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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婚后父母赠10万元房款未明确赠与一方,是夫妻共同共有吗?

网友“武小姐”问:2003年我与老公结婚。2005年,我们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我父母给了10万元资助款。后来老公有了外遇,我决定离婚,但我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请问,婚后父母赠与房款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根据你的案情叙述,你父母为你们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你们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你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你能收集到老公有外遇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你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多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