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朱皇帝的残忍
在《且介亭杂文》一书中,鲁迅先生写过一篇《病后杂谈》,其中谈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古代酷刑“剥皮揎草”。即将一个活人的皮,生生地剥下来,然后塞上草。想象一下那行刑的场面,肯定是惨不忍睹。在历史上,大概只有一些极凶残的暴君、酷吏和杀人如毛的流寇、盗贼,才下得了这种毒手。然而,在明代,从朱元璋开始,有好几任皇帝,都曾正式地采用过这种野蛮刑法。堂堂大国的统治者,到了如此失却人性的地步,在世界文明史上也少见。所以,鲁迅先生说:“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与曹聚仁先生的通信》)
将这位小和尚出身的皇帝,称之无赖,倒也恰如其分。指望一些人诚笃、敦厚、善良、质朴,无异缘木求鱼。朱元璋登基以后,据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引野史《草木子》载:“明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把元代血淋淋活剥人皮的刑法继承下来,进行他的恐怖统治,其嗜杀成性的恶本质,就非一般的市井无赖的行为了。
所以,赵翼认为:“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这“盗贼之性”,才是击中了朱元璋的要害。盗贼,就是武装了的无赖,其特性就是无所不为地破坏,就是无时无刻地疑惧,就是无所不用其极地要达到目的。朱元璋,自小出身流氓无产者,来自不务正业的社会底层,在压迫下成长,对社会充满了仇恨,这种毁灭破坏的欲望,格外过敏的敌意,狡诈多变的性格,不怕采用最卑劣手段的恶毒行为,表现得更为突出,这就是历史上的朱元璋。
所以,凡周遭的一切,足以危及到他认为的安全底线时,他最主要,最常用,最先考虑,最干净利落,最省事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一个字:杀。从历史上看,不光这位朱皇帝,凡文化素质鄙陋,文明程度低下的统治者,其人性中的恶本质,往往无法自控,要杀人,要大杀人,要让刽子手尽量延长被杀者的死亡过程,在无限痛苦中一点一滴地耗尽最后的生命,其惨无比。说白了,“盗贼之性”,也就是反文明的兽性。文明多一点,兽性少一点;而文明少一点,或者失掉了最起码的文明,社会便堕入黑暗与血腥之中,人命甚至比蝼蚁都不如。
这种统治者的残忍,是中国人世世代代受难的根源。
刘邦和朱元璋,都是揭竿而起的革命者,但也都是流氓无产者。朱元璋落魄到庙里当小和尚,虽然不好好念经,偷鸡摸狗,明抢暗盗,但划一个赤贫阶级,当无疑问,不贫他会偷吗?刘邦不但不偷,还能在基层政权里当差,拿工资,而且他老爹在乡下有点田地,富农成分总是有的。这两人的受教育状况,史传无记。但刘邦能“试为吏,为泗水亭长”,经得起一试,说明他多少识得几个大字,有一定文化,要不然,不会在衣锦还乡时,对众乡亲吼起“大风起兮云飞扬”那样的顺口溜了。也怪,中国的皇帝都会写诗,连那位没当上正式皇帝的黄巢,也有一首“我花开后百花杀”的《菊花诗》。比之刘邦,或者黄巢,朱元璋不免惭愧,借用毛主席的诗形容,自觉要“略逊风骚”、“稍输文采”了。
虽然,刘邦、朱元璋都具有一种工农干部对于识文断字的人的那种偏执的拒绝心态。刘邦还拿过儒生的帽子,当尿壶使用,存心要恶心知识分子一下,这是报他当年“廷中吏无所不狎侮”的一箭之仇,但是,尿撒了,气出了,也就拉倒了。朱元璋不,这就是三代贫农所表现出来的阶级感情了。既记仇,又记恨,睚眦必报,打江山时杀,坐江山时更杀,砍头太快,不过瘾,还要“剥皮揎草”,慢慢消遣。
鲁迅先生曰“明则无赖儿郎”,说得一点不错,朱元璋的儿子朱棣,更为歹毒,不但夺了他侄子的江山,还将忠于他侄子的臣属如方孝孺,如铁弦,如景清,“剥皮揎草”。当事人弄死不算,家属也不放过,一并加以收拾。古之株连,可比今之株连,厉害得多。鄙人当右派22年,不幸牵连妻儿老小,但也不过赐以“右派家属”名分,准敌人,不完全是敌人,不让抬起头来堂堂正正做人罢了。而碰上明代的无赖儿郎,像大学者方孝孺等人坐罪后,永乐竟然朱笔批示,将他的妻女,都送到军营里去,让士兵轮奸,要她们生出“小龟子”和“淫贱材儿”来。这种皇帝,居然如此下作,算是他妈的什么玩意?
所以,朱元璋、朱棣之流,“盗贼之性”不改,不过是做了皇帝的流寇而已。他们用挖空心思的酷刑,施之于他所要镇压的臣民时,与流寇在一路屠杀的过程中,罔顾一切地无恶不做,那心理状态应当没有什么不同。
于是,我想起《孟子》中,这位亚圣与弟子告子关于性本善的辩论,告子认为:“性无善无不善也。”又说:“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他的说法,我认为很有道理。因为,人处在一个大环境中,周围什么样,大致决定了这个人会是什么样。君子多则良性互动,善善相因;小人多则恶狗当道,恶性循环。历史证明,当人性恶膨胀泛滥到不可抑制的地步,全社会的恶行就汇聚成一股可怕的浊流,祸水所至,人心中的残忍、凶暴、恶毒、乖戾、变态、失常、狂悖、疯癫……诸端的恶,就会冲决而出。
斯其时也,比赛着谁更恶,谁更歹毒,谁更不是东西,谁更王八蛋,谁更吃人不吐骨头,便成为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十年浩劫,就是一例,昨天还在课堂里的中学生,今天就成了打红了眼的红卫兵。这些本应天真烂漫的十几岁的少年,本应读书上进的20岁的青年,本应创业奋斗的30岁左右的工人农民,都投身到谁更能制造别人痛苦的大比赛中。
类似十年“文革”这样一次性的恶发作,在历史上倒不是什么罕事。但波及面之广阔、参加者之众多,倒真是史无前例。像前面提到过的写《菊花诗》的黄巢,把大唐天下差不多走遍,也比不上“文革”之席卷中华大地,真当得起“波澜壮阔”四字,很难设想,怎么在全国范围内,一下子都歇斯底里地沸腾起来?这也许正如告子所言,人性这东西,可善,也可不善,倡善,则得善,倡不善,则必恶。何况,上有好焉,下必甚哉,层层加码,其恶的程度也就愈来愈甚。朱皇帝的残忍,也是来自元末明初战乱中国民的普遍残忍。所以,“文革”中某些偏远地区,发生造反派食人肉的恶性事件,正是这种从上到下,贯之以恶,必然走向极致的结果。这类由文明世界退回到蒙昧部落,成为食人生番的某些败类,虽极个别,也实在是对人类进步的莫大讽刺。
从元人陶宗仪著的《南村辍耕录》中一则人食人记录,也可略知朱元璋残忍之端倪:“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作事件以淹之;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天下兵甲方殷”,“淮右之军嗜食人”,这大环境,这大背景,使得本来具有无赖精神、盗贼之性的朱元璋,放开手来杀人。连人食人,都不以为奇,那么“剥皮揎草”,他压根儿不会觉得野蛮的。根据鲁迅先生的文章,我们知道“剥皮揎草”,有孙可望的官式与张献忠式之区别。张献忠式为“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绝”,而且,“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孙可望式为“促令仆地,剖脊,及臀,断至手足,转前胸,至颈,随以灰渍之,纫以线,后乃入草”。
孙可望不是什么好东西,早先是土匪,后为流寇,还是张献忠的义子和部将,杀人无数,其残酷可想而知。不过,他后来成了南明小朝廷的保护神,被永历帝封为秦王,但“盗贼之性”不改,“擅杀勋将,无人臣礼”,为御史李如月参奏弹劾。永历帝一看,那还得了,为讨好这位军爷,先就打了李如月40大板,孙还不依不饶,于是,“剥皮揎草”。
两者,都系活剥。但要使受刑者痛苦万分而不死,刽子手还真得有点精于解剖的专业经验不可。否则,皮未剥下,被刑者死在先,行刑者也就完蛋。鲁迅先生不禁感慨,中国古代,医生对于人体解剖学的“草率错误到见不得人”,但剥皮而不立毙,凌迟而不断气,磔刑而不露痕,宫闭而不送命,其“虐刑的方法,则往往好像古人早就懂得了现代的科学”。这句感慨的背后,不知有多少人惨死刀下,不知有多少次临场经验,才有了这种屠夫合乎现代科学的精到。这一切,只能说明在封建社会里,统治者(包括想成为统治者的流寇)之残忍,之凶恶,之杀人如麻,之把人不当人待罢了。
于是,鲁迅先生结论曰:“明初,永乐皇帝剥那忠于建文帝的景清的皮,也就是用(孙可望)这方法的”,“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其实,明代用此刑,非始于朱棣,据明史专家吴晗考证,要说“剥皮揎草”干得最起劲的,那个怀有无赖顽劣之心的小和尚,才是创朱明一代酷刑之先锋。
他的虐杀狂,登基以后,变本加厉,更是大开杀戒。历史上的开国之君,坐稳江山,如何处理与他在枪林弹雨中共同战斗,生死与共,称兄道弟,亲密无间,一齐革命的同志,是个很棘手的难题。宋代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哥儿们从此就养尊处优,闭门谢客,别给我添麻烦,是上策。汉代的刘邦,留其愿留者,如萧何;去其愿去者,如张良;像韩信这样难剃的头,干脆送上断头台,是中策。而朱元璋不分青红皂白,不论亲疏远近,统统一网打尽,寸草不留,恐怕就是下策了。杀功臣之狠之毒之不留情之不念旧交者,莫过于朱元璋,当然,他不是最初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过,像他这样,连儿女亲家李善长、蓝玉都不放过,而且还“剥皮揎草”,其恶可知。
李善长跟他一起淮右举事,是他的大总管,定都南京后,叙功封王,他定下来,李的功劳最大,置于诸将之上。他说李是他的萧何,无李就不能有今天的大明王朝。但最后,告李与别人串通起来谋反他,于是,满门抄斩。别人无法理解这罪状能够成立,一位御史冒死上疏,说李已经位极人臣,应有尽有,无法再有,即使帮别人推翻了朱,他还能得到更多吗?朱元璋一贯对上书者不客气,稍忤天意,那下场就是人头落地。李善长被杀一年,就敢提出来平反的要求,人们都替这位御史捏把汗。朱元璋这一次一反常态,没有大发雷霆,但也不给落实政策。看来,凡具“盗贼之性”者,错了也不认错,哪怕百分之九十九都错了,他咬住那百分之一,说他永远正确。
而蓝玉,南征北战,东讨西伐,将元军主力,消灭殆尽,余部都驱逐到大漠以北,是立下汗马功劳的元帅。但元帅又如何,也以图谋不轨定谳,下场比李更惨,给剥了皮,揎上草,传示全国。这很有一点类似“文革”期间,小将们把走资派押在大卡车上游街的做法。如果哪位红卫兵,通过时光隧道,回到洪武年间,把戴高帽、挂木牌、坐喷气式的比剥皮省事的高招,传授给朱皇帝,肯定会龙颜大悦的。据吴晗《明代特务统治》引欧阳直《蜀乱》:“初献贼入蜀王府,见端礼门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据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以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证明朱元璋对剥蓝玉的皮,是一点悔意也不存在的。
朱元璋的胡惟庸案、蓝玉案、李善长案等等,牵连之广,上至朝廷,下至农舍,总计约10万人之多,掉了脑袋,真是杀得天昏地暗,神州变色。惟一例外的,前案,朱元璋怕他女儿当寡妇,赦了他女婿和外孙三人,不在满门抄斩之列;后案,看来嫁给他儿子的蓝玉女儿,也幸而未被连坐,这总算让我们看到这位皇帝未泯的一点可怜的人性。
商鞅论囚,渭水尽赤,这位残忍的惩罚狂,制造的恐怖场面,令人心惊。秦时的渭水,不像现在这样受到水土流失的威胁,弄得西安食水都困难。渭水流域,一直到唐代,从王维诗“渭城朝雨浥轻尘”,还可证明那时的森林植被好,水源涵养好,一派江水,莽莽苍苍。试想,这位在批林批孔时红过一阵的法家,得杀掉多少人,才能将滚滚的江水染红。但一念及朱皇帝动不动诛九族,常常是一村一乡,一姓一族地杀到鸡犬不留的地步,放眼望去,惟见十室九空,人烟断绝,白骨累累,鬼影幢幢,那场面之骇人,商鞅又瞠乎其后了。
所以,明代诸帝,无赖儿郎,也还懂得为尊者讳的道理,对开国老祖的残忍,往往避而不谈,若无其事似的;即使偶尔涉及到,也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最不知趣者,莫过于海瑞了。尽管他是位清官,尽管他一生操守正直,行节可嘉,尽管他死后了无分文,甚至葬资也赖他人支给;但同时代的文坛巨匠王世贞,评价海瑞,说他“不怕死,不爱钱,不结党,是其所长;不虚心,不晓事,不读书,是其所短”,倒也给这位迂执近腐的海刚峰先生,画了个像。
晚年,重新起用,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海刚峰起南总宪,到任后,忽设二大红板凳,云欲笞御史不法者,一时震骇,以为未有怪事。”这位相当于廉政公署的特派员,觉得按在板凳上打屁股,还不足阻吓犯罪行为,于是,竟然不识时务地给万历皇帝上疏,要求“复国初剥皮囊草之制”,也就是把朱洪武那一套酷刑再搬出来。
接张居正任宰辅的申时行,是个极世故的官僚,重新起用不为张居正喜欢的海瑞,不过是俯顺舆情而已。看到他的这份上疏时,肯定哭笑不得,“这个海刚峰啊!”可能劝过他,“老兄台,你已经是年过古稀的老爷子,你就醒醒吧!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了!”他听不进去,正襟危坐,作大任在肩、刚正不阿状。
凡是性格残忍的人,多自以为是,好刚愎自用,这位惩罚主义者到底送呈大内。果然,时情大哗,御史立刻就劾海瑞“导上法外淫刑”。幸好,朱翊钧那天心情不错,只是怪罪“瑞偶失言”,未予处分,“仍留供职”。并且为他残忍的老祖宗开脱:“按太祖初制,亦偶一行耳。所谓古有之,而不可行于今者,此类是也。”(以上均见《万历野获编》)
不管后代皇帝怎样曲意回护,朱元璋的残忍,是无法抹煞的。从他生命不息,杀人不止的一生,可以判断,他是一个人格上有缺陷,心理上有毛病,智商上有思维障碍,心灵上受到过严重伤害的病人,否则,无以解释他无休止地将老百姓,也将官员,更将知识分子,死去活来地折腾的原因了。总而言之,这种求得病态心理发泄的患者,手中多一份权力,人民便多遭难一分。由于他们热衷于通过施虐、报复,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这也是中国历来刑外之刑泛滥、法外之法猖獗的根源。
秦白起坑赵降卒40万于长平,一句话,40万人被残忍地活埋。楚项羽坑秦降卒20万于咸阳,也是一句话,20万人被残忍地砍掉脑袋。到了朱皇帝,杀人的单位仍以万计,但总量在减少。到了清代,鲁迅先生说:“清朝有灭族,有凌迟,却没有剥皮之刑,这是汉人应该惭愧的。”虽然文字狱死了不少人,杀人的单位就以千计了。到了民国,就以《纪念刘和珍君》和《为了忘却的纪念》为例,统治者一次性的屠杀,就下降到百位和十位计了。
这种量的减少趋势,不是表明统治者举起屠刀时手软了,而是人类的普遍觉醒的结果,也说明了历史必然在不断文明进步的总规律。时代愈远,黑暗愈重;时代渐近,光明渐多。不过,朱皇帝的残忍,虽是一页古老的历史,但也能使我们懂得流动在中国人血管中的残忍基因,并不因为进入文明社会,就会消失殆尽,有机会,有可能,估计还会沉渣泛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