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
1.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与区域发展
在中国,“文化”一词最初源于《易经》:“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就是说,文化在我国古代文明中寓指人文教化。在西方,文化(culture)一词则源于拉丁文cultura和colere,原意是“耕耘、栽培、养育”等,后引申为“对人的品行、智能的培养”。在现代语境中,更将culture解释为“是人类能力的高度发展,精神、心性的修养”。可见,无论是在东方文化中,还是在西方文化中,文化皆有“教育、教化”之意,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精神动力。文化与社会文明相伴而生,人们通过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创造、在社会交往中相互学习与分享而形成文化。文化也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下指引人们的行为方式、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每一个时代都会有新观念的产生、旧思想的舍弃,而每一个时代新文化的产生又都是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的。可见,优秀文化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积淀而成,凝结着一代又一代人不断进化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先进的文化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
中华传统文化拥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博大而精深,丰富而厚重,源远流长,经过历史长河的锤炼所积淀下的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智慧结晶和思想精髓,并形成了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品格之根本、信念之所在、生命之源泉。中华传统文化中所蕴藏的进取、爱国、顽强、拼搏等精神信念,尊师孝亲、修身自律、务实奋进、勤劳节俭等伦理观念,以及“天人合一”“和而不同”“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文化思想,在当今时代依然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价值,不仅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头所在,在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交融的21世纪,文化更是成为影响区域发展最为深远的内在要素,是区域精神特质的塑造者。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四个讲清楚”: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习总书记的“四个讲清楚”具体指明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巨大价值,反映出党和国家对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高度重视。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论断,尤其提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表明面对新时期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契机,也体现出在新经济宏观背景下人民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构成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建设则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今天,我们应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充分认识和阐释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传承并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在新的发展时代让传统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强大的文化创造力和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文化的繁荣兴盛助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1)区域发展中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文化是一个区域的灵魂,是区域精神特质的塑造者。历经千年历史沉淀的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在现今区域发展中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指引力,对推动区域发展、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文明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区域发展中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具体表现为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政治价值与历史价值。
首先,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表现为社会价值。文化,即以“文”“化”之,教化、育人是文化的本质属性、首要功能。中华传统文化中“引人向上”“导人向善”的人文精神,“天人合一”的处世哲学等,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与自然冲突愈加凸显的今天,更能凸显出其重要的教化价值,对推动社会进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使国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物质文明得以极大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日益严重的社会浮躁现象,精神文明建设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在满足物欲的过程中、在日益忙碌的工作生活中,忽视了对忠诚、孝顺、真诚、与人为善、以己度人等优秀精神品格的坚持,导致社会上官僚腐败、信任缺失、情感冷漠、群体事件、语言暴力、攀比炫富等不文明现象愈演愈烈。在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中,也不乏为了眼前利益和一己私利无度掠夺和私自抢占自然资源、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奸商企业。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冲突日益激烈,由此而引发的生态危机、道德危机、人文危机也日益凸显,这与我国传统文化思想传承的缺失存在很大的关联。当今社会文明建设所缺失的正是我国传统文化所积极倡导的。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智慧的结晶,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信念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它所包含的“仁者爱人”的济世精神,“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刚柔相济”的坚韧精神,“知行合一”的务实精神,“和而不同”的包容精神,“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精神,是推动中华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当代社会更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的源头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也是最早倡导“尊重自然”、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智慧。可见,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锻铸民族精神,以及抵制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冲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动力源泉,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支撑,从而体现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的社会价值。
其次,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还表现为经济价值。文化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们在生产实践中产生并逐渐形成的,即人为创造性是文化的本质属性。文化的形成伴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文化的发展进步同样也促进了物质财富的形成。人们通过劳动与智慧创造的文化产品,经由市场的交换而成为商品,从而产生经济价值,为文化生产者带来财富。同时,随着人们物质财富的不断累积,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文化生产成为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品的类型和文化服务的形式逐渐趋于多元化,并最终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形成。如今,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者,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或区域,也常常经济实力较为雄厚,如法国的文化之都巴黎不仅是一座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化名城,同时也是欧洲GDP最高的城市,这座汇集着世界文化珍品的千年古城以其卓越的文化魅力吸引了大量的资金和人才,并发展成为欧洲都市圈的核心。巴黎的成功验证了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促进,以及良性互动下所形成的经济效应,从而彰显了传统文化中所蕴藏的巨大的经济价值。我国传统文化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历经几千年的发展变迁所留传下的文化艺术遗产、所凝聚的千年文化底蕴是我国独有的特色文化资源与文化财富,文化艺术、文化产品的创新只有立足于我国特有的传统文化,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形成抗衡他国的文化竞争优势。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母体、以儒学思想为核心构筑文化圈的国家或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在文化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中所蕴藏的巨大的经济价值。因此,进一步弘扬和发展中华传统文化,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意义重大。
再次,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表现为政治价值。优秀的传统文化对现代政治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文化源于人的创造,每一个时代的文化都是一代人生活的标志和象征,是一个民族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价值取向的总体表征。因此,一个时代的文化思想也反映了执政者的治国理念及所推崇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中华传统文化所推崇的是“仁”“义”“礼”“智”“信”,讲究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之道,这也正是我国当代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根本与动力之源。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以天下为己任”的英雄气魄、团结统一的价值取向等,以及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都是维护我国政权稳定、国家统一的重要支撑。另外,传统文化在外交政治中也起着极大的作用,许多凭借硬实力难以达成的政治目的和外交目的,可凭借文化的桥梁促进两国之间的合作,通过文化产品的输出和文化思想的交流弘扬传统文化,提高传统文化在国外的影响力,从而争夺国际上的话语权。因此,中华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另一表现即为政治价值。
最后,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还表现为历史价值。悠久而厚重的历史积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特征、独特优势,传统文化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政治价值的体现也是建立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延续之上的。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五千年文明,铸就了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也在历史的锤炼中得到不断丰富和演绎,并最终形成了“天下一统的国家观、人伦和谐的社会观、兼容并蓄的文化观、勤俭耐劳的生活观”等为主要特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世界文化史的发展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世界最为古老的文化之一,且与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相比,中华传统文化都具有更强的连续性,是世界上唯一没有间断过并延续至今的古文化。更为珍贵的是,这种文化的连续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传承延续,而是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形成了一个自我更新、不断发展,又不失兼容并蓄的开放体系。中华传统文化是东方文化的典型代表,有着厚重的历史底蕴、独特的价值体系。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宝藏,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文化瑰宝,其历久弥新的历史价值同样是世界文化史的宝贵财富,对丰富和推动世界文化发展意义重大。
(2)以创新推动区域文化供给侧改革。
自2015年11月起,“供给侧改革”一词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成为新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风向、主战略。供给侧改革是应当前我国经济增速下滑、落后产能严重过剩的国情而提出的,即在需求侧拉动已明显乏力的现实下,转而从供给层面发力,通过调整优化供给结构缓解经济社会中的供需矛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文化产业因其低能耗、高效益的产业特质而成为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中华传统文化五千年的历史积淀奠定了我国先天的文化优势,而我国文化市场中却呈现文化产品产能过剩和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的尴尬局面,现有文化产品供给远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多元化和高端化的文化需求,区域文化产品缺乏特色、高品质文化产品尤为缺乏。可见,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区域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缓解文化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根本选择。就如何有效实现我国区域传统文化的供给侧改革问题,从文化供给现状来看,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浓缩着的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智慧,而在当今区域文化发展中,我国传统历史文化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城市中流传了几千年的民间特色传统文化也多遭遇失传的危机。同时随着世界区域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互联网的日趋普及和科技的日新月异,西方文化的强势渗透愈发便捷和凸显,国内区域建设中多有崇尚西化之势,而缺乏城市自身特色,千城一面。“周虽旧邦,其命惟新”。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针对我国区域文化发展的瓶颈与困境,应以创新作为区域文化供给侧改革的根本核心动力,推动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激发传统文化新活力、创造新价值,同时为新时期经济发展营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来看,区域传统文化的创新应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第一,内容创新。中华传统文化包含着“仁者爱人”的济世精神、“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刚柔相济”的坚韧精神、“知行合一”的务实精神、“和而不同”的包容精神、“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精神、“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等等,这些传统文化精华至今推动着中华民族的发展。但是从历史上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形成发展于农耕文明时代,尽管吸收了牧业文化和其他文化的优势,但总体上来看是适应农业社会的,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在高速发展的工业化、信息化社会,要把传统文化所有的内容完全不加改变地保留下来是不可能的,且违背追求先进文化的本质和初衷。比如传统文化中“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天不变,道也不变”的自然观,“别尊卑,明贵贱”的贵贱等级观等,这些思想带有时代和提出者阶级地位的烙印,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因此,传统文化发展必须要在内容上进行创新,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按照时代发展特点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传统文化精华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二,形式创新。习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曾指出:“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传统文化不应只是束之高阁、艰涩难懂的“高雅文化”,如果不能让人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中华传统文化就无法在当代有效传承与发展。因此,传统文化必须在形式上进行创新,根据时代的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欣赏特点,实现表现手法、题材体裁、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增强传统文化的通俗性,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使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人民,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同,达到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目的。一些传统文化典籍,如《论语》《孟子》《庄子》等,蕴含了诸多中华伦理文化精华,但很多群众研读起来比较困难。如果专家、学者在传播传统文化时仍照本宣科,将传统文化讲得很理论化,大众听不懂、不接受,可能就根本不听了,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要将传统文化的表达形式进行现代转换,于丹讲《论语》《庄子》等传统文化经典就是形式创新的成功典范,她将典籍中所传达的仁义、诚信、爱人、敬业、和合等传统伦理价值观念与当代实际发展相结合,不仅让人民大众能听懂、能接受,还让人对传统文化感兴趣、想学习。通过表达形式上的创新,把原来只是一些专家在研究的传统文化大众化、草根化,从而唤起普通大众对传统文化前所未有的关注,掀起一股“论语热”“孔学热”,让传统文化在当代散发出了新的活力。同样,一些传统文艺样式在新时代也需要在形式上进行创新。以京剧为例,京剧艺术是我国三大国粹之一,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具有重要地位,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审美发生了巨大变化,京剧已经从传统的“流行文化”成为当代的“小众文化”,京剧受众日趋减少,发展面临困境。因此京剧在当代要想实现复兴,就必须在表达形式上进行创新,使京剧的表现形式顺应时代审美。比如“京歌”就是京剧形式改良创新的一种模式,它是用京剧的唱腔、曲调、程式与现代流行音乐元素融合的流行京剧音乐,一些“京歌”作品如《新贵妃醉酒》《唱脸谱》《故乡是北京》《前门情思大碗茶》等“京歌”将京剧元素与流行音乐元素完美融合,这种形式创新的作品更为符合现代审美,对于推动京剧推广和普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第三,科技创新。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传统文化发展必须加上科技创新这一新的动力引擎,“传统文化+科技创新”模式已成为传统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要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传统文化的表现力,利用电脑特技、LED显示、3D、4D、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增强传统文化的表现力。利用科技创新提升传统文化表现比较成功的例子是2014年由徐克执导的动作贺岁片《智取威虎山》,这部影片使用了3D特效技术,将传统革命故事与先进科技融合,极大地提升了影片的表现力,不少观众观后大呼过瘾。这部影片在全国席卷了近9亿元票房,实现了口碑与票房的双丰收,充分展示了传统文化与科技创新结合所迸发出的活力。其次,要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传统文化的传播力。利用网络、移动等通信技术和传播媒介手段如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短信平台、移动传媒、电视广播平台等,发挥现代传播技术传播速度快、无地域限制、受众面广的优势,建设覆盖面广、层次丰富、双向互动传统文化的传播体系。建立中华传统文化学习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传统文化数字产品试点和传统文化智慧博物馆试点,让公众足不出户即可轻松游历博物馆,使更多的人可以随时随地地用数码设备欣赏精美艺术与文物,让更多的人学习、了解传统文化瑰宝,同时构建中华传统文化国际交流网络平台,向全世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搭建国际文化交流的桥梁,进一步提高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力。最后,要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传统文化发展的持续力。当前我国诸多传统文化样式诸如唐卡、泥塑、神祇绘像、藏戏等存在文化传承人才断档、传统表演技艺失传的情况,这些传统文化样式有随时消亡的危险。因此,应积极利用数字化等科技手段,将濒临灭绝的传统文化素材资源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开展各类文化资源数据库、信息库、素材库建设,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四,教育创新。传统文化的当代发展归根到底需要新一代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学校教育在促进青少年学习传承传统文化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目前我国学校教育在传统文化传承方面没有起到应当发挥的作用,传统文化教育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学校教育中传统文化的内容相对缺乏;传统文化知识在考试等环节中基本不涉及;教育模式基本上停留在书本教育,相关教育活动开展较少。因此,应进一步创新传统文化教育体系,完善传统文化课程,丰富传统文化教学内容,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小学、中学、大学的重要课程,将传统文化知识纳入考试范围。根据青少年学习能力发展规律,编写适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的教学材料,根据发展形势更新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更容易被青少年所接受,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精华“文以育人,文以化人”的作用。积极创新传统文化教育模式,开展丰富多样、健康有益的传统文化活动,让传统文化不仅停留在书本上。增加传统文化的鲜活性、趣味性,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传统文化,通过“快乐学习”增加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比如,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民俗节日活动,采用传统文化故事比赛、民俗电影展览、民俗博物馆文化馆观摩、典籍诵读等形式,把教育活动办成文化节、爱国节、道德节,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充分领略传统节日包含的深层文化内涵,如春节之喜庆、元宵之团圆、清明之缅怀、重阳之敬老,培养孩子们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增强其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热爱,切实做好青少年的传统文化教育。
第五,学术创新。学术创新是最深层次的创新,是一个民族创新力最本质的表现,是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远古时期的伏羲依照“河图”的启示而演化成八卦,后来经过周文王父子的创新演绎,形成了中国自古以来沿用至今的“易经”思维,铸造了中华民族深层次的国民基因。西汉时期的司马迁以巨大的学术创新精神,综合前代史书中的各种体例,创立了纪传体的通史,开创了我国的史学思维,对我国学术创新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从历史上看,我国学术创新比较繁荣的时代有两个,一个是春秋战国时期,另一个是唐朝。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学术言论民主、不分贵贱的文化氛围,极大地推进了我国学术创新的发展,形成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不同的学派,对中国文化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唐代,当时的统治者对于文化创新有着极大的包容精神,使得这一时期的学术创新达到巅峰,李白、杜甫、颜真卿、柳公权、阎立本、吴道子等文化巨人在这一时期将各自领域的创新推到了后人难以企及的高度,成为中华民族永恒的文化记忆。因此,在当代,促进传统文化学术创新要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的氛围,在学术界形成包容、平等、开放的学术研究氛围,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促进文化的学术创新。
第六,产业创新。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文化得以完整保存、延续至今的国家。历史文化积淀之深厚,传统文化资源之丰富,在全世界都屈指可数,这些都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但从现实来看,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产业创新不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还未能转化成文化产业优势。以动漫产业为例,由于对于本土文化挖掘不足,我国国产动漫创意水平较低,动漫作品缺乏鲜明的民族特点,我国的传统文化资源频频被国外动漫产业再创新获得巨大的成功。比如“功夫”“熊猫”都是中国的历史文化资源元素,但这些资源在中国仅仅被用于旅游开发,而美国好莱坞团队充分利用这些文化元素打造了美国版《功夫熊猫》系列动漫,这一系列动漫作品获得了40亿元人民币的票房和良好的口碑。《花木兰》等中国故事也被美国制作成动漫作品搬上荧屏,获得票房和口碑的双丰收。美国国家历史较短,历史文化资源不多,但美国却是全球文化产业的霸主,占据全世界56%的广播和有线电视收入、85%的收费电视收入和55%的电影票房收入。中国拥有丰富的文化宝藏,悠久的文明蕴含着无数动人的故事,但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的中国在全球的文化产业格局中处于低端位置,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对于自身文化再创新和再利用不够充分,导致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的竞争力不强、影响力不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文化产业发展应坚持古为今用、创新发展的理念,通过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挖掘与积极创新,推动传统文化与电影、动漫、旅游、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以产业创新为杠杆,促进传统文化释放巨大能量。
因此,中华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实现民族复兴与中国梦的文化根基,是区域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传统文化创新性的发展,需要通过传统文化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科技创新、教育创新、学术创新、产业创新的相互协调配置,从而破解当代传统文化发展困局,使传统文化焕发出新的风采。
2.文化发展的政策演进及成效
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国家文化建设过程中,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文化政策以推进文化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历史演进过程,文化政策可划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1979—1988年,是文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这一时期,文化发展实现了由“文化从属于政治”向“文化为人民服务”的重大转变,此时的文化产业尚处于初级发展的萌芽阶段,文化市场建设刚刚起步,还很不成熟。
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提出“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思想,之后“两为”方针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根本政策。这一方针的提出改变了之前“文艺从属于政治”所衍生的“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文化政策走向,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开始转向,中国文化事业出现了复苏和空前繁荣。1985年4月,在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的统计报告》中,文化艺术被纳入了第三产业的范畴,文化第一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获得了“产业”的身份,以营业性舞会和音乐茶座为发端的文化市场开始日益活跃。1987年2月,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承认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进一步推动文化市场繁荣发展。1988年2月,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在政府文件中首次出现“文化市场”的概念,这份文件对于文化发展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中国“文化市场”的地位正式得到承认。该文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任务、原则和方针都进行了界定,改变了文化市场管理无章可循的局面。1989年,国务院批准在文化部设置文化市场管理局,全国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开始建立。
第二个阶段为1989—2001年,是中国文化市场全面推进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国家逐步认识到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文化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进一步表现为引导、培育、规范。
1991年,国务院批转的《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中,“文化经济”的概念正式被提出。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正式提出了要以产业化为方向,加快发展包括文化生产在内的第三产业,促进文化单位由单纯的财政消费部门转为生产型部门。同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事业的有关经济政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开始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1998年8月,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成立并制定工作规则,这是政府部门第一次设立文化产业专门管理机构,标志着政府开始重视文化产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第一次提出“文化产业政策”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合法性被确立,文化产业从理论层面上升到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层面。该建议提出:“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政策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政府部门开始有意识地运用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标志着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承认和对其地位的认可,这对于文化体制改革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系统性地提出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
第三个阶段为2002—2008年,这一时期中国文化产业迎来了大力发展。我国加入WTO和十六大开启了文化市场发展的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在国际化竞争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这一阶段,国家的文化经济及文化产业政策重心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调整文化产业结构,注重文化产业的开拓创新。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从概念上明确地区分开,并提出“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明晰文化产业发展方向。2003年9月,文化部发布的《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同时提出,在新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文化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和有影响的文化品牌,建立一定规模的现代化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文化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明显提高;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备的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比较发达的文化产品生产体系以及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进一步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壮大,文化产业健康发展。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确认了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国家开始将文化产业列入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指出要切实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强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2003年11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开始把文化产业列入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纳入国民经济总体规划,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确立。
2004年4月和2005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指标体系》,这两个文件不仅对文化产业进行详细定义,同时对我国现行的文化产业进行了行业划分,完成了对文化产业形态的统计学划分,它第一次使得文化的生产以及其所形成的产业体系成为重建国家产业政策的标准。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该纲要提出要进一步发展重点文化产业,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健全各类文化市场,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部署,前所未有地将文化提升到国家战略这一新高度,极为深刻地提出文化所具有的战略地位及其重要作用,第一次向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响亮号召,第一次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新观点,第一次提出维护和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共享文化成果等新思想。2008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强调,只有把握时代脉搏、反映时代精神、贴近现实生活、引领人民思想的文化,才能始终赢得人民,才能始终成为社会进步的先导。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从波澜壮阔的现实生活中汲取养分,准确把握人民精神文化需要的新变化,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方式、组织方式、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形成鼓励创新创造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丰富文化的生产方式和表现形式,极大丰富文化品种、样式、载体、风格,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才华充分施展,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努力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四个阶段为2009年至今,文化产业迎来了全面发展的黄金时期,“文化+”的时代也随之到来。在这一时期,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在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的同时,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实现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该规划明确提出着力做好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扩大文化消费、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对外贸易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该规划的提出标志着国家已经把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为一项国家战略,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2010年4月,央行、财政部、文化部、中宣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个全面性、政策性的文件,进一步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是充分发挥金融系统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具体举措。201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一定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2010年10月,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又得到了新的提升。
2011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文件中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产业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进一步确立了文化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调了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责任担当,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该决定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文化的改革发展,显著提高了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显著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该决定全面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各项工作,发出了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动员令,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2月,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该计划进一步肯定文化产业的重要战略地位,认为“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载体,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战略性和支柱性的新兴朝阳产业,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主导力量,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该规划总结了今后一个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10项工作重点,包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和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2012年7月,文化部以部令的形式发布了《文化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进一步推进文化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该办法的实施将为我国文化统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文化统计工作,提高文化统计数据质量。
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重点集中在促进文化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政府先后发布了多条政策文件,引导和支持文化与其他产业的有效融合。如2014年3月,文化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该文件的出台,旨在提高文化产业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标志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该文件中明确提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把文化产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研判、准确把握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打破部门行业区域藩篱,创新理念方式手段,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在切实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以文化提升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以融合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实现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随后,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该文件总结了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经验与成果,结合当前金融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对于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推进文化金融在重点领域的实施、重视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文化资产管理方式等问题作出了部署和指引。同年出台的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较为重要的相关政策文件还有:《〈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解读》、《关于贯彻落实〈2014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其〈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推动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2015年,文化发展的政策重点放在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规范文化市场管理上。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指出,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支持戏曲演出、改善戏曲生产条件、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功能定位,创新基层公共文化运行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9日,文化部正式发布了《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优化发展布局、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扩大有效供给、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健全投融资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与转化、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度融入国际分工合作9个方面的主要任务,重点发展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11个行业,明确了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经济政策、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统计应用、抓好组织实施7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地立足地方实际,把握产业发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01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纲要》规定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各项任务,从公民文化素质、创作生产、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文化传播、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开放和文化管理等方面,规划设立了系列建设目标。这些工作目标任务都与文化小康建设的内涵相对应,并形成“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的具体实现路径。在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的意义上,“十三五”文化小康建设体现了保障基本文化权利均等化实现的国家意志;从文化行业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的宏观意义上,文化小康的运行和发展“使得全面小康社会得以传递和承续”;文化小康社会建设体现了文化行业对国家现代化进程要求的全面回应,以文化的繁荣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精神力量,提供作为民族前进号角的精神文化旗帜。
3.区域文化产业迅猛发展及融合之势
(1)文化产业高速增长的态势。
近年来,在国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刺激下,在国家文化发展的政策推动下,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全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都保持了高速的增长。根据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修订版),我们从中筛选出文化及相关产业进行了研究。由于我国区域层面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等数据的统计尚不完善,受数据可得的限制,现主要基于全国层面进行分析,相关数据整理如表1-1所示。
表1-1 2004年、2008年、2013—2015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1.8万家,从业人员873万人,资产总额1.8万亿元,主营收入为1.6万亿元。截至2015年,法人单位达到114万家,增加了近3倍,从业人员达到2073万人,增长137.5%,资产总额达到13.9万亿元,增加了6.6倍,主营收入达到12万亿元。11年间,文化产业各项指标年均增速均超过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整体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从所有制的类型来看,我国区域中文化及相关产业以非国有或集体企业为主,民营及外资企业的广泛介入,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无限活力。
从近十年文化产业的总体发展现状来看(见表1-2、图1-1),200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仅有425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3%,同比增长率37.1%;201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2.7万亿元,占GDP的比重增加至4.0%,尽管同比增长率与2005年相比则有所降低,下降到11.0%,但十年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0.3%,远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从2010年起,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达到11052亿元,虽然此后增速较前期有所减缓,但2010年以后的年均增长量超过2000亿元,远高于2010年之前千亿元的年均增量。从占GDP的比重来看,2005—201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呈上升之势,2005年所占比重仅为2.3%,2015年则上升至4.0%。可见,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在逐年提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但与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以2013年为例,美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1.25%,这一比例远高于同年我国文化产业对GDP的3.7%的贡献率。
表1-2 2005—2015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增长率 单位:亿元、%
图1-1 2005—2015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变化趋势
我国文化产业分行业发展情况相关数据见表1-3、图1-2至图1-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界定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包含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以下简称文化批零业)以及文化服务业三个行业大类。其中,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且近年来行业规模仍呈现不断扩大之势。从表1-3及图1-2可以看到,三个文化分行业中文化服务业的企业数量是最多的,且远超过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至2015年,我国文化服务业企业数占文化产业企业总量比重达到67.65%,超过文化企业总量的2/3。再从图1-3中文化企业其他发展指标的比较来看,在企业从业人数方面,2004年和2008年均是文化制造业从业人数的占比最高,总体比重均超过50%,且明显高于其他两个行业,而2015年文化服务业实现反超,从业人数占高出于文化制造业111.1万人,分别达到48.5%和43.1%,文化批零业的从业人数也从2004年的71.5万人增长至171.2万人;在资产规模方面,文化制造业的资产总额占比越来越低,到2015年已经明显低于文化服务业,文化批零业的资产总额则一直处于最低位,且同比不断下降。与二者表现不同的是文化服务业资产总额呈现明显的不断增加之势,2008年已超过文化企业资产总额的一半以上,2015年占比已达到55.5%;从企业创收的水平来看,文化产业三个行业类型中,文化制造业的营业收入明显高于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在文化产业营业总收入中的比重超过50%,且近十年表现稳定,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在行业增加值上,文化制造业与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主要贡献者,二者合计占比超过80%,其中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有下降趋势,从2004年的48.6%下降到2015年的40.5%,而文化服务业增加值的总体占比水平则在不断上升,从2004年的40.7%上升到2015年的50.0%,进一步对文化分行业增加值在近几年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结果如图1-4所示),可以看到文化各行业的增加值逐年增加的态势十分明显,且自2008年起,文化服务业的增加值一直处于领先位置。结合以上各项文化发展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到,近七年来文化服务业是三个文化行业类型中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在企业规模和企业实力方面均好于其他两个行业,但在企业创收水平上仍远不及文化制造业企业,创收能力还有待继续增强。
表1-3 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5年三大文化行业基本情况
图1-2 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的分行业构成
图1-3 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各项指标的分行业构成
图1-4 2008—2015年我国文化分行业增加值
进一步从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东高西低”的地域特征。东部地区区域文化产业是最先发展起来的,借助政府较大的扶持力度现已形成规模集聚发展的态势,同时拥有支出能力较强的文化消费市场。中部地区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则为追赶之势,诸多省份已经根据自身文化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发展本省个别区域的文化产业。西部地区除了四川、陕西等个别省份外,多数省份文化产业发展刚刚起步。具体来看,东部地区文化产业全面发展,无论是文化产业规模还是文化产业产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和上海市等东部省份区域都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从文化产品对外贸易的现状来看(相关数据详见表1-4、图1-5、表1-5),在整体发展水平上,2005—2015年,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大幅增加,2015年达到1013.1亿美元,是2005年的5.4倍,其中文化出口额保持了与总额几乎一致的增长态势,且文化产品出口额明显高于文化产品进口额,文化贸易呈现明显的顺差之势。从文化贸易的产品类型来看,大部分文化商品的贸易差额均为顺差。其中,贸易进出口额最高的是工艺美术品,占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8.68%,工艺美术品的出口额也是最高的,占文化产品总出口额的比重达到42.93%,且出口额是进口额的近21倍,工艺美术品的贸易顺差额最高,排在第二位的是文化用品的贸易顺差额;出版业产品作为文化核心产品,其贸易进出口总额却为最低,占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4.68%,其中,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产品的出口额小于进口额,表现为文化贸易逆差,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从贸易对象来看,美国和中国香港是我国最主要的出口市场,日本和韩国仍是我国最主要的进口市场。
表1-4 2005—2015年文化产品进出口情况 单位:亿美元、%
图1-5 2005—2015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额
表1-5 2015年我国不同类型文化产品进出口额 单位:亿美元
从文化事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相比文化产业的迅速成长,文化事业发展则较为缓慢,相关数据整理如表1-6、图1-6所示。
表1-6 2015年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文化事业发展状况 单位:个、亿元
图1-6 2005—2015年我国文化机构数量
可以看到,近十年,我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机构数量变化不大,年均增长率仅为1%左右;博物馆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从2005年的1581家增长到2015年的3468家,年均增长幅度超过10%;艺术表演团体个数也呈现出逐年明显增加的态势,从2005年的2805家艺术表演团体增加到2015年的8160家,11年共增加5294家,年均增长率高达17.16%。与其他文化机构不断增加的态势相反,艺术表演场馆数量在不断减少,且下降幅度较大,从2005年的1866家下降到2015年的1337家,11年间减少超过500家。从文化事业区域水平来看,根据表1-6中2015年31个省级行政区文化事业发展状况,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文化事业财政支持力度最高的地区是北京,其次是广东,而江苏是文化文物机构收入最高的地区。对各地区文化事业机构数量的比较显示,四川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与文化站数量最多,其次是河南;江苏、河南和陕西的博物馆数量在全国排名前三,而艺术表演团体则是安徽和浙江较多。从中东西部发展来看,东部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均值略低于中部六省文化事业发展,西部地区虽然有四川和陕西“花开两朵”,但从整体来看,文化事业发展与中东部相比差距较大。
(2)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
产业融合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演化和发展进程中的必然现象。产业融合作为产业创新的一种方式,在形成新产业、催生新市场、满足新需求的过程中,通过资源配置优化、知识技术共享,平等借势、优势互补,实现产品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融合为我国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促使新业态的形成,有效促进我国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产业融合的程度逐步加深,产业融合呈现多层面、多角度的发展态势,城市中文化企业跨行业兼并重组时有发生。
从学术界对文化产业融合现象的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的研究视角都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另一个是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李姝,周城雄)。本书论述所提及的文化融合主要是指后者——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而文化产业与科技的结合仅仅是产业融合的技术基础,或是文化产业融合的一个方面——文化与信息产业的融合。在农业领域,文化产业融合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创意农业,挖掘本地的特色农业资源潜力,两者高度融合,创新生活,塑造品牌,开拓消费市场。在轻工业领域,文化产业融合的本质在于通过文化创意提升品牌内涵等。纵观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由于文化产业本身具有综合性强、关联性高的产业特征,因而与国民经济诸多行业均有较强的关联融合性,本书在这一部分仅选取与文化产业融合性相对更强的旅游业和信息产业两个行业,分别对文化产业与上述两个行业的融合发展机理进行分析。
1)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产业特性,决定了二者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性。首先,旅游业与文化产业本身都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其次,旅游业与文化产业之间具有天然的耦合性。旅游说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旅游业中那些利用文化资源为旅游服务的经营企业,其本质属于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中那些主要生产供旅游者参观、游览、鉴赏和购买产品的企业又发挥着旅游的作用。最后,旅游业与文化产业具有优势上的互补性。文化的优势在内涵,旅游的优势在市场。旅游业能为文化产业提供平台和载体,文化产业能使旅游业具有更高的文化附加值与更大的利润空间,即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
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文化旅游新业态。文化旅游新业态的出现是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外在表现。旅游业与文化产业之间天然的耦合性和共同的现实需求,增强了二者相互融合的动力。不断增强的产业关联性,促进了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深度的不断加深及融合广度的不断拓展,最终突破产业的界限,形成文化旅游新业态。因此,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是传统旅游业突破增长瓶颈的必然选择,是产生新价值的增长点和动力源。
2)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发展。
信息产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众多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深刻影响着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信息产业对文化内涵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文化因素同样已经深深渗透到科技领域,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两个产业相互融合,关联程度日渐加深。
当前文化与信息产业的融合,计算机网络是重要方面之一。计算机网络及其承载的文化因素扩充了文化的传播手段,促进了文化传播方式、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形态的变化和发展。传统文化产业与数字化、新媒体等新一代网络信息融合,借助高科技手段使文化产品更形象、更生动、更快捷地传播,形成附加值与受众更广的动漫、网络、手机游戏等以多媒体产品为主要形态的新兴文化产业。信息技术促使各种文化资源相互结合融合重铸,并且以产业化运作来实现,建立起了新的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方式,产生了新的产业群,培育出新的消费群,使文化产业更具有生命力。信息技术不断渗透到文化产业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新和产业结构的改造升级提供推动力和支持,而文化产业为信息产业提供内容输出,使得信息技术与文化资源结合重铸,提升信息产业的层次,形成新的需求拉动力,从而决定了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关联融合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3)区域文化消费水平稳步提升。
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链的终端环节,是区域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同时也是区域文化发展的最终目的。从定义上来看,文化消费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价值观念、消费习惯,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等方面。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文化消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呈现出主流化、高科技化、大众化、全球化的特征。投资、出口、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对于文化产业发展亦是如此。当前,由于西方文化在全球的强势地位,促进文化出口大量增加在短期内难以奏效;投资是当前文化产业发展最主要的驱动力,但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不仅需要数量规模的扩张,更需要质量效益的提升,以满足市场日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文化消费是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的动力,不仅文化消费需求的释放能够刺激文化生产的增加,而且文化消费内容和载体的变化还可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升级。从全国文化消费的整体现状来看,近年来我国文化消费市场呈现文化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意愿逐步提升和消费环境日趋优化的良好态势。
1)文化消费规模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人的物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时,精神文化需求就会成为人的主导价值需求。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将会更加注重生活品质的提升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对于文化消费的需求日益旺盛,尤其对于休闲娱乐、生态文化、游戏体验等一系列新兴文化需求将会急剧增长。因此,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文化消费将逐渐成为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消费总规模将不断扩大。
《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7》显示,全国城乡消费需求持续保持高增长。从文化消费总量来看,2015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达到24036.45亿元,同比增长13.27%。其中城市文化消费总量达到18113.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4.23%;乡村文化消费总量达到5923.07亿元,同比增长10.41%。1995—2015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由1962.86亿元增至24036.45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3.34%。同期全国城镇文化消费总量由1084.21亿元增至18113.39亿元,20年间增长了17029.1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5.12%;全国乡村文化消费总量由878.65亿元增至5923.07亿元,20年间增长了5044.42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0.01%。从人均文化消费水平来看,1995—2015年,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由162.91元增长至1723.11元,年均增长12.52%,同期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由312.71元上升至2382.84元,年均增长10.69%;全国乡村人均文化消费由102.39元上涨至969.31元,年均增长11.89%。通过数据可以看到,过去20年间我国城乡文化消费水平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其中城市文化消费增长尤为明显。无论是从文化消费总量来看,还是从人均文化消费量来看,全国文化消费年增长速度都在10%以上。
2)文化消费意愿逐步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居民的消费范围也不断扩大(相关数据详见表1-7),消费结构已经从物质产品消费为主体向物质消费和文化消费并举转变,城乡居民越来越重视文化生活,人均文化消费逐年增长,文化消费不再是少数人的“奢侈品”,文化消费逐渐趋于大众化和多样化。城乡文化市场日益活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越来越丰富,各类文化活动花样繁多,城乡居民的文化娱乐消费大幅增长,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让大众拥有更多的选择权,极大地刺激了文化消费需求,文化消费意愿大幅提升。
表1-7 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相关数据 单位:元/人
3)文化消费环境日趋优化。
近年来,国家为改善文化消费环境,促进文化消费,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降低文化消费成本;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重点扶持一批能够提供综合性、多样化文化产品和优质服务的文化企业,通过打造原创文化精品,增加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文化消费选择;加强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为文化消费提供便利;搭建各类文化消费平台,如国际音乐节、国际电影节、国际图书节、国际设计周、图书博览会等,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进一步优化文化消费环境。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区域文化力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近年来,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化力研究也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但是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学术界对文化力这一热点问题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大多文献就文化谈文化,仅仅从理论层面对文化进行分析,缺乏实证分析佐证,并且多数研究只是针对单个的文化核心要素进行研究,将文化力及影响因素进行整体研究的文献较少。本书结合了统计学、文化学、产业经济学等理论,从统计的角度、定量的角度研究区域文化力,建立文化力统计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统计方法对于区域文化力的发展状况进行科学的测度,对于支撑影响文化力的核心要素进行分析研究,并使用统计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从经济社会统计学的角度对于文化力核心子要素进行解析,从投入、产出、效率、公平等层面对于文化产业生产效率、文化事业公平、文化消费水平三个影响文化力发展的要素进行评价,并进一步研究影响文化产业效率、文化事业公平、文化需求水平的环境因素,为文化力问题研究进一步拓宽思路,丰富文化力的研究体系和研究成果,完善文化力理论框架。为了能够从定量的角度研究文化力,本书将较新的统计模型应用于区域文化力的研究,包括数据包络模型(DEA-BCC)、空间计量模型、面板分位回归、熵权法、面板Tobit回归等模型,对区域文化力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本书将这一系列统计模型应用于文化领域,不仅进一步拓展了文化力的研究思路,同时也拓展了这些统计模型的应用范围。
2.现实意义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是四大古文明发源国中唯一延续至今的国家,历史文化资源极为丰富,在文化发展建设上具有先天优势。尽管如此,从实际发展现状来看,我国整体文化发展水平却与丰富的文化资源不相称。近年来,国家推动文化发展的力度在不断加大,我国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文化消费都呈现较快的发展,整体文化实力进一步增强,但从国际上来看,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不强,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和内容出口都相当薄弱,文化逆差较大且呈现持续增大的态势,国内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偏低,整体文化实力和影响力不强。从我国各区域文化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文化发展极为不平衡,除了北上广等少数区域具有较强的文化竞争力外,多数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落后,文化事业发展缓慢,文化消费增长乏力,整体文化竞争力不强。因此,研究如何提升各区域的文化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虽然近年来我国有部分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区域文化力进行了笼统的研究和探讨,但仍然缺乏系统科学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如何又快又稳地提高我国各区域文化力,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和地位,是我国文化发展面临的严峻现实和巨大挑战。因此,对我国区域文化力的水平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和分析,正确认识和了解我国区域文化力的发展现状及特征,掌握各省市文化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探寻文化发展中相对薄弱的具体环节,可为我国各区域省、市制定具体的文化发展战略、提升文化力提供一定的科学参考。
注释
[1]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订的文化贸易统计框架,文化产品贸易划分为核心层和相关层两个层次。核心文化产品的具体范围包括文化遗产、印刷品、声像制品、视觉艺术品、视听媒介和其他六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