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文书简介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是指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向法院递交的,请求参与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文书。这里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主要适用于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文书样式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你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__一案,由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支持 (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
制作要点
1.标题:写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 (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 (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3.案由和请求事项:写明因什么案件提出申请,写清当事人和案由。
4.事实与理由:该部分主要是陈述为何要参与诉讼。事实和理由都要写清楚、透彻,并写明支持原告 (被告)一方的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和主要理由。
5.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有附项的,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实例示范
甲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与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价值210万的钢材卖给乙公司,并于当年10月1日前将货物送到,乙公司则在收到货物一个月后付清货款。9月29日,甲公司如约将钢材送到了乙公司,但乙公司既未对产品质量和合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未如约付款,甲公司几次索要货款未果。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曾在2013年8月将一台价值180万元的设备卖给丙机械厂,货款至今未收回。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甲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将丙机械厂告上法庭,要求丙机械厂向其支付拖欠乙公司的180万元货款。因本案的处理结果与乙贸易公司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乙贸易公司打算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A市B区××街×号。
代表人:张某,法务部主任,电话:156××××9834。
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你院受理原告甲钢铁有限责任诉被告丙机械厂货款纠纷一案,由于该案件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支持原告甲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3年8月与丙机械厂被告签订买卖合同,将一台价值180万元的设备出卖给被告,被告拖欠货款至今未还。申请人因此遇到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偿还原告210万元的钢材货款。现原告已向被告起诉,申请人认为该案的处理结果关系到申请人的债权是否能够实现,故此,向贵院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A市B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22日
附:丙机械厂与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买卖合同1份;
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甲有限责任公司钢材买卖合同1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