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一个公平、稳定、利益协调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睦直接关系到社区的稳定乃至社会的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今,家庭作为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家庭关系的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石,而频频发生的家事纠纷,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就会助长“家庭暴力”等恶性社会事件发生,危害社会安定。因此,构建有效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我们应当认识到,“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任何纠纷的社会,而是一个拥有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得诸多矛盾纠纷得以“协调”或“和解”的社会。目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利益关系的多样化,生产、生活方式的日新月异,使得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特别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家事纠纷日益增多,离婚率不断提高,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纠纷、父母赡养纠纷、家庭成员之间的继承纠纷等大量出现。这些家事纠纷是当前复杂社会条件下的必然产物。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家庭内部矛盾,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和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如何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社区家事纠纷处理机制,已经成为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纠纷解决机制的设置应与纠纷的特性相适应。家事纠纷,是基于人的血缘和姻缘关系所产生的亲子、离婚、财产继承等方面的纠纷。由于受到血缘和情感的影响,家事纠纷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一方面,纠纷涉及家庭或个人的隐私而不宜公开审理;另一方面,纠纷涉及子女抚养、父母赡养、财产继承、家庭关系的维系等身份和财产方面的多种复杂关系,从而决定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契约的调整方式,也不能以非输即赢、是非分明、权威性的诉讼裁判来解决家事纠纷。因此,此类纠纷的解决应当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消除矛盾、化解纠纷、实现和解作为其根本价值取向。
由此可知,家事纠纷的身份性、情感性、隐私性、伦理性等特性,决定了诉讼程序并非最佳选择,而只能作为一种最终救济机制。家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制度注重恢复和维护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关系,有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所以,对于家事纠纷的解决,非诉讼家事调解制度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任何理论上的设想,只有转化为法律制度,才能对有关群体的利益进行长效保障;任何原则性立法,只有辅之以相应的实务操作规范,才能对社会生活进行有效规范。和谐社区的建设急切呼唤有效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目前,家事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广运动在全球正日益高涨,世界各国关于诉讼外家事纠纷调解的立法研究也得到了蓬勃发展。该书适应世界发展需要,从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构建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依据,探寻了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历史,评析了我国解决家事纠纷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历史文化角度、法院角度、社区角度、当事人角度、成本经济理性、世界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潮流等方面,详细论证了在我国构建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在审视我国传统调解制度的基础上,考察了我国各地社区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已有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我国构建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可行性。作者在学习、比较、借鉴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了在我国构建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指导思想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拟设立社区“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并对其性质定位、建构模式、职责、家事调解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及我国社区家事纠纷调解中心的运作进行了详细探讨。作为高校教师,作者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法学实践教学及社区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出发,专节论证了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的社区家事法律服务机制,它是集法学教育、法律实践与法律服务为一体,并且通过服务社区家事纠纷调解中心达到服务地方经济,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新模式。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面建设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和配套机制,所以该书最后提出加强社区家事纠纷解决的配套制度建设,夯实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的平台,支持和深化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及时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幸福家庭工程建设。
《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一书,采取了社会调查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在走访、调查国内家事纠纷及解决机制现状的基础上,考察、比较、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家事纠纷解决的先进做法,分析目前家事纠纷解决的市场需求,精心构建社区组织建设中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在进行理论架构的同时,进行实务操作,对社区组织建设中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实际运行进行监控和可行性研究,为社区组织建设中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为我国非诉讼社区家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较为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为立法部门制定家事程序法提供了理论铺垫和制度拟制,也为实现社区家事纠纷解决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和有效化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方案和实践指引。这不仅有助于实务部门提高家事纠纷解决能力,而且对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社会安定团结有着重要意义。
翼杰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过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成绩优异。看到她多年的研究成果将要出版,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希望她以后能继续关注我国家事纠纷解决制度的理论发展和实践研究,为我国的家事制度发展及家事纠纷解决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