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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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家族信托的运作

第一节 家族信托的运作概述

一、家族信托的变更、撤销与终止

家族信托设立后,在信托存续期间面临着各类信托运作事项,会发生各种始料不及的事情,这些事项可能导致信托受托人不再适合管理家族信托事务或导致财产管理方式需要进行变更,甚至有些事项能够触发委托人撤销信托的条件从而导致家族信托终止。无论发生以上何种事项,对家族信托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图4-1 家族信托运作变更、撤销与终止

二、家族信托运作的内容

横向来看,家族信托运作过程中主要包括两类内容:财产管理与家族事务管理。家族信托财产管理即是从整体上制定投资政策以及对具体的信托资产管理方式进行规范及约束,使受托人及其他各方能够各司其职,按照约定事项行使职权。具体而言,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包括家族信托财产投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家族信托资产管理等内容。而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主要是利用信托权益重构和风险隔离的优势,为委托人提供信托事务管理服务并获得收益。具体而言,家族信托事务管理服务包括:家族与家族企业治理、股权管理、受益权管理、信托利益分配、家族子女教育等方面。

图4-2 家族信托运作的内容

除此之外,家族信托运作的相关主体除了本书第二章所述的信托当事人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角色——家族信托保护人。信托保护人制度起源于离岸信托,目的即是对信托运作的各类事项进行监督与指导,保护受益人的权益。对于资产规模较大、结构复杂的家族信托,则有必要设立家族信托保护人委员会,对家族信托的具体运作事项履行监督职责。这主要是因为家族信托的存续期一般较长,即使委托人在家族信托文件中作出了权利保留,其对家族信托运作的监督权也会因身故而丧失。此时,家族信托保护人或保护人委员会便能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为家族信托的长久运作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