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人员录用规定
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其工作绩效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组织的成败兴衰。吸纳优秀的管理人才,对公司的发展更是至关重要。因此,健全管理人员录用制度,更是重中之重。
管理人员录用规定范本
第一条 为了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各部门的高级经理、经理、主任、主任助理、经理助理等职级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录用管理人员应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第四条 在管理人员的选拔工作中,由用人部门各自拟订本部门年度的管理人员需求和调整计划,人力资源部审核统计汇总后,结合公司领导提出需求和调整意向,报总经理审批,再根据管理人员需求和管理人员供给状况拟定公司的管理人员选拔计划、发布选拔信息,组织人才甄选工作。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在选拔前负责组织用人部门、有关公司内部或外部专家,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管理人员选拔评价方案的设计,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招聘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根据岗位要求具体确定。
第七条 凡竞聘管理职位者,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应的管理经验,条件优秀者,可以放宽条件。
第八条 应聘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应聘申请。
在提出应聘申请时,应聘者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一)应聘申请表(函),且注明应聘职位;
(二)个人简历,注明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验、技能、成果、个人兴趣爱好、品格等信息;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各种学历、技能、成果(包括奖励)证明(复印件)。
第九条 针对录用人员的考试方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种。其中,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
(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
(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
第十条 人员经笔试或面试合格后,即到相应部门试用。原则上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正式录用,表现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时间条件。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有刑罚处分在身,还未结束者;
(二)被通缉人员,尚未结案者;
(三)有吸毒、赌博、嗜酒等不良嗜好者;
(四)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五)其他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的工资为相同岗位正式人员工资的80%。
第十三条 试用期满合格,填写转正申请,办理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为转正管理人员定岗定级,提供相应待遇;
(二)制定管理人员进一步发展计划;
(三)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咨询。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定期跟踪录用管理人员的流动情况和工作绩效,对选拔方法进行评估,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十五条 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作提示
1.明确制度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有关原则。如规定录用管理人员应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参见上文第一、二、三条。
2.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如规定力资源部在选拔前负责组织用人部门、有关公司内部或外部专家,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管理人员选拔评价方案的设计,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参见上文第四、五条。
3.明确招聘、录用的有关程序、手续等事项。如规定招聘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根据岗位要求具体确定。参见上文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
4.明确员工录用后的有关规定。如规定试用期满合格,填写转正申请,办理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参见上文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5.明确其他事项及制度的施行时间等。参见上文第十五、十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