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突破: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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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概况

供述动机是犯罪嫌疑人自白的内在动力或内心起因。供述动机不是凭空产生的,是受犯罪嫌疑人在羁押状态中法律地位的变化、生存环境的改变而产生的需要所支配[2]。在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动机的研究中,人们已总结若干影响供述动机形成的因素,它们是:希望获得从宽处理;受到内心的煎熬和谴责;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敢于承认;对侦查员的感激;亲属、朋友、同事的宽容;自知罪行难以隐瞒;难以忍受肉体上的伤害和痛苦;企图逃避追查其他罪行或同案人[3]。笔者曾经在1998年在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动机形成因素的调查中对以上八种供述动机因素做了实证研究,以验证这些因素的有效性[4]。调查显示,排在前四位的是:第一,“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敢于承认”。在可能影响犯罪嫌疑人愿意供述的动机因素中,“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敢于承认”分值最高,82.7%的被试(在押犯罪嫌疑人)对此持肯定的回答。这一方面证实了犯罪嫌疑人中确实有一部分人具有敢作敢当的性格特征,使其在选择犯罪行为时缺乏理智,在供述罪行时比较主动;另一方面,并且是更主要的一面,这种结果揭示了犯罪嫌疑人供述罪行中的一种期望状态:他们更希望自己是因为敢作敢当而供述罪行,而不是因为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而被迫供述。第二,“期望得到从宽处理”。嫌疑人虽然认同法律的处罚,但却恐惧惩罚,因为犯罪嫌疑人处于供或不供的动机选择状态时,其内心的焦虑使其食不知味,寝不知眠,期待从宽是其最大的愿望。第三,“受良心谴责,有悔罪感”。这一因素的影响力排在第3位,肯定回答的百分比是75.7%。这一结果表明,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多数人都可以感知到对于自己犯罪行为的内疚,对于社会和国家的损失而内心受到谴责,从而对于将受到的法律制裁能够接受。第四,“自知无法继续隐瞒罪行”。这一因素在九种供述动机的调查中的影响力排在第4位,肯定回答的百分比是69%[5],表面一半以上的嫌疑人供述的因素是客观原因导致的。

总体来看,2010年之前,学者对嫌疑人供述动机进行的研究是从上面所提到的九个方面进行的,有的学者还对某监狱100余名罪犯做了关于供述动机的调查,并据此提出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感感化、使用证据等方面的审讯策略。从国外学者研究情况看,代表性学者有英国学者Gisli H.Gudjonsson和美国审讯专家Holmes两人,他们在犯罪嫌疑人供述动机方面的研究成果显著。他们十分注意将实践进行总结研究,关于供述动机方面的观点有:

(1)认知因素,认知是信息加工的过程,Gisli H.Gudjonsson认为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意识到侦查人员握有证据罪行,已无可隐瞒,因此企图做控方的污点证人以获得从轻处罚或辩诉交易。

(2)生理因素,是指嫌疑人有某种生理疾病或智商低而无法抵抗审讯,因而较易获得其供述。

(3)情绪因素,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其内心受到良心谴责和羞耻心,或其自身产生的焦虑情绪与巨大压力等迫使其自白。

(4)社会情境因素,是指嫌疑人接受审查与社会隔离,审讯中侦查人员对其施加压力和影响,使其难以抗拒而自白。侦讯方的影响一是合法有效的审讯策略,如侦查人员的关心、理解、富有感染力的语言说服和令人信服的论证,包括嫌疑人的亲属的劝解,或者宗教感化等,使得犯罪嫌疑人从实交代;二是通过欺骗、利诱、威胁或刑讯逼供得到口供,这种非法方法获取的口供存在不真实性。

霍姆斯研究发现少量嫌疑人的供述源自其内心的异常需求,例如,某些嫌疑人喜欢受虐,其进行供述是为了满足内心需要;某些服刑人员由于长期监禁,已经不能适应外界社会生活,觉得生活在监狱里更舒适;某些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可以重新感受犯罪的快感体验;某些犯罪嫌疑人为了让其亲人感到难堪,报复家人,而进行供述。[6]

Gisli H.Gudjonsson的研究较为显著的是总结了一些供述理论模型试图解释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机制和过程。

1.里德供述模型。审讯被认为是克服反抗和供述欺骗的心理控制。

2.供述决策模型。试图关注审讯过程中影响犯罪嫌疑人决策的各种因素。

3.供述的精神分析模型。供述被看作源于内心的冲突和犯罪感。

4.供述的相互作用模型。审讯的结果被看作源自背景变量和相关特征的相互作用。

5.供述的认知—行为模型。依照供述的前因和可感知的后果来研究[7]

Gisli H.Gudjonsson指出上述模型之间有很大程度的重复,但每一种模型都针对羁押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为何供述作出了不同的假设。对此国内的研究较为缺乏。

在当前刑事司法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取证手段的合法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何种手段获得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研究和应用显得越来越迫切。为此,笔者对1998年的问卷做了调整,在上述九个方面的基础上,更加细化了问卷内容,从嫌疑人的供述内驱力、供述诱因、对自己在接受审讯中的表现和个性进行评价等为主要内容设计了调查问卷,同时还设置了对侦查人员的评价,并进行了访谈,旨在通过调查和分析为审讯提供策略方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