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2 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 自2002 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