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国工业锅炉与节能减排概况
1-1 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如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施行)规定,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表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较大危险性和潜在危害性的设备、设施。
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如下:
1.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197.02万台,比2015年底上升8.81%。其中:锅炉53.44万台、压力容器359.97万台、电梯493.69万台、起重机械216.19万台、客运索道1008条、大型游乐设施2.23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71.38万台。另有气瓶14235万只、压力管道47.79万km,2016年底各类特种设备数量所占比例如图1-1所示。
图1-1 2016年底各类特种设备数量及所占比例
2.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气体充装)单位70079家,持有许可证70382张,其中:设计单位3524家,制造单位17184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6813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22558家。
截至2016年底,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099.52万张,比2015年上升4.95%。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80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2个、市级466个、县级2302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34259人,较2015年增加10611人,主要原因是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出现部门“二合一”“三合一”等情况,使得基层监察人员数量大幅增加。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95个,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300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95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7个,无损检测机构452个,气瓶检验机构1935个,安全阀校验机构408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209个。
2016年,全国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155.84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3.95万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12.67万台特种设备及元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3.21万个;对134.64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37.27万个;对609.79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55.43万个。
4.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1)事故总体情况 2016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233起,死亡269人,受伤140人。与2015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4起,同比下降9.34%;死亡人数减少9人,同比下降3.24%;受伤人数减少180人,同比下降56.25%。2016年特种设备每万台设备死亡率为0.33,较2015年下降8.33%。2010~2016年每万台设备死亡率曲线如图1-2所示。
图1-2 2010~2016年每万台设备死亡率曲线
(2)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17起,压力容器事故14起,气瓶事故13起,压力管道事故2起,电梯事故48起,起重机械事故94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39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6起。其中,电梯和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重较大,事故起数分别占20.60%、40.34%,死亡人数分别占15.24%、51.67%。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192起,占82.40%;维修、检修环节18起,占7.73%;安装、拆卸环节19起,占8.15%;充装、运输环节2起,占1.72%。
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77起,占33.05%;发生在建设工地和建筑业63起,占27.04%;发生在交通运输与物流业11起,占4.72%;发生在社会及公共服务业43起,占18.15%;其他行业27起,占11.59%。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或泄漏着火;机电类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倒塌、坠落、撞击和剪切等。
(3)事故原因
1)锅炉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原因7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原因3起。
2)压力容器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4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原因3起。
3)气瓶事故。在气瓶事故中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6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引发事故2起,非法经营1起。
4)压力管道事故。山体滑坡导致管道破裂引发爆燃1起,人员违章操作1起。
5)电梯事故。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失灵等设备原因引发事故13起;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21起;应急救援(自救)不当引发事故4起;管理不善或儿童监护缺失以及乘客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3起。
6)起重机械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另有非法制造、改造、安装原因4起,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失灵等设备原因3起,吊具原因2起,极端天气原因1起。
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37起为叉车事故,2起为旅游观光车事故。无证驾驶、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原因30起,设备原因2起,安全管理不到位1起。
8)大型游乐设施事故。安全保护装置失灵及设备故障原因2起,安全管理不到位2起,违章作业原因1起,非法制造,使用原因1起。
5.承压设备运行检查
承压设备运行检查违规情况很多,2014年对各类承压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总量663987台,违规数量达62198台,占总数9.97%;2014年每种类型违规情况见表1-1。
表1-1 2014年每种类型违规情况(单位:台)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