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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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的廉政原载《北京日报》,1999年3月14日。

最近中央电视台播放连续剧《雍正王朝》,歌颂雍正帝的功绩,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确是上乘之作。历史剧是艺术,艺术允许有虚构、夸张、创造,其中的人物、情节、时间、地点并不和历史吻合,不能作为信史看待,对此不能苛求。剧中对雍正在惩治贪污、澄清吏治方面的描写确实反映了历史的一个侧面。

一、洞悉流弊,厉行惩贪

康熙晚年,政尚宽大。其流弊是政纪废弛,贪官污吏收受贿赂,挪用库银,无所忌惮。户部亏银250万两,苏州等地历年积欠1 600万两,这项弊端雍正在登基以前就了解,他说:“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故即位后,厉行整顿,采取了许多措施。首先在中央设立会考府,由怡亲王允祥(康熙十三子)、舅舅隆科多、大学士白潢、尚书朱轼管理,负责稽核钱粮报销,清理亏欠,凡亏空库银的官员,或革职,或下狱,或充军,或抄家,限三年内偿还,后又展限三年。凡查实侵贪入己者正法。各省的亏空,除令该省督抚清查追赔外,又派钦差大臣前往办理,如雍正四年(1726)派迈柱清查江西钱粮,令前任江西巡抚裴icon度及藩司张楷、陈安策等大批官员均留江西听候询问追查。经过八九年坚持不懈的整顿,积欠基本上得到清理,一扫官场贪污之风。国库存银在康熙逝世时仅存800万两,到雍正五年(1727)增加到5 000万两。几十年后,著名历史学家章学诚评论说:“我宪皇帝(雍正)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闻风革面。”

二、廉政措施种种

雍正廉政,成效显著,所以能取得巨大成绩,关键是雷厉风行,突出一个“严”字。无论官员职务多高、地位多尊,一触贪网,即依法追究,决不姑息。在他统治下,因亏空贪污而被杀、被关的人很多。湖南的州县官共65人,一年之内罢黜获罪者30人,几近一半。其他省份的情形亦类似,以致有的督抚说:“若再提参,恐无人办事矣。”康熙十二子履郡王允祹,因亏空银两,勒限追赔,只得将家用器物摆在大街上出卖。康熙第十子敦郡王允䄉,亏欠亦多,赔交几万两尚未还清,被查抄家产。御弟尚且如此,对其他人更不手软。有的官员侵贪巨款,畏罪自杀,雍正对追赃亦不放松,着落其家属亲族代赔。雍正自己说,“严治贪婪,清厘帑项,概不得免,而追呼牵扰,亦有所不恤”。

雍正最讨厌那种包庇贪污分子,成为他们保护伞的上司官员。他指斥那些顾惜情面、徇隐欺饰、取悦于人的“巧宦”是“德之贼也”。他说,督抚大员“最要者惟当在甄别属员之贤否,将贪庸不肖、众恶民怨之守令,严行参处”。如果上司官员不改变包庇欺饰的风气,地方政务不能整饬,“相率而为苟且之计,吏治何所依赖乎”!

雍正能够破格用人,提拔那些廉洁而勇于任事、敢于严惩贪污的官员。如李卫、田文镜本来都是小吏,雍正加以重用。他知道李卫无文化,且有“粗率狂纵”的缺点,但他说“朕取其操守廉洁,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如膜外之颓风耳。除此,他无足称”。田文镜死后,雍正给他的评语是:“自简任督抚以来,府库不亏,仓储充足,察吏安民,惩贪除弊,殚竭心志,不辞劳苦,不避嫌怨,庶务俱举,四境肃然。”李卫、田文镜都是雍正反贪奖廉的得力心膂。

雍正廉政取得成效,还在于他对官场情弊十分了解,心中有底。他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改进和发展了康熙时的奏折制度,允许很多官员密折奏事、议论国政、评价人物,以广言路,特别对各级官吏的操守、才能、政绩,准许风闻言事,建立官吏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雍正从多方面了解官吏的情况,博采舆论,反复衡量,并亲加考核。如雍正为了解贵州巡抚毛文铨为人,向年羹尧、隆科多、高其倬等人咨询,年称其“操守平常”,隆称其“操守尚好”,高称其“老成谨饬”,莫衷一是。于是又向贵州总兵石礼哈、丁大杰询问,石、丁声称毛文铨“悖理之事甚多”。雍正还是放心不下,亲自召见毛文铨谈话,对毛的印象极佳,认为毛“人甚妥,当历练”,“殊可大用”。雍正听政极勤,被认为“自古勤政之君未有及世宗者(即雍正)”。正是他勤于考察百官,重视调查研究,才对许多官员的贪廉、才干、政绩、性格了然于胸。这是他廉政工作取得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

雍正的廉政和其政治改革齐头并进,改革保证了廉政的成功。其重要改革即是“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清朝俸禄很低,一品大员年俸仅银180两,知县年俸仅45两,这不但不能应付公事开支,连养家糊口也不够用。低俸制伴随着贪赃营私,这是造成普遍贪污的客观原因。雍正即位后,实行“耗羡归公”。所谓“耗羡”,是指人民交纳赋税时,因银两换算、保存、运送中有一定损耗,故酌收附加费用。耗费向来由地方州县征收,作为地方办公及官吏额外收入。此项附加并无法定征收额,州县随心所欲,从重征取,有的抽正税一两,耗羡达五六钱之多,人民负担甚重。雍正认为这是一项弊政,决心进行改革。雍正二年(1724)从山西巡抚诺岷之议,开始实行“耗羡归公”,即将此项附加税变为法定征收,减轻税额,由督抚统一管理。所得税款,除办公费用外,作为官员们的津贴,称“养廉银”。清朝官员不设副职,数量较少,而耗羡总数很大,耗羡归公,用以养廉,养廉银很丰厚,督抚每年可得二三万两,知县可得数百上千两,比年俸增加一百多倍或几十倍。实行此项改革,既限制了耗羡征收的苛重,减轻了人民负担,又大幅度提高了官吏们的待遇,促进了廉政建设,故雍正自称“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闾阎咸免扰累”。

三、雍正性格的缺陷

雍正还有很多历史功绩,如摊丁入地、改土归流、解除贱籍、平定罗卜藏丹津等。但他在政治上和个人性格上也存在很多缺陷。他性情褊急,手段残酷,造成不少冤假错案。又好大喜功,急于求成,四川清丈、河南垦荒、陕西挖井、直隶营田均劳而无功。他继承帝位是否篡夺有很大疑点,且有逼母、屠弟、杀子的恶名。在他的统治下,政治关系很紧张。故他死后,乾隆登基,一反雍正苛严之治,实行“宽严相济”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昭雪死者,释放大批人犯(包括雍正的弟弟和宗室)。故后人评“纯皇帝(乾隆)即位时,承宪皇帝(雍正)严肃之后,皆以宽大为政……万民欢悦,颂声如雷”,迎来了乾隆盛世。但乾隆的统治,是建立在雍正整顿、改革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雍正的整顿、改革,也就不会有乾隆时代的繁荣兴旺。故雍正之功,实不可没。


注释

[*]原载《北京日报》,199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