融资管理体制具有不同的要求。

(2)地方公共物品

按照受益范围划分公共物品,小城镇基础设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有一些地方公共物品虽然其受益范围不限于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外部效应,但其供给主要是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其成本也应当由本地居民承担(4)。地方公共物品也遵循谁受益、谁负担成本的原则,对于纯公共物品一般由地方政府提供,提供的方式依据纯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的大小而确定,而私人物品则由市场提供,地方的准公共物品由地方政府和私人部门混合提供。

2.1.1.3 公共物品需求理论和供给理论

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问题其实是基础设施提供问题,其实质是公共物品的提供问题,包括公共物品的需求理论和供给理论。

(1)公共物品的需求理论

通过获取社会成员对公共物品的个人偏好信息从而形成公共物品的集体偏好信息,使得公共物品实现有效供给,这就是公共物品需求理论所要研究的内容。公共物品需求理论的经典理论主要有“庇古均衡”“萨缪尔森均衡”和“林达尔均衡”。“庇古均衡”认为公共物品的最优供给点发生在公共物品消费的边际正效用等于税收的边际负效用时,在最优供给点个人就达到了资源在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之间的最优配置。“萨缪尔森均衡”是借助对私人市场的分析得出公共物品的社会需求曲线,在“消费者愿意表露其对公共物品的支付意愿”假设基础上,构建了一条“虚拟的公共物品需求曲线”,是个人需求曲线的垂直相加。“林达尔均衡”通过一种理想的政治决策程序对需求偏好进行表露。它把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的作用比作一种“讨价还价”的过程,将不同的税收份额提供给不同的当事人,再由当事人申报其在不同的税收份额下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偏好,将税金作为成本与个人享受公共产品的意愿联系起来,构建了个人的公共物品需求曲线。与现实联系更为密切,对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2)公共物品供给理论

公共物品的供给理论研究可以分为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理论、公共供给理论和集团供给理论。

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经典理论主要有“布坎南的自愿解”“囚徒困境”和“纳什均衡”。“布坎南的自愿解”描述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乐观情形,认为只要公共物品的供给会给每个社会成员都带来利益,那么社会成员就会自发以相互受益的谈判来自愿供给公共物品,个人的最佳选择就是团体的最佳选择。“囚徒困境”则描述了公共物品供给的悲观情形,认为个人的最佳选择会与团体选择出现矛盾,并非是团体的最佳选择。而“纳什均衡”则描述了介于两者之间的较为现实的情形,把“囚徒困境”的极端情况作为其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指出当任何当事人单独改变策略都不能得到好处时,这种策略组合就实现了“纳什均衡”。

公共物品公共供给理论主要体现在维克赛尔的“全体一致同意原则”“投票悖论”“中间投票人定理”和“阿罗不可能定理”等。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应作为一个有效的、协调的和公平的机构保证各方面合作的实现,这是人们美好的愿望。维克赛尔的“全体一致同意原则”描述的就是这种理想状态,认为公共物品的供给应通过税收来筹集,使每个社会成员知道自己从公共物品中获得的利益,通过投票一致通过,实现对政府“强制的自愿接受”。而后“投票悖论”阐明了“多数投票原则”由于与传递性公理存在矛盾,不能得出最终结果。后来的研究者对这一悲观结论进行了乐观的修正,认为多数投票表决制在单峰偏好情况下会产生结果且必然选择中间投票人所偏好的结果。随着研究的深入,肯尼思·J. 阿罗得出了“阿罗不可能定理”,断言集体决策很可能无法做出或者有不合理的地方存在。

无论是公共物品私人供给还是公共供给,提出的解决方案或者市场或者政府。埃莉诺·奥斯特罗姆(2000)(5)提出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她认为社会成员完全可以通过自治组织管理公共物品,取得持久的共同利益,她还提出基于不同的管理效果、效益和公平,不同的事物可以采取多种管理体制。

2.1.2 公共物品理论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研究的指导意义

公共物品理论为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体制提供了思路。根据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基本属性,可以将小城镇基础设施分为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对投融资体制有不同的要求(见表2-1)。

表2-1 小城镇基础设施类型及特征

小城镇基础设施大多属于地方公共物品,地方纯公共物品由地方政府提供,属地方私人物品的由市场提供,属地方准公共物品的既可以由地方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市场提供,还可以政府与市场混合提供。在纯公共物品领域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

小城镇基础设施具有不同的性质,其建设和发展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根据公共物品理论,政府与市场应进行分工、合作,取长补短,尤其是保证小城镇基础设施高质量、高效率的提供,这也是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