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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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1]

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是自实践标准讨论以来哲学界始终关注和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既涉及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旧哲学的关系,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实现的伟大变革,也直接影响到如何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近年来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就越来越突出地表明了这一点。

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其共同的根本缺陷是忽视人和人的实践。唯心主义夸大精神的作用,使之成为脱离了人和实践的绝对精神,成为一切运动的实体和主体。唯物主义肯定物质、存在对精神的先在性和根源性,但却不懂得精神的能动性和反作用,在看到精神的巨大反作用的地方(社会历史领域)便倒向了唯心主义。一个只知道精神,一个只知道自然界,都不懂得或都没找到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途径,都不懂得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关系。由于忽视实践,它们也不懂得哲学对实践的依赖关系,不懂得由实践所造成的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对人的意义以及对哲学的意义。它们无论是从精神出发还是从物质出发,都以为为自己的体系找到了一个不动的、永恒的支点或前提,都试图构造一个永恒真理的体系,一劳永逸地解决解释世界的问题。然而,它们的每一个体系都有自己不可克服的矛盾,唯心主义解释不了精神到底从哪里来的问题,唯物主义则说明不了精神的能动性和人的尺度的相对独立性。

说旧哲学忽视实践,是说它没有对实践形成科学的规定,对实践的地位和作用没有达到正确的理解和应有的重视,并非是说以往的哲学家们一点也没注意到实践。实践作为人类的基本活动,作为决定人们观念生活的现实基础,无时无刻不在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因此人们并不可能对它没有一点认识。实际上,以往的哲学家中谈到实践的并不乏其人。中国哲学家所说的“行”就是实践。在近代西方哲学中,培根讲到过实验,狄德罗更是强调实验对知识的来源和验证作用,康德就直接使用实践这个概念,尽管他把实践只当作道德行为。黑格尔则在与观念、理性相对立的意义上使用实践概念,对其联系主观和客观、既克服主观的片面性又克服客观的片面性做了非常精彩的论述。黑格尔对实践作用的论述可说是最富有哲学意味的,但他的唯心主义立场使他把实践当成了绝对观念自身运动中的一个环节,当成了一种推理。费尔巴哈与黑格尔相反,把实践看作物质的现实的活动,但费尔巴哈只把实践当作犹太人的卑污的利己活动,认为只有理论活动才是真正的人的活动,“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2]。总的说来,这些哲学家或是只看到实践的某一种形式,或是只看到实践的某一方面的特点,或是只看到实践的某种作用,在总体上并未形成科学的社会实践观。

马克思对旧哲学的批判是从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开始的,是站在费尔巴哈奠定的唯物主义基础上实施这种批判的。但很快,他经过一段经济学的研究,发现物质生活的结构和作用,发现劳动的作用之后,他认识到这种旧的唯物主义很成问题,于是开始了对自己的理论基础的批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第一次明确地把实践作为新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并且相当系统地探讨了实践范畴在新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在《提纲》中提出的中心思想就是,立足实践来改造旧唯物主义,建立一种“新唯物主义”,即“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3]。可以说,《提纲》是马克思改造旧哲学的纲要,是他建立新哲学的思路的最为真实的记录。尔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则是这种思路的具体化和展开。尽管由于当时的具体任务所限,马克思着手确立的是新历史观,但绝不能说他只是在历史观领域引入了科学的实践观。

马克思第一次把实践引入了哲学,由此实现了对旧哲学的突破,实现了哲学上的伟大变革。但我们一定要注意到,这里的“引入”具有特殊的意义。“引入”的实践是一种不同于以往旧哲学所理解的实践,即科学的社会实践观。马克思在吸取前人的成果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中关于实践的思想和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关于劳动的思想的基础上,第一次对实践做出了科学的规定。就像亚当·斯密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种类的具体差别,把劳动当作包括了各种具体劳动(如工业劳动、农业劳动、商业劳动)的一般劳动,把既有的产品、财富看作过去的物化的劳动一样,马克思从社会物质生活的角度理解实践,把它当作包括了一切具体实践形式的一般范畴,包括了历史的和现实的各种实践的总体性范畴,不仅物质文明、物质财富是在实践中劳动中创造的,是以往历史实践的凝聚,而且精神财富、精神文明最终也都发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人的感性的物质活动,作为人改造环境、改造世界的现实活动,作为人的社会物质生活,它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也是人的存在的最基本的方式。它是统一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精神和物质的桥梁与中介,也是这些矛盾发生和发展的基础,是一切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哲学的真正来源。在实践中尤其是在生产劳动中包含了社会各种矛盾的胚芽,它既是理解全部社会历史奥秘的钥匙,也是理解一切社会意识形态的钥匙。“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5]因此,马克思把实践“引入”自己的哲学,并不是一般地为哲学增添了一个新范畴,而是自觉地将实践作为哲学的基础,并使哲学的使命、对象、性质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从这个角度理解马克思把实践“引入”哲学,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在哲学中所实现的革命变革和真正懂得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与作用,因而也就不可能完整准确地把握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不可能科学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块“整钢”。

应当如何理解由引入实践而实现的这场伟大变革?我们认为,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础地位,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理解世界、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或者说,是围绕人的实践来理解哲学的使命、对象和性质。

人和世界、主体和客体、意识和物质的对立及统一是由实践造成的,实践使世界二重化了。这种二重化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矛盾,虽然只是宇宙演化中的一个小阶段,但它对人来说却具有至关重要的而且永恒的意义。人的一切行为和活动,从根本上说都是围绕如何处理、解决这些矛盾而旋转和展开的。人作为矛盾的一方,不仅自在地与世界对立,而且作为主体与世界对立,他知道并自觉地对待这种矛盾。人既要服从世界同时也要使世界服从自己,这是一个人不可能绝对超越的、永恒的矛盾,在实践中人的每一次具体的超越又使自己处于更高层次的矛盾中。

哲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是人观念地把握世界的一种形式,它起源于人的实践又服务于人和人的实践。同时,哲学作为世界观和一般方法论,它从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价值与真理相统一的角度把握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把握二者运动的最一般规律,从而为人更好地把握世界、处理这种矛盾服务。

从这个角度看就会发现,以往的哲人们试图为整个人类规定一个尽善尽美的理想王国,为人类提供一个永恒真理的王国,描绘出一种永远推不翻的世界图景是多么天真。从而也就会发现,哲人们力图找到世界的本原、本体,为自己的体系寻找一个永远不会被推翻的基石或支点,然后再用此解释和规定一切是多么不合实际。马克思主义哲学宣告了旧哲学的终结,从不企图寻找这种支点,它以流动的实践为基础,永远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也就为自己安上了一个流动不息的轮子,因此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旧哲学所谓的本体论,不过是对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之结果的一种总结、提炼,因此它仍是实践的产物。旧哲学那种以对本体的规定来解释一切现象包括人的尺度和人应该如何的方法,不过是把哲学信条、原则当作出发点的方法。这种方法或思维方式本质上是以把世界当作同质的各种要素的组合的信仰为前提的,是以忽视或抹杀意识与物质、人与自然界的质的差别为前提的,它不懂得哲学恰恰应以承认这种质的差别为前提而研究它们的对立统一。就这种方法承认世界是统一的而言,有其合理的因素,但它所意味的统一,并非是辩证的统一,它不懂得从单纯的物的尺度(规律)绝不能推出人的尺度,从自然的“是什么”推不出人的“应如何”。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以实践为根据,否定了这种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它以高级运动说明低级运动,用现代实践反观历史实践,始终围绕现代人的实践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立足现代人的实践需要来反观和批判以往的一切理论以及它们的前提,并承认后来的理论也同样地对待自己。

当新哲学从实践出发,把一切意识现象包括哲学都看作实践的产物和结果的时候,它就不仅为自己找到了科学的立足点,为理解和说明以往哲学的失误找到了一把钥匙,而且为克服旧哲学的失误,为消除一切不合理的意识形态找到了现实的途径。既然理论上的颠倒、观念上的倒影不过是现实生活的实际关系在一定社会实践形式下的颠倒的反映,那么问题的重心就转到对现实的不合理关系的批判,转到对现存的一切不合理现象的改造。新哲学的使命就在于改造世界。新唯物主义不是以一种新的解释世界的方式代替旧的解释方式,即不是“通过另外的解释方式来承认现存的东西”,如同青年黑格尔派那样,也不是像费尔巴哈那样,以为“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把观念的异化归结为现实的异化就解决了问题,而是进一步要求,“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并在实践中加以变革”[6]

这种对实践与哲学之关系的新认识,既体现在马克思对哲学的使命和性质的看法中,也具体地体现在对物质与意识及其关系的理解中。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然而,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之所以如此,根本的一点就在于它从实践出发,以实践为基础、为中介来理解和规定物质与意识及其关系。物质与意识的矛盾本来就是产生于人类实践中并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也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现实地解决的。但是,当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分离开来,意识能够真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它可以“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7]的时候,特别是当现实社会发生了分裂,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出现了矛盾,国家以公共利益的化身出现,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的时候,问题便复杂化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真实联系就被颠倒了。意识似乎变成了脱离实践、脱离人、脱离物质的某种独立的甚至支配实践和物质的东西,表现在哲学中便有意识决定物质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作为与之对立的派别,它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原则,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旧唯物主义由于不懂得实践,故而从未把存在理解为人的社会存在,也从未使物质范畴达到科学的规定。在旧唯物主义者那里,存在就是自然界,物质就是原子。他们看到了意识的被派生性和第二性,但却不懂得意识的能动性。所以,他们对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的看法虽然原则上是正确的,但在实际理解上却是相当肤浅、相当片面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

第一,马克思把实践范畴提到与物质和意识范畴同一序列的地位,以实践为二者的中介。一方面,从实践出发理解物质,理解感性、现实、事物。这时物质、对象不再被当作与人无关的东西,恰恰是与人相联系的对象,它们的规定是人对它们的规定,是人立足实践对它们的规定。马克思讲的不能只从客体方面去理解而要当作实践去理解,后来列宁讲的要把实践包括到对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说的都是这个意思。另一方面,从实践出发说明意识和观念,意识是人们的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物质生活的升华物,是人在社会实践中达到的对对象的认识。就实践与意识相对置而言,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和变革世界的现实的物质活动,意识则是在这种活动中形成的对世界的能动反映。因此,认识来源于实践就比来源于物质自然界具有更深刻的含义。正是通过实践这个中介,物质决定意识、物质变精神和意识能动地反映并反作用于物质以及精神变物质等才得到合理的理解,环境决定人和人改变环境、思维的此岸性和彼岸性、意志自由和客观因果等在旧唯物主义那里难以克服的矛盾才第一次得到正确的解决。

第二,实践不仅是物质和意识的中介,而且是物质和意识的矛盾产生与发展的基础。这并不是说实践创造了物质,物质来源于实践,而是说,人们在实际地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逐渐地产生和形成事物、现实、世界、物质等观念,发现这些观念与它们的对象是不同的东西。物质和意识这两个范畴就是对人类实践中所包含的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观念与对象之矛盾的抽象和概括。而且,人类实践所达到的实际水平亦即人们在现实活动中解决这些矛盾所能达到的水平,从宏观上决定了人们对物质与意识之矛盾的概括水平和认识水平,实践的发展必然使对物质与意识之矛盾的认识不断深化。这种深化既表现在具体科学中也表现在哲学中,但表现形式却有所不同。在前者表现为对物质的构成、结构、形态、具体运动规律认识得越来越深刻、细致,在后者则表现为对物质的抽象和概括越来越科学,对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认识得越来越全面、正确。

因此,所谓物质世界先于人而存在,实践是物质运动的一种高级形式,是物质的一种属性,物质先于意识等,这些命题都是正确的,但却都是单纯从对象演化的角度、从宇宙演化的时间顺序方面着眼的。若从哲学上看待物质与意识的矛盾,它们只能是产生于实践并以实践为中介而历史地展开和发展的。旧唯物主义把物质归结为原子以此来规定一切、解释一切的本体论思维方式,是不懂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区别的产物。现在一些学者以物质世界在时间上先于人、先于实践而存在为根据,反对从实践出发去规定物质,去理解物质与意识的矛盾,恰恰犯了与旧唯物主义者同样的毛病,恰恰是从旧唯物主义的立场理解实践、理解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的。

可见,只有以实践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才能更好地同旧唯物主义划清界限,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才能更好地展开对物质与意识之辩证关系的科学理解,并围绕这个矛盾结合人类实践和历史总结人类思维史的经验,在充分肯定自然界的优先地位的同时,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以实践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既能充分肯定存在对于思维的第一性,又便于展开存在的丰富内容和历史变化,便于发掘和发展思维的能动性在存在的变化中的作用;既便于从现代实践的高度去洞悉以往实践的优劣,又便于以实践这种最高级、最富有辩证性的运动形式去反观和规定一切低级运动的规律;既能充分肯定物的尺度的客观性,又能充分重视人的尺度的重要性,为实现两个尺度的统一开辟广阔的途径。


[1]本文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0年第6期,与李冠英合作。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