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哪些情形下可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网友“人生一张纸”(女)老家是农村的,亲戚朋友也都在农村。她大学毕业后在某城市上班,跟其他大多数女人一样,顺理成章地在当地找对象结婚成家。最近,她舅舅生病,需要一笔钱做手术。亲戚朋友们家里条件不太好,一下子都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来,她就跟丈夫商量拿钱的事情。但她丈夫怕“人生一张纸”的舅舅没有偿还能力,不肯借。“人生一张纸”觉得很委屈,也很压抑。因为舅舅从小十分疼爱她,对她特别宠爱,她也特别想在这关键时刻帮助舅舅一把。但由于他们家是丈夫掌管“财政大权”,她也没有办法。她想知道:她现在能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允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财产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关于“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不只局限于父母、子女之间,而应当包含《婚姻法》第20、21、25、27、28、29条规定中所指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以及“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均有扶养义务。关于“重大疾病”,法律法规没有对该内容进行规定。根据一般医学上的认定,重大疾病主要为两类:一是需要长时间治疗,相关费用巨大的疾病,比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结核病等;二是直接涉及生命安全的急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