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区域转型升级的逻辑与江苏实践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一节 国外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主要模式

从宏观上看,走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道路的国家均高度重视创新对本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但从微观上看,各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侧重点和具体措施却不尽相同,形成了各自的发展模式和特色。

一、市场主导型模式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地域广阔、资源丰富;同时两次世界大战中均远离主战场,国内经济社会基础设施未受到破坏,相对其他国家,这些情况构成了其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先天禀赋优势资源。同时,美国也创造了丰厚的后天禀赋资源,而高度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高强度的研发与教育投入保证了其能够在大力发展原始创新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各领域的创新发展。然而,和其他一些同样具有综合资源禀赋优势的国家不同,美国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非常重视市场调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创新驱动发展的过程中,美国注重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同时科研活动市场化现象比较普遍,科研机构市场化程度也比较高。市场是企业从事何种创新活动,应该投入多少资本和人力的决定力量。对创新体系的弱干预主要是通过提供恰当的政策指导和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来实现的。另外,以发达的技术转移体系为支撑,美国形成了科学、技术、产业“三位一体”和政府、大学、企业“三位一体”的创新发展模式。因此,虽然美国的全面领先模式似乎有“战线过长”之嫌,但其创新系统内部的“三位一体”格局又保证了其在各领域都可以保持高度的创新活力和创新效率。

二、政府引导型模式

1. 以点带面的政府引导型模式:德国

虽然受到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德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一度受到严重破坏,但其具有悠久的创新传统、深厚的文化底蕴、较高的国民素质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工业尤其是制造业基础,因此德国仍然被视为综合资源禀赋优势国家。二战后,面对如何迅速恢复国力的问题,德国政府明确提出以制造业为突破口带动社会经济全面复苏的创新发展战略。政府采取直接干预(对价格形成控制、制定各项政策规定和参与企业投资等)和间接干预两种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波动和偏差,由此德国政府实质上充当了战后创新发展战略的主导者和实施者。在当今,即使德国社会经济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德国已经成为典型的创新型国家,德国政府仍然通过政策和经济上的直接措施与扶持,围绕制造业为核心的高技术产业建设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发展战略,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2. 面向未来发展的政府引导型模式:英国

与美国、德国两国类似,英国也是一个具有综合资源优势的创新型国家,其中悠久的工业发展历史和丰富的人力资源是其创新发展的两大资源禀赋优势。作为传统的工业化国家,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传统的金融中心地位,英国在二战后一直以纺织、钢铁等传统产业以及金融业为代表的服务业作为发展基础。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在全球范围内的深入推进,以北欧国家和日本为代表的一批新兴国家的崛起和向创新型国家的快速迈进,英国开始重新审视其创新发展模式。在保持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英国开始逐步摆脱对钢铁、纺织和金融服务业的过度依赖,依托雄厚的基础研究实力,将风能发电、机器人、纳米技术和干细胞研究等面向未来的高技术产业作为其创新驱动的领军产业。

3. 重点突破的政府引导型模式:芬兰

以芬兰为代表的北欧国家普遍缺乏先天资源禀赋。因此,在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上,芬兰既不可能像美国那样依托强大的资源禀赋优势,处于全面创新领先水平;也不可能像英国那样,依托传统优势,逐步推进新兴产业。因此,北欧国家往往在其创新驱动发展中选择某一个或几个重点产业,形成在该领域的全球范围内的创新高地,进而带动国家的整体创新发展。芬兰重点围绕通信制造业,发展形成了以诺基亚为代表的一批通信类高科技企业,迅速提升了本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竞争地位,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创新发展。芬兰的这种重点突破模式与德国的“以点带面”的创新驱动模式有些类似,即重点围绕个别产业进行建设,形成创新辐射作用。但是,芬兰不具备德国那样的传统产业优势基础,因此在发展中它们更加重视创新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政府主导型模式

1. 政府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法国

法国在科技领域坚持独立自主提高创新能力。政府积极干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设立大型公共科研机构,发展航空、汽车工业等有优势的科技领域。与当前竞争条件下的美、英、德相比,法国缺乏鼓励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制度环境,缺乏专业化的创新支持系统,也缺乏高质量人才自由流动的机制和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社会氛围。法国的科技和经济管理体制在很多方面与我国有些类似。

2. 依托传统重点突破的政府主导型模式:俄罗斯

俄罗斯在基础研究上保持着传统优势,自二战以来具有注重军事科研的传统,至今军工和宇航技术仍与美国并驾齐驱。目前,俄罗斯非常重视发展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在航空航天、天文物理、核物理、激光、空间科学、电子、化学、核能以及军工科技等领域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同时在海洋科学、新材料、计算机应用软件、大型装备制造等领域也拥有一批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近年来,在政府主导下,俄罗斯在确保“长期占据国际能源领域主要、稳定地位”的同时,对加工工业和高科技发展加大了扶持力度,引导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资源经济向创新经济转型。俄罗斯明确将现代能源、通信、航天、飞机制造和知识服务等传统强势领域确定为优先发展方向,通过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 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府主导型模式:日本

日本是资源禀赋缺乏的国家,同时受到两次世界大战影响,日本实际上从二战后才开始重新进入本国创新发展的建设轨道。与同样先天资源禀赋缺乏的北欧国家不同,日本的创新驱动实际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首先,日本立足于技术的引进与模仿,以迅速消弭战争带来的影响。这一阶段中,日本着力于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产业化,逐步形成在政府主导下,以引进和消化吸收欧美技术为杠杆开展创新活动的模仿型“技术立国”模式。经过前一阶段的引进模仿发展后,日本的社会经济得以快速恢复并取得了长足发展,此时日本开始注重基础研究和独创性自主技术开发,将国家发展战略由“科学技术立国”向“科学技术创新立国”转变。

4. 引进模仿创新的政府主导型模式:韩国

韩国是一个从落后国家发展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成功范例。在过去几十年中,韩国始终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带动本国经济发展和增长,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研发主体,国家承担基础、先导、公益研究和战略储备技术开发的责任,大学从事基础研究,产学研结合,并有健全法制保障的国家创新体系,成功走过了从复制模仿、创新模仿,到创新驱动发展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之路。韩国科技创新战略呈现出以国家意志为先导、以科技立法为保障、以企业创新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应用为目的的鲜明特点。

日本和韩国同属东亚文化圈,创新驱动发展有很多相似点,两国都是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了赶超战略,较快地实现了工业化进程。之后的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遇到了困难,寻求着政策的转型,调整着创新政策。日、韩两国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产学研结合、逆向的技术拿来主义以及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等方面类似。

日、韩两国的创新驱动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基础性研究投入、创新外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日本的技术创新注重应用研究开发且较依赖于引进,不大注重基础性研发,由此造成技术创新的后劲不足;韩国的科技经费投入一直保持着相当高的水平,在基础研发方面的投入已超过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