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经贸法学评论(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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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借天时敢为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专业创业散记

戴凤岐*[1]

197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路线,这为当时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中国指明了前进发展的正确道路。高校的法学教育也就此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经济法”就是这时引入我国的。

“经济法”,就学科意义而言是指“经济法学”,从专业体系结构上说则是指“经济法专业”。无论从哪种意义上说,经济法一经引入,其在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迅即成为当时以及若干年以后最炙手可热的专业和学科之一。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高校中除了艺术、体育、医学院校外,包括综合大学以及政法、财经、理工、师范、农林等院校大多建立了这一专业,或是开设经济法学的课程。

关乃凡先生正是我校(北京经济学院)经济法专业的主要创立者和领军人物。此外还有邱宏铮、龚建礼诸先生,在当时学界也是知名度甚高的学者。

关乃凡先生(以下称“关老师”),1928年生人。青年时曾考入当时的中国大学,攻读经济专业。后投身革命事业,在华北解放区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研究。20世纪50年代中,我国审判日本侵华战争罪犯时,关老师曾作为被告人辩护团律师,参与了审判过程。此后囿于那一时期的政策路线环境,他曾遭受不公正对待,经历多有坎坷。1978年后入复校后的北京经济学院工作。经济法理论传入我国后,关老师以其对新生事物的敏锐观察力和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向学院建议,并在院党委的领导和经济系支持下,从1979年后半期即开始了我校经济法学和经济法专业创建工作。

我就是在这一时刻,于1980年8月底由关老师领入北京经济学院和经济法领域的,得以追随他参与了创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