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哲学(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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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印前言

《刑法哲学》一书出版至今已经四年,此次仍为重印。该书虽然是我对刑法十年所思之积聚,由于学识所限,书中难免留下雕刻的痕迹。该书出版以后,受到我国法学界的一致好评,并于1995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在《刑法哲学》的前言中,我曾经写道:“当将来有一天,理论的思考更为成熟的时候,回过头来看这本书,或许会为以往的幼稚而感到脸红,并为以往的大胆而感到后怕。”实际上,这本书一出版,我自己就已经十分不满意了,并力图在理论上超越《刑法哲学》。在这种情况下,我于1994年完成了《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以此作为刑法哲学第二部。我将在这条艰难的探险之路上继续前行,或许还会有刑法哲学第三部出版。但《刑法哲学》毕竟是这一探险的起点,它使我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因而弥足珍贵。

钱钟书先生曾言:“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如此说来,做学问难免要坐冷板凳,不甘寂寞难以成就大学问。在当前世俗社会里,学问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成为一种奢侈。尽管如此,潜心向学仍是我的不矢之志。在《刑法哲学》重印之际,特缀以上数语,略抒胸臆。

陈兴良

1996年1月4日谨识于北京塔院迎春园寓所