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指要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从我怎样学国文说起

我学国文,走过许多纡回的路,受过极旧的和极新的影响。如果用自然科学家解剖形态和穷究发展的方法将这过程作一番检讨,倒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我在十五岁左右才进小学,以前所受的都是私塾教育。从六岁起读书,一直到进小学,我没有从过师,我的唯一的老师就是我的父亲。我的祖父做得很好的八股文,父亲处在八股文和经义策论交替的时代。他们读什么书,也就希望我读什么书。应付科举的一套家当委实可怜,四书、五经、纲鉴、《唐宋八大家文选》、《古唐诗选》之外就几乎全是闱墨制义。五经之中,我幼时全读的是《书经》《左传》。《诗经》我没有正式地读,家塾里有人常在读,我听了多遍,就能成诵大半。于今我记得最熟的经书,除《论语》外,就是听会的一套《诗经》。我因此想到韵文入人之深,同时,读书用目有时不如用耳。私塾的读书程序是先背诵后讲解。在“开讲”时,我能了解的很少,可是熟读成诵,一句一句地在舌头上滚将下去,还拉一点腔调,在儿童时却是一件乐事。这早年读经的教育我也曾跟着旁人咒骂过,平心而论,其中也不完全无道理。我现在所记得的书大半还是儿时背诵过的,当时虽不甚了了,现在回忆起来,不断地有新领悟,其中意味确是深长。

父亲有些受过学校教育的朋友,教我的方法多少受了新潮流的影响。我“动笔”时,他没有教我做破题起讲,只教我做日记。他先告诉我日间某事可记,并且指出怎样记法,记好了,他随看随改,随时讲给我听。有一次我还记得很清楚,宅旁发见一个古墓,掘出两个瓦瓶,父亲和伯父断定它们是汉朝的古物(他们的考古知识我无从保证),把它们洗干净,供在香炉前的条几上,两人磋商了一整天,做了一篇“古文”的记,用红纸楷书恭写,贴在瓶子上面。伯父提议让我也写一篇,父亲说:“他!还早呢。”言下大有鄙夷之意。我当时对于文字起了一种神秘意识,仿佛此事非同小可,同时也渴望有一天能够得上记古瓶。

日记能记到一两百字时,父亲就开始教我做策论经义。当时科举已废除,他还传给我这一套应付科举的把戏,无非是“率由旧章”,以为读书人原就应该弄这一套。现在的读者恐怕对这些名目已很茫然,似有略加解释的必要。所谓“经义”是在经书中挑一两句做题目,就抱着那题目发挥成一篇文章,例如题目是“知耻近乎勇”,你就说明知耻何以近乎勇,“耻”与“勇”须得一番解释,“近乎”两个字更大有文章可做。所谓“策”是在时事中挑一个问题,让你出一个主意,例如题目是“肃清匪患”,你就条陈几个办法,并且详述利弊,显出你有经邦济世的本领。所谓“论”就是议论是非长短,或是评衡人物,刘邦和项羽究竟哪一个高明,或是判断史事,孙权究竟该不该笼络曹操。做这几类文章,你都要说理,所说的尽管是歪理,只要能自圆其说,歪也无妨。翻案文章往往见得独出心裁。这类文章有它们的传统作法。开头要一个帽子,从广泛的大道理说起,逐渐引到本题,发挥一段意思,于是转到一个“或者曰”式的相反的议论,把它驳倒,然后作一个结束。这就是所谓“起承转合”。这类文章没有什么文学价值,人人都知道。但是当作一种写作训练看,它也不是完全无用。在它的窄狭范围内,如果路走得不错,它可以启发思想,它的形式尽管是呆板,它究竟有一个形式。我从十岁左右起到二十岁左右止,前后至少有十年的光阴都费在这种议论文上面。这训练造成我的思想的定型,注定我的写作的命运。我写说理文很容易,有理我都可以说得出,很难说的理我能用很浅的话说出来。这不能不归功于幼年的训练。但是就全盘计算,我自知得不偿失。在应该发展想象的年龄,我的空洞的脑袋被歪曲到抽象的思想工作方面去,结果我的想象力变成极平凡,我把握不住一个有血有肉有光有热的世界,在旁人脑里成为活跃的戏景画境的,在我脑里都化为干枯冷酷的理。我写不出一篇过得去的描写文,就吃亏在这一点。

我自幼就很喜欢读书。家中可读的书很少,而且父亲向来不准我乱翻他的书箱。每逢他不在家,我就偷尝他的禁果。我翻出储同人评选的《史记》《战国策》《国语》、西汉文之类,随便看了几篇,就觉得其中趣味无穷。本来我在读《左传》,可是当作正经功课读的《左传》文章虽好,却远不如自己偷着看的《史记》、《战国策》那么引人入胜。像《项羽本纪》那种长文章,我很早就熟读成诵。王应麟的《困学纪闻》也有些地方使我很高兴。父亲没有教我读八股文,可是家里的书大半是八股文,单是祖父手抄的就有好几箱,到无书可读时,连这角落里我也钻了进去。坦白地说,我颇觉得八股文也有它的趣味。它的布置很匀称完整,首尾条理线索很分明,在窄狭范围与固定形式之中,翻来覆去,往往见出作者的匠心。我于今还记得一篇《止子路宿》,写得真唯妙唯肖,入情入理。八股文之外,我还看了一些七杂八拉的东西,试帖诗、《楹联丛话》《广治平略》《事类统论》《历代名臣言行录》《粤匪纪略》以至于《验方新编》《麻衣相法》《太上感应篇》和牙牌起数用的词。家住在穷乡僻壤,买书甚难。距家二三十里地有一个牛王集,每年清明前后附近几县农人都到此买卖牛马。各种商人都来兜生意,省城书贾也来卖书籍文具。我有一个族兄每年都要到牛王集买一批书回来,他的回来对于我是一个盛典。我羡慕他有去牛王集的自由,尤其是有买书的自由。书买回来了,他很慷慨地借给我看。由于他的慷慨,我读到《饮冰室文集》。这部书对于我启示一个新天地,我开始向往“新学”,我开始为《意大利三杰传》的情绪所感动。作者那一种酣畅淋漓的文章对于那时的青年人真有极大的魔力,此后有好多年我是梁任公先生的热烈的崇拜者。有一次报纸误传他在上海被难,我这个素昧平生的小子在一个偏僻的乡村里为他伤心痛哭了一场。也就从饮冰室的启示,我开始对于小说戏剧发生兴趣。父亲向不准我看小说,家里除一套《三国演义》以外,也别无所有,但是《水浒传》《红楼梦》《琵琶记》《西厢记》几种我终于在族兄处借来偷看过。因为读这些书,我开始注意金圣叹,“才子”“情种”之类观念开始在我脑里盘旋。总之,我幼时头脑所装下的书好比一个灰封尘积的荒货摊,大部分是废铜烂铁,中间也夹杂有几件较名贵的古董。由于这早年的习惯,我至今读书不能专心守一个范围,总爱东奔西窜,许多不同的东西令我同样感觉兴趣。

我在小学里只住了一学期就跳进中学。中学教育对于我较深的影响是“古文”训练。说来也很奇怪,我是桐城人,祖父和古文家吴挚甫先生有交谊,他所廪保的学生陈剑潭先生做古文也曾享一时盛名,可是我家里从没有染着一丝毫的古文派风气。科举囿人,于此可见一斑。进了中学,我才知道有桐城派古文这么一回事。那时候我的文字已粗清通,年纪在同班中算是很小,特别受国文教员们赏识。学校里做文章的风气确是很盛,考历史、地理可以做文章,考物理、化学也还可以做文章,所以我到处占便宜。教员们希望这小子可以接古文一线之传,鼓励我做,我越做也就越起劲。读品大半选自《古文辞类纂》和《经史百家杂钞》。各种体裁我大半都试作过。那时候我的摹仿性很强,学欧阳修、归有光有时居然学得很像。学古文别无奥诀,只要熟读范作多篇,头脑里甚至筋肉里都浸润下那一套架子,那一套腔调,和那一套用字造句的姿态,等你下笔一摇,那些“骨力”“神韵”就自然而然地来了,你就变成一个扶乩手,不由自主地动作起来。桐城派古文曾博得“谬种”的称呼。依我所知,这派文章大道理固然没有,大毛病也不见得很多。它的要求是谨严典雅,它忌讳浮词堆砌,它讲究声音节奏,它着重立言得体。古今中外的上品文章似乎都离不掉这几个条件。它的唯一毛病就是文言文,内容有时不免空洞,以至谨严到干枯,典雅到俗滥。这些都是流弊,作始者并不主张如此。

兴趣既偏向国文,在中学毕业后我就决定升大学入国文系。我很想进北京大学,因为路程远,花费多,家贫无力供给,只好就近进了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在武昌待了一年光景,使我至今还留恋的只有洪山的红菜薹,蛇山的梅花和江边几条大街上的旧书肆。至于学校却使我大失所望,里面国文教员还远不如在中学教我的那些老师。那位以地理名家的系主任以冬烘学究而兼有海派学者的习气,走的全是左道旁门,一面在灵学会里扶乩请仙,一面在讲台上提倡孔教,讲书一味穿凿附会,黑水变成黑海,流沙便是非洲沙漠。另外有一位教员讲《孟子》,在每章中都发见一个文章义法,章章不同,这章是“开门见山”,那章是“一针见血”,另一章又是“剥茧抽丝”。一团乌烟瘴气,弄得人啼笑皆非。我从此觉得一个人嫌恶文学上的低级趣味可以比嫌恶仇敌还更深入骨髓。我在武昌却并非毫无所得,我开始发见世间有那么多的书。其次,学校里有文字学一门功课,我规规矩矩地把段玉裁的《许氏说文解字注》从头看到尾,约略窥见清朝小学家们治学的方法。

塞翁失马,因祸可以得福。我到武昌是失着,但是我因此得到被遣送到香港大学的机会。这是我生平一个大转机。假若没有得到那个机会,说不定我现在还是冬烘学究。从那时到现在,二十余年之中,我虽没有完全丢开线装书,大部分工夫却花来学外国文,读外国书。这对于我学中国文,读中国书的影响很大,待下文再说,现在先说一个同样重要的事件,那就是“新文化运动”。大家都知道,这运动是对于传统的文化、伦理、政治、文学各方面的全面攻击。它的鼎盛期正当我在香港读书的年代。那时我是处在怎样一个局面呢?我是旧式教育培养起来的,脑里被旧式教育所灌输的那些固定观念全是新文化运动的攻击目标。好比一个商人,库里藏着多年辛苦积蓄起来的一大堆钞票,方自以为富足,一夜睡过来,满市人都宣传那些钞票全不能兑现,一文不值。你想我心服不心服?尤其是文言文要改成白话文一点于我更有切肤之痛。当时许多遗老遗少都和我处在同样的境遇。他们咒骂过,我也跟着咒骂过。《新青年》发表的吴敬斋的那封信虽不是我写的(天知道那是谁写的,我祝福他的在天之灵!),却大致能表现当时我的感想和情绪。但是我那时正开始研究西方学问。一点浅薄的科学训练使我看出新文化运动是必需的,经过一番剧烈的内心冲突,我终于受了它的洗礼。我放弃了古文,开始做白话文,最初好比放小脚,裹布虽扯开,走起路来终有些不自在;后来小脚逐渐变成天足,用小脚曾走过路,改用天足特别显得轻快,发见从前小脚走路的训练工夫,也并不算完全白费。

文言白话之争到于今似乎还没有终结,我做过十五年左右的文言文,二十年左右的白话文,就个人经验来说,究竟哪一种比较好呢?把成见撇开,我可以说,文言和白话的分别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大。第一就写作的难易说,文章要做得好都很难,白话也并不比文言容易。第二,就流弊说,文言固然可以空洞俗滥板滞,白话也并非天生地可以免除这些毛病。第三,就表现力说,白话与文言各有所长,如果要写得简炼,有含蓄,富于伸缩性,宜于用文言;如果要写得生动,直率,切合于现实生活,宜于用白话。这只是大体说,重要的关键在作者的技巧,两种不同的工具在有能力的作者的手里都可运用自如。我并没有发见某种思想和感情只有文言可表现,或者只有白话可表现。第四,就写作技巧说,好文章的条件都是一样,第一是要有话说,第二要把话说得好。思想条理必须清楚,情致必须真切,境界必须新鲜,文字必须表现得恰到好处,谨严而生动,简朴不至枯涩,高华不至浮杂。文言文要好须如此,白话文要好也还须如此。话虽如此说,我大体上比较爱写白话。原因很简单,语文的重要功用是传达,传达是作者与读者中间的交际,必须作者说得痛快,读者听得痛快,传达才能收到最大的效果。为作者着想,文言和白话的分别固不大;为读者着想,白话确远比文言方便。不过这里我要补充一句:白话的定义很难下,如果它指大多数人日常所用的语言,它的字和辞都太贫乏,决不够用。较好的白话文都不免要在文言里面借字借词,与日常流行的话语究竟有别。这就是说,白话没有和文言严密分家的可能。本来语文都有历史的赓续性,字与词有部分的新陈代谢,决无全部的死亡。提倡白话文的人们欢喜说文言是死的,白话是活的。我以为这话语病很大,它使一般青年读者们误信只要会说话就会做文章,对于文字可以不研究,对于旧书可以一概不读,这是为白话文作茧自缚。白话文必须继承文言的遗产,才可以丰富,才可以着土生根。

因为有这个信念,我写白话文,不忌讳在文言中借字借词。我觉得文言文的训练对于写白话文还大有帮助。但是我极力避免用文言文的造句法,和文言文所习用的虚字如“之乎者也”之类。因为文言文有文言文的空气,白话文有白话文的空气,除借字借词之外,文白杂糅很难得谐和。俞平伯诸人的玩艺只可聊备一格,不可以为训。

我对于白话文,除着接收文言文的遗产一个信念以外,还另有一个信念,就是它需要适宜程度的欧化。我从略通外国文学,就时时考虑怎样采取外国文学风格和文字组织的优点,来替中国文创造一种新风格和新组织。我写白话文,除得力于文言文的底子以外,从外国文字训练中也得了很不少的教训。头一点我要求合逻辑。一番话在未说以前,我必须把思想先弄清楚,自己先明白,才能让读者明白,糊里糊涂地混过去,表面堂皇铿锵,骨子里不知所云或是暗藏矛盾,这个毛病极易犯,我总是小心提防着它。我不敢说中国文天生有这毛病,不过许多中国文人常犯这毛病却是事实。我知道提防它,是得力于外国文字的训练。我爱好法国人所推崇的明晰。第二点我要求合文法。文法本由习惯造成,各国语文都有它的习惯,就有它的文法。不过我们中国人对于文法向来不大研究,行文还求文从字顺,说话就不免随便。中国文法组织有两个显著的缺点。第一是缺乏逻辑性,一句话可以无主词,“虽然”“但是”可以连着用。其次缺乏弹性,单句易写,混合句与复合句不易写,西文中含有“关系代名词”的长句无法译成中文,可以为证。我写白话文,常尽量采用西文的文法和语句组织,虽然同时我也顾到中国文字的特性,不要文章露出生吞活剥的痕迹。第三点在造句布局上我很注意声音节奏。我要文字响亮而顺口,流畅而不单调。古文本来就很讲究这一点,不过古文的腔调必须哼才能见出,白话文的腔调哼不出来,必须念出来,所以古文的声音节奏很难应用在白话文里。近代西方文章大半是用白话,所以它的声音节奏的技巧和道理很可以为我们借鉴。这中间奥妙甚多,粗略地说,字的平仄单复,句的长短骈散,以及它们的错综配合都须得推敲。这事很难,成就距理想总是很远。

我主张中文要有“适宜程度的”欧化,这就是说,欧化须有它的限度,它不应和本国的文字的特性相差太远。有两种过度的欧化我颇不赞成。第一种是生吞活剥地模仿西文语言组织。这风气倡自鲁迅先生的直译主义。“我遇见他在街上走”变成“我遇见他走在街上”,“园里有一棵树”变成“那里有一棵树在园里”,如此等类的歪曲我以为不必要。第二种是堆砌形容词和形容子句,把一句话拖得冗长臃肿。这在西文里本不是优点,许多作者偏想在这上面卖弄风姿,要显出华丽丰富,他们不知道中文句字负不起那样重载。为了这个问题,我和一位朋友吵过几回嘴。我不反对文字的华丽,但是我不欢喜村妇施朱敷粉,以多为贵。

这牵涉到风格问题,“风格就是人格”。每个作者有他的特性,就有他的特殊风格。所以严格地说,风格不是可模仿的或普遍化的,每个作者如果在文学上能有特殊的成就,他必须成就一种他所独有的风格。但是话虽如此说,他在成就独有的风格的过程中,不能不受外来的影响。他所用的语言是大家所公用的,他所承受的精神遗产来源很久远,他与他的环境的接触影响到他的生活,就能影响到他的文章。他的风格的形成有他的特异点,也有他与许多人的共同点。如果把这共同点叫做类型,我们可以说,一时代的文学有它的类型的风格,一民族的文学也有它的类型的风格。这类型的风格对于个别作家的风格是一个基础。文学需要“学”,原因就在此。像其他人类活动一样,文艺离不开模仿,不模仿而能创造,那是无中生有,不可想象。许多作家的厄运在不学而求创造,也有许多作家的厄运在安心模仿而不求创造。安于模仿,类型的风格于是成为呆板形式,而模仿者只是拿这呆板形式来装腔作势,装腔作势与真正文艺毫无缘分。从历史看,一个类型的风格到了相当时期以后,常易变成呆板形式供人装腔作势,要想它重新具有生命,必须有很大的新的力量来振撼它,滋润它。这新的力量可以从过去另一时代来,如唐朝作家撇开六朝回到两汉,十九世纪欧洲浪漫派撇开假古典时代回到中世纪;也可从另一民族来,如六朝时代接受佛典,英国莎士比亚时代接受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从整个的中国文学史看,中国文学的类型的风格到了唐宋以后不断地在走下坡路,我们早已到了“文敝”的阶段,个别作家如果株守故辙,虽有大力也无能为力。西方文化的东流,是中国文学复苏的一个好机会。我们这一个时代的人所负的责任真重大,我们不应该错过这机会。我以为中国文的欧化将来必须逐渐扩大,由语句组织扩大到风格。这事很不容易,有文学天才的人不一定有时间与精力研究西方文学,有时间精力研究西方文学的人也不一定有文学天才。假如我有许多年青作家的资禀,再加上丰富的生活经验,也许多少可以实现我的愿望。无如天注定了我资禀平凡,注定了我早年受做时文的教育,又注定了我奔波劳碌,不得一刻闲,一切愿望于是成为苦恼。

文学是人格的流露。一个文人先须是一个人,须有学问和经验所逐渐铸就的丰富的精神生活。有了这个基础,他让所见所闻所感所触藉文字很本色地流露出来,不装腔,不作势,水到渠成,他就成就了他的独到的风格,世间也只有这种文字才算是上品文字。除着这个基点以外,如果还另有什么资禀使文人成为文人的话,依我想,那就只有两种敏感。一种是对于人生世相的敏感。事事物物的哀乐可以变成自己的哀乐,事事物物的奥妙可以变成自己的奥妙。“一花一世界,一草一精神。”有了这种境界,自然也就有同情,就有想象,就有澈悟。其次是对于语言文字的敏感。语言文字是流通到光滑污滥的货币,可是每个字在每一个地位有它的特殊价值,丝毫增损不得,丝毫搬动不得。许多人在这上面苟且敷衍,得过且过;对于语言文字有敏感的人便觉得这是一种罪过,发生嫌憎。只有这种人才能有所谓“艺术上的良心”,也只有这种人才能真正创造文学,欣赏文学。诗人济慈说:“看一个好句如一个爱人。”在恋爱中除着恋爱以外,一切都无足轻重;在文艺活动中,除着字句的恰当选择与安排以外,也一切都无足轻重。在那一刻中(无论是恋爱或是创作文艺),全世界就只有我所经心的那一点真实,其余都是虚幻。在这两种敏感之中,对于文人,最重要的是第二种。古今有许多哲人和神秘主义的宗教家不愿用文字泄露他们的敏感,像柏拉图所说的,他们宁愿在诗里过生活,不愿意写诗。世间也有许多匹夫匹妇在幸运的时会中偶然发见生死是一件沉痛的事,或是墙角一片阴影是一幅美妙的景象,可是他们无法用语言文字把心中的感触说出来,或是说得不是那么一回事。文人的本领不只在见得到,尤其在说得出。说得出,必须说得“恰到好处”,这需要对于语言文字的敏感。有这敏感,他才能找到恰好的字,给它一个恰好的安排。

人生世相的敏感和语言文字的敏感都大半是天生的,人力也可培养成几分。我在这两方面得之于天的异常稀薄,然而我对于人生世相有相当的了悟,运用语言文字也有相当的把握。虽然是自己达不到的境界,我有时也能欣赏,这大半是辛苦训练的结果。我从许多哲人和诗人方面借得一副眼睛看世界,有时能学屈原、杜甫的执着,有时能学庄周、列御寇的徜徉凌卢,莎士比亚教会我在悲痛中见出庄严,莫里哀教会我在乖讹丑陋中见出隽妙,陶潜和华兹华斯引我到自然的胜境,近代小说家引我到人心的曲径幽室。我能感伤也能冷静,能认真也能超脱。能应俗随时,也能潜藏非尘世的丘壑。文艺的珍贵的雨露浸润到我的灵魂至深处,我是一个再造过的人,创造主就是我自己。但是,天!我能再造自己,我不能把接收过来的世界再造成一世界。莪菲丽雅问哈姆雷特读什么,他回答说:“字,字,字!”我一生都在“字”上做工夫,到现在还只能用“字”来做这世界里面的日常交易,再造另一世界所需要的“字”常是没到手就滑了去。圣约翰说:“太初有字,字和上帝在一起,字就是上帝。”我能了解字的威权,可是我常慑服在它的威权之下。原来它是和上帝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