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BIM应用工程师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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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BIM设计协同原则

采用Revit软件的BIM协同方式主要有两种:链接文件协同方式和中心文件协同方式,见表5-1。

表5-1

以上两种方式可根据项目大小及硬件环境等因素选择。若硬件配置不足,使用中心文件协同方式一般会使中心文件较大,此时建议选用链接文件协同方式。在硬件满足要求时,正向设计通常采用中心文件协同方式,更便于模型的综合协调。亦或是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各专业内在统一样板下新建中心文件进行专业内协同,完成后再隔一定时间进行各专业间链接协同,以防止设计误差。

2.1 链接文件协同方式

链接文件协同方式主要在专业间协同或专业内子项拼装时使用。不同专业间的模型互相链接参照,如图5-4所示。链接文件协同方式的基本原则为:

图5-4

1)子项的所有专业拆分模型应具有相同的共享坐标、公共轴网及标高系统。

2)结构与机电专业的轴网与标高应使用“复制/监视”建筑模型来获取。标高轴网只能由建筑专业负责人统一命名和改动。

3)专业间链接模型时统一规定定位选项为:“自动-原点到原点”。专业间模型提供链接前,均应设置好本专业的“提资视图”。

1.创建链接协同

(1)新建项目 新建项目时应选择合适的企业样板文件。企业内部制订的样板文件均应放置在共享固定文件夹下,供所有参与人员使用,统一绘图标准。

新建的项目中已包含项目样板中的图形绘制标准(如统一的单位)、参数、标注、样板族和其他相关设置(详见第6章),供BIM工程师参考使用(可在新建项目后删除),避免其重新载入。

(2)链接建筑、结构等专业模型文件 主要完成所需专业的文件链接,链接文件时应当以原点为参照,链接后需检验其轴网和标高是否正确,确保各专业文件使用统一的样板,且不移动项目原点/基点,通用模型样板设置详见第6章。

(3)复制链接中建筑标高及轴网 完成相关专业文件的链接后,单击“协作”—“复制/监视”—“选择链接”,然后单击链接图元,再单击“复制”,选择要复制的标高、轴网。全部选择完毕后单击“完成”即可,如图5-5所示。因样板文件为通用文件,应以实际项目为准,在复制建筑标高后需将原样板标高、轴网删除。

图5-5

注意:标高在立面中复制,轴网则在平面中复制。需要复制的图元较多时,可选中选项栏中的“多个”选择,复选框所要复制的多个图元进行复制,减少重复性工作。

通过“复制/监视”的方式在复制标高、轴网的同时又与复制的标高、轴网和链接模型中的原始标高、轴网之间建立了监视的关系。当建筑链接模型标高、轴网发生调整时,打开项目文件就会显示变更警告,绘图人员可根据警告对本项目标高、轴网进行修改。

2.管理链接模型

Revit软件中支持附着型和覆盖型两种不同类型的参照方式,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如果导入的项目中包含链接时(嵌套链接),链接文件中覆盖性的链接文件将不会显示在当前主项目文件中。链接时应该选择覆盖型,避免其他模型随同链接文件进入到当前主模型中,形成循环链接。

Revit可以记录链接文件的路径类型为相对路径或绝对路径。如果使用相对路径,当项目和链接文件一起移至新目录中时,链接关系保持不变,Revit软件尝试按照链接模型相对于工作目录的位置来查找链接模型;如果使用绝对路径,当项目和链接文件一起移至新目录时,模型间将不再链接,Revit依然在指定目录中查找链接模型。

选择“管理”选项卡的“管理链接”命令,可对项目中链接的Revit模型、IFC文件、CAD等文件进行信息查看,以及链接卸载、添加、删除等操作,如图5-6所示。

图5-6

(1)参照类型 在将主体模型链接到其他模型中时,将显示(附着)还是隐藏(覆盖)嵌套链接。

1)附着:如图5-7所示,将项目A链接到项目B后,若将项目A的“参照类型”设置为“附着”,再将项目B链接到项目C时,嵌套链接(项目A)将会显示。

图5-7

2)覆盖:如图5-8所示,将项目A链接到项目B后,若将项目A的“参照类型”设置为“覆盖”,再将项目B链接到项目C时,嵌套链接(项目A)将不会显示。

图5-8

(2)路径类型 每次打开链接到文件的项目时,Revit会检索最新保存的链接文件版本。如果Revit软件找不到链接文件,将显示最近检索的链接文件版本的路径。

2.2 中心文件协同方式

中心文件协同方式主要在专业内配合,或者机电专业管线综合时使用。它是通过工作集的划分,基于同一服务器,通过对同一个中心文件和本地文件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协同工作。

1.新建项目中心文件

通过新建项目“另存为”的方式直接创建中心文件,如图5-9所示。

图5-9

中心文件作为协同方式的中心,汇总所有参与人员创建的模型信息,所以要特别重视中心文件的安全性。一般创建中心文件时都自动备份3~4份,以免文件损坏、丢失。

2.创建工作集

1)单击“文件”选项卡下的“选项”按钮,在弹出的页面选择“常规”选项,在“用户名”文本框输入用户名,如图5-10所示。

图5-10

2)用户名命名方式和工作集使用者是一致的,建筑专业可将用户名修改为“A-xxx”,结构专业为“S-xxx”。

3)单击“协作”,选择“在网络中(N)”,选择“工作集”,单击“确定”,打开“工作共享”对话框,显示默认的用户创建的工作集,如果需要也可以重命名工作集。单击“确定”后,将显示“工作集”对话框,进入工作集编辑页面进行工作集的创建,工作集创建流程如图5-11所示。

图5-11

4)单击“文件”→“另存为”→“项目”,打开“另存为”对话框;指定中心文件位置和目录位置,把文件保存在各专业都能读写的服务器上。单击“选项”按钮,打开“文件保存选项”对话框,勾选“保存后将此作为中心模型”(注意:如果是启用工作共享后首次保存,此选项在默认情况下是选中的,且无法进行修改),如图5-12所示。

图5-12

5)在“文件保存选项”对话框中,设置在本地打开中心文件的“工作集”默认设置。在“打开默认工作集”列表中进行选择,如图5-13所示。

图5-13

6)单击“确定”,在“另存为”对话框中,单击“保存”,该文件就是项目的中心文件。

注意:建好的中心文件在指定目录中会有两个文件夹(xx_backup和Revit_temp,即中心模型的备份信息文件夹和用于存放缓存信息的文件夹)和一个Rvt文件(中心文件)。

中心文件协同方式的基本原则为:

①除BIM技术总负责人,所有人不得直接打开或修改中心文件。

②设计人/建模员应按要求管理本地文件,所有对模型的操作均在本地文件进行,仅通过与服务器中心文件同步更新获得数据交换。

③本地文件不在中心文件服务器网络环境下,禁止进行同步更新。

④对本地文件进行任何操作前,必须确认登录用户名称准确。

⑤工作集名称禁止使用用户名划分,应根据工作性质或子项区域划分。

⑥所有非项目人员查看项目文件后,应确认完全释放权限并退出。

3.工作集设置

借助“工作集”机制,多个用户可以通过一个“中心”文件和多个同步的“本地”副本同时处理一个模型文件。工作集机制可大幅提高大型、复杂项目的建模效率。

为了提高硬件性能,仅应打开必要的工作集。如果在打开的工作集中进行变更,并且在模型重新生成的过程中影响到关闭的工作集中的图元,Revit也会自动更新关闭的工作集中的图元。

注意:在创建副本后绝不可直接打开或编辑“中心”文件。所有要进行的操作都必须通过本地文件来执行。

在创建好中心文件并放置于共享文件夹,且用户均可通过网络对其进行读取和写入的准备工作后,就可以设置项目文件的工作集,具体步骤如下:

1)如图5-14所示,活动工作集与绘图人相对应,不可在他人工作集下绘制。

图5-14

2)绘制模型期间可通过单击“协作”—“与中心文件同步”即可完成本地模型与中心文件的数据同步,如图5-15所示。

图5-15

3)在利用工作集实现模型文件的多用户协作时,可使用两种方法:借用图元和获取工作集。

当需要修改他人的工作集时,改动模型会提示“无法编辑图元”,然后单击“放置请求”,对应工作集的所有者就会收到编辑请求,并决定是否同意,同意后即可完成模型的修改,如图5-16所示。

图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